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3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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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3項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元照讀書館《#狀態責任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中心》 完整15分鐘試聽:http://www.angle.com.tw/media/ListDetail.aspx?iS=50169 《主講人》 🗣#李建良 │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講 綱】 🔳行政法學思...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3項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11 08: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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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照讀書館《#狀態責任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中心》

    完整15分鐘試聽:http://www.angle.com.tw/media/ListDetail.aspx?iS=50169

    《主講人》
    🗣#李建良 │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講 綱】
    🔳行政法學思維方法
    1.狀態責任 v.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2.學理概念 v. 規範概念
    3.講者見解

    🔳探討法條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
    1.該條文規範意旨、該條文構成要件解構
    2.實務探討:109年座談會評析

    🔳探討法條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9條第2項
    1.該條文規範意旨及要件解構
    2.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8年簡字第44號判決評析

    🔳探討法條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
    1.該條文規範意旨及要件解構
    2.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70號判決評析

    🔳結語
    1.正確辨析狀態責任與行為責任
    2.正確辨析不作為責任與狀態責任
    3.法概念、法解釋與立法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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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3項 在 台北市議員吳世正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18 2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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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助樂康里社區基地停車疑義召開協調會,在自家社區空地停車竟然也會被開罰❓是的,由於該社區中庭有一部分屬於社區私設通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不得堆置雜物或畫設停車位等,看似很不合理,但這就是現行法律的規定,只能提醒大家多加注意,不要不小心誤觸法網被人檢舉罰款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傳送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70118&flno=16

    #張碧玉里長 #吳世正 #服務專線0933234694📞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3項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28 12:29:43
    有 4,102 人按讚

    「內政部不要再演戲打假球了」
     
    今天早上,內政部終於回應了預售屋轉售紅單炒作的民怨,在臉書發文表示,如果建案廣告上如果有引導消費者誤以為該建案已取得建造執照,就有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最重可處2,500萬元。
     
    我就直接講了,內政部不要再裝傻打假球啦。你知道你一發文,各地的房市討論群都在笑你嗎?以為做做樣子演演戲沒人知道?
     
    我來告訴大家為什麼。
     
    內政部援引的條文公平交易法第21、42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假的!你打去任何一個「潛銷」中的建案,銷售人員都會跟你說:「目前本案還未公開推出,請您留下姓名電話,會有專人與您聯絡」。過沒多久,專人就打電話來了,告訴你建案尚未正式公開,先付訂金保留喜歡的樓層戶號,等建照下來再正式簽約。
     
    徐國勇部長,花敬群次長,建商根本不會隱瞞「尚未取得建照」的資訊,是要怎麼用 #公平交易法第21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真正可以罰的是哪一條呢,答案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58條: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處 #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看清楚,重罰4~20萬,內政部為什麼只講公平交易法最高可罰2500萬,而不敢提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的4~20萬呢?
     
    更不要說,這一年來,到底抓到幾件?開罰了多少?要不要公布出來給大家看看?
     
    下個禮拜,時力黨團就會提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修法,拉高未取得建照銷售的罰鍰。
     
    最後再給內政部一個台中的神秘清單。知不知道「不可」、「可」代表什麼意思?這些案子,有沒有在建照核發前潛銷偷跑收訂金?
     
    內政部好好去查吧,別再演戲打假球了。
     
    1.文心大慶,不可
    2.勝美有禮,不可
    3.和宜極美,不可
    4.和築好好窩,可
    5.長虹天擎,可
    6.富宇凡爾賽,可
    7.遠雄之星8,可
    8.鼎泰中城,可
    9.誠邑築,可
    10.惠宇G0系列,可
    11.達麗,綁約(一年)
    12.藏富滿滿,可
    13.聯悦聚,說不可但合約沒寫
    14.微笑之心,可
    15.豐謙蜜之地,可
    16.惠宇千曦,可
    17.總太洲際W,可
    18.鉅虹水岸岩,可
    19.精銳萌未來,可
    20.昂峰謙若樹,可
    21.碧根21,可
    22.國泰plus, MEGA,可
    23.精銳fun未來,可
    24.黎明觀邸,?
    25.沅林築青 ,可
    26.昂峰鉑麗 ,可
    27.順天謙華,可
    28.順天豐華,可
    29.富宇峰景/松禾苑,可
    30.新業築願景,可
    31.浩瀚森之道,可
    32.總太陞霖太美,可
    33.鴻邑晴川硯,可
    34.泓瑞水美捷堡,可
    35.新業自由居,可
    36.大鑫大心,?
    37.惠田森聆苑,?
    38.元城文學苑,?
    39.寶睿新湛,可
    40.達麗居山 ,可
    41.大城樂好事 ,可
    42.東方博舍,可
    43.小時代2,可
    44.大毅人人幸福,不可
    45.順天景美,?
    46.勝美新東區,不可
    47.麗寶微笑世界,可
    48.鉅虹森CASA 可
    49.大毅家幸福 可
    50. 崛世回興大,可
    51.富宇海德公園 可
    52. 富宇中央公園,可
    53. 總太覓蜜,可 但綁一年
    54.佳鋐科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