[爆卦]民法114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民法114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民法114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lown38 (amonkey)看板Examination標題Re: [課業] 民法/民總 詐...

民法114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7:12:47

大家好,我是伯言,伯言的伯,伯言的言,我又來了,在炎炎夏日跟你講講憲法。 - 今天來聊聊「誰」可以「怎麼樣」來聲請大法官解釋。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得自行聲請解釋憲法之機關,不包括下列何者? (A)經濟部 (B)臺東縣政府 (C)司法院 (D)立法院 - 看到這種題目,請腦中跑一遍《司...


※ 引述《clown38 (amonkey)》之銘言:
: ※ 引述《APROC (牧羊人)》之銘言:
: : 在賴農惟書P4-106 有舉例,略以
: : 甲誤信乙說甲的畫是假的,所以10萬賣給乙
: : 後來乙以真畫價錢50萬賣給丙,該如何救濟
: : 其解為
: : 甲乙行為無效得撤銷,但丙善意取得,所以
: : 甲對乙得主張
: : 1.不當得利,甲得對乙主張返還50萬不當得利
: : 2.侵權行為,應以金錢賠償
: : 請教:
: : 1.不當得利在這是主張10萬還是50萬?
: : 對比賴書p4-112也有類似題,乙對甲說你的是假畫10萬收,
: : 轉賣200萬,怎麼那題的不當得利寫的是返還10萬?
: 乙受有賣得真畫50萬之利益,此無法律上原因
: 當然是返還50萬 而非10萬(詐欺甲的金額)
: : 2.p4-112那題還有加寫一個無因管理請求權,可請求返還200萬
: : 在這題有加上的必要嗎?無因管理,請求返還50萬...
: : (另外這裡要討論不法管理的必要嗎?)
: 不法管理是明知他人事務且無法律上之義務
: 卻因自己的利益而管理之
: 這個題目是買賣詐欺 並不是乙雞婆幫甲賣畫
: 所以無因管理很難套進去吧
: : 3.p4-66有一題為甲騙乙說要把玩具捐給兒童,結果轉賣給丙
: : 該題用民法114條準用113條來請求甲損害賠償,都是詐欺
: : 怎麼不都用184和179條就好了?
: 都可以寫阿 只是用第92條比較直接 可以撤銷其意思表示
: 意謂契約溯及自始無效 所以又接到179
: 另外也可寫第184條第1項後段 故意背於善良風俗至他人損害得請求損害賠償
: 以上~有錯請指正
: : 以上~感謝

如果是乙贈與丙時,甲撤銷契約,原則上乙無權處分,
丙得主張善意受讓,甲不得對丙主張767返還A畫
但現在丙是無償取得,通說見解上,丙並非以一般交易情況下對價取得
善意受讓之意旨在於保護交易安全,故丙自無受善意受讓保護之必要
王伯伯:此為無償無權處分 類推適用183 丙應返還該畫於甲

至於原先題目上 到底甲對乙請求不當得利 究為返還乙所賣得之價金
還是只需返還該物市價
我自己認為乙為惡意受領人(明知用低價賣該畫而得利)
依182條第2項 乙應返還現存之利益 所以應該是乙賣得之價金 而非市價

原因很簡單 若乙賣得該畫之價額高於市價 請問溢價歸屬何人?
如果不能以不當得利歸還甲,即乙能得此溢價,豈不變相鼓勵
大家無權處分他人之物,只要能賣得高於市價的價格就算賺到?
反正最後只要返還市價就好?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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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30.173.85
richchan:市價為準 如果要拿到賣價要依照177第二項 05/30 16:53
ptt8697:推樓上 不當得利的立法目的是在解決無法律原因的利益流動 05/30 19:58
ptt8697:並不在使請求權人獲取更高的利益 05/30 19:58
ptt8697:所以不當得利的返還應以市價為主 05/30 20:00
ptt8697:乙的行為另外符合不法管理用177條 05/3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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