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不適任教師流程圖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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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不適任教師流程圖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吳崢,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關於選舉與政見 站路口、掃市場、握手拜票,為什麼新政治選舉有時看起來跟傳統政治人物沒什麼差別? 選舉就是一個追著人跑的過程,選民在哪,候選人就要到哪。舉凡路口、市場、學校前、宮廟口、乃至各種大大小小的地方活動,紅白帖是一般人最耳熟能詳的印象,但其實除了紅白帖外還包括鄰里活動、感恩餐會、園遊會、...

  • 不適任教師流程圖 在 吳崢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0-15 15: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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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選舉與政見

    站路口、掃市場、握手拜票,為什麼新政治選舉有時看起來跟傳統政治人物沒什麼差別?

    選舉就是一個追著人跑的過程,選民在哪,候選人就要到哪。舉凡路口、市場、學校前、宮廟口、乃至各種大大小小的地方活動,紅白帖是一般人最耳熟能詳的印象,但其實除了紅白帖外還包括鄰里活動、感恩餐會、園遊會、地方演出、神明誕辰等千百種場合。

    對新人來說,要把握每個人潮聚集的時候向大家宣傳、介紹自己,或推廣主打的議題與政見;而選民看的,除了候選人的個人特質之外,很大程度也是你有沒有「誠意」來露臉參加這些活動。

    或許有人會不以為然:選舉是看政見又不是比出席,但基層這樣的生態其實不是沒有道理。畢竟,政見要靠人來落實,選舉最後其實選的是人而不是選政見。講個更直白的,很多民眾經歷過選舉不知道多少次了,看了這麼久什麼樣的候選人、什麼樣的場面沒看過?所以對他們來說,與其聽信華麗的選舉語言,不如看這個人到底跑得勤不勤快、有沒有心,更重要的:未來我有需要的時候找不找得到人?

    因此的確許多人會把候選人的出現當成一個篩選指標,而像我這樣的新人要做的,也就是用行動證明我有這個決心與毅力,未來如果當選會重視地方,為大家努力!

    (同時政見也是很用心的!以下文長一次看)

    ☞ 政見好讀版:http://bit.ly/2JOkw37

    ——————時代台北共同政見

    #托育!新手爸媽不煩惱,台北放心托
    台灣少子化嚴重,公共托育設施不足,私立托育費用過高,家長不敢生,生了又養不起。

    1. 全面盤點台北市校園閒置空間,推動台北市公立國小及國中校園至少都設置一間「公共托育家園」或「非營利幼兒園」,提升公共托育數量,讓家長別再為了進入公共托育而到處求助無門。
    2.改善托育人員、幼教師、教保員的工作環境與條件,鼓勵優秀年輕人從事相關工作,配合公托數量提升來增加師資及人員數量與品質。
    3. 增進現行保母登記制的管理功能,建立保母「考核及獎勵制度」,獎勵優秀保母,淘汰不適任的保母,讓家長安心。
    4.建置私幼資訊網站,將收費、設備、師資等相關資訊透明化,讓民眾得以公開比較,避免私幼隨意哄抬漲價。

    #教育!早上睡得飽,健康學得好
    台灣中小學生每天7點半就需到校,參加朝會或考試,一直到傍晚5點才下課,上課時間長達9.5小時,遠超過其他國家。例如鄰近日本大約是6小時。根據專家學者調查,將近7成的台灣學生不想到學校的原因是「睡眠不足」;研究更指出,長期睡眠不足導致學生注意力難以集中,學習能力下滑,更易引發情緒管理問題,導致身心疾病。

    1. 中小學生8點30分到校,讓學生有充足精神,提升學習意願與效率。
    2. 中小學校全面取消朝會,增加學生自主時間。

    #長照!家中長輩, 台北幫您擔
    家中長者的照顧,多由家屬及外勞來負擔。然而,針對重度失能的長者,現行政府提供的喘息服務一年僅提供21天,一個月平均休不到兩天,讓家屬承擔巨大的照顧壓力。時代力量台北市議員候選人共同主張:
    重度失能者由政府每週提供一次喘息服務,讓照顧者家屬至少每週休息一天,並且納入外勞聘僱家庭,舒緩家屬及勞工的照顧壓力,提升照顧品質。

    並且,居家服務是最多人使用的服務項目,因此,提高居家照服員人數與服務品質,是落實長照體系健全的重點。

    1、應確立長照服務人力的培育與留任機制,除了提升薪資待遇,也應積極規劃多元的升遷管道,鼓勵一定年資以上的照服員升任機構負責人,把專業人才留住!
    2、另外,照服工作無法久任的原因之一,在於「傭人化」,也就是說照護的「專業人員」經常被當成「傭人」來使用。我們主張,應該要提供「照服人員」優良的職場環境,並積極宣導照服人員的專業性,提升民眾對居家服務及照服員的認識,讓照護員得到工作認同感和社會尊重,吸引更多人投入居家服務職場,同時提升照顧品質。

    #議會!專業問政,市民看得到
    議員於議會的問政應公開透明。同時,應強化市議會的幕僚部門,加強市議會專業監督市府的能量。時代力量台北市議員候選人共同主張:
    1. 比照立法院,台北市議會各委員會開會時,應全程線上直播與全面製作即時記錄。
    2. 強化市議會法規研究室,設置市議會預算研究室。
    3. 主動公開議員政治獻金細目及財產申報紀錄。

    #勞動!簡化勞動檢舉,台北好工作
    勞動法令未徹底落實,就無法充分保障民眾工作權益。也有許多學生打工族投入職場前未了解自身權益,而遭受不平等待遇。

    1. 勞檢申請便利化。優化台北市線上勞檢申請系統,降低申請阻礙、提高申請意願。
    2. 把關勞檢,強力監督。目前勞檢實際處分率只有26%,為確實保障勞工權益,應加強勞動檢查,補足勞檢人力、增聘勞檢員。查獲違法即應處罰,並提高處罰基準。
    3. 保障學生打工族,強化勞動權益意識。為保障學生打工族的權益,高中校園設勞動諮詢專員,提供勞動諮詢服務;高中每班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勞動權益課程。

    #城市!精進市容,台北好形象
    台北市身為國際化的首都,卻缺乏清晰的形象,城市的歷史紋絡被雜亂的廣告看板、遮雨棚、鐵窗、纜線所淹沒。

    1. 台北市政府應針對各區歷史街區及歷史建物周遭,推動組成在地市容委員會,凝聚符合該地歷史脈絡的市容標準。例如:廣告看板的規格、搭設規範、鐵窗規格等。
    2. 編列相關經費,協助各區原有設施之改善。
    3. 增加對於歷史街區保存與維護之預算。

    ——————在地方的政見與政策觀察

    #長照 :老了就變成家庭負擔的觀念應該被翻轉。

    預計在2025年,台北市的高齡人口將佔20%以上,每5人就有一位高齡人口。有8成以上的家庭必須同時兼顧工作和照護長輩,如果跑醫院就得請假去醫院顧,一但出院沒人接手又要請假,找政府幫忙卻不知道找哪個窗口,也不知道申請資格限制……最後還是自己請假最快。長期下來不管是職場壓力、對經濟還是體力都是很大的負擔,影響了很多家庭的身心健康。

    讓資源更平均的做法,除了落實在地老化整合社區服務,還有建立跨部門平台做資源調度。我更希望推動更多高齡友善的公共空間,以及發展在地據點,例如鼓勵鄰里與社區藥局合作。整合資源從小地方接起來,讓長輩安心,讓負責照顧的人放心,長輩不再是家庭的負擔,會是我在市議會把關長照政策的方向。

    [影片] 1分鐘講長照
    https://www.facebook.com/votewucheng/videos/597840430630411/

    #居住:包租代管提升社會住宅比例,讓青年住得更沒有壓力

    如何讓台北成為一個更宜居的城市?我和團隊拜訪了崔媽媽基金會詢問現況。現在租屋市場的普遍狀況,無論是去社區布告欄撕紅紙,或是上網媒合,都是屬於「地下交易」,也就是無法讓房東的收入變成所得申報。台北市有租金補貼,只是申請門檻高,但公共住宅又是需要審慎評估的長程計畫。其實,任何政策工具都難以在短期間發揮效果。因為台灣的租屋市場大概只佔整個房屋市場的10%左右。除了年輕人之外,獨居老年人以及行動不便者更是弱勢,房東通常不願意租給這些相對麻煩的房客。相對而言,年輕人收入變高的可能性較高,搬家的能力也比較高,可選擇的條件也比較多。

    就理想來說,應該從建構居住安全網,到發展租屋市場,進而可以完善整個居住市場機制;而要讓這個過程成為可能,除了看得見的軟硬體:公宅與租金補貼之外,更必須要從資訊揭露、金融調控、稅制改革等大處著手,才能真正保障每一個人的居住權利。

    #公宅:需要市議會和地方的支持,這正是議員能出力的地方

    推動公共住宅,會遭遇到地方上許多的質疑與阻力,這是合理的,突然增加大量外來居民和你共享原有的空間,生活或多或少都會被影響。如果一味追求硬體面的效率而忽略了軟體與之中「人」的因素只會激起反彈,反而造成反效果。以健康公宅為例,健康公宅藉由增加社福設施,一面減低公宅對居民的負面觀感,一面讓原有生活更加便利,我認為這就是對市府和社區都雙贏的策略。推動公宅不只是市府的責任,也需要市議會和地方的支持。有許多現任議員選上之前說一套,投票表決卻反對公宅。未來進入市議會,我也會支持與協助,來推動公共住宅在北市的規劃。

    #交通:行人安全、機車族與停車位

    政策出發點,以車或以人為考量就會有不同的結果。隨著高齡化人口結構下來,體貼長者的行人穿越需求會逐漸擴大,而汽機車的路權設計也應該調整,讓城市移動更合宜、便利。

    一、行人

    在光復和基隆路口這裡,要去對向早市買菜的居民為了省時間都要斜切著走。大型路口由於路幅太寬,綠燈通行的秒數不夠長,其實很容易讓行人忽略安全。雖然短秒數對機車族來說可以少曬一點太陽,但行人的安全也要考慮到,很多長者過馬路沒辦法說加速就加速。

    目前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台北市交通局的因應方式是:
    1.在大型路口延長秒數,像是信義路從30秒延長到38秒。
    2.設置手動綠燈延時裝置,按了按鈕就能延長15秒。目前在測試中,預計擴大設置地點以醫院、公園等行動緩慢族群有需求的地方為主。

    除了最直覺的延長秒數,將路寬縮小或增加行人庇護區也是可行的方法,但無論是工程、經費都是未知的挑戰。未來我也會繼續關注交通和行人安全方面的議題,再和大家分享。

    二、機車

    一直以來,政府都沒有把機車路權放入改革的範圍,以汽車為主規劃好汽車走哪裡,剩下的才給機車走。在政府的腦袋裡面,機車族其實並不重要,媒體也經常形塑機車是危險交通工具的刻板印象。久而久之,機車族變成道路上的次等公民,不但機車能夠行駛的路面縮減,停車位也被劃掉。但是事實上,機車是一般人普遍最常用來移動的重要交通工具,現下狀況卻是最大宗的機車族的道路權益普遍不被重視。

    我認為未來市政府應該檢討「快車道禁行機車」和「機車兩段式左轉」這兩項政策,並篩選重點道路優先試解禁,以車速分流來取代車種分流的舊思維,讓機車騎士可以更安全得駕駛,重新規劃汽機車的動線,我認為這絕對會是大家生活有感的政策!

    三、停車位

    以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提供的數據來看的話,建物附設車位與登記車數量比,松山區48%比較缺乏停車位,而信義區68%則相對充裕,高於台北平均59%;不過事實上,停車位不患寡而患不均。考量到區域特性,信義計畫區發展較晚近,不論在建物附設停車位與公共車位數都規劃較完善,但與在地居民的生活地域不見得重疊,我在地方上走動時仍常收到在地里民反映停車位不足的問題。例如很多車位是辦公大樓或公司附設停車場,一般人停不進去。數據的表現是一回事,但每個人每天生活最直接的感受又是另一回事,綜觀市府未來規劃白皮書,會以減少路邊和巷弄的停車位,增加公共停車場的方式來替代,但我認為公共停車場的收費必須要在民眾能接受的合理範圍,以減輕汽車通勤族的負擔。

    四、天橋與市容

    以前交通動線的考量是以車輛為主體,原本是為了確保人車分道的安全考量,然而這樣的立體穿越道路設施,其實不只推嬰兒車的民眾、高齡長者和身障人士的使用不便,天橋墩柱佔據人行道轉角空間也讓動線、視線不良。目前在信義區有5座、松山區有1座要拆。我認為,既然評估過在地使用率不高,拆除不只讓行人能用的空間變寬,更有利於營造無障礙友善的通行環境,也可以省下每年的維護費用。政府對天橋的去留應該有一致的判斷標準,對於行人路權、交通和市容景觀才會整體提昇。

    五、捷運

    捷運東環段的目標是以大東區的概念發展東側捷運系統建設,填補目前文湖線、松山線、板南線、信義線之間的南北連結缺口,並在未來連結捷運南環段跟北環段,進一步提升大台北地區大眾運輸的整體效能。

    捷運局的目標是在今年底完成可行性評估,並且送交通部、行政院審議。接著再經過環評、路線規劃、都市計劃變更等流程,順利的話,預計在十年內通車。

    讓台北市的大眾運輸網絡更加完善,當然是市民所樂見。不過我3月親自到捷運東環段說明會時,現場里民反應十年的施工期實在太長,提出希望能縮短時程的心聲。另外,居民關心的面向也包含:交通黑暗期的配套措施、施工道路周邊商家的補償、住家結構安全的確保、工地旁國中小學生上下課的交通安全等。交通是與所有人生活息息相關的一環,我們會持續研究如何在推動建設和周邊市民的負擔之間取得平衡。

    #藝文:釋放更多空間、創造更豐富的可能

    在台北,永遠不用擔心找不到表演可以看。這幾年小型展演空間的起落,逐漸讓大家關心起經營法規和制度,政府應該鼓勵更多的空間和業者投入,一起促進藝文產業的發展。文化空間的經營,如果遇到相關問題,去詢問公務機關常常發生公務員不清楚、部會間也一問三不知的情況;由於一間藝文空間牽涉的法規百百種,例如最知名的消防法規,和文化局、都發局、建管處等,都職掌不同業務規範,也很複雜,這需要跨部會的整合協調,如果能有一套SOP,就能協助業者解決問題。針對Live house、展演空間等休閒娛樂場所,要成立單一窗口,跨局處委員會,提供業者相關法令的輔導與諮詢;當然也需要從中央推行,全面逐步檢討相關土地使用分區、消防、建築管理、娛樂稅等法令。

    *寫了那麼多,就是因為好的政治可以在各方面讓大家的生活更好。關注什麼議題也可以讓我們知道、政見內容也歡迎補充,我們一起在體制內增加更多議題的能見度。

    無論是政策研究或在地經營,我都會全力以赴,而實踐的機會,決定權在各位的手上。

    11/24 請和我一起前進,讓新的政治聲音進入議會。

    ☞ 小額捐款支持吳崢:http://bit.ly/yeswucheng
    ☞ 布條、面紙、海報擺放請私訊我,打敗看板海!
    ☞ 選戰日常看IG:http://bit.ly/wuchengig

    (政見很長我知道!留言有圖文一張看完版)

  • 不適任教師流程圖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7-24 2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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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鄭秀玲 (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
    這年,我擔任校務代表,最主要的任務之一是對於遴選委員會面談完成後的八位校長候選人分別進行推薦或不推薦投票。獲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者的校長候選人,才接著由遴選委員會票選出校長當選人。這看似簡單的任務,萬萬沒想到在1/5投完票後數月竟是波濤洶湧,直至今日無法平息。

    我赫然發現有一個龐大的利益共同體正如同22年前陳維昭校長連任12年校長時的所為,恣意的顛覆校務會議里,那些我們民主社會從小就熟悉瞭然的程序正義,將眾多校務代表們想了解和知悉,由遴委會推薦的管中閔教授(以下簡稱管)是否適任台大校長議題中諸多爭議的機會完全阻擋了。這些依然寄生潛藏在台大中的利益共同體,是真正在「吃銅、吃鐵、吃台大」的一群人。

    但在這台大群魔亂舞之際,令我感動的我全程觀察了沒有政黨和利益包袱的學生代表們為了爭取校務會議的程序正義,在校園內外以小蝦米之姿奮戰這個台大這隻臃腫且滿是污穢大鯨魚的無畏且艱辛過程。在即將卸任校務代表之際,我謹以此文向大家報告和分享那個至今還在台大中為所欲為的那些人那些事:

    一、利益共同體是誰?如何打壓學生代表?

    這個共同體中,包含了那些黨國色彩濃厚的前校長們、臺大校方高層、特定萬年校務代表和特定媒體等在不同的利益分贓中(包括特定政黨的選舉利益、既有台大的主管職位以及擔任合作社高層等機構的特殊利益)集結成一個龐大相互授受的利益共同體,那些校園中裡見不得光的真相是,一昧的以「政府卡管」、「政治介入」來繼續掩蓋那些黨國關係政治下的利益分贓,罔顧數萬師生的權益並以「自治」來作為遮羞布。

    1/9管遭信傳媒質疑擔任台灣大獨董、遴委蔡明興未利益迴避。1/10台大無視這個爭議,仍將校長遴選結果報請教育部聘任。1/23林敏聰和劉靜怡投書指出「台大校長遴選程序的關鍵瑕疵」。2/1台大學生代表童昱文等人發起連署籲開臨時校務會議處理校長遴選爭議,在我們都以為的「大學自治」底下,校務會議應該是最高決策單位。

    學生們強調的重點並非質疑管中閔的當選事實,而是質疑不具正當性的遴選程序。因為程序正義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內涵,一直是我們教育這些年輕學子的重要思想。沒想到自此台大這隻大鯨魚,不知原因為何,竟然開始自我防衛性地展開各式的奧步拖延提案和各種無理的言論與作為,鯨魚沒想到的是,反而向這個社會打開了,在大學自治的招牌下,台大的頂大光環下的黑暗面及管更多爭議的潘朵拉盒子!

    例如前台大校長、台大行政高層動員人力向校務會議代表「關說」,要求「撤簽」連署召開臨時行政會議提案,造成連署代表極大壓力,由於不少提案校務代表接到二、三十通關切電話,致有三人為此撤簽(新頭殼2/26) 。由現任逸仙學會會長官俊榮領軍,在台大臨時會議程序會議上,自導自演了吃相難看的台大「官管」相護(新頭殼 3/8, 3/11和自由3/12) ,將臨時校務會議延至3/24。至三月時有關管案的爭議已經擴大,除了蔡董選管董的利益迴避問題,還有管違法赴中兼職,以及論文涉及抄襲等爭議。

    3/24臨時校務會議,竟完全複製陳維昭校長時代的會議運作模式。主席旁出現一位劉有恆議事員,當年因為學生時代特殊黨工身分被陳前校長所青睞劉議事又粉墨登場。其在台大校務會議中不斷主導議程、試圖代替主管發言等。就發言的時間來看,郭代理校長並未讓提案學生說明提案內容,反而讓另一位挺管陳姓教授發言20分鐘。在荒謬且懸殊的發言時間後,另一張姓主任即提議擱置,當天的會議流程與最後的擱置決議,導致學生代表所提管赴中兼職的爭議(詳見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相關證據)以及管和陳建良合著論文爭議(事實上是它是在台大經濟系和中研院合辦且有公開徵稿的正式研討會發表的論文)都無法得到釐清(詳見2018-03-24台大臨時校務會議文字速記)。此乃如同昭告眾人這群人力守自己的利益更凌駕於知識份子的良心與對真理的追求,也證明了台大沒有自治能力。在民主化的今天,台大的墮落,實在不配稱為台灣第一學府!

    二、管違法兼職事實明確,讓司法檢視台大的依法行政

    既然台大堅持要「依法行政」,就應讓司法來檢視台大校方所謂的「依法行政」是否禁得起考驗,而不是任由葉俊榮部長的政治和稀泥解決,才能對社會大眾有所交代。在此謹呼籲葉部長秉持法律人的精神,明查學生議長周安履的聲明,讓台大「依法行政」吧:

    (一)、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於法有據且並無侵犯大學自治:

    《大學法》第9條關於國立大學校長聘任之規定,就實務判例而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針對成大校長遴選案的判決中,已明確肯認即便《大學法》從過去的圈選制改為現行制度,教育部依然有權選擇不聘任。回首今年3月7日潘文忠前部長表示「會等臨時校務會議結果,再做適法性處理」,可見其也有尊重台大自治,然而3月24日當天相關議案全數擱置,形同台大選擇交由教育部處理和調查。

    (二)、管中閔兼職事實違法明確:

    依據教育部調查結果指出,「國立台灣大學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第4條第3項:「前二項教師,均應經本校核准後始得任職或兼職。」其中的前二項教師,便包含了兼職6個月以上,應簽訂學術回饋金契約的教師。再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教育人員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職;第31條則規定,教育人員若違反相關法令則不得為教育人員,教育人員若為校長,應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解聘。管中閔自去年6月14日起擔任台哥大獨董,台大遲至9月才與台哥大簽訂回饋金契約,10月正式回函同意兼職,3個月間的違法兼職事實明確。縱然楊前校長於5月間已在內部核可,然而回饋金契約未簽、公文尚未發出,如何能說已經核准、具有效力?

    既然台大在今年3月24日臨時校務會議已放棄大學自治,教育部跨部會小組已做出調查報告,就讓司法來檢視台大是否有「依法行政」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正解。

    (三)、呼籲執政當局正視學生意見,為所當為

    在此呼籲執政當局及教育部長應該積極正視學生代表們過去數個月來被校園內暗黑勢力打壓的各種校園轉型正義問題以及資源被少數人壟斷的不公平、不透明問題。並依法定程序重新選出一位誠實、正直、沒有爭議的台大校長,才能讓台大重回到一個真正擁有真理擁有自由的校園!

  • 不適任教師流程圖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7-24 21:01:18
    有 376 人按讚


    作者: 鄭秀玲 (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
    這年,我擔任校務代表,最主要的任務之一是對於遴選委員會面談完成後的八位校長候選人分別進行推薦或不推薦投票。獲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推薦票數者的校長候選人,才接著由遴選委員會票選出校長當選人。這看似簡單的任務,萬萬沒想到在1/5投完票後數月竟是波濤洶湧,直至今日無法平息。

    我赫然發現有一個龐大的利益共同體正如同22年前陳維昭校長連任12年校長時的所為,恣意的顛覆校務會議里,那些我們民主社會從小就熟悉瞭然的程序正義,將眾多校務代表們想了解和知悉,由遴委會推薦的管中閔教授(以下簡稱管)是否適任台大校長議題中諸多爭議的機會完全阻擋了。這些依然寄生潛藏在台大中的利益共同體,是真正在「吃銅、吃鐵、吃台大」的一群人。

    但在這台大群魔亂舞之際,令我感動的我全程觀察了沒有政黨和利益包袱的學生代表們為了爭取校務會議的程序正義,在校園內外以小蝦米之姿奮戰這個台大這隻臃腫且滿是污穢大鯨魚的無畏且艱辛過程。在即將卸任校務代表之際,我謹以此文向大家報告和分享那個至今還在台大中為所欲為的那些人那些事:

    一、利益共同體是誰?如何打壓學生代表?

    這個共同體中,包含了那些黨國色彩濃厚的前校長們、臺大校方高層、特定萬年校務代表和特定媒體等在不同的利益分贓中(包括特定政黨的選舉利益、既有台大的主管職位以及擔任合作社高層等機構的特殊利益)集結成一個龐大相互授受的利益共同體,那些校園中裡見不得光的真相是,一昧的以「政府卡管」、「政治介入」來繼續掩蓋那些黨國關係政治下的利益分贓,罔顧數萬師生的權益並以「自治」來作為遮羞布。

    1/9管遭信傳媒質疑擔任台灣大獨董、遴委蔡明興未利益迴避。1/10台大無視這個爭議,仍將校長遴選結果報請教育部聘任。1/23林敏聰和劉靜怡投書指出「台大校長遴選程序的關鍵瑕疵」。2/1台大學生代表童昱文等人發起連署籲開臨時校務會議處理校長遴選爭議,在我們都以為的「大學自治」底下,校務會議應該是最高決策單位。

    學生們強調的重點並非質疑管中閔的當選事實,而是質疑不具正當性的遴選程序。因為程序正義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內涵,一直是我們教育這些年輕學子的重要思想。沒想到自此台大這隻大鯨魚,不知原因為何,竟然開始自我防衛性地展開各式的奧步拖延提案和各種無理的言論與作為,鯨魚沒想到的是,反而向這個社會打開了,在大學自治的招牌下,台大的頂大光環下的黑暗面及管更多爭議的潘朵拉盒子!

    例如前台大校長、台大行政高層動員人力向校務會議代表「關說」,要求「撤簽」連署召開臨時行政會議提案,造成連署代表極大壓力,由於不少提案校務代表接到二、三十通關切電話,致有三人為此撤簽(新頭殼2/26) 。由現任逸仙學會會長官俊榮領軍,在台大臨時會議程序會議上,自導自演了吃相難看的台大「官管」相護(新頭殼 3/8, 3/11和自由3/12) ,將臨時校務會議延至3/24。至三月時有關管案的爭議已經擴大,除了蔡董選管董的利益迴避問題,還有管違法赴中兼職,以及論文涉及抄襲等爭議。

    3/24臨時校務會議,竟完全複製陳維昭校長時代的會議運作模式。主席旁出現一位劉有恆議事員,當年因為學生時代特殊黨工身分被陳前校長所青睞劉議事又粉墨登場。其在台大校務會議中不斷主導議程、試圖代替主管發言等。就發言的時間來看,郭代理校長並未讓提案學生說明提案內容,反而讓另一位挺管陳姓教授發言20分鐘。在荒謬且懸殊的發言時間後,另一張姓主任即提議擱置,當天的會議流程與最後的擱置決議,導致學生代表所提管赴中兼職的爭議(詳見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相關證據)以及管和陳建良合著論文爭議(事實上是它是在台大經濟系和中研院合辦且有公開徵稿的正式研討會發表的論文)都無法得到釐清(詳見2018-03-24台大臨時校務會議文字速記)。此乃如同昭告眾人這群人力守自己的利益更凌駕於知識份子的良心與對真理的追求,也證明了台大沒有自治能力。在民主化的今天,台大的墮落,實在不配稱為台灣第一學府!

    二、管違法兼職事實明確,讓司法檢視台大的依法行政

    既然台大堅持要「依法行政」,就應讓司法來檢視台大校方所謂的「依法行政」是否禁得起考驗,而不是任由葉俊榮部長的政治和稀泥解決,才能對社會大眾有所交代。在此謹呼籲葉部長秉持法律人的精神,明查學生議長周安履的聲明,讓台大「依法行政」吧:

    (一)、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於法有據且並無侵犯大學自治:

    《大學法》第9條關於國立大學校長聘任之規定,就實務判例而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針對成大校長遴選案的判決中,已明確肯認即便《大學法》從過去的圈選制改為現行制度,教育部依然有權選擇不聘任。回首今年3月7日潘文忠前部長表示「會等臨時校務會議結果,再做適法性處理」,可見其也有尊重台大自治,然而3月24日當天相關議案全數擱置,形同台大選擇交由教育部處理和調查。

    (二)、管中閔兼職事實違法明確:

    依據教育部調查結果指出,「國立台灣大學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第4條第3項:「前二項教師,均應經本校核准後始得任職或兼職。」其中的前二項教師,便包含了兼職6個月以上,應簽訂學術回饋金契約的教師。再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教育人員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職;第31條則規定,教育人員若違反相關法令則不得為教育人員,教育人員若為校長,應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解聘。管中閔自去年6月14日起擔任台哥大獨董,台大遲至9月才與台哥大簽訂回饋金契約,10月正式回函同意兼職,3個月間的違法兼職事實明確。縱然楊前校長於5月間已在內部核可,然而回饋金契約未簽、公文尚未發出,如何能說已經核准、具有效力?

    既然台大在今年3月24日臨時校務會議已放棄大學自治,教育部跨部會小組已做出調查報告,就讓司法來檢視台大是否有「依法行政」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正解。

    (三)、呼籲執政當局正視學生意見,為所當為

    在此呼籲執政當局及教育部長應該積極正視學生代表們過去數個月來被校園內暗黑勢力打壓的各種校園轉型正義問題以及資源被少數人壟斷的不公平、不透明問題。並依法定程序重新選出一位誠實、正直、沒有爭議的台大校長,才能讓台大重回到一個真正擁有真理擁有自由的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