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法113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民法113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民法113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dosandonts (死心)看板Examination標題[請益] 看不懂...(民法之釋義與...

民法113 在 小比的讀帳&日常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20:27:35

《社會怎麼讀?》 會考A++之小比の不專業分享 這篇是之前《社會科 究極讀法》的再版 修改了一些內容並加上準備會考的方法 🙋🏻‍♀️那麼就廢話不多說 馬上來和大家介紹我三年來社會科的讀法吧! 🌍地理: 1.畫地圖、氣候圖(圖片p2) (可以參考我《how to 畫地圖?》那篇 (畫圖真的很療...


這本書: 民法之釋義與編纂 元照出版

上面有好幾個地方我看不懂
1.
(P.165)
在法定要式的情況, 只有中斷締約嚴重違反誠信, 才有可能成立信賴穩害賠償請求權;
如果中斷締約是基於重大事由, 則中斷者一定不負信賴損害賠償義務.

=> 什麼是"嚴重違反誠信", 什麼是"基於重大事由"
違反誠信就是違反了, 嚴重違反是在說????
重大事由不就是違反誠信嗎? 法條有講"重大事由"是哪幾項嗎?

2.
(P.166)
按民法第91條、第110條及第247條第1項都規定了自己的信賴對象, 且限定自身於該對象:
"信其意思表示為有效" "善意" "信契約為有效", 民法第245條之1第1項也規定了自己的
信賴對象, 且限定自身於該對象, 亦即"信契約能成立"

=> 什麼叫規定了自己的"信賴對象"?? 限定自身的意思是??? 舉那些引號裡的法律條文
說"亦即".......嗯 什麼意思?

3.
(P.154~155)
民法第245條之1規定是否只適用在契約不成立的情形? 關於這項問題的答案, 有肯定與
否定見解.

=> 肯定是講什麼? 否定是講什麼? 都沒講.

若認為, 契約成立時, 這條規定並無適用的餘地, 則法律行為無效就不是信賴損害賠償
請求權的成立要件, 法律行為無效或不成立才是其成立要件.

=> 這句話是在繞口令嗎?? 法律行為無效+不成立 不是有包含法律行為無效嗎?
竟然先否認無效非要件, 又說無效或不成立才是要件.....講話是這樣講的嗎?

4.
(P.155)
德國民法第284條關於徒勞費用賠償的規定, 屬於信賴損害賠償請求權規範的性質.
這項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其中一個成立要件是, 債權人享有損害賠償替代給付請求權.
換句話說,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是這項請求權的成立要件.

=> 最後一句不是廢話嗎? 而且跟前面論述也不搭嘎, 沒有因果關係.

再者, 無論在債務法現代化法施行前或施行後, 德國聯邦法院都認為, 縱使契約有效成立
, 信賴損害賠償請求權也可能成立.

=> 怎麼自打嘴巴了呢? 前面好幾篇在說契約無效才是信賴利益的發生, 這裡又打槍?

儘管如此, 無論在債務法現代化法施行前或施行後, 都有認為, 契約無效是信賴損害賠償
請求權的成立要件.

=> 本來契約無效就是信賴利益的發生阿 什麼叫儘管如此 又幹麻講無論施行前施行後?

其次, 通說認為, 德國民法第311條第2項及第3項關於締約上過失的規定, 不只適用在
法律行為無效或不成立的情形, 也適用在法律行為成立且生效的情形.

=> 這段話天外飛來一筆, 信賴利益跟締約上過失跟法律行為無效或不成立全攪在一起?

然後書上竟然在P.156開始講民法第113條規定實屬贅文................. ==





我真的沒辦法讀懂書本變成這樣子的邏輯.............

這樣我如何考得上律師?

邏輯都不通, 然後又天外飛來一筆, 又自創詞彙, 又翻譯外國法條...............==

無語問蒼天



您看的懂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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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miHaruka: 那你為什麼要看這個準備律師 05/05 11:20
joshua0170: 書看不順眼換一本 有時候是單純不對tone的問題 05/05 11:22
joshua0170: 另外同一樓 考律師看這個幹嘛 05/05 11:22
n123456n: 下面一位 05/05 11:52
currry: 那句 這樣我如何考得上律師? 05/05 12:29
currry: 我快笑死 05/05 12:29
currry: 為啥不換本 05/05 12:30
pk0943: 建議大家去a一下原po,以免浪費寶貴的時間 05/05 12:40
pk0943: http://goo.gl/2LP1jQ ptt鄉民百科有介紹中姊姊這號名人 05/05 12:45
ParaTuAmor: 中姊姊是認真發問,不用這麼不友善吧 05/05 12:50
chris920309: 中姐姐!!!!!!!您到底是來?????????? 05/05 12:51
sonrisalsh: 中姊姊 從入門的開始吧 05/05 12:59
m1052000: 姐 法律不是這樣讀的 先建立體系吧 05/05 13:12
joshua0170: 鄉民百科那介紹詳細到誇張耶 05/05 13:14
adrian1993: 要嘛就是你資料不夠,要嘛就是你不去看註釋還有註釋 05/05 14:00
adrian1993: 提到的文章,一直吐槽是幹嘛 05/05 14:00
qoo53895: 別再看這種不合自己胃口的書了 快考試了 不要浪費時間 05/05 14:48
bulkatho: 板主???? 05/05 15:30
wt7410: 先推發哥,待會補噓中姊姊 05/05 15:42
JustSa: 中姊姊原來是學姊啊! 05/05 15:50
dancesoul520: 我覺得中姊姊考上法研很威呀 05/05 15:55
zakijudelo: 這麼精彩的人生已經夠了,還要考什麼律師啊 05/05 17:39
pinhanpaul: 姊姊讀書讀這麼細是不行的 05/05 20:23
verwaltung: 那請您幫老師順稿如何?順完您自然就能夠明白書中這 05/05 22:48
verwaltung: 些段落所要表達的意涵了。 05/05 22:48
zakijudelo: 而且既然已經是法研所畢業的人,總該知道哪些書有備 05/05 23:20
zakijudelo: 考價值,哪些沒有吧! 05/05 23:20
CCWck: 回到你的目的(考試)而言 這本書本來就不適合考試吧 05/06 02:24
CCWck: 讀書除了內文之外 讀一下序言 看作者預設的閱讀對象是誰 05/06 02:25
CCWck: 這本書明顯不是給考生用的啊~ 內容應該是蒐集各論文改寫的 05/06 02:25
CCWck: 你說的兩三段內文矛盾 會不會根本是引用不同文章? 05/06 02:26
CCWck: 肯定說否定說的細節 可能在書本的引用論文裡面有啊 05/06 02:26
CCWck: 一本書整理內容 又不會把所有引文都放進去... 05/06 02:27
lulupig: 鄉民百科也太好笑 05/06 15:05
Imagine15: 如同上面的人所說,還是先建立體系吧 05/06 23:08
Imagine15: 而且肯否兩說都已經註在書下面了給你看了,請問原po對 05/06 23:11
Imagine15: 此還有什麼意見嗎? 我還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會問這種很 05/06 23:11
Imagine15: 基本的問題... 05/06 23:11
Imagine15: 關於這種肯否兩說註在書下面的方式,很多書上都是這樣 05/06 23:16
Imagine15: 子的,你是不是補習班的書看太多了? 05/06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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