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禍 證據不足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車禍 證據不足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車禍 證據不足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kirimaru73 (霧丸)看板PttLifeLaw標題[問題] 車禍責任判定缺乏直接證據的情...

車禍 證據不足 在 斜槓主婦律師娘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05 12:33:51

「我後來才發現,全世界對我最不好的就是我自己。」朋友J昨天這樣對我說。 她是個姐妹眼中『賢淑』又『善於持家』的好女人。我們眼中的她,好的不得了,但老公、婆婆眼中的她卻『永遠不夠好』。 「我不是每個月拿很多家用給妳,都花到哪裡去了?」她老公不止一次對她這麼說。 「天知道,我都差點沒把娘家給的嫁...


朋友騎機車於下班途中與闖紅燈的汽車發生車禍。目前處理狀況如下:

雙方損害:朋友左手骨折,留職停薪休養一個月。對方車體受損。
調解狀況:第一次調解委員會開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相關證據:路口無監視攝影機,附近商家也沒有拍到,亦無證人可出面作證。
僅有現場筆錄以及事故後拍攝的照片。
友方主張:對方闖紅燈為肇事主因,應賠償一個月薪水以及其餘相關損失共數萬元。
對方主張:友方自己去撞到對方的進口車,應賠償更高的修理費用,
友方自身的損失可相抵,但友方反倒還需賠償對方數萬元。

因此,此案看似難以在調解委員會中解決,
因雙方對於責任歸屬和賠償各執一詞,完全無法達成共識。

在這裡我先把要問的問題簡單化,假設雙方都已經無法提出進一步的直接證據了,
那麼剩餘的手段應該只剩下把現有的資料(筆錄、交通事故初步研判書等)
拿去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並且由於證據不足,鑑定結果極有可能是
「雙方均涉嫌違規駕駛,各負一半責任」或是「無法判定」。

當雙方三次調解不成,走到訴訟這一條路上時,
友方可以:控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並要求附帶民事賠償。
對方可以:控告對方民事毀損要求賠償。(過失毀損無刑事責任。)

在上述的前提下,也就是行車事故鑑定結果不明確的情況下,請問:

(1) 依常見的狀況來看,像這種雙方主張相反,但都缺乏證據的事故,
鑑定報告是以「雙方各負一半責任」還是「無法判定」為多?

(2) 在缺乏人證物證情況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是否必須要有很強的其他直接證據,
才能做出「某一方應負全部或大部分責任」這種程度的判定,
或是仍然有空間能以事發後照片、現場紀錄、雙方筆錄以及說詞等間接資料,
以「心證」來判定「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是肇事主因理應就是誰」?

(3) 如果鑑定結果為「雙方各負一半責任」,那麼是否能在法庭上代表,
雙方確實有責任,所以任一方提出告訴都「很容易」成立?

(4) 如果鑑定結果為 「無法判定」,那麼是否代表法庭上能用的證據不足,
所以依據無罪推定原則,任一方提出告訴都「很難」成立?
另外,此種證據不足與宣判的關係,於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上是否會有不同?
(也就是說,刑法從嚴,民法從寬這種差異性,畢竟民法沒有所謂的「罪」)

(5) 如果對方控告友方民事賠償,但對方卻主張其車輛特殊,需要高於一般的修理費用,
在法院上是否會被接受,而確實以對方車輛本身的價值判定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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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rimaru73 來自: 139.175.68.252 (12/23 19:14)
Yyyyyy:其他我不知道 不過5是啊 只是都要扣折舊就是了(除了工資) 12/24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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