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霧社事件看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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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霧社事件看法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放什麼電影國家也要管? —— 你知道嗎?以前的電影不是被禁播,就是要經過審查刪剪後才能播。 1988 年的台語電影《林投姐》描述一位本省癡情女遭外省負心漢欺騙,最後自殺化身厲鬼復仇。一開始送審時,電影檢查處認為電影涉及「提倡迷信邪說」,於是將女子化作鬼魂的片段刪剪。 電影上...

霧社事件看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放什麼電影國家也要管? —— 你知道嗎?以前的電影不是被禁播,就是要經過審查刪剪後才能播。 1988 年的台語電影《林投姐》描述一位本省癡情女遭外省負心漢欺騙,最後自殺化身厲鬼復仇。一開始送審時,電影檢查處認為電影涉及「提倡迷信邪說」,於是將女子化作鬼魂的片段刪剪。 電影上...

霧社事件看法 在 閱讀三小事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27 15:37:39

「這本來就是一個像煎魚的年代,一下子翻過來,一下子翻過去」 《 #大港的女兒》2020, 陳柔縉 推薦度:👍👍 👍 👍 👍🏿 易讀度:👍👍 👍 👍 👍 💡#bookypoint 台灣作為外來政權的集散地,老早就習慣於不同文化來來去去。每次政權更替,台灣人在身份、語言上要重新適應,還...

霧社事件看法 在 乙烯的讀書帳⌬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5-17 01:34:18

《小論文入門》可以看圖,裡面有優秀同學的作品(特優的隔壁班朋朋,我已徵求她的同意) 我自己這次小論文拿到優等,這邊整理一些我自己寫小論文的經驗和大家常有的問題。 然後因為自然科學類的小論文和社會科學類的差別有點大(社會科學包含問卷調查等),所以這邊主要以自然科學類為主。 1.不知道如何找題材 題材...

  • 霧社事件看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3 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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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放什麼電影國家也要管?
    ——
    你知道嗎?以前的電影不是被禁播,就是要經過審查刪剪後才能播。

    1988 年的台語電影《林投姐》描述一位本省癡情女遭外省負心漢欺騙,最後自殺化身厲鬼復仇。一開始送審時,電影檢查處認為電影涉及「提倡迷信邪說」,於是將女子化作鬼魂的片段刪剪。

    電影上映後,臺灣省政府官員認為本省人看完戲後,對於外省人的負面情感更嚴重,最後雖然未遭禁播,但是又以「挑撥外省與本省同胞情感之嫌」遭刪剪。這部電影就是當時很賣座的《林投姐》。
    ——
    🎬 「電影審查制度」,什麼題材不該拍?

    恐怖片不能太恐怖,省籍衝突不能演,滿洲國不能提,是由於 1950 和 1960 年代有所謂的「電影審查制度」。如果電影太黑、太色或不夠寶島的畫面或情節,就有可能刪剪或禁播。

    當時國民黨政府來臺灣後,在 1955 年修正《電影檢查法》,其中規定電影片若有「損害中華民國利益或民族尊嚴」、「破壞公共秩序」、「妨害善良風俗」或「提倡迷信邪說」,電影檢查處應予修改、刪剪或禁演。

    至於怎樣才算是上述規定的情形,是在 1956 年公布《電影片檢查標準規則》中提到。例如「表演妨害邦交之情事者」,曾有臺語片以霧社事件為題材拍攝,但是被要求須加註「中日」友好等文字,並經修改、刪剪才能播出。

    或像是「表演觸犯刑法之重大犯罪行為而結局不予法律制裁者」也應該禁播,因此當時有片商想在臺灣上映經典黑幫電影《教父》,被打槍數次,最後刪除多個片段,片尾再加個歹徒已受徒刑審查才過關。

    還有幾十項標準,舉凡接吻時間過長、生產及墮胎情節或有怪力亂神等場景,都可能被禁播或經修改、刪剪才發照准演。
    ——
    🎬 「被審查」之外,還可能「自我審查」

    而一部電影製作完成並在電影院上映,至少需要「過三關」。

    首先,電影製作前必須先將電影分場對白劇本交給教育部電影事業輔導委員會審查,並繳交劇本審查費 400 元,而當年一張首輪戲院電影票約 10 元。電影上映前,再將電影正片和劇情說明書交給電影檢查處審查。通過後才能取得准演執照。

    取得准演執照後不是就沒事了,警察還會去戲院巡邏,檢查放映的電影是否有准演執照、有沒有偷放刪剪的片段。警備總部甚至會海巡蒐集報紙輿論,如果有發現不妥,還是有可能被要求重新檢查。

    然而,電影審查最可怕的是,這些電影人的「自我審查」,因為「你不能自由地講,就不能自由地想」,什麼片不該拍、什麼話不能說,人人心中都有個小警總。

    一直到 2015 新修正的《電影法》通過後,電影審查制度才算正式走入歷史。才有電影分級制度五級制(普通級、保護級、輔 12 級、輔 15 級、限制級)適用至今。
    ——
    至於,你想知道為什麼能夠像現在這樣上映各種題材的電影,你應該來看這個很酷的展覽。

    就是「2021 言論自由日特展 《剪出來的電影史:戰後電影審查特展》」!

    展覽聚焦威權統治下的電影審查歷史,回顧當時的電影檢查主題、異色電影、政宣電影及新電影。述說過去的電影檢查,導致電影創作受到壓迫,再到 1970、80 年代電影檢查,主掌機關的沿革與電影人抵抗,直至解嚴後的轉變。

    並分成數個單元及展間,包括:「50 和 60 年代的電影審查」、「電影審查外的發展不自由」、「70 和 80 年代的電影審查」、「電影審查大事紀」等展示主題。

    而且,這也是全臺灣第一個公開電檢書內容的展覽,內容將會展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檔案開放的電影審查公文史料,也特別向「國家電影和視聽文化中心」、「中央社」、民間蒐藏家等,租借珍貴的電影劇照、「電影准演執照」。

    是不是很讚呢?

    展覽地點: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美工工場
    展覽日期:2021 年 4 月 7 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每日 9:00-17:00(周一休館)
    ——
    #法律白話文運動 #國家人權博物館 #言論自由日 #電影檢查 #剪出來的電影史

  • 霧社事件看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09 17: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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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文化成為了非法,靈魂何以為繼?》

    今天上午在司法院,舉行了2021年第一場憲法法庭言詞辯論,議題是——「原住民狩獵權益」。預計在一個月內,大法官將會提出釋憲文,正式決定中華民國法制將如何看待原住民文化與狩獵,再次推動時代的齒輪。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等關注原住民族權益的相關團體與夥伴,從昨天就開始在現場進行聲援行動,期盼狩獵文化獲得應有的尊重與認同。

    這個釋憲案,源自於2015年的一場判決:台東縣海端鄉的布農族人Tama Talum(王光祿),因在2013年使用未登記的自製獵槍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山羊一隻+山羌一隻),最後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併科罰金7萬元。

    這個事件引發了原住民族群的極大震撼,除了過於嚴苛的判決結果外,尤其Tama Talum是為了想吃山肉的年邁母親而上山狩獵,卻遭到法律視為罪犯的待遇,讓原住民族長期遭到法律歧視,積壓已久的怒火與不滿,化為各界的聲援與力量,推動了這個關於狩獵的司法改革,也牽動著社會與國家,對於「狩獵」與「原住民文化」的看法與態度。

    期待能走出長久以來的誤解,與偏見。
    畢竟,我就是那個曾經有著嚴重誤解的鄉民之一。

    ---

    粉專草創初期,我曾經因為在林道上看到彈殼,而寫過一篇文章批判「現代狩獵」。當年因為論述核心是生態保育,且不分族群的濫獵行為確實是個問題,而引發一些迴響;但同時,文中我對於狩獵與原住民文化粗淺、大眾且刻板印象的認識程度,也讓不少當年就關注狩獵議題的朋友受了傷,對於那些小時候不懂事時講錯過的話,我深感抱歉。

    但,那也是我認識「原住民狩獵」這件事的開端,進而開始真正試著瞭解原住民的文化與困境。經過多年的成長之後,我才有機會跟著族人一起回到山中的家,吃同一鍋飯,用身體感受「與土地一起生活」這件事。

    很多事情,沒有用雙腳走過,用舌頭品嚐過,是很難明白的。這也是當傳統狩獵遇上當代保育時,最有理說不清的地方,更時常遇到如同「兔子那麼可愛,你怎麼可以吃他!」的溝通障礙。(兔肉在歐洲與中國是常見的食材,但台灣卻無法推廣)

    面對這個議題,先放下自己曾有的角度,好好聽對方說,再來思考怎麼管理、如何永續,才是最好的方式。

    ---

    對於布農族而言,狩獵是每一個男人都必須學會的生活技能,婦女則有紡織與農耕,就像當代人必須學會工作賺錢才能養家活口一般,他們以家族分工撐起資本主義世界外的生活方式,從台灣的山林中獲取蛋白質與澱粉,世世代代在這片美麗的土地上生活著。其他各族,也有著類似的文化。

    因為狩獵即是生活,沒有獵物就沒有肉,代表著民族的死亡。原住民傳統的狩獵,是「永續利用,與自然共存」的觀念,並且制定出了較一旦失去監視就完全無效的法律而言,更加強而有力的管理方式:文化與Samu(禁忌)。

    不跟著這套文化生活的人,不是我們的人。
    不遵守Samu的人,必遭到災厄與詛咒。

    有什麼能比這樣的無形規約,更有效保護生態呢?
    然而,這永續運轉的一切,在現代文明到來後變了調。

    日本時代,根植這座島嶼的原住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衝擊。語言與文化不相通的結果,讓原住民族在那個勝者為王的時代,遭到了全面的「矯正」與剷除。在唱遍全島的君之代歌聲中,槍枝被沒收、家園被離棄,不願做日本人的老人家們開始了最後抵抗,太魯閣戰爭、大分事件、大關山事件、霧社事件,一場又一場的抗日行動中,他們用槍與刀擦亮了自己屬於各族的英魂。

    然而,中華民國來了以後,就連日本人發配的制式槍枝也只能偷偷摸摸地用。因為戒嚴、因為保育、因為各種理由,「槍」成了不可說的禁忌,中華民國的「Samu」,在這動盪的百年內,即將埋葬上一個百年中,受台灣山林滋養而茁壯的「原住民文化」。

    所以,他們才集結,才升起了狼煙。這不只是串連,也是向仍眷顧著這片土地的老人家們祈禱,祈禱這一次,大家終於能真正以自己的樣子,活在自己的土地當中。

    而不是等到有表演的時候,才上台復刻一下,自己的「傳統文化」。他們都有著在文化徹底死亡之前,竭力拯救的使命感。

    希望一個月以後,我們都能看見一個好的結果,從最高法律的高度消除社會的誤解與偏見。

    原住民傳統文化中,真正的獵人,也是管理山林的人。

    唯有讓原住民狩獵合法化,建立健全的獵人協會與山林管理組織,結合傳統智慧與當代制度,讓原住民狩獵不再是罪,取消充滿歧視的、原住民只能用比日本時代還落後、不安全的土製獵槍的過時規範,台灣才能讓屬於這座島嶼的文化與民族們,可以抬頭挺胸地,用屬於自己獨特的方式活著,成為自己文明裡,那個頂天立地的「人」。

  • 霧社事件看法 在 立法委員孔文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12 11: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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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090511)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文吉質詢賽德克族蔡志偉教授跟王增勇教授,兩位被聘請當轉型正義委員對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看法,特別是對於霧社事件90週年和德基水庫的土地正義,將來他們可以扮演何種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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