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未簽訂勞動契約罰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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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契約罰則 在 斜槓主婦律師娘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4-28 01:26:19

貝貝漸漸長大,也越來越可愛,現在很會跟人互動,也很會撒嬌,還超喜歡模仿大人的行為,我和大律師每天工作之餘,都很想衝回家,攬她在懷中,好好地讓她磨蹭一番。 如果可以,真希望可以隨時陪伴在她身邊。不過我們兩個人在事務所的工作都很忙碌,平常白天都得靠婆婆幫忙帶她,我只能選擇減少晚上的活動,盡量陪在她身邊...

  • 未簽訂勞動契約罰則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08 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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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219例本土個案、22例死亡;陳時中:新北市快篩陽性率降到1%是好現象,但毫無放鬆本錢 ;蘇貞昌:8月底1,000萬劑疫苗到位;預估端午節雙鐵運量低於平常日;未來重點是抑制雙北家戶感染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8)日公布國內新增219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確診病例,均為本土個案,確診個案中新增22例死亡。
     
    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近2天國內疫情較前幾天低一點,整體看起來,篩檢陽性率正在持平下降,新增個案數較多的新北市快篩站陽性率已降到約1%左右,「這是較好現象,不過,我們毫無放鬆本錢,這只是2天數目,還要持續觀察。」
     
    今日新增219例本土病例中,為117例男性、102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10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22日至6月7日。個案分布地區以新北市123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54例,苗栗縣16例,桃園市13例,基隆市8例,彰化縣2例,台南市、新竹市及台中市各1例。其中雙北地區以外縣市42例中,36例為已知感染源,6例關聯不明。相關疫情調查持續進行中。
     
    另外今日新增22例死亡個案,其中男性15位、女性7位,年齡介於30多歲至10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3日至5月30日,確診日介於5月18日至6月4日,死亡日介於5月30日至6月7日。至於累計死亡個案則是308例。
     
    ■累計死亡個案60歲以上佔9成,瑞德西韋無助於降低重症死亡率
     
    由於台灣死亡率約為2.8%,略高於全球死亡率,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指出,目前台灣200多例死亡個案中,60歲以上的高齡長者佔92%,其中又有83%有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潛伏疾病,是導致高死亡率的原因。此外,張上淳表示,這波疫情來得急,除死亡外,高齡者重症比例也偏高,這使得短時間內對醫院的重症照護帶來很大壓力。
     
    至於民眾陸續投訴,確診病患家人在醫院得不到瑞德西韋來救命,凸顯藥量不足的窘境,張上淳解釋,目前瑞德西韋已經不需經網區指揮官審查,藥可以儘速下放到地方,因此醫院可以視時機使用。但外界將瑞德西韋視為唯一的救命藥,他則強調,確診病人在不同階段使用的治療藥物不同,包含輕症不需住院、住院不需要氧氣、需要氧氣、需要高流量氧氣、需要非侵襲性呼吸器,到插管或使用葉克膜等不同階段;而在重症或是插管階段,使用瑞德西韋對降低死亡率並沒有太大改善。
     
    張上淳也說,先前沒有好的藥物可以治療,因此引進瑞德西韋可以縮短病程;後來發現類固醇和細胞激素抗體藥物對於降低死亡有幫助,也即將引進單株抗體藥物,因此對於什麼階段該使用什麼藥物,專家小組會開會隨時調整指引,來引導前線醫療人員用藥。
     
    ■壓制疫情,未來重點抑制雙北家戶感染,減少全台端午節人流移動
     
    在整體疫情控管上,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強調,屬於疫情熱區的雙北地區,家戶感染率高達40%至45%,代表許多案例中都有傳染給鄰近接觸者的狀況,為了壓制疫情,未來重點將會擺在降低家戶感染上。具體而言,未來要安排確診者盡可能安置到集中檢疫所和防疫旅館,避免確診者在家中留置的狀況,實際上一人一戶的居家隔離很難實踐。
     
    除了減低家戶感染外,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也在上午的記者會強調,目前雙北疫情仍然嚴峻,其他縣市也有大規模群聚,推估疫情還處在高峰期,因此已經與地方政府針對疫情熱區進行比對,在這些地方會督促地方與衛生機關加速進行篩檢站的設置。
     
    端午連假將至,外界擔心人潮南北流動恐帶來另一波疫情高峰,呼籲政府祭出移動禁令,甚至將假期延後等作法。對此,陳宗彥強調,按照截至昨晚的統計,在6月11日南下至6月14日北上的預估高峰期間內,透過購票系統數據來看,陸續還有退票的情形出現,這段期間高鐵的總運量下降至5萬,台鐵則為3萬,這樣的數字已經低於平常上班日的運量。
     
    ■苗栗電子廠群聚感染持續擴大,明將啟動二次篩檢
     
    除雙北外,苗栗電子廠群聚感染狀況則持續擴大。根據苗栗縣政府公布,該縣今天新增16例確診中,5例來自京元電子,4例來自超豐電子,並有2家電子廠也發生群聚感染事件,分別是新增5例來自鴻海旗下半導體設備廠京鼎科技,以及新增1例來自力晶科技。
     
    面對電子廠群聚連環爆,陳時中指出,苗栗電子廠群聚已確診243人,其中京元電子已累計210名確診者,本國籍40人、外國籍170人,相關接觸者606人。為儘速壓制該處疫情,已經設置前進指揮所,並將京元電子廠高風險員工共960人安置於集中檢疫所,低風險員工共1,027人則入住單人套房,外籍移工及本國籍員工將分別於9日、11日、12日安排第二次篩檢。同時,也會將3棟風險較高的宿舍清空,人員移往檢疫所。
     
    苗栗群聚案件不僅帶來疫情升溫的疑慮,也凸顯移工處境問題。苗栗縣長徐耀昌昨宣布,全縣移工除了上下班外禁止外出,「全面禁令」是否有違法疑慮,多次成為記者會的提問焦點。
     
    陳宗彥指出,目前發布三級警戒,規範是非必要不能外出,苗栗縣的狀況是確診移工分別進行居家隔離,等於也不能外出;但針對縣府禁令是擴大限制「全縣移工」不得外出,陳宗彥則沒有多做回應,只表示勞動部已在儘速訂定相關補助要點,來協助企業跟地方政府達到降載狀況。
     
    ■蘇貞昌承諾8月底1,000萬劑疫苗,陳時中:100多萬劑是國產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日在立法院報告並備詢時強調,8月底前預計會有1,000萬劑疫苗到位。根據行政院書面資料顯示,陸續到貨的疫苗包含國外採購部分,今年初已簽署包含全球疫苗供應平台(COVAX)、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以及莫德納(Moderna)共計約2,000萬劑疫苗;國內採購部分,已在5月底和國內2家生技公司簽訂每家各500萬劑疫苗採購契約。
     
    至於現有的211萬劑進口疫苗,除了第三批AZ疫苗41萬劑已經配撥,15萬劑莫德納疫苗將從9日開始施打;本月4日來自日本政府捐贈的124萬劑AZ疫苗,將在11日完成檢驗封緘後開始配撥施打。1,000萬劑備妥後,則會由指揮中心評估施打順序,政府已做好大量施打疫苗的規畫及準備。
     
    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質詢這1,000萬劑中,有多少國產疫苗?陳時中表示,其中約有100多萬為國產疫苗。
     
    陳時中並表示,COVAX提供的疫苗,2月開始供貨,只供應一部分,可能要到7月多COVAX才會進來;而在直接與AZ公司採購的部分,泰國廠出現一些產程的問題,整體會往後延一個月;只有莫德納疫苗較為穩定,這一季預估會有幾十萬劑,之後會穩定的逐月進來。
     
    ■疫苗施打服務特權? 指揮中心:不合規定
     
    另外,因雲林縣府獲配的AZ疫苗都已接種完畢,目前也僅開放第一線醫護和防疫相關人員在內的前三類順序優先施打,甫假釋出獄的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昨日被爆料插隊打疫苗,事件引發民眾關注。
     
    對此,雲林縣長張麗善今早說明,她表示自己是地方疫情指揮官,與哥哥張榮味住前後院相處時間多,有時也會一起用膳,所以張榮味符合第一類至第三類對象之同住者公費接種疫苗對象,且張榮味施打時間比陳時中宣布第一類至第三類對象之同住者施打政策暫停更早,因此無耍特權之說,「一切符合規定。」
     
    陳宗彥在媒體詢問此事時強調,疫苗施打必須按照中央規範,且雙北以外縣市僅第一到第三類可以接種,前三類人員中,目前並無「同住家人」這類別。不過他也坦承,非優先對象的違規接種目前沒有罰則。
     
    (文/孔德廉;設計與資料整理/黃禹禛、戴淨妍;攝影/楊子磊、陳曉威、許𦱀倩)
     
    #延伸閱讀
    【「你們、我們」思維的代價:新加坡疫情,為何因移工宿舍感染失控?】https://bit.ly/3iiIFCc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2TFeFX0
    【武漢肺炎大事記:從全球到台灣,疫情如何發展?】https://bit.ly/3w3jffK
     
    #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家戶感染 #苗栗 #群聚感染 #疫苗 #端午連假

  • 未簽訂勞動契約罰則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2-18 1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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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貝貝漸漸長大,也越來越可愛,現在很會跟人互動,也很會撒嬌,還超喜歡模仿大人的行為,我和大律師每天工作之餘,都很想衝回家,攬她在懷中,好好地讓她磨蹭一番。

    如果可以,真希望可以隨時陪伴在她身邊。不過我們兩個人在事務所的工作都很忙碌,我自己則有一些原因,還必須要不時往返娘家,諸事纏身之下,平常白天都得靠婆婆幫忙帶她,我只能選擇減少晚上的活動,盡量陪在她身邊,晚上也一定要哄她入睡,否則她可能一下子就長大了,因此,和她相處的時光都讓我格外的珍惜。

    但已經沒得抱怨了,我相信許多職業婦女,也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奔波,恨不得一下班就可以奔回家中看到可愛的孩子們。

    因此,今天我想來跟大家聊聊,如果妳是個職業婦女,下班得趕著接孩子下課,更想好好的幫家人準備晚上,享受天倫之樂,因此沒辦法或不想加班,老闆可以強迫妳一定要加班嗎?


    首先,先教教大家,我國的勞基法第42條規定:「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看起來很明顯,非事先經過勞工同意,老闆不能強制要求勞工加班,因此,大家都可以正大光明的拒絕老闆的加班要求。

    不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很多老闆會在徵人的時候,在廣告上註明「須配合加班」。想想,有時候我們急著找工作,特別是二度就業的女性,往往先有工作再說,無法考慮這麼多,那老闆可以因為這樣的附註就說已經得到勞工事前的同意嗎?

    答案是不可以的,因為徵人廣告只能算是老闆單方面的要求,應徵者即使看到徵人廣告而去應徵,也不能因而就認定主觀上同意了這樣的勞動條件。


    那如果,老闆是在雙方同意開始上班時,要求勞工要簽訂勞動契約,然後在上面註明,需配合老闆的要求加班呢?

    這也是沒有辦法約束勞工的喔!因為像這樣的條款,未註明具體的時間、地點、頻率、工作內容,對勞工來說,其實是很不公平的,我國民法第247-1條規定: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因此,如果妳的老闆要求妳簽訂這樣的條款,並事後要求妳依契約約定加班,妳可以用以上的條文來主張該約定是無效的喔!

    綜合以上所述,倘若雇主堅持違法要妳加班,妳可以提出雇主的行為已經違反勞基法或民法的規定,然後向勞工局申訴,要知道,勞基法第七十七條規定:「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罰則可是相當重的。

    希望各位媽媽們,都能幸運遇到體貼的老闆,如果是文職的工作,我或許會主動向老闆表示,趕著隔天要交件的話,是否可以帶回家,等小孩睡著以後再加班,總之,又要當媽媽又要上班有多辛苦,我們都懂,大家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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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8 1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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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如果,老闆是在雙方同意開始上班時,要求勞工要簽訂勞動契約,然後在上面註明,需配合老闆的要求加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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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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