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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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產品中有3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004的網紅酸酸時事鐵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協會是民間團體 在他們沒有違法的情況 政府是不能隨意介入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994248969&id=1745581734 林靜儀醫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

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 在 廖郁賢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23:45:30

#程序正義之情人節快樂 只要是對的,為雲林縣民好的,我,廖郁賢不可能為反對而反對,當您因爲阿賢提出「麥寮港公投」疑慮而說我是狗屁議員時可曾思考過,雲林的地方自治法是沒有公投法的?為什麼雲林的港口要全台灣來決定?另外,若決定的好也罷,可看過有任何配套或完整說明、SWOT 分析嗎?出了問題,擔的是全雲...

  • 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20 2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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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會是民間團體
    在他們沒有違法的情況
    政府是不能隨意介入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994248969&id=1745581734

    林靜儀醫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89212837850893&id=536076903164519

    台灣體育發展的困境就是台灣本身自我認同的困境,除了洛桑協議以外又有多少人在意中華奧會是從「1922年」就有的組織。

    1922年有什麼問題?大概就跟島上每個日治時期建築落款,全部被後占者抹去改為民國紀年,或是直接拆掉舊的蓋新的,讓你相信台灣民族自古以來應同屬中國人,要為了中華民族共赴賣命奉獻人生一樣愚蠢。

    台灣的運動員,中華奧會其實是你的,僭主。

    #中華台北的詛咒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697397057885&id=645577884

    政府對體協沒有強制力 黃國昌當年就演過了 而且還只演一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461958377151204&id=100000113179946

    講到體育改革,就要推蔡肯的文。

    體育改革不要聽黃國昌講的好像很簡單,但政府一旦干涉就有可能被剝奪參賽權。

    科威特與義大利,也曾因為「政治干預體育運作」的問題,影響該國被國際奧會警告違反憲章,科威特甚至在 2010 年至 2012年、以及 2015 年直接被剝奪參賽權,

    那怎麼辦?國體法已經修了,參與協會的難度已經大幅下降了。大家都討厭中華奧會和一些單項協會,政府又不能直接出手,就只能你也參與進去選,進去跟他們鬥。民間自己不出頭,真的很難啦。或是用不同的派系去把最爛的那個競爭掉,僅此而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47146325546057&id=100007521526284

    很有趣,才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體育改革的討論就卡在兩個關鍵點:

    一個是談改革需要大家親自參與單項體育協會,從繳交會費並集中選票選出席次開始,這個開始可能只是一席理監事。

    另一個是政府對於民間體育協會沒有直接的管轄權,也大致都知道了這些協會仍掌握在國民黨手裏,即便有國體法也只是導正過去更多亂象,無法撼動結構。

    好,我發現多數人會選擇持續評論「政府應該做什麼」而迴避「自己能夠做什麼」,這很符合人性,但既然如此也就應該理解要改變這些協會需要更多更多時間。

    這跟大家嫌棄民進黨一樣,揪30萬人加入民進黨,民進黨整個結構可以翻過來,可以選出30萬人認同的黨代表、黨中央、黨主席甚至修改黨章。

    但大家寧願網路每天罵民進黨,不願意繳黨費改變民進黨,有一群人說民進黨沒救了,我們要成立第三勢力政黨,然後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發生多少匪夷所思的事?

    嘴砲最簡單,噴口水就好!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28380723894582&id=100001680853472

    有參與改選的人
    出來分享經驗了

    體育改革去哪裡?我想談談我自身的經驗與觀察,也試著提出自己的觀點。

    2017年國體法修法,其中的重要精神之一是「全民參與」,包括當時在修法後,特定體育團體依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章程修訂、開放民眾加入並進行理監事改選。

    因為當時世大運拿到好成績,大家對於體改更殷殷期盼,可能也是近年來體改聲量最高點。當時在國體法通過後,我也一股熱情的繳了會費加入棒協,我也依照法規,獲得了可以投票選棒協理事長在內的理監事成員。

    而且那時候也有一群關注體改的好朋友不只不約而同的加入各項單項協會,甚至還在網路的串連之下,我也認識了一群想要改革棒協的好朋友,我們也有過聚會討論,最後也決定要集中投票,至少送一個人進去理事會,看看能不能過因此對棒協帶來影響。

    2018年5月19日是投票日,我特地穿球衣,滿心期待的去投票,認為這是體育改革重要的一刻,要投下手中重要的一票。投票地方在松山火車站二樓,我上樓去投完票拍了這張照片後,就回到一樓的星巴克,一群支持體改的朋友當初約在那邊閒聊等開票。印象深刻的是,我要進星巴克前,就看到一車遊覽車的人在松山火車站下車,裏面的人往二樓去(當然我不能說他們就是動員來投票的,我沒有足夠證據)。

    到了下午三點開票,進去會場看一票票開出,才發現我們想要支持體改、集中投票,但還是贏不過其他看起來已經有經過配票的眾多理監事當選人。投票就是這麼殘酷,票多的人贏、票少的人輸,最後也只能失落的離開會場。

    當然中間還有許多細節可以討論,體育署對於單項協會也需要善盡督導職責,但如果對體改清楚的人也應該知道,其實國家強行介入體改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所以常常有人會覺得體育改革「改假的」,但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的精神下,我們的作法是開放全民參與的權利給大家,希望透過全民的力量來對體育圈做改變。但事實上就是,我們的運動風氣有限,要繳費加入單項協會更是一項門檻,至少我看到一群人試圖努力過了,但目前還是沒有好的結果。

    從這個故事我想說,體育改革絕對還有改進的空間,但如果單單只是說「改假的」,那就枉費了一群曾經、甚至現在都還要想要改變現況的人們,因為他們需要的是更多人加入成為同一陣線,而不是只是在外圈指指點點。

    至於體育署的問題,如果大家想要追求的是「改革」,那就要面對到現行法規問題:

    (先聲明,我只是舉例來提「改革」會面臨到法規問題,並不是指涉相關人等,但也請教育部身為上級機關必須要好好檢討並究責)

    舉例以體育署長的任用資格來說,《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第三條,署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白話文來說,我們的體育署長人選要嘛就是從年資夠資深、考績也足以一直升等的公務人員去找,或是可以找「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的人選。

    兩者選人的方式各有優劣:事務官體系對公務體系熟門熟路,也有機會讓政策有延續性,對體育政策規劃可以更長遠(而不是追求短效),但缺點就是大破大立機會不大。而另一種任命方式「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看起來像是一個彈性,可以在體制外舉才進入,但在體育圈裡面,有多少人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換個角度來想,有實戰經驗又有改革理想的選手(或退休選手),又有多少人可以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最後是否有可能就是長期最讓大家詬病的「就是同一個圈圈的人繞來繞去」,體育署跟中華奧會、各單項協會都你好我好,這樣又如何期待到大家心中的「改革」呢?

    但我必須要說,在一個民主國家,法令的修正是需要時間的,除了要有共識覺得有需要修法外,另外到底要怎麼修,這又是一個需要凝聚共識的過程,或許大家可以來集思廣益。

    但大家別忘了,其實真正會掌控球員的出賽權益,真正在第一線照顧選手的是單項協會。若要成為選手的後盾,這麼長遠的觀察,我的看法就是兩條路:

    1. 懇求大家,選一個你有興趣的單項協會加入會員吧,如果真的越多人願意加入單項協會,凝聚想要改革的力量,至少讓理監事會開始有席次,才是改變單項協會的開始。

    2. 請大家多支持有興趣的運動,而且是身體力行的支持(比如說進場看比賽、購買周邊商品等等),讓整個產業做大,當該項運動市場大到可以成為職業運動,選手才有機會組成工會來抗衡協會,就像目前唯一運動員工會-職棒球員工會多多少少可以協助牽制職棒球團與棒協一樣。別忘了,除了棒球以外,我們目前沒有任何一項運動有這樣的實力可以產生制衡力量對抗協會,這都需要大家加把勁。

    體育改革,從你我開始做起。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27514801&id=1745581734

    國體法不是過了
    如果協會不聽話體育署就不要給補助啊

    嘿啊!
    不要給補助啊
    那以後就叫選手或者學校都開直播抖內好了
    .
    .
    .
    .

    #阿米巴原蟲式思考模式的人
    #是幸福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63477853685657&id=100000704628163

    要處理中華奧會嗎?告訴大家,說簡單也真的不難就是了,但也很容易被反制,就是找個幾千幾萬人入會參加選舉拼輪替,而且對方一定也會找一堆人頭加入,所以就是比誰人頭多。

    搞社團內的黨派政治啦懂不懂,然後因為怕被說政黨介入,所以民進黨要避嫌,但國民黨本來就在各協會有一堆內應或根本主導很多協會所以可以明目張膽介入,而且雙標紅白藍黃的奴才對這個根本無感好不好。

    要知道今天我就算找五萬入會,國民黨也能弄出十萬人入會給你看,況且也可能學時力或者民眾黨來陰的,鬼扯來不及審查讓你失去選舉權,只是白交會費給他們花。

    想知道這些體協有多髒,其實最直接的就是看時力跟台民黨的運作模式,他們的體制非常類似,比起來國民黨的體制反倒比較正常一點。

    其實如果你寄望的是弄個台灣奧會,那可能順序要排在台灣正名之後,才可能名正言順改名字,而且還得看中國把持國際奧會的程度。

    搞清楚,在我看來改這玩意比台灣本身正名還困難,這也是當初東奧公投雖然我不反對,但也沒有積極支持的緣故,因為那叫來亂的。

    當然,如果真有人願意號召,弄個數十萬人規模的入會,或許有機會拼翻盤,就怕跟黃國昌一樣臨陣脫逃,或者乾脆被收買,畢竟民進黨政治人物在這節骨眼可能要避嫌免得反倒被操作,因為黃白藍黃北七真的不可理喻,但剩下來的又有誰值得信任?

    何況不能只有一個,至少要奪下理事席位的半數,因為這能拿下理事長,同時一併換掉秘書長及底下所有會務人員,還能主導各單項委員會預算。

    權力很大,也很忙,何況很多學校與教練可能也會找你麻煩,因為這些也都有很深的黨國盤據,尤其是軍方的。

    你以為很好玩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700261788461&id=1050070390

    就是這樣,人民團體就是選舉決勝負,不加入當然就管不到,上次黃國昌怎麼耍寶大家都還記得。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698741790462&id=1050070390

    連體育改革
    蔥神都放棄
    到底哪件事
    做出成就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45675255&id=1745581734

    跟一位朋友解釋,奧會的構成和運作模式不是政府可以隨便介入的,就花了一小時多,但朋友還是重復說:都第二任了,就改不了嗎?

    國際奧會有一個霸王條款

    奧林匹克憲章第27.9條:「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於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簡單說就是
    如果中華民國的奧會,覺得執政黨故意打壓他們
    他們就有權利跟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申訴

    如果國際奧會覺得有道理
    那就可以取消中華民國參加奧運的權利
    以此來抵制政治去干涉體育活動

    那依照中華民國人的那種雞掰尿性,你要他犧牲選手權益,然後跑去國際奧會申訴來跟民進黨對幹

    #他們絕對十分樂意

    那要想辦法換掉這些人
    就必須再找另外一些有錢有勢的大佬去跟他們鬥

    #畢竟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再不然就是要一些很熱血的人
    或者透過知名人士的號召,一起去參與協會的選舉
    來去抵制這些舊勢力的干擾

    #因為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但是第一種方式
    只要那個有能力的大佬跳出來
    那八成就會被打成要跟民進黨官商勾結

    #誰不知道你們這些左膠刁民的尿性啊
    #這幾年看多了啦

    那第二種方式
    透過熱血人士或者知名人士的號召
    之前黃國昌不就示範過一次了嗎

    #聽他的號召
    #有一堆人真的花了錢也花了時間去參選
    #結果就他老大臨陣脫逃啦

    所以真的要我說
    最沒資格靠背什麼體育改革的就他啦

    #拎北私下出的錢和人都比他還多啦
    #他就只是個來沾醬油想收割光環的垃圾而已
    #幹拎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486379311381578&id=100000286590216

    政治蟑螂外加碰什麼什麼倒ㄉ奇異體質

    轉載》

    2018年,時代力量發起了一個叫做「體育改革聯會」,他們號召了一群人要加入各種體協,並競選協會理事長。
     
    當時超多我們這種所謂「側翼」、「綠共」都去響應,因為只要競選成功,這些所謂「體邪」就真的整個要被掀底了。
     
    就拿棒協來舉例,你繳2500元,就能成為棒協會員,成為會員之後你就有投票權可以去競選理事長。不過要競選理事長,還得再繳納5萬元保證金。
     
    而當年那一次的選舉,只要300多票就能選上。
     
    那時候超多的網友都自掏腰包加入、並參與選舉,時代力量有沒有出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號召,然後目前我問得到當年有參與的人,都說他們是自己出的錢。
     
    結果選得怎麼樣了?
     
    各位去找新聞,應該是找不到,為什麼?
     
    因為我們偉大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在真正到了選舉關頭前,他們認為說因為這些體協選舉都有人頭灌票、不公平,所以咱們不玩了。
     
    然後呢,有些已經繳了入會費的人,這2500元就如同丟到水溝裡一樣。甚至有人都已經代墊了10幾萬的競選保證金,全部付諸流水。
     
    你說對方有人頭灌票那幹嘛繼續選?
     
    欸,那些保證金,只要你票數達到一定門檻,還是拿得回來的。你發起那個活動,那好歹要選到底、幫大家拿回保證金吧?
     
    而且最後選舉結果,有些協會根本差一點點就選贏了。
     
    結果就因為我們偉大的時代力量輕輕一句話,走,我們撤。
     
    沒了。
     
    然後當年有一個時代力量的年輕人叫張祐銓,他為了揭露所謂「體邪」的惡型惡狀,被排協理事長告,並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起訴。
     
    我們號稱有最多法律人的政黨,哪一個出來幫忙?哪一個出來力挺?
     
    沒有。
     
    當時出來力挺的只有林昶佐,其他人躲得跟看到鬼一樣。
     
    人家響應你的號召衝第一線去跟體協拼搏,出事了之後卻被你們當垃圾一樣丟掉。
     
    然後體協選舉虎頭蛇尾,搞得一堆人錢拿不回來。結果選舉時,這些人依然拿當時的體改聯會出來當自己選舉招牌,說票一定要投給我們時代力量,體協才會改革。
     
    結果現在咧?笑死,還跳針「請問現在誰執政?」
     
    這就是布狸貓口中最致力改革體協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他們在體協改革所做的豐功偉業。

    #黨國側翼半途而廢一事無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162248823912258&id=100003814830551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31912279712&id=102341705295400

    新時代柯學中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37082414394909&id=102477577855397

    給黃國昌這種垃圾撿到槍,體育署真的應該全部撤職下台才對,幹。

    你他媽你敢提體育改革?

    當年一堆人聽黃國昌的話,去參加體育改革,親自掏錢,跟公司請假,拉人進協會,一個個準備跳下去選各協會幹部了

    結果黃國昌一聲令下,大家撤退不要選了,因為這蠢蛋認為程序不公

    結果跳進去的人全部傻眼,我他媽的頭都洗了,你喊大家回家?

    我朋友還掏了好幾萬,全部作廢

    一個指揮官說大家衝啊上戰場啊,結果所有人衝到最前線,回頭一看指揮官喊回家嚕,讓上前線的勇者死光光

    一堆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全把錢丟到水裡,還有人被協會追殺提告,黃國昌完全放生不理,很多被時力國昌號召的烈士,怒轉終身時黑昌黑

    結果今天黃國昌你他媽有臉跳出來喊:蘇貞昌你愧對體育改革?

    真的好意思嗎?

    幹你涼

    所以也不要怪汐止人為何對這個人吐口水啦

    永遠的三公分微勃早洩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861592293856490&id=100000173029079

    國昌老師好像都忘記了體育改革就是他當初拋棄的議題之1,現在逮到機會又跳出來嗆聲,真的是很好意思。

    從太陽花運動開始,國昌老師的眼光一直都很準,哪個議題會紅就會蹭上去。
    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什麼事情的話,蹭議題其實也不是壞事,但國昌老師等到議題熱度過去之後,就會開始尋覓下個議題,然後留下未解的難題,從司法改革、勞權改革到體育改革都是,1個又1個的議題形塑國昌老師滿滿的正義光環,但核心問題從沒看他認真動手解決過。

    講好聽是強力監督,實際上就是個 #流量狗。

    曾經號稱只有黃國昌在做事的立法院,在他離開後依舊正常運轉,少了他的咆嘯與監督,社會改革照樣繼續推進。

    黃國昌講監督,大概就像柯文哲講科學,講得嚇死人,做得笑死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090504830974796&id=100000460195108

    當年體協改革有個虎頭蛇尾的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68109039867800&id=100000062538783

    #聽說黃國昌又跳出來了
    #這次我絕對挺選手的權益
    #黃國昌這個體改烙跑仔還是旁邊洗洗睡吧
    一、先聲明
    這次選手坐經濟艙、官員坐商務艙,絕對是不對,因為比賽的是選手,不是官員,獲得坐商務艙資格的絕對是選手,如果認為無法一次讓選手都坐商務艙,體育署是不會多包幾台飛機,分段到日本比賽嗎?

    這點,⚠️體育署一定要改進!

    二、後吐槽
    1、最後我還是得吐槽,國昌老師,你還記得2017、2018年由聲勢如日中天的您所號召的體改聯嗎?請問,您還記得嗎?您真的還記得嗎?還是您害怕想起來這段烙跑往事嗎?

    2、幫各位回覆記憶:
    (1)2017、2018年陰德值爆高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領軍,糾集大量磨刀霍霍想加入體協改革的鄉民,繳了會費,繳了保證金,正要真刀實彈上陣與國民黨系統把持的體協打個曠日費時的陣地戰、肉博戰,取得協會內的權力以改善運動台灣運動選手的困境。

    (2)結果,正要出陣前,換來了黃國昌的撤離,讓一群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傻子打水漂,其中,跳出來勇於對抗協會的排協張祐銓,因提供錄音踢爆排協,事後更被協會追殺,被起訴妨害秘密跟妨害名譽,而其中有誰協助他?不好意思,只有林昶佐去協助,當初的帶頭大哥黃國昌跑去哪了啊?呵呵!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559400

    3、再預防性補充,為何體改一定要靠加入協會成為會員的方式才能改革體協,政府為何不能直接立法強制介入體育改革?為何黃國昌2017、2018沒有反對這種修法?

    (1)因為台灣體改的人都清楚,黃國昌當時也很清楚,立法強制介入這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

    (2)例如:
    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因此,由上所述,當年體改只能以繳會費,加入協會,選出代表握有權力後,才能逐步改革選手困境唷!

    🔥感想:
    再次重申立場,這次體育署讓比賽的選手坐經濟艙,沒有參賽的官員坐商務艙的事件,絕對是錯的,這點完全無庸置疑。

    但當年體改烙跑的國昌老師,您還是洗洗睡吧,因為從您2017、2018的作為顯示,你不配!

    以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54139601788589&id=100015776776132

    黃國昌就是喊最大聲而且最沒有用處,完全沒有用處,什麼都做不到的立委兼黨主席

    我重複一次
    完完全全沒有任何用處,黃國昌真的完完全全沒有任何路用,我到現在還覺得很不可思議,這麼沒用的人居然敢叫這麼大聲

    他那時候唯一的作用只有把那個抗議泳協的游泳運動員(唐什麼的)弄進時力選議員,而且沒上;還不只這樣,新北他輔選10幾個議員,一個都沒上,我重複,一個都沒上

    看到不狸貓在那邊靠北說什麼
    你看現在體協怎樣,好可惜黃國昌當初怎樣怎樣

    我幹伶娘的告訴你當初黃國昌怎樣啦

    當時時代就在那邊喊說要改革體協
    還號召一堆人,說要去參加體協選舉

    還記得當時泳敢三小的嗎?

    OK 好喔!

    然後我就有一些朋友就在那個時候為了他
    開始努力加入幾個協會的選舉

    我這邊還幫忙出錢找人

    結果勒
    黃國昌突然那個時候一句

    啊!體協選舉不公,選舉沒有報名費,然後就宣布不玩了

    幹伶娘!
    我們這些沒有政黨背景的路人甲
    還能弄到就只差快兩百票,高票落選

    然後他這個當時如日中天的時代力量黨主席
    跟我說他做不到,竟然給我半路退出勒

    所以你是要我怎麼不罵他
    只是個出來撈聲量的廢物啊

    要不然勒
    你們金魚腦都沒覺得奇怪

    欸!阿!那個泳敢勒?
    怎麼突然沒消息了?

    因為他每一次都是這樣
    隨便喊一個議題出來,就是想要己願他力

    喊司法改革
    結果講出不放棄司法追訴權

    喊居住正義
    結果自己從小就是大地主
    自己不願意把土地半價賣出
    也不敢要他岳父把建案低價出售

    喊說立法院只有他一個人在做事
    結果他自己名義提的法案沒有通過半個

    當時無黨籍的洪慈庸和林昶佐
    都可以通過法案了勒

    甚至在立院沒席次的基進
    都想辦法推出了代理人法案

    結果你這個聲勢如日中天的黃國昌做不到

    #拎北根本笑爛

    這就不要講你那個什麼錢尼公司法
    什麼簡單多數決啦

    #根本十足十的智障提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9387486105888&id=1473785203

    體育協會是民間組織,奧委會也是,鬼叫政府改革的,都是黃國昌演的包青天看太多

    我絕對不挺任何類時力集團提出的體協改革,林北三年前被這些覺青廢青玩的很夠本了。體委會沒有中華奧會跟這些體協的人事權,那些都是民間組織,政府不可能直接命令他們。再次提醒一下各位,大家能做的就是找一個你有興趣的協會,加入之後選出你比較認同的委員。像瑞莎那樣袖子一卷直接幹出成績來也是一條不得了的路。

    絕對不要學的就是不狸貓那種廢話路線。黃國昌當立委的時候就只會講廢話,現在不當了仍然講廢話。他們永遠都在講廢話。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02640807994233&id=100047449492980

    土星六號之狼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06037647429919&id=100191361347885

    不及柯大學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39013161193800&id=102852464809872

    柯粉的超譯天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21386381646731&id=650387945413247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86235607613&id=102341705295400

    【回顧】
    ㄧ扯後腿力量!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89679277838814&id=584986081641475

    一「獨家》體育署長張少煕自請處分 政院高層:賽後檢討處理 - 自由體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50466345093434&id=584986081641475

  • 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 在 吳崢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9 17:10:05
    有 2,277 人按讚

    誰該為好心肝負責?
     

    台北市政府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好心肝事件調查結果,結論是:衛生局疾管科 #科長 和該名「#股長」要為此事負責,將送考績會檢討相關行政違失與懲處。
     

    不錯,好心肝診所在一線醫護還有人沒打到疫苗的狀況下,竟然能一次拿到100瓶疫苗給志工與非1-3類人員施打,股長和科長確實有行政缺失,沒有盡好管理疫苗的責任。
     

    但 #基層要為此負責,#長官就不用嗎?
     

    政風處處長今天自己都在記者會上說了:
     
    「那他(股長)那個考量的理由,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因為6/9號是我們0602專案在那個防疫指揮會議中有裁示,有指示必須要在那個期限內(6/9號)把它(疫苗)打完。」

    「所以他當然在那個期限內,希望能夠在期限的壓力下,也就是這樣給出去了。」
     

    -----
     

    根據政風處今天揭露的調查結果,以及之前已經流出的6/8號台北市疫情指揮中心會議紀錄,完整的時序是這樣⬇️
     
    👉5/20號 好心肝診所聯繫衛生局窗口吳股長,表達希望取得疫苗,吳股長拒絕了。
     
    👉6/1號 疾管科為了因應預定6/15要開始進行的疫苗擴大施打計畫,通函給各診所調查施打疫苗意願,好心肝回復意願書表示願意,也持續向吳股長聯繫,表達希望爭取疫苗給診所人員與義工施打。

    👉6/7號 吳股長同意給予好心肝15瓶疫苗。
     
    👉6/8號 好心肝反映需要更多疫苗,給多少就能打多少

    👉6/8號 上午10點半,台北市疫情指揮中心於會議上裁示,請衛生局於6/9號將台北市剩餘600瓶疫苗全數施打完畢。

    👉6/8號 中午,疾官科內部會議,科長同意再給好心肝100瓶疫苗。
     

    -----
     

    是,科長和股長對疫苗給出去太不謹慎。但如果不是台北市指揮中心強硬在6/8號要求隔天就要把疫苗全部打完,他們需要這麼急嗎?
     

    今天看到台北市把責任全部推到科長和股長身上,台北市防疫指揮官柯文哲只說「該我負責的我負責」.卻沒有一句道歉,我看了實在覺得非常不能接受。
     

    從5月中萬華疫情爆發以來,整個疾管科從上至下,哪個人不是從早忙到深夜,就是為了拚著跟疫情賽跑?好心肝事件爆發以後,我向衛生局調了疾管科的出勤資料。一看,怵目驚心。
     

    從5/1號到6/10號,疾管科已經報府「核可」的 #加班時數
     

    疾管科余科長,#196個小時
    預防接種股吳股長,#124個小時
     

    其他同仁,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的比比皆是,不只是疾管科,我相信這也是疫情爆發後整個衛生局同仁們的日常。
     

    (公務人員不適用勞基法,但若作為參考,勞基法規範勞工單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若經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單月不得超過54小時,3個月加總不得超過138小時,疾管科余科長單單40天內加班時數就已逼近200小)
     

    基層單位拚了命在打仗,我想問,我們的指揮官和指揮中心做了什麼?是調動更多資源來給第一線協助,還是今天說往東走、明天說往西走,只有氣勢卻沒有完善的規劃讓部隊疲於奔命?
     

    指揮官、柯文哲市長6/8號下令6/9號要把疫苗通通打完,科長和股長礙於政治壓力拚了命趕進度,現在出事了就全是他們的錯?
     

    我真的為余科長和吳股長感到非常不平。

  • 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21 08:03:54
    有 1,585 人按讚

    依最新大法官解釋及相關法律,整理人民不服行政處分或行政措施的救濟(行政爭訟)途徑:
    1、就公務人員而言(重要考點,請注意!)
    (1)、不服服務機關、人事主管機關之行政處分(包括記過、記大過丶申誡丶考績評定、有法規依據之書面或口頭警告、有關財產上的加班費、補助費之核定⋯等),依據釋字第785號解釋均改認為行政處分----->復審(考試院保訓會)----->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不服服務機關之工作條件、管理措施(包括主管調任非主管而不影響其官職等及陞遷序列者)----->申訴(向其服務機關)------>再申訴(向保訓會)之救濟。

    (3)、不服公務員懲戒法院之懲戒裁判得上訴、抗告(一級二審),不服確定終局判決----->具有法定原因向公務員懲戒法院聲請「再審」。
    2、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而言
    (1)、律師比較特殊(釋字378號):律師不服司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懲戒(相當高等法院之判決)----->向司法院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起「覆審」(相當最高法院終審判決)
    (2)、其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釋字295號):不服各主管行政機關之懲戒(停業、撤照)之行政處分,向懲戒之原主管機關(如會計師向財政部、醫師向衛福部)提起「覆審」之救濟(此覆審乃相當於訴願程序)----->不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學生而言
    (1)、中、小學生不服退學或類此處分(釋字382號)、行政處分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先向學校申訴(再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2)學生不服學校敎師學業成績之評量(此法律定性並非行政處分)----->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3)大學學生不服行政處分或公權力措施(釋字684號):申訴------>訴願---->行政訴訟,但中小學學生之行政爭訟,仍然適用釋字第382號解釋,僅限於退學、開除、強制長期休學等類此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4)釋字第784號解釋:各級學校之學生不服學校的敎育或管理措施,損害其「權利」,各級學生的學生,均得就相關措施,依行政爭訴法規定,提起相應的救濟,沒有予以限制的必要,於比範圍內釋字第382號解釋應予變更。(重要考點,請注意!)
    4、敎師
    (1)公立學校教師不服停聘、解聘、不續聘之行政處分或具體措施(曠職登記、扣薪、留支原薪、敎師評量):釋字736號解釋,當事人的自由選擇權下列救濟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2)私立學校與教師為私法契約關係,敎師不服該私立學校停聘、解聘、不續聘之私法上意思表示,依敎師法第42(條規定,得自由選擇下列救濟途徑:
    A、申訴、再申訴、民事訴訟
    B、申訴、民事訴訟
    C、民事訴訟
    (3)各公立學校不服敎育部再申訴之終局決定,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此乃教師法之特別行政救濟制度(最高行政法院106年6月聯席會議決議)。(重要考點,請注意!)
    (4)公立高中以下的敎師:不服學校之「年終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之懲處」即記過、申誡之懲處,影響教師之升遷介聘、財產之權,教師不服得依敎師法之規定,自由選擇以下之救濟:(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
    A、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B、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C、訴願、行政訴訟
    5、受刑事羈押之被告(釋字720號):準用刑事訴訟法,向裁定羈押之法院提起「準抗告」之救濟。
    6、受刑人
    (1)、不服法務部否准假釋之決定(釋字691號),依據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依法向監獄機關之上級提出「復審」(相當於訴願)之救濟,不服復審決定後得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受刑人不服監獄之處分或管理措施其影響權益並非輕微者,依監獄行刑法之規定,得提出陳情,並得向其監督機關提出申訴(相當於訴願)之救濟,受刑人不服申訴之決定得於30日內,準用行政訴訟法簡易訴訟程序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釋字755號)。
    7、人民不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政罰案件:準用刑事訴訟法向地方法院聲明異議、抗告(一級二審)。
    8、軍人及役男(釋字第430、459號),不服核定退伍、體位判定之行政處分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之救濟。
    9、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不服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所發布之都市計畫,認為有權利或一定期間內有權利之損害,不論其都市計畫之性質,均得依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向都市計畫所在地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訴訟」之救濟。(重要考點,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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