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自辦都更缺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自辦都更缺點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自辦都更缺點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uwy (Hank)看板home-sale標題[閒聊] 不要都更的五個理由時間Fri Oct ...

自辦都更缺點 在 FB: 陳泰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5-30 08:09:11

- 🌟保險寫實文-文長不喜勿入🌟 Part1 最近沉寂了一陣子, 雖說低調但還是收到眾多朋友私下關心我怎麼沒再發保險相關文章及近況,所以我想說準備好後再發這篇文章一起分享。 很感謝原東家的處經理、體系經理和團隊夥伴,這五年帶給我很多回憶和照顧,20歲到現在打開了很多視野,學習到很多技能等,體驗到共...


都更的好處非常多,已無須贅述,

這次來談談都更的五大缺點:


1. 分到的室內坪通常比舊房還小

蓋房子是需要錢的,房價越低,就要折售更多坪數抵付造價,
因此若房價在70萬以上,才有可能室內一坪換一坪。

試算重建坪數
https://sites.google.com/view/predesign


2. 房屋稅從千元漲到數萬

重建後因為屋齡構造單價及路段率之調整,
房屋稅上漲約3~10倍,另有辦法可減免50%,
這部份合建契約不會寫到,通常是收到房屋稅單才驚覺。


3. 土地增值稅

政府視「重建」為一種房地交易,即「地主賣地建商賣房」,當然要抽土地增值稅,
以長期持有一戶台北市大安區30坪公寓為例,
土增稅大約120萬(自用減半),另有辦法可減免40%~100%,
通常地主在簽約時,容易忽略這一點。


4. 價值選屋的風險

綜看許多合約,多採「價值選屋」,
但價格表卻由建商制定,同時劃下一堆規定(地主只能從二樓開始選......),
地主易陷入被予取予求的風險。


5. 合建契約眉角極多
好好住的沒事,誰要跳入合約困擾之中呢?
從分配、選屋、稅務、規費等都可能在無意間侵蝕財產。



從以上五點大概能感受到都更龜速的原因,

現行的做法帶來太多不確定感,

如果能夠明訂權利義務、規則方法等(類似定型化契約),

地主才有機會衡量自身利弊,決定是否重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47.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71974325.A.39D.html
Tosca: 地主不用出錢就能住新房 是還想怎樣啦@@10/25 11:33
F93935: 6老人沒錢負擔重建的成本,6-70歲了退休沒能力負擔貸款 10/25 11:36
F93935: 7一樓有的有地下室前推後推你沒辦法蓋的比原本多10/25 11:36
F93935: 8.投資客隔套房收爽爽懶得理你10/25 11:37
F93935: 這是我目前危老看到的問題10/25 11:37
F93935: 第一關都還沒跨過去不用想到後來稅負成本10/25 11:38
IBIZA: 權變領回土地不用土增稅10/25 11:39
amordelcor: 9. 都更蟑螂收費不透明 只說好處 估計坪數 卻不說自己10/25 11:40
amordelcor: 中仲賺多少10/25 11:40
IBIZA: 笑死 地主不用出錢但出地了啊 不爽不要蓋10/25 11:40
F93935: 還有一個,一間房,有三四個公同共有10/25 11:42
Tosca: 都不想給人賺就自己蓋啊 有地你自己蓋啊10/25 11:42
Anyotw: 多頭才都更,你打房、空頭當然不可能。一邊打房一邊都更,10/25 11:42
Anyotw: 精神分裂喔10/25 11:42
frank111: 亂寫10/25 11:43
F93935: 連個大巨蛋雙子星士林流音都蓋那麼久想推都更?強制力拿出10/25 11:44
F93935: 來好嗎10/25 11:44
IBIZA: 自己蓋就自己蓋啊Xd10/25 11:44
dans: 帳號被盜?10/25 11:45
dans: 士林流鶯是因為那顆睪丸不好做才拖到10/25 11:47
frank111: 3.都更免徵土增稅 4.權利變換你愛選哪就選哪 不夠就貼錢10/25 11:48
IBIZA: 那棟不是流鶯 流鶯在南港啦 士林那顆是婊藝好嗎? 10/25 11:49
IBIZA: 流鶯倒是快好了吧 我看外觀都差不多了 天橋也好很久了10/25 11:51
Luos: 你跟長門說啊 10/25 11:52
dans: 都更只是減徵土增稅,不是免增吧。10/25 11:58
dans: 政府才不會放過都更土增稅這麼大的肥肉勒,咈咈咈10/25 12:00
IBIZA: 權變不用,你要再賣才要繳10/25 12:00
frank111: 實施權利變換,地主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10/25 12:01
dans: 權變不用是指移轉給建商不用吧,不然變成是建商要繳土增稅10/25 12:01
frank111: 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10/25 12:01
IBIZA: 就是轉給建商,不然轉給誰10/25 12:01
frank111: 這是法規,寫得清清楚楚,不用爭10/25 12:01
happypink: 危老要土增稅,都更不用,這篇連一開始就錯惹怎麼辦10/25 12:06
重建採用"都更",但分配採用"協議"時,還是會課土增稅喔!
因此合約一定要看得清清楚楚
IBIZA: 會有3的問題,表示不是都更,是合建10/25 12:08
dans: 「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土增稅」,請問這裡的『權利10/25 12:10
dans: 變換負擔』,何解?10/25 12:10
dans: 扣除負擔後,又分配建物單元給原所有權人,請問「權利變換10/25 12:13
dans: 負擔」和「被分配建物單元」兩者意涵有何異同?是否都免徵10/25 12:13
dans: 土增稅?10/25 12:13
※ 編輯: suwy (36.230.247.225 臺灣), 10/25/2019 12:14:26
IBIZA: 都更有可能不走權變,但很少,這不是都更推不動的原因 10/25 12:17
Fujiwarano: 你先搞清楚權利變換的意義 跟合建都更的不同差異再說 10/25 12:17
dans: 是喔,看樓上的意思難道協議合建就有土增稅減徵或甚至免徵 10/25 12:22
playerd: 重建以後可能要開始繳管理費,有些人不能接受 10/25 12:22
zaxs12333: 就是因為地點好才需要都更 10/25 12:24
noricos: 都更土增稅還有減免,危老完全沒有 10/25 12:25
zaxs12333: 台北市地點好都是一堆老房子 你去外縣市空地多幹嘛都更 10/25 12:25
noricos: 你的第4、5危老更慘,都更至少還有權變可以保障地主 10/25 12:26
noricos: 你講的”重建採用"都更",但分配採用"協議"時”這句話很 10/25 12:29
noricos: 有問題,如果你走權變就沒事啦!除非你要求的分配大於權 10/25 12:29
您講的沒錯,大多數地主希望分配越多越好,
但"權變"無法給予最低保證,所以還是會簽"協議",
甚至很多合約還會註明「"權變"及"協議"擇優分配」
noricos: 變,那該盡的權利義務就照你私約走 10/25 12:29
noricos: 如果你走的是真權變就沒4、5的問題,所以不是都更的問題 10/25 12:31
noricos: ,是你私約的問題 10/25 12:31
somia012: 還有管理費10/25 12:35
dans: 權利變換中的免徵土增稅是要給建商方便做事的,本來那個階10/25 12:38
dans: 段按合建也不該收土增稅,結果理所當然的事被危老蟑螂們說 10/25 12:38
dans: 的像是都更恩典 10/25 12:38
Fujiwarano: https://lihi1.com/izguy 這張圖送給大家 某人言論可 10/25 12:39
Fujiwarano: 信度0 10/25 12:39
※ 編輯: suwy (36.230.247.225 臺灣), 10/25/2019 12:41:26
dans: 興建後分回房地產買賣(都更後第一次移轉)才有土增稅的事 10/25 12:41
dans: ,但這裡除非是賣建商的房子,不然跟建商及都更早沒關係 10/25 12:41
dans: 對了,林口永慶趕快教我權利變換和協議合建有什麼分別呀 10/25 12:43
dans: 雖然林口人這輩子都不會碰到都更 10/25 12:44
Fujiwarano: 要聽課 收dans學費一百萬台幣 只收現鈔 免費仔滾 10/25 12:44
frank111: 我教你免費,權變簡單說就是你房子在都更前的價值佔總基 10/25 13:09
frank111: 地的比例多少,都更後就分回整體價值中等同的比例 10/25 13:10
frank111: 都更前整塊基地值一億,你家佔一成,蓋好後整個建案值 10/25 13:12
frank111: 10億,你就可以分回一成就是1億,但要額外扣掉建築成本 10/25 13:14
frank111: 合建就是每個人私下跟建商喊蓋好可以分多少,每個人的貪 10/25 13:15
frank111: 心度不同,好說話的分得少,釘子戶分得多,相對不公平 10/25 13:16
F93935: 你也要看你的土地有沒有面路,如果是大同區巷弄包在裡面你 10/25 13:17
F93935: 憑什麼拿的跟外面的一樣多 10/25 13:17
frank111: 權變會有估價師估價,價格不是隨便喊的 10/25 13:18
F93935: 所以都更難做就是每屋主心中標準不一 10/25 13:20
dans: 理論上是這樣,但實務上估價師沒交易經驗不一定估得夠精準 10/25 13:29
dans: ,而且權變價值往往估低變相行程高估工程費用比例 10/25 13:29
dans: 分回房產又是以權變價值做入手價,交屋後光是平轉買賣,計 10/25 13:30
dans: 算交易稅基的價差說不定都快跟原本房價一樣高 10/25 13:30
niko0202: 少1500就要唉唉叫 更何況都更換新屋 cccccc 10/25 13:32
dans: 但我覺得最主要還是要背貸款,even是只背1萬壓力都差很多 10/25 13:33
dans: 有些老雙北人,房貸要是清的,去當保全都活得快活,這時來 10/25 13:34
dans: 個都更,反而連飯都沒得吃了 10/25 13:34
F93935: 權變,就是很有想像空間的東西,所以吼要推這個就得讓所 10/25 13:35
F93935: 有人想權變是公平的,不是建商黑手 10/25 13:35
F93935: 光是銀行鑑價十家都不一樣了,我怎麼相信你權變是對的 10/25 13:36
frank111: 沒記錯的話,權變是需要3家估價師同時進場估價 10/25 13:38
Fujiwarano: 所以我就說天然都更最公平 省的又有人在吵權變不公平 10/25 13:38
Fujiwarano: 直接讓沒命的人去投胎 有命的人留下來發大財這樣 10/25 13:39
frank111: 估價師可由實施者找,也可以由地主找 10/25 13:39
frank111: 權變最大的問題是衍伸出很多費用,估價費、搬遷補償費、 10/25 13:41
frank111: 銷售管理費,實施者的利潤(約10%)等等加起來每坪的成本 10/25 13:42
frank111: 要多7~10萬,原本一坪建築成本只要15萬,經過權變增加到 10/25 13:44
frank111: 22~25萬,這中間增加的成本都是政府許可的 10/25 13:44
IBIZA: 都更不是用權變價值當入手價 10/25 13:47
IBIZA: 都更取得房屋的土增稅跟房地合一稅, 是用原始取得成本 10/25 13:47
F93935: 所以啦,整串文大家都以既有的認知不同,稅費計算方式都 10/25 13:59
F93935: 不同你怎麼覺得一個六七十歲老人搞得懂呢?要嘛就政府下 10/25 13:59
F93935: 來主導有一個對權威的信任感,懂? 10/25 13:59
F93935: 巷口阿花說他換1.2倍 巷尾阿財說他換1倍 老人就以為拖久就 10/25 14:09
F93935: 是勝利你建商那麼賺給我卡油不行嗎 10/25 14:09
piliwu: 其實自辦是最划算的 10/25 14:15
piliwu: 有有公辦都更政府還補助不少錢 10/25 14:16
F93935: 自辦財力問題,再來找誰委建就吵不完,我目前就卡在這 10/25 14:17
piliwu: 住雙北的有人連搬出去租房都沒錢財力當然是大問題 10/25 14:18
frank111: 大部分的都更都是自辦的,自辦又分權變和合建 10/25 14:20
F93935: 有人不想背貸款,就好像普通人不會買麵粉來做雜糧麵包,因 10/25 14:21
frank111: 公辦是政府有一定比例的地才會輪到公辦 10/25 14:21
F93935: 為麻煩東買西買的不一定做出來好吃,只能說文林苑搞臭地主 10/25 14:21
F93935: 跟建商的關係 10/25 14:21
piolet: 懶的搬家也嫌麻煩 不要打擾我 10/25 14:49
IBIZA: 我覺得政府應該要主導, 不然建商主導其實都違背都更精神 10/25 14:51
asole: 所以台北市老巷弄 一樓最多不願意都更 10/25 15:32
piliwu: 政府來諮詢輔導也算公辦都更的一種 10/25 15:53
piliwu: 我老婆娘家所有類型都玩過了就是辦不成 10/25 15:54
IBIZA: 只是諮詢輔導不夠的啦, 都更最大問題其實是都更利益都被實 10/25 16:21
IBIZA: 施者拿走了 10/25 16:21
IBIZA: 政府願意公辦當實施者, 只收取成本的法定利潤, 都更會更可 10/25 16:22
IBIZA: 行 10/25 16:22
ru04hj4: 等大自然都更 10/25 16:28
q114533: 樓上哪部?人類消失後的世界? 10/25 17:45
ru04hj4: 天災啦 10/25 18:28
kusomanfcu: 問題在不是沒錢是都不想掏錢要別人掏 10/26 21:26
stratist: 台北巿都巿更新推動中心做公辦都更第一件事就是先賣一份 10/27 21:31
stratist: 1萬5的標單,然後招標投資人合約裡中心什麼都不用做只負 10/27 21:31
stratist: 責蓋章就先抽6000,不是6000塊是6000萬,看到這居然有人 10/27 21:31
stratist: 以為政府是來做善事的真是天真 10/27 21:31
bonaqabo: 幫你再加一條 等自然都更 10/29 08:15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