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律師倫理規範第39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律師倫理規範第39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律師倫理規範第39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律師倫理規範第39條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台灣共識 台灣成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去年因為聲援華航空服員罷工及爭取履行團協,接受媒體訪問,及臉書張貼了一系列發文,被華航告上了台北律師公會。 華航公司指責我發言貼文內容:違反律師執業倫理規範第6條(未謹言慎行,不符律師職業品位及尊嚴)、第39條(故意中傷詆毀相對人)、律師法第32條(有辱律師尊嚴及名譽)。 經台北律師公會調...

  • 律師倫理規範第39條 在 台灣共識 台灣成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12-13 12:36:39
    有 7 人按讚


    去年因為聲援華航空服員罷工及爭取履行團協,接受媒體訪問,及臉書張貼了一系列發文,被華航告上了台北律師公會。

    華航公司指責我發言貼文內容:違反律師執業倫理規範第6條(未謹言慎行,不符律師職業品位及尊嚴)、第39條(故意中傷詆毀相對人)、律師法第32條(有辱律師尊嚴及名譽)。

    經台北律師公會調查,認定本人一切在媒體及網路平台之發言內容,都符合律師為當事人實現權利保障所合理必要範圍,並未違反律師法及倫理規範,並決議不予處分。

    感謝台北律師公會風紀委員會為執業律師網路言論自由的標準,適度闡釋了相當的合理界線,溫良恭儉讓本不應構成律師保障人民訴訟權的箝制。另外也特別感謝在本案中陪伴我的好戰友劉繼蔚律師。

    目前華航還有一件控告我和工會秘書長林佳瑋的妨害名譽案件,尚在台北地檢署偵查中。

    近日華航公司又一再出現動用懲戒權打壓工會幹部的案例,不僅完全無視勞動部裁決的導正要求,反而更變本加厲,不斷擴張對於員工言論自由的侵害及控管,在企業內塑造另一種戒嚴時代的白色恐怖氛圍,只為對抗工會及勞權,實已無自律遵守法律的觀念。

    華航對於工會事務一再打壓及不斷訴訟的案例,正是代表著:多數台灣企業及管理階層面對勞資關係依然存在的威權陳腐心態,錯視勞權如恩給,敵視工會如洪水猛獸,鄙視勞工如草屣。

    這樣的錯誤觀念,在全球化及科技化日新月異衝擊下的「超勞動法時代」,其實已經嚴重落伍,而必須要淘汰摒除。

    面臨全球化的競爭,沒有全體勞工上下一心的打拼,也不會有維穩成長,或屢創佳績的公司經營。沒有內國工會的預警、嚴格監督,公司不免偏差違法而不自知。唯有大企業和工會間能夠好好攜手合作,在一波波協商、辯證過程中,共思解決問題的創意方案,好好尋求勞資雙贏,企業才能永續發展並奠基百年不搖。

  • 律師倫理規範第39條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12-13 08:36:35
    有 3,379 人按讚


    華航你真行,
    連幫空服員的律師都被告到律師公會。

    #不愧是何煖軒勇於任事積極表現
    #這樣打壓就有交通部長可以當嗎

    去年因為聲援華航空服員罷工及爭取履行團協,接受媒體訪問,及臉書張貼了一系列發文,被華航告上了台北律師公會。

    華航公司指責我發言貼文內容:違反律師執業倫理規範第6條(未謹言慎行,不符律師職業品位及尊嚴)、第39條(故意中傷詆毀相對人)、律師法第32條(有辱律師尊嚴及名譽)。

    經台北律師公會調查,認定本人一切在媒體及網路平台之發言內容,都符合律師為當事人實現權利保障所合理必要範圍,並未違反律師法及倫理規範,並決議不予處分。

    感謝台北律師公會風紀委員會為執業律師網路言論自由的標準,適度闡釋了相當的合理界線,溫良恭儉讓本不應構成律師保障人民訴訟權的箝制。另外也特別感謝在本案中陪伴我的好戰友劉繼蔚律師。

    目前華航還有一件控告我和工會秘書長林佳瑋的妨害名譽案件,尚在台北地檢署偵查中。

    近日華航公司又一再出現動用懲戒權打壓工會幹部的案例,不僅完全無視勞動部裁決的導正要求,反而更變本加厲,不斷擴張對於員工言論自由的侵害及控管,在企業內塑造另一種戒嚴時代的白色恐怖氛圍,只為對抗工會及勞權,實已無自律遵守法律的觀念。

    華航對於工會事務一再打壓及不斷訴訟的案例,正是代表著:多數台灣企業及管理階層面對勞資關係依然存在的威權陳腐心態,錯視勞權如恩給,敵視工會如洪水猛獸,鄙視勞工如草屣。

    這樣的錯誤觀念,在全球化及科技化日新月異衝擊下的「超勞動法時代」,其實已經嚴重落伍,而必須要淘汰摒除。

    面臨全球化的競爭,沒有全體勞工上下一心的打拼,也不會有維穩成長,或屢創佳績的公司經營。沒有內國工會的預警、嚴格監督,公司不免偏差違法而不自知。唯有大企業和工會間能夠好好攜手合作,在一波波協商、辯證過程中,共思解決問題的創意方案,好好尋求勞資雙贏,企業才能永續發展並奠基百年不搖。

  • 律師倫理規範第39條 在 高思博 A P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6-06 11:43:32
    有 39 人按讚

    這是兩週內我第二篇關於司法改革亂象的文章了,很少這麼密集的寫,沒辦法,司改亂到題材太豐富了,不想理會都不行。

    蔡政府改革之名多矣,司法、年金、長照、勞動、稅制、教育、性別⋯,族繁不及備載,但是我看到一個共同特點,它對體制之所以然既缺乏也不想理解,只想翻桌砸爛,因此必然激發高度對立,這也注定它的改革一定失敗,我相信我文中所說的:「改革並非革命,不可能因為部分的缺失,就打算清洗整個系統。」

    #司法改革
    #阿博A心聲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70302007070-26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