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產品中有6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7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 PNN,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北市一名百貨前櫃姊出面指控,雇主因為她曾經確診新冠肺炎,即使提出PCR陰性證明來證明康復,仍不斷拒絕她復職。過了近半個月,才同意將她調店復工,卻又遇上百貨樓管刁難、禁止到班,之後連要申請非自願離職單,也遭到資方拒絕,因此氣得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市一名百貨前櫃姊出面指控,雇主因為她曾經確診新冠肺炎,即使提出PCR陰性證明來證明康復,仍不斷拒絕她復職,過了近半個月,才同意將她調店復工,但她卻又遇上百貨樓管刁難、禁止到班,之後連要申請非自願離職單,也遭到資方拒絕,氣得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

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0:32:12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

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12:17:20

自從疫情升級以後,法院的庭期也延期了很多次,我也從本來外出行程滿檔,變成宅在家裡防疫居家辦公(突然有種回歸非訟律師的錯覺😂) 最近因為法院也慢慢改採視訊開庭,才比較常到事務所上班!前幾天中午,很開心的跑去很愛的一家韓式飯捲店,發現竟然停業了(嗚不…) 這次疫情真的影響到很多商家的生意,除了禁止內...

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我們跟法律百科 @legispedia_tw 合作的貼文,很快的就來到第四篇了🙂在這篇文章中,想跟大家分享關於雇主「合法解僱」的問題,過去我們在部落格中曾經整理過「好聚好散這麼難?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的文章,目的就是希望讓勞資雙方遇到契約終...

  • 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1 22:00:23
    有 1,443 人按讚

    台北市一名百貨前櫃姊出面指控,雇主因為她曾經確診新冠肺炎,即使提出PCR陰性證明來證明康復,仍不斷拒絕她復職。過了近半個月,才同意將她調店復工,卻又遇上百貨樓管刁難、禁止到班,之後連要申請非自願離職單,也遭到資方拒絕,因此氣得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

  • 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1 11:50:05
    有 24 人按讚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也連帶變更,這樣的做法是否可以呢?

    我們先跟你說:在未經協議的情況下當然是不行的!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工時與工資屬於勞動契約所應約定的部分項目,因此到職時所約定好的勞動條件,除非經過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否則公司是不得片面變更的。

    👉雇主可以怎麼做?
    在前陣子疫情大爆發的期間內,各方面的壓力與開銷都著實考驗著雇主,但如果雇主真的想要節省人事成本,真的只能好好的跟員工協商討論,如果員工願意與你一同共體時艱,那請好好珍惜並感恩這位員工,並在事後給予更好的勞動條件;反之,若員工不願意的話,其實也不必責怪(畢竟每個人都有其生活壓力嘛),這時候除了可以請主管機關協助調解外,如果有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2款所定的「虧損或業務緊縮」之事實時且實際上繼續聘僱員工也有相當的困難的話,或許也可考慮以資遣方式終止契約,並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勞方可以怎麼做?
    如果勞方遇到雇主片面要求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但卻又不願意接受時該怎麼辦呢?與上述資方的應對方式類似,若勞資雙方真的無法在私下達成勞動條件變更或協議資遣的共識時,這時候同樣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勞動局介入協調,或是主張雇主違反了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而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要求雇主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不過實務上應該也有不少人是發現薪水少了,去詢問雇主才知道自己變成兼職(部分工時),這種情況如果對於調職合理性有疑義,可以去搜集相關的資料,包含調整職位前後的薪資明細、出勤紀錄副本、工作規則、簽呈、公告、對話紀錄或甚至錄音檔案等等,透過這些資料,未來才能讓第三方來判別與審視雇主所做的調整有無合乎規定。

    以上就是我們的小小整理,希望大家可以瞭解😌😌😌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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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 在 Sunny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30 22:35:05
    有 71 人按讚

    自從疫情升級以後,法院的庭期也延期了很多次,我也從本來外出行程滿檔,變成宅在家裡防疫居家辦公(突然有種回歸非訟律師的錯覺😂)

    最近因為法院也慢慢改採視訊開庭,才比較常到事務所上班!前幾天中午,很開心的跑去很愛的一家韓式飯捲店,發現竟然停業了(嗚不…)

    這次疫情真的影響到很多商家的生意,除了禁止內用的政策,居家辦公也讓原本商業區的人潮變少,龐大的租金壓力,讓有些店家甚至決定停業😭

    這讓我想到可以跟大家分享:
    「雇主如果因為本次疫情而停業,還需要發勞工薪水嗎?因疫情可否放無薪假、或解僱勞工呢?」
    💡看看下面的 #法律小解析吧!

    📍公司停業是否仍需發薪水💰?
    ▪️因應政府政策而停業➡️可不支薪
    屬於「#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之情形,白話來說就是「不能怪勞工也不能怪老闆」,所以停業期間的工資可以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
    若無法協商,雇主可主張 #不支薪。
    ▪️若為商家自主停業➡️應依法支薪
    因為是老闆因營運考量而自行停業,雇主仍應照付約定之工資。

    📍雇主可與勞工協商實施無薪假(減班休息),但須符合通報及最低工資要求
    ▪️ 依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
    ▪️需徵求個別員工之「#書面同意」,並#通報 地方勞動局。
    ▪️對於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約定之每月工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即24,000元)
    ▪️減班休息之勞工可申請之補助:「安心就業計畫」、「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等。

    📍可否因疫情解僱勞工?
    ▪️雇主可能得主張之法定事由:
    1. 勞基法第11條第2款「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2. 勞基法第11條第3款「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 仍須符合「#最後手段原則」
    如:業務緊縮或虧損之狀態已持續一段時間,且無其他方法可資使用等
    ▪️雇主應盡義務:
    1. #預告期 或給予預告期間工資
    2. #謀職假:預告期內每7天有2天之帶薪謀職假。
    3. 提供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很重要✨:供勞工申請失業給付)
    4. 給付 #資遣費(新制勞工: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
    5. #資遣通報:勞工離職10日前應通報主管機關。

    這次疫情,使得讓很多業者營運困難,不得不與勞工協商減班休息或資遣勞工,但仍須注意相關法定要件,才能避免後續勞資爭議。
    而勞工也應注意相關勞動權益及知識,若雇主有非法之調整或變動,也才能捍衛自身權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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