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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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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顧大安 #建設文山!穎孟第五會期問政報告出爐📖

    📍 問政快報電子檔:https://reurl.cc/yE8l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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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上半年歷經了全台三級警戒,對各行各業及所有市民來說,都是特別辛苦的日子,感謝有所有對抗病毒的一線人員,與每一位在日常堅守防疫的大家,才讓疫情慢慢趨緩。

    全民防疫期間,穎孟也在議會做大家的後盾!除了持續爭取一線人員福利,更全力監督疫苗接種市政、要求擴大紓困補貼,服務處亦積極協助確診者釋疑、幫助民眾申請紓困。

    此外,我也專注於推動轉型正義、性別人權、友善育兒,關心特殊教育、實驗教育,並踏實建設在地,改善社區的行車行人安全。在此向大家報告我的問政成果與服務進度,下半年,穎孟也會和大家一起努力,繼續打造更好的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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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紓困
    ▎接種市政
    ▸成功與區公所協調加開預約疫苗熱線。

    ▸第一批莫德納疫苗發配到各縣市後,我便以書面質詢建請市府開放讓孕婦優先接種莫德納,6月22日中央也成功宣布開放孕婦任選疫苗。

    ▸要求市府改善長者接種疫苗配套措施,提出完整交通配套、放寬到宅施打資格,並建立單一諮詢窗口,同時呼籲開放大型場館安排就近施打。

    ▎市場防疫
    ▸穎孟持續建請提升市場防疫補助,要求市府公告夜市及市場周邊防疫指引,協助自治會落實分流降載,目前已成功爭取市場處三度提高補貼金額,支援防疫人力與物資。

    ▸我多次建請市府輔導攤商媒合外送平台、建立扶持交易網絡,已成功爭取市府挹注金額補助攤商每月25%至50%的平台服務費。

    ▎基層協助
    ▸持續媒合防疫物資,更協助青商會到台北市消防局捐贈330桶防疫酒精,相當於消防局一個月的用量,為基層人員打氣。

    ▸穎孟不斷為基層發聲,已讓里長、里幹事納入優先接種順序。

    ▸成功爭取觀傳局為辛苦的警消醫護,加碼1萬名免費住宿名額,讓一線防疫人員能安心入住,不必擔心染疫或傳染給同住家人。

    ▎確診者與民眾釋疑
    ▸協助居家隔離多日的確診者取得隔離通知單。

    ▸協助確認確診者隔離日到期後之解列程序。

    ▸解決民眾自費疫苗相關疑惑。

    ▸釐清實聯制落實情形,要求市府確實協助確診者足跡上傳至「台灣社交距離APP」。

    ▎紓困爭取
    ▸穎孟積極要求加碼紓困、放寬條件,已成功爭取完善藝文產業、計時人員紓困。

    ▸協助確保新創基地的減租計畫,能實際落實到進駐團隊身上,減輕大家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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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型正義

    ▸中央法規已明訂,公共場域若含威權象徵,應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但北市卻獨創保留銅像、僅「抹除威權文字」的手法,來虛應故事,我已在當面質詢市長時要求積極改善。

    ▸台北市的威權象徵移除進度極其緩慢,至今仍未及10%,我要求市府應指派副市長主責轉型正義工作,但柯文哲市長僅含糊同意將由彭副市長督導。

    #友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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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親子廁所設置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及表演藝術中心,是「5+3無圍牆博物館」政策的重要地標,將陸續落成啟用。然而兩大場館內的尿布台、親子廁所等硬體設備,卻嚴重低於法規要求建置的數量。穎孟歷經與文化局、經營團隊的多次來回溝通,已成功爭取場館承諾改善標誌問題、增設親子衛廁設施。

    ▸去年開始,我便積極督促公園處改善市有公園缺乏親子廁所的狀況,工務局重新盤點公園公廁整體情形後,已成功將文山區景美運動公園、大安區福州山公園納入優先施作!景美運動公園預計今年八月中即可啟用親子廁所,福州山公園則規劃於2022年施工改善。

    ▎關注性別人權
    ▸穎孟發現北市公務人員的性別主流化線上課程中,竟含有許多性別歧視的不當內容,在質詢後已成功要求公訓處下架5堂問題課程。

    ▸親子館、公托機構等,都是市府委外經營、與親子習習相關的業務,一線人員會頻繁接觸多元家庭與同志家長,卻不見得具備性平知能。我建請社會局在委外契約中,明訂從業人員應受多元性別與人權訓練,已成功爭取於2021年底換約前陸續明文納入。

    ▸商業處的「友善店家」標章,具備友善空間與反歧視精神,如:寵物友善標章,由動保處訂定手冊,清楚告知店家空間規劃、服務上的應注意事項。但性別友善標章卻缺乏相關指引,容易造成實際情形與標章原有目的產生落差、構成民眾困擾,我已提案建請局處製作相應之輔導手冊。

    ▎無家者關懷
    「城市導引員」是協助無家者建立信心,由社會局、勞動局等合作建立的臨時職缺。許多無家者都有積極重回職場的意願,但政策執行2年來,轉職率卻極低。我已成功建請就服處納入每3個月一次的評估期,建立具體輔導轉職期程,今年已有1名無家者成功穩定就業。

    ▎監督社宅建設
    北市社會住宅興建速度緩慢,柯市長上任7年,實際完成進度卻不到當初宣稱「八年五萬戶」的一半。我向柯市長當面要求,興建戶數應提升至30~50%、往每年至少應完工兩千戶以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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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關懷

    ▎優化特殊教育
    「心理評量」是特殊教育中,執行相關鑑定、幫助孩子獲得適性安置及支持的重要工作。

    但台灣的心評工作由特教老師一肩挑起,不僅造成教師負擔超重,也連帶侵害孩子的受教權。穎孟要求教育局全面檢討改善,擬定優化待遇方案,並參考外國經驗,朝特教心評專職化發展,才能讓特教老師專心回歸教學工作、有足夠的時間照顧每個孩子。

    ▎爭取公托資源
    公共托育中籤率低,是所有家長的煩惱。穎孟發現大安區平均每名兒童可享有的公托資源數,竟是全市最低,私立托育機構也僅有38%成功轉型「準公共化」。

    我已要求社會局特別關注大安區,提出因地制宜的托育推展策略,並訂定準公共化轉型的年度目標,務必完善友善托育服務。

    ▎關注教育民主
    北市宣稱將於6月全面解除學校的髮禁、衣禁。中央法規已要求,學校僅有在保障安全、健康與公衛的前提下,才能對學生髮式訂定規範,但教育局卻以華岡為「藝術型學校」為由,讓華岡成為解禁的漏網之魚。我已要求教育局積極改善。

    ▎環南沿線加裝氣密窗
    捷運環狀線南環段,是木柵居民期待已久的建設,但預計工期長達9年,沿線又經過7間學校、市圖永建分館及文山區親子館等設施,施工噪音勢必影響學童上課的安寧。

    穎孟特地提案,建請市府出資,為沿線受擾的教育機構裝設氣密窗等隔音措施,相關提案將進入委員會研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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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能減碳

    ▎鼓勵民間減碳
    柯市長宣示將於2030年減碳30%,但去年整體用電量仍微幅增加。我建請環保局提出檢討與具體改善方案;也和財政局討論,應如何以稅務補貼或減免,鼓勵綠能、節電、綠建築。

    ▎統整氣候治理數據
    ▸北市的氣候治理計畫和預算散布在各局處,因此我要求主計處統整各局處數據,建置清楚的氣候預算架構,規劃整體性能源政策,處長也承諾研議。

    ▸產發局今年已釋出私部門電能管理狀況,及用電大戶資料,卻未同步以開放資料的格式,放到「台北市資料大平台」中,我建請局處將資料上傳,才能讓民間運用、促進公私協力資料治理。

    ▎推動產業節電
    ▸產發局的節電政策,部分受中央「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的經費補助,但中央經費已於今年停止,我已建請市府主動補足經費、勿讓計劃停頓。

    ▸市府節電工作雖訂有2030年目標值與KPI,但卻僅有估算值,我建請產發局應掌握實際用電增減數量,才能有效推動政策。

    ▎掌握降溫效率與實績
    內政部研究已指出,綠屋頂覆蓋率需達80%才有降溫效果。但北市目前田園城市計畫所推展之綠屋頂,多為盆栽種植,覆蓋率不高。我建請局處與研究組織合作,才能掌握田園城市計畫的降溫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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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在地

    ▎推動智慧站牌
    穎孟致力推行大安、文山公車站牌100%智慧化,今年已會勘完成天恩宮、政大學苑、草楠橋口、指南山莊等多站設置,景福街、文山運動中心亦已納入規劃改善。

    ▎增設Youbike 2.0 站點
    我經常接獲居民陳情,希望增設Youbike站點,今年會勘後,已成功確定於景美醫院前增設站點,預計新增15個車柱,8月底即將完工。

    ▎推動學校風雨操場
    博嘉實小是主力於藝術美學教育的公立實驗學校。文山多雨,但博嘉一直苦無可以遮雨的大型活動場地,穎孟便在教育委員會建請中央補助興建風雨操場,成功獲得校長、家長、里長及市府齊心協力的支持,風雨操場已在今年5月正式落成。

    ▎東區、師大商圈振興
    由於商業處目前多以單次行銷活動,推動地方振興,不僅難以留住人流及商機,也缺乏空屋率、空店率等指標性數據。我已建請市府依據各商圈的特色與困境,提出具體的長期振興計畫,並建置例行指標以評估成效,商業處也承諾會朝向此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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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心出行

    ▎人行安全
    萬寧街人行道狹窄,輪椅無法通行,經會勘協調後已移除立桿式道路燈,改為附掛式路燈,並安排公車站牌內移。

    ▎道路安全
    ▸景美堤便增設標誌,並將人孔蓋降噪改善,保護行車安全。

    ▸光輝路21巷、光輝路71巷、下崙路交叉口增設號誌桿。

    ▸渭水新生南路口,交通標誌改善。

    ▸協調改善新生南路與八德路、市民大道兩路口,及光華商場周邊號誌秒數,減緩尖峰時段車多、滯留路中央,與行人通行不易問題。

    ▎整理市容
    ▸育英街57巷的側溝已長期堆積淤泥,不僅無法排水,還有黑色液體從旁邊管路不斷流入,會勘協調後已確定將翻新改善。

    ▸敦化南路一段161巷69弄7號旁國有地綠美化,將設置步道供民眾休憩,預計2022年4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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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安 #文山 #林穎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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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屋頂平台設置目的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31 11: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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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需要的是更多電還是電網輔助服務?(05/26/2021 陽光部落格Sunnyblog)

    2021.5.14興達發電機組匯流排故障,依照台電公佈的備轉容量,應該足以因應這次事故的震盪,然而結果是目前台電現有發電能量其實無法應對波動,導致C、D組用電戶需要輪流限電數小時以等待發電機組重新升載。時間拉到這幾天,根據台電的發電廠即時資訊,在日正當中、氣溫最高的時刻,所有的發電廠,包含設置目的為輔助啟動、而非發電的的輕油發電機組,幾乎都是滿載運作中,才能維持6%以上的備轉容量率。

    就以上狀況而言,台灣的確缺電。

    更多的再生能源併網是趨勢,面對已投入的巨大資源評估、開發、建置的發電項目,及目前國際對於再生能源、減碳的要求,我們不可避免地會持續提升目前的再生能源配比與併網量;新型態能源的加入也有分散風險、降低負載壓力的優點,如近年來太陽能的併網緩解了過去在中午必須大量升載的壓力,讓現在用電尖峰從中午轉為清晨與黃昏,形成鴨子曲線。

    既然轉型趨勢明確,也必然發生,在應對上,我們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1. 發電量與用電量成長不同步

    依照經濟成長率預測未來用電需求,每年用電量都會上升1~2%,增加發電量是必然的。然而,政府在能源開發上重點放在再生能源的風能與太陽能,皆有因為爭議導致開發卡關,因此發電量並無達到預期水準;除此之外,再生能源大量併網會增加台電調度的壓力,彈性調度能力不可或缺,但不僅燃氣電廠因溝通不良卡關、缺水導致抽蓄發電更為短缺、電網輔助服務措施尚未成長完備,目前彈性調度能力尚待成長。

    要解決電源開發的問題,隨著經濟部的再生能源躉購政策逐漸降低收購價格準備退場,需要有更自由的電力交易市場,才能由市場交易機制支撐起價格,保持再生能源的開發誘因。目前太陽能建置上,沒有環境爭議的屋頂型電廠有90%,為無法自由交易的第三型發電設備,雖然能源局有對此做出解決方案,但對於廠商來說摩擦依舊太大、無法有立即性的幫助;在風能建置上,要將數百千瓦裝置容量的風場導入自由交易機制,也不是簡單的事,許多開發商持觀望態度,讓風機建置進度緩慢。

    2. 彈性調度多元電力來源的方法

    在彈性調度的能力提升上,燃氣機組牽涉到環境保育、地方政商及溝通不良等議題;氣候變遷影響之下,不只是近期水情嚴峻、未來也更容易因為極端氣候而缺水:

    過去一直作為重要調配資源的抽蓄水力發電,也已經被逼到了臨界點。

    就即時的電力調度而言,水力為目前最快反應的電力來源,在幾分鐘內便能達到滿發

    第二常用的燃氣發電則需要2小時才能達到滿發

    電網輔助服務措施是一條新的方向

    電網輔助服務可以細分四種:

    快速反應備轉
    調頻備轉
    即時備轉
    補充被轉

    依照電網不同情境,用各種措施反應用電調配需求。

    2020年,台電已開始快速反應備轉、調頻備轉的招標,在今年七月,也即將試行電網「輔助服務與需量反應措施平台」,讓更多的容量型儲能機組、需量反應措施可以參與電網需量反應。作為輔助服務,這幾項調整的速度都要比傳統機組來得快:

    反應最快-快速反應備轉服務:必須在一秒之內即時反應

    反應最慢-補充備轉:至少需在30分鐘內動作。

    輔助服務是一個急需發展的未來重要資源,但是目前僅有15MW的儲能調頻備轉(Automatic Frequency Control, AFC)初登板輔助服務市場,建置量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如果成功如期建置,513、517發生的事故,都可以用採用這種方式因應策略。

    除此之外,這種非傳統、不以發電方式來增加電網彈性的措施,台電業務處也有推出「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目標是降低用電戶在尖峰時刻的用電,來達成轉移尖峰時刻發電壓力目的。台電業務處會先跟用電戶簽訂特殊的電價契約,用以價制量的方式,將用電負載轉化為可調度的電網資源,成為整體電網規劃的一部分,突破傳統上供電必須滿足用電需求的單向運作,提高能源使用的效率。而這些參與的用電戶,透過將尖峰時間的用電需求量轉移到離峰時段,也可以得到較為優惠的電價,達成雙贏的局面。

    而輔助服務內容也可以再進一步擴大。目前需量反應措施只有契約容量100kW以上的大戶會跟台電合作在尖峰時降載,然而大戶們的電力多作為工業生產所用,降低用電等於停止生產,因此參與者不多。若能開放低壓商辦、住宅用戶參與,由於低壓用戶本身彈性較大,總體來說可以讓電網運作更有彈性。舉例來說,歐洲有能源新創公司提出的輔助服務內容為調配住宅的暖氣,在備轉緊繃的時候,關閉部分用不到的暖房設施,以達到降載的目標。雖然在國外已有諸多案例,以台灣目前的狀況而言,要聚合大量低壓用戶,還需要更彈性的電網規則與商業模式參與,才有可能發揮效用。

    長遠來說,未來隨著極端天氣事件發生頻率的增加,傳統機組因高溫而故障或必需顯著降低電力輸出的機率也會提升,很可能使得電網在調配上需要面對更嚴峻的問題。同時,太陽能剛好在夏季白天最高溫的時候,有較多的發電量,其實也是在減少這些無預警突發狀況發生的機率。

    越彈性、多元、分散的電網供需,可以讓風險降到最低,讓更多人了解這些問題有助於產業跟大眾之間的理解。期待台灣電往未來的發展,希望能讓所有人都能更簡單地參與能源電力產業,並在其中找到價值。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blog.sunnyfounder.com/2021/05/26/我們需要的是更多電還是電網輔助服務?

  • 屋頂平台設置目的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30 13: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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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綠能遇上濕地:衝突中協商,「環社檢核」的倡議哲學(09/29/2020 聯合報、當代思潮)

    文:吳宗蓉,動物當代思潮特約記者。

    本文改寫自「台灣動保青年論壇——2020動保政策分析及倡議策略營」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之「政策分析的社會倡議應用」講座。

    近年來光電衝突愈來愈浮上檯面,雖然光電是國家發展綠色能源的重要政策,但各開發案卻屢屢遭受民間批評破壞生態與影響農漁業生存。生態保護與綠能政策都追求永續發展,理應同一陣線,為何卻持續產生衝突?而在綠色衝突下,台灣又為何非得繼續推動能源轉型?

    再生能源背負期待

    台灣目前的發電來源中,以佔比約81%的火力發電為主,其次是佔比近12%的核能發電[1]。然而火力發電造成空氣汙染,國際早有共識減碳,我國也訂下2030年台灣溫室氣體減量50%的目標[2];而老舊核電廠2025年全部屆齡除役,核四是否運轉也尚在未定之天[3]。在用電需求與火力核能都須退場的雙重壓力下,再生能源背負著社會各界的期待。

    此外,台灣目前主要的能源燃料,包含石油、煤、天然氣、鈾等,都依賴國外進口,國內自產能源比例僅2%,這個潛在隱憂也迫使台灣須積極發展自有再生能源[4]。蔡英文總統執政後,訂下2025年再生能源自6%增至20%的目標[5],其中風力發電目標可望順利完成,屋頂型光電也提前達標,唯獨地面型光電屢遭抗爭阻力[6]。

    光電與生態兩難的解方——布袋鹽田案例

    地面型光電發展以來,引發許多民間反對的聲浪,例如抗議光電衝擊生態環境、造成農漁地租金高漲、影響居民生計、造成環境汙染等,其中嘉義布袋廢鹽田的開發計畫,正是光電與生態衝突的著名案例。

    2018年經濟部能源局規劃在布袋鹽場施作374公頃的光電示範區,該地點雖然不是禁止或限制開發區域,但卻包含國際鳥盟指定的「重要野鳥棲地」,鳥類生態豐富性更勝國家重要濕地,因此引發環團與鳥類保育團體的反彈。

    在抗爭與協商的過程中,政府、保育團體、地方居民、業者一起參與討論,最後依據長期記錄的科學佐證資料,排除了國家級重要濕地、生態敏感區域、野鳥熱區,將開發面積由原本的374公頃縮減至102公頃[7]。業者更承諾,在102公頃的面積中只開發70%,另外30%將保留作生態保育區,提供水鳥利用及作為生態棲地復育濕地,並在前20年的營運期間持續進行生態調查,定期監測與揭露資訊。

    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協力下,當地人士與民間團體也共組「布袋鹽田濕地保育工作平台」,並與國產署簽下合約,認養91公頃的布袋鹽田濕地,進行保育工作。能源局則承諾提撥五年的保育經費,投注於棲地維護,以補償光電發展造成的棲地減損,降低對生態的衝擊。

    深入參與布袋案例的綠色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博士認為,「布袋模式」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也帶來重要啟示:光電開發必須在選址階段就考量生態因素,並納入在地居民與民間團體的智慧與經驗。但如何讓布袋模式能擴大適用於其他案場?關鍵是必須透過法制化,建構出可操作的環境生態檢核與社會參與機制。

    解開爭議的新嘗試——環社檢核機制

    李翰林分析,光電衝突有兩個主因,一是缺乏選址機制,政府只規範法定保護區不可設置,其他地點卻缺乏評判標準,業者靠叢林法則自行競爭發展,只要簽到土地就可開發。第二個原因則是光電設置地點若非國家重要濕地,就不需要經過環境評估程序。然而資訊公開、區位選擇、民眾參與等制度都架構在環境評估上,如未進行環評,也就避開了這些重要過程,自然容易引發後續執行時的對立抗爭。

    為解決光電開發與生態保育間不斷發生的衝突,地球公民基金會從布袋案例中吸取經驗,並參考國內相關機制及既有研究後,結合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中華鳥會等13個環境與生態保育團體,共同倡議推動「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在今年2月提出「環境與社會檢核之委員會及程序、審查要件」及「環境與社會檢核草案」,供政府參考。

    在民間團體的倡議推動下,今年7月「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已有重大進展,包括經濟部能源局公告「漁電共生推動策略」,納入環社檢核機制;農委會修改「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使環社檢核成為審查先行程序;經濟部也在7月13日的太陽光電公聽會上宣示,今年至少會挑選一到兩個南部縣市的漁電共生專區,開始示範執行環社檢核機制[8]。

    「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中,主要包括「民眾參與和資訊公開」、「環境衝擊檢核」、「社會影響檢核」三大面向。業者在申請開發前,必須依據環社檢核的要求,先檢視案場的物種與棲地情形、對周邊可能造成的潛在生態衝擊,以及對地方產業結構、工作權益、鄰近文化景觀的影響等,並納入民眾參與的過程[9]。藉此檢核過程可篩選出適當的設置地點,減少對環境的衝擊,也符合社區居民的期待。

    環社檢核雖然不是真正的環評,但可幫助業者在進行開發前,先以類似快篩的方式避開爭議區位,並透過前端的評估及討論,讓各個立場不同的利害關係人,在科學資訊基礎上進行對話,便可避免業者在投入成本執行後,才發生民間抗爭的極端對立處境。

    不只是反對——抗爭與建設並行的倡議哲學

    「建設比反對難!我以前常覺得倡議團體反對很簡單,但這幾年真的要去創造一個制度,才知道真的很麻煩!」

    李翰林分享這幾年參與倡議環社檢核機制的心得。他認為「倡議」不只是反對行動,更重要的是如何促成衝突的各方協商合作,以及提出具體可行的解決方式。過程中除了凝聚立場相近的民間團體間的共識及共同行動外,更必須與角色對立的利害關係人溝通,設想對方的資源與目的,才有辦法思索應對策略,找出對方也能接受的方案。

    以公部門為例,李翰林指出,各機關由於權責劃分細瑣,加上業務量沉重,因此在政策研究方面的反應速度較慢。如果倡議團體能先自己做足功課,深入研究核心議題和實務運作的困難點,並提出具體可行的政策方案給公部門參考,那麼機關就愈容易採用,未來出爐的政策也就會和倡議團體所提出的制度愈像。

    環社檢核機制今年即將上路,李翰林提醒,環社檢核就像是健康檢查,健檢發現可能的問題後,仍需由政府、企業、社會共同討論應採取的醫療行為。「環社檢核實施後也可能發現新的問題,只能在下一個場域再繼續解決了!」

    環社檢核能否成功,尚待執行試驗及後續的檢討修改;而確定的是,未來必然還會發生新的困難。如何在嘗試與衝突的過程中持續溝通協商,找到出路,才是倡議行動的最終目標,也才能讓台灣的能源轉型政策繼續前行。

    附註:
    [1] -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2019年統計年報,2019年台灣發電結構中,主要發電來源為火力發電佔比81.47%(燃煤46.13%、燃油2.08%、燃氣33.26%),其次為核能發電佔11.79%、再生能源佔5.56%、抽蓄水力1.17%。

    [2] - 2019年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中,66國領袖承諾在2050年前達成碳中和(二氧化碳淨零排放,即碳的釋放量與吸收回地球量達到平衡)。台灣方面,依照我國經濟及人口現況預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達4.28億公噸,而溫室氣體減量「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INDC)目標則設定為減半至2.14億公噸,也就是必須減量50%。

    [3] - 核能發電廠執照期限均為40年,核一廠已於2019年7月15日到期,目前正在除役過程中;核二廠及核三廠分別在2023年3月14日及2025年5月17日到期,因此2025年老舊核電廠將全部面臨屆齡除役的處境。核四目前處於封存狀態,未來是否要重啟使用,將於2021年8月28日舉辦公投(此案為2021年第17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4] -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2019年統計年報——能源供需概況分析報告,若從2019台灣能源供給結構來看,台灣97.94%的能源燃料(包括煤、石油、天然氣、鈾等化石燃料)均依賴國外進口,僅2.06%為台灣自產能源。

    [5] - 2025年能源轉型目標為:燃煤減少19%(46降至27)、核能減少11%(12降至1)、燃氣增加17%(33增至50)、再生能源增加14%(6增至20)。其中再生能源的2025年設置目標為:風力發電達6.2GW(離岸風力5.5GW、陸域風力1.2GW),光電需達20GW(屋頂型3GW、地面型17GW)。由於屋頂型已於2019年提前達標,因此目標調整為屋頂型6GW、地面型14GW。

    [6] - 為推動太陽光電,經濟部能源局於2016年9月公告之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中,盤點鹽業用地、掩埋場及已受汙染土地、 嚴重地層下陷區域、水域空間等,2017年行政院公布太陽光電地面型用地盤點情形,共盤點25,124公頃可用土地。但實際執行裝設時,卻遭受地方及民間團體抗爭,造成地面型裝置量遠低於目標。

    [7] - 傳統的布袋鹽場依管理需要分為十區。五到十區位在南布袋,六、七區已被納入國家重要濕地,五、八、九、十區雖非重要濕地,但卻是國際鳥盟(Bird Life International)指定的「重要野鳥棲地(IBA, Important Bird Area)」。經過民間、政府、業者間的衝突與協調後,最後選出八區80公頃及九區南側22公頃,合計102公頃,作為濕地光電示範區。

    [8]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20年7月31日公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在附件可行性評估表中,將環境及社會檢核機制納入評估項目中。經濟部次長曾文生7月13日,也在立法院舉辦的太陽光電推動爭議檢討改善公聽會中,承諾今年一定會啟動試辦環社檢核機制。

    [9] - 經濟部能源局今年7月1日公告之「漁電共生推動策略」中,將環社檢核機制納入業者申請前的必要程序,並具體規範環社檢核項目。凡設置規模達2MWp以上之太陽光電開發均須依環社檢核自評表辦理檢核,並由經濟部邀請地方政府共同參與成立環社檢核委員會,聚焦審查環社檢核結果及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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