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律師倫理規範30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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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律師倫理規範30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超長文 #疫情下的恐怖關係與情人 #寫了兩天 台灣人民正在承受世界各國在過去一年經歷的各種(身心)挑戰,正當去年底、今年初我們開始談論「疫情後新常態(post pendemic new normal)」,新冠肺炎病毒已經悄然降臨,默默進入社區,伺機而動,事實上,我們壓根未經歷「防疫新生活」,直到...

  • 律師倫理規範30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30 2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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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長文 #疫情下的恐怖關係與情人 #寫了兩天

    台灣人民正在承受世界各國在過去一年經歷的各種(身心)挑戰,正當去年底、今年初我們開始談論「疫情後新常態(post pendemic new normal)」,新冠肺炎病毒已經悄然降臨,默默進入社區,伺機而動,事實上,我們壓根未經歷「防疫新生活」,直到過去十六天的三級防疫警戒,安靜的街道、辛勤的醫護、盡責的化學兵、快篩的民眾、確診的病患,全島同舟共濟、齊心抗疫,今(30)日CDC公布最新數據,陽性確診人數似乎下降一些,但是直到全面施打疫苗之前,我們還沒有樂觀的本錢,自動自發封城依舊持續,每一天都在挑戰國民身心健康。

    習慣都市生活的我們,盡享都市化帶來的各種便利,一方面抱怨城市人的冷漠,一方面享受不拖泥帶水的人際關係,所有部門的各司其職讓我們獲得各種喘息,餓了外食,渴了外帶,無聊打電動,寂寞下載app,髒了找打掃,意見不合躲回辦公室,想打幼苗送托兒所,這下好了,一聲令下,所有人統統回家,自主自發把自己關起來,高喊「耍廢救國家!」的同時,疫情下的恐怖關係/恐怖情人卻可能救不了家庭!

    觀察這兩週各式發文、報章媒體、道聽途說(小道八卦),我歸結了 #八種疫情下的恐怖關係與情人,真的是「揪夭壽」,期盼我們人人自省,唯獨有意識、有自覺的內省,才有機會對抗病毒抗疫成功,向恐怖情人抗議成功!但若失敗,那就請 #塊陶!

    /
    第一種:把辦公室的「態度」帶回家 #土霸王

    我們習慣枕邊人在家庭的樣子,有想過他/她工作時是什麼模樣嗎?

    我記得去年看過一則相當幽默的分享文:當另一半在家頤指氣使的同時,手機顯示公司電話來電,一接起來好聲好氣,點頭如搗蒜,屁都不敢吭一聲,另一半在旁邊傻眼,內心OS無限。有些人相反,在公司動嘴不動手,WFH來臨在家就是土霸王一個,把自己在職場上的工作習慣統統搬進家門,甚至變本加厲,長時間無法分開的相處,家人承受生活之外的無形壓力,消磨親密關係之外,容易出現「這個人是誰?」「婚後都變了?」「交往久了,不一樣了!」各種新仇舊恨的超展開人生劇場。

    土霸王之下的另一群苦主恐怕是在學孩童。孩子停課不停學,家長真的心好累,除了手邊工作不能停,還得分心照料孩子的吃喝拉撒睡,加上教育陪伴任務實在心有餘而力不足,一個不注意(就算自己知道)還是很容易展現家庭結構的權力不對等,例如,看了作業之後內心「龜把火」,無預警把孩子叫來,大罵一頓,兩敗俱傷。

    其次,伴侶容易在教養方面意見分歧,假設一方經常性缺席孩子的學習過程,或者對教養細節毫不上心,導火線一觸即發,這時已經不是像平常笑笑就過,還可以上臉書發牢騷文能解決。我推薦閱讀 童童老師的孩子這樣說

    第二種:放大對家務事的在意程度 #碎念王

    「衣服幾天沒洗?」(是說,疫情當前,衣服是真的要勤快點洗比較好啦)
    「冰箱整理沒?」
    「誰要吸地?誰負責拖地?」
    「浴室頭髮好多!」還是,連起床要不要摺棉被也要管???

    成天不插電碎念,隨地撿到槍,所有家庭成員烏煙瘴氣,這部分我覺得不要再說下去,寫到這我都要爆炸了(怒!),推薦直接觀看 VOGUE Taiwan 的 #一句話讓你在吵架時原地爆炸 (https://www.facebook.com/VogueTW/posts/10159667559158754) 並且好好在原地反省!

    第三種:自我情緒擺第一的臭臉 #變臉王

    情緒一來,伴隨指責,說的話難聽,經常有口無心,明明我們都知道關係破裂容易、修復難,相處在一起難免有爭執,真的需要放下面子、誠意懇談,收起一時衝動,隨時隨地阿密陀佛告訴自己:我不是川劇演員,也因為我們都不是演員所以別設計那些情節(薛之謙音樂下!)看不順眼的、無法忍受的不妨列表造冊(對,還是需要寫下來,因為在家耗著通常腦子不好使,加上暴怒之時,記性通常也不好,要吵架,子彈就要備齊,最後關頭說不出話,憋死自己!)再找個時機好好聊,防疫當前,病毒才是敵人,病人不是,家人更不是敵人,適時提醒自己,別擺臉色,一秒變臉。

    第四種:防疫觀念落差 #危險王

    防疫在家不是放假,是乖乖待在家!但是,居家防疫消毒措施要做到多仔細呢?家庭成員(無論另一半或長輩)看待疫情重視程度的落差過大,一方極度小心謹慎,一方罹患差不多症狀,該怎麼辦才好?危險王4 ni?地球很危險,要回自己的星球嗎?

    第五種:佔用家庭娛樂資源 #佔地為王

    「只有你要看嗎?」(再度原地爆炸,在家的燃點都低?)但是,這一點真的很母湯!

    建議在扣除個人手機、平板之外的「公共財」,例如電視機、電腦PC、Switch等等娛樂設備,全家人找時間一起盤點家中娛樂設備,說好各自/共同使用時間以及使用規範,明定運作機制。這題某種程度我覺得無解,只能靠同住成員彼此退讓,好在台灣多數地區網路發達,收看平台也不再限於電視,只要有載具,似乎吵架機率大幅降低。

    第六種:經濟觀念落差 #估價王

    要不要封城?是否進入第四級警戒?停課容易、停班難!

    從各種數據和資料顯示,疫情衝擊民生產業甚巨,直接影響民眾收入,許多人日子不好過,待在家的時刻,究竟自己煮?還是吃外賣?費用怎麼分攤計算?疫情之下壓力真的好大,無法出門的日子上網血拼就能消除壓力嗎?下個月帳單怎麼辦?全民估價王,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第七種:無法談心的人 #沈默王

    疫情打破人類常規活動,多數人即刻失去外部情緒支持與陪伴(例如上健身房、瑜伽會館、下班小酌、週末酒吧等等),壓力下的伴侶就像住進壓力鍋,當情緒陷入困境,平常能做的休息娛樂活動驟減,轉頭看,天啊,不說話的沈默伴侶,無法感知彼此情緒,或者不知如何表達,少了關心、少了關愛,真的是相看兩相厭。

    第八種:居家習慣邋遢 #懶散王

    好吧,居家邋遢這一點其實沒那麼恐怖!

    與其說這會影響同住家人或室友,不如說儀式感人人都需要,當家成為辦公空間,服裝打扮也會影響工作情緒和效率(但是啊,如果穿睡衣更有效率,那真的大大恭喜,請持續!)上班狀態與下班休息,從生活小細節都能營造儀式感,別把隨意當隨便。

    /
    怎麼做才好?

    第一、有意識地向同住家人「#示好」與「#釋出善意」

    請發揮在社會的求生本能,看準對方喜歡的點,用心感受並且抓出要害,予以攻擊,喔,不,是釋出善意,別迂迴、別害羞,直接大方擁抱、收下好意,相信我,就算關係沒加分,至少不會扣分。

    第二、#幽默 面對生活各種瑣事

    生活在一起的各種小事都可能星星之火足以燎原,今日快遞沒來,與其抱怨,不如開發「廚餘料理大作戰」?明天浴室都是頭髮,請支援清潔!展開「家事清潔小隊」工作。家庭成員遇上的任何危機,都是培養革命情感的機會,一笑置之、幽默化解,好過碎念、臭臉,得不到效果,傷了和氣。

    第三、有意識、有認知、有自覺

    無論親密、伴侶、家人、親子關係,唯獨彼此坐下來好好話、誠意誠心分配工作,重新檢視家庭現狀,盤點資源,才有機會走下去。

    第四、尋求 #專業協助

    #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邀請大家一起「心宅配‧心生活」

    https://sites.google.com/tcpu.org.tw/tcpucanhelp

    #tpcucanhelp

    /
    真得忍無可忍,離婚(分手)要考慮什麼?

    第一、(共同)監護分配機制。
    第二、贍養費、贍養機制。
    第三、財產分配(專家建議要特別注意源於COVID承受的財物損失,列入計算)。
    第四、法律費用

    台灣是發展理論模範生,是都市化、城市化發展曲線上的資優典範,這恐怕是史上第一次,我們(被迫)重回類農耕時代的家庭關係,所有成員不再(或僅短暫)外出工作或出門上學,大人和孩子、伴侶和跨世代的所有人,在這一刻,毫無選擇的成為陪伴彼此的唯一,我們遺忘(或已經逃避多時)在農作時代的緊密依附和人際網絡,有時聽聞長輩懷念當年的各種親密美好、上下關照,沒說出口的是彼此的衝突厭惡、相互指責,此時此刻,矯正回歸、登上舞台,就像病毒侵蝕患者呼吸道與肺部一般的殘酷,居家工作與停課不停學(wrok from home / homeschooling),家庭成員24小時相處本性畢露,疫情之下的恐怖關係/恐怖情人面目猙獰。

    2020年全球社會趨勢之一,是分手潮、離婚率或離婚諮詢案量大增,日本「新冠離婚」(コロナ離婚)一詞成為討論熱搜,美國的離婚律師案子接不完,提供離婚諮詢的線上網站搜尋量成長四成,歐洲也不例外,英國著名律師事務所諮詢量暴增122%,中國大陸、瑞典、土耳其等國家陸續出現相關報導,而且唯一結論就是:還沒到高峰!(另一方面,不乏大量討論疫情衝擊經濟之下,「婚內容忍」、「受困婚內」等現象,因為伴侶無法負擔解除婚約的高額費用等。)

    事實上,2019年美國、英國等地的離婚率降到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的新低點,當前2020年(美國)的國家統計數據尚未出爐,但從各種報導以及社群討論已經讓人好奇數據走勢,台灣內政部的結離婚統計數據目前公布至四月份,隨著疫情發展,社會現象有待觀察。當然,以研究倫理來說,僅以一年狀況放大討論社會現狀恐怕有失公允,但若以新聞評論角度,陳述事實足以反映當前現狀,作為借鏡參考。

    所以啊,這時候,還有能一起下廚煮飯、一起互開玩笑,快抱緊處理,自己一個人也請繼續待好待滿,上網找樂子,靜坐靜心尋求平靜更好,願我們都在最慌亂的時刻,長出最美最自然的樣子。

  • 律師倫理規範30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19 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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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多少諸慶恩?司法院和法務部什時候才要公布完整的調查報告!】
     
    幫大家更新翁茂鍾案的最新進度。
     
    因富商翁茂鍾與司法人員不當往來,銀行經理諸慶恩被控偽造定存單案,判刑後病故,高檢署3月18日認為諸慶恩應受無罪判決,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收案後,今天召開再審聲請的調查訊問庭。
     
    今天高檢署檢察官以「失衡的天平」來形容,翁茂鍾與司法人員不當往來。
     
    有多失衡?幫大家簡要一下檢察官聲請再審意旨:
     
    👉翁茂鍾88年間與調查員秦台生等人吃飯後,調查局就收到有人檢舉諸慶恩涉偽造文書。
     
    88.10.01 #翁茂鍾筆記本:17:00接獲台北地方法院執行處來函謂百利銀行提供法院做擔保14000萬可轉換定存單沒存款,可謂大好消息。
    88.10.01 #翁茂鍾筆記本:22:00和石木欽法官檢討此案
    88.10.04 #翁茂鍾筆記本:12:40來來 桃山餐廳 楊永成、石木欽、楊○○會計師、荷蘭銀行張○○副總、台生討論百利案
    88.10.07 #翁茂鍾筆記本:12:30兄弟飯店 日本料理秦台生
    88.10.08 秦台生接獲匿名檢舉信告發百利達銀行
    88.10.13 台北市調查處報請調查局立案偵辦
    88.10.13 #翁茂鍾筆記本:19:00遠東富貴樓餐廳 找羅主任台生討論百利事
    88.10.20 調查局函覆台北市調處 #不同意立案
    88.10.21 羅主任以相同內容之匿名檢舉信於北檢送輪分
    88.10.29 台北地檢發函交台北市調處偵辦
    88.11.17 調查局函覆台北市調處 #同意立案
     
    👉88.11.17調查局同意立案至89.04.25移送北檢期間,秦台生「共6次」與翁茂鍾見面飲宴。
     
    88.12.02 #翁茂鍾筆記本:12:15來來飯店 桃山廳 楊永成律師 盧○○會計師 石木欽 討論百利案
    88.12.02 #翁茂鍾筆記本:15:00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組 百利銀行偽造可轉讓定存單訪談 委任楊永成律師
    89.03.08 台北市調處函報調查局准予約談潘〇梅
    89.03.08 #翁茂鍾筆記本:18:00台生見面 討論百利案情
    89.03.29 台北市調處約談潘〇梅(09:30-11:40)
    89.03.29 #翁茂鍾筆記本:19:30艾德華餐廳秦台生
    89.04.25 台北市調處派專人移送本案至北檢
    89.04.27 #翁茂鍾筆記本:非常好餐廳 秦台生、羅主任等人
    89.06.29 本案提起公訴
     
    👉91.06.20最高法院分案至92.08.14評議結案期間,翁茂鍾共「9次」與陪席法官石木欽見面、餐敍、球敍。
     
    91.08.09 #翁茂鍾筆記本:19:00神田餐廳宴 石木欽等數名最高法院法官
    92.06.20 #翁茂鍾筆記本:16:30最高法院拜訪石木欽
     
    到底還有多少諸慶恩?
     
    從今年初,時代力量就不斷要求應該公布完整宴飲收禮名單,徹底追查不明來源財產👉https://reurl.cc/ZQ598A
     
    然而,司法院和法務部於本月7日公布的第二次調查報告中,司法院有25人應受行政懲處之必要,但僅有名單,沒有任何行為描述,而其餘23名,僅以「屬於正常社交範圍」、「尚不致使一般人對司法或法官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產生質疑等情形」輕輕帶過;法務部與案件有關或買股票、宴飲或收受襯衫較頻繁11人,其餘44名檢調人員,則是「無資料據以認定有何觸犯法令或違反廉政倫理規範、職務倫理規範等情事」。👉https://reurl.cc/rajvWk
     
    「正常社交範圍」,請問到底是多正常?
    「不會使一般人質疑司法獨立」,請問一般人是什麼標準?
    「無資料據以認定觸法或違規」,有的資料是那些?
     
    在司法院與法務部第二次調查報告中, #通通不知道, #通通沒公布
     
    最後,讓我們再問司法院和法務部一個問題, #到底還有多少諸慶恩?請問司法院和法務部,有辦法回答嗎?

  • 律師倫理規範30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30 18:03:46
    有 335 人按讚

    【談談監察院遭到政治力主宰而濫行干預司法的問題】

    號外!
    法院認證:監察院彈劾的「曲棍球案」承辦檢察官沒有違法失職、辦案沒有違反程序規定,不受懲戒。
    這也意味者:
    民進黨提名的監察委員高涌誠(還是 #律師 出身呢)等人,濫行彈劾檢察官!
    這不是 #干預司法,還有什麼才是干預司法?

    💥就事論事,這次本粉專當然是要來批判民進黨政客這幾年來輸不起、干預司法的問題。
    反正我們「逆風」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如果民進黨的死忠支持者盲目到連獨立思辨、捍衛司法獨立的能力都沒有,只能說,對不起當年那些流血的黨外先人的,正是這些盲目支持者!

    故事要從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的「吞曲棍球」開始說起:
    2014年11月,段宜康在幫民進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站台輔選時誓言:「如果調查結果是查無林滄敏不法情事,他願當眾吞下三顆曲棍球」。
    事後檢方調查認為林滄敏並未涉案。至於真正涉案的其實是協會秘書長李淑惠,這部分檢方斟酌情節,給予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處分不是無罪,而是刑事訴訟法設置給予被告自新機會的處分,也就是「留校察看」,如果一定期監表現良好,才會有不起訴處分的效果。
    2018年法院更判決段、魏須連帶賠償林名譽損失共100萬元,並登報道歉確定。
    關於段宜康打賭吞曲棍球事件,維基百科有喔:https://bit.ly/2YKh5DF

    後來呢?段宜康當然沒有吞曲棍球!沒吞也不打緊,小編本來就不鼓勵 #自殺,但是他 #跑去找監察委員陳情彰化地檢署承辦本案的檢察官。
    奇怪!你們玩你們的政治污水戰,為什麼要拖檢察官下水?

    最扯的就是:
    監察院還真的彈劾本案承辦檢察官陳隆翔了!
    理由是什麼?理由之一是:監察委員認為這案子中關鍵的印章是盜刻的而且沒有沒收。
    問題是檢察官則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是被告盜刻,沒辦法證明當然也不能沒收。

    然後檢察官就被彈劾了!

    最後法院怎麼認定的呢?職務法庭認為:承辦檢察官 #沒有違法失職,也 #沒有違反辦案程序規定,不受懲戒。

    以下摘自新聞〈曲棍球案檢察官不受懲戒 職務法庭判決理由曝光!〉:https://bit.ly/2NGvWZt
    「職務法庭指出,陳隆翔根據證人證述,認為李淑惠是基於行政作業便利,將各校教練提供的選手名冊,委託他人整批刻印,刻製印章當時,主觀上沒有偽造印章的故意,因而未認定李淑惠犯偽造印章罪,沒有違反一般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難認有違法失職,也沒有違反辦案程序規定。

    最後,陳隆翔雖在緩起訴處分書中,漏未認定李淑惠印領清冊應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雖然有疏失,但不影響緩起訴處分對李淑惠罪責認定的結果,難認情節重大;因此職務法庭查無足以證明陳隆翔有認事用法上明顯重大違誤、嚴重違反辦案程序,或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之情形,故判決陳隆翔不受懲戒。」

    接下來,我們想要請教一下提名監委的總統、同意任命監委的立法院:
    像這種被政治力左右、濫行干預司法、連屬於檢察權核心的法律見解與事實認定都要干預的監察委員,
    要由誰來彈劾?
    總統和立法院要不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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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表公正,這個圖片擷取自(公認親綠的)自由時報,新聞全文請見:https://bit.ly/3gfYK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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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學者怎麼說?
    司法官由監察院調查? 王皇玉:不該針對司法個案
    摘自上報報導:https://bit.ly/2YIyBbx
    「王皇玉表示,對於檢察官是不是司法官的確有所爭論,但檢察官對案件起訴與否的認定是司法權的核心。她認為,如果不服檢察官辦案,在「不起訴、緩起訴」上,是再議或交付審判,不服「起訴處分」就是審判。她認為,違反權力分立的外部干預有兩種,像是立委讓辦案的檢察官到立院接受質詢,破壞個案偵查,還有監委以「調查權」為名義,實際指導檢察官對犯罪與否的認定。

    王皇玉表示,監察權是為了制衡行政權,但目前沒有制衡監察權的機制,監察權是否成為超越權利分立,成為司法終極救濟機關。

    在彈劾陳隆翔案中,王皇玉甚至提出司法已死的質疑。她認為監察院藉由彈劾承辦個案的檢察官,而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監察權介入司法個案的實質認定,將破壞權力分立,司法獨立性蕩然無存。

    司法官是否不能由監察院調查?王皇玉表示,失職的司法官當然可以被調查,但不應該針對司法個案作調查,監察院搞到最後似乎跟司法人員站在對立面。」

    🔥檢察官余佳恩:〈從白玫瑰的公民意識,到曲棍球的憲法危機〉:https://bit.ly/3g9sMd1
    (以下內容徵得該文作者本人同意摘錄)

    「第一,監察委員認定的「錯誤」是什麼?監察委員認為這案子中關鍵的印章是盜刻的而且沒有沒收,檢察官則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是被告盜刻,沒辦法證明當然也不能沒收。這就是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的不同,這就是偵查核心、司法核心。如果只要檢察官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監察委員不同,就是「錯」,那監察委員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的正確與否,要由誰來監督?既然只有監察委員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是對的,民眾何須跑法院?監察委員何不將全部的司法案件拿去辦呢?

    第二,監察委員挑的「錯」,是監察院彈劾司法官時應該要處理的「錯」嗎?監察委員一直告訴大家「檢察官有錯」,但他們不敢說的秘密是,他們挑的「錯」完全無法動搖這個案件的結果,檢察官就這個案件的「決定」其實沒有「錯」,且被告都已經履行條件也沒有再犯其他案件,也就是說,檢察官給這個被告一次機會,被告有好好把握,檢察官作了一個相當妥適的最終決定,監察委員不敢說的是,他們挑的「錯」,只要上網搜尋判決,就可以找到無數個這樣的「錯」,他們沒有說的是,為什麼無數個這樣的「錯」,唯獨這一件監察委員做了調查、做了彈劾。」

    「國家想要有什麼樣的法治體制,端賴人民的選擇。這次監察委員提供人民一種選擇,所有曾經涉訟的民眾只要對結果不滿意,都可以翻出舊案陳情,因為誰也說不準監察委員對於個案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心證,是不是和你手上這位法官、檢察官想法不同呢?監察院可以幫你彈劾檢察官,還可以幫你直接指示法院應判有罪或無罪。

    這樣的制度聽起來是不是很有監督效果、很接地氣呢?但大家或許忘了,監察委員是29位經總統提名、立法委員同意任命的官職。我們是否能接受,一個案件在經過漫長偵辦、審理過程後,有罪的人在短時間內就被監察院認為應諭知無罪?我們是否能接受監察委員對於事實、對於法律的看法,是最高最神聖,只要檢察官、法官想的和監察院不一樣,就會被彈劾?而且我幾乎能夠想像,屆時大家還是會很不滿意司法,因為,被改變結果的案件往往都不會是各位民眾想要的那一件。

    這是當年30萬名關心台灣司法的人要的司法改革嗎?如果是,當然無話可說,但最令人害怕的是,大多數的人還沒有理解檢察官群體高呼的權力分立、憲政崩壞這些離生活很遠的名詞時,早已被監察委員簡單好懂的「官官相護」、「有錯不認錯」、「恐龍恐龍恐龍」等字眼掩蓋真正侵門踏戶、邁向帝制的《憲法》危機。」

    🔥關於執政黨與司改:
    吳忻穎:〈大選激情過後,被忽略的「務實司改」如何重新開始?〉:http://bit.ly/2syI3kq
    「 此外,尚有執政黨提名、長期以來被批評為綠營打手、以政治考量彈劾曲棍球案檢察官的監察委員陳師孟,在選後對於司法院院長「維護司法獨立」的呼籲,竟然僅以一句「自欺欺人」將憲法學理踩在腳下。
    這一連串選後與司法有關的現象,交織出偉大的台灣奇蹟。」

    「執政黨過去四年面對司法改革議題時,偏信司改弄臣、進退失據、任用欠缺風骨的政務官,執政措施受到輿論抨擊時便搬出「司改自助餐」大吃司法豆腐的舉措,或許可以讓執政黨轉移焦點、欺騙選民。然而民意如流水,亡國感不是永遠的護身符,司改自助餐吃久了總是會膩,這次韓國瑜陣營濫用民粹後引火上身的慘敗,正是殷鑑。」

    「 司法改革,不是口號、不是作秀,而是必須務實的解決問題——包含司法之外,前端以及其他與司法交會等專業機關、媒體的問題。

    希望蔡英文總統在下一個四年,能重新檢討自己身邊弄臣環伺的問題,沒有連任的壓力後,更應該廣納建言,勇於任事的從事務實的改革。否則,下一個四年,當人民對於亡國感、司改自助餐不再買單時,藍綠再次翻盤、或是由其他小黨崛起、瓜分綠營選票的局面可能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