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不適任教師條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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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適任教師條件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4 15: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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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14~110/09/28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教學人員」公告(校務基金進用/幼保系)
    (聘期自111年2月1日起聘,至多聘任3年,詳細聘期依契約書辦理)
    (自111年2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10年9月14日

    ■徵聘單位:幼兒保育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級以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
    ■名額:1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幼兒教育專長,能開設幼兒教保相關專業課程。
    2.請具國際教保機構交流及全英文授課能力。
    3.具備1年以上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及跨領域工作經驗,並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4.具教學經驗者尤佳。
    5.檢附歷年著作。

    ■Department:Department of Child care
    ■Position:Assistant ProfessorLevel(above)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With a foreign/ domestic PhD in a relevant disciplin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MOE), R.O.C. or
    with a teaching certificate for assistant professor (or higher) issued by MOE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Offering courses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relevant disciplines.
    2.Conducting international exchanges with child care institutes and offering English-taught courses.
    3.Work experience in the industry and in the profession related to teaching subjects for more than 1 year; proof documents required.
    4.Teaching experience is preferred.
    5.Enclosing publications.
    >
    工作項目:
    ■備註︰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聘任及升等辦法」第六條規定,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任期最長以三學年為限,且每年需依規定接受評鑑,其辦法另定之。聘期原則以一學年一聘,評鑑不通過者,次學年不予聘任。聘期未滿一學年者,得免予評鑑。經同一聘任單位連續二學年評鑑認定優良者,於應徵本校同一聘任單位專任教師職缺時,應逕與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完成初審推薦之人選並得排序或共列,一併送請學院辦理複審。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0年9月28日)已具有博士學位或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28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 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分機6112 本校人事室朱小姐。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專業領域)」;資格符合者由徵聘單位辦理後續審查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報名需繳交表件︰(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新聘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八、前述第七項(1、2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表格,刊登於本校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新聘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系所 郵件信箱
    (一) 幼兒保育系 babychild@mail.npust.edu.tw
    九、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十、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5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或不適任情形之紀錄。
    十一、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新聘教師應公開甄選,各系擬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應徵教師人數未達二人時,應簽請原公告延長,若連同第二次延長公告應徵教師人數仍未達二人時,應經系教評會重新檢視徵才專業領域或擬聘職級公告內容之適切性,並簽奉校長核定後重新公告之。各次徵才公告期間所有應徵教師應合併辦理,合併後應徵教師人數須達二人以上,始得進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人數未達二人,應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間至少二週為原則,已通過初審資格者應予保留。
    十二、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全國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點選「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index.php點選「職缺訊息」。
    (六)科技部網址https://www.most.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七)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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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0 08: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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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9~110/09/23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教學人員」公告(校務基金進用/動畜系)
    (聘期自111年2月1日起聘,至多聘任3年,詳細聘期依契約書辦理)
    (自111年2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10年9月9日

    ■徵聘單位:動物科學與畜產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級以上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
    ■名額:1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畜產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經濟動物飼養管理、經濟動物繁殖管理、畜產遺傳育種或畜產品加工等相關專長領域。
    2.具英語授課能力。
    3.具一年以上任教領域相關之實務經驗(自碩士畢業起算)。

    ■Department:Department of Animal Science
    ■Position:Assistant ProfessorLevel(above)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The Ph.D. degree admitt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in related fields or the credential qualified for assistant professor and above.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Expertise in animal feeding and management, animal genetics and breeding, animal reproduction, or animal products processing.
    2.English speaking and writing proficiencies in teaching related disciplines are required.
    3.Full-time professional experience at least one year (since MS degree).
    工作項目:
    ■備註︰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聘任及升等辦法」第六條規定,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任期最長以三學年為限,且每年需依規定接受評鑑,其辦法另定之。聘期原則以一學年一聘,評鑑不通過者,次學年不予聘任。聘期未滿一學年者,得免予評鑑。經同一聘任單位連續二學年評鑑認定優良者,於應徵本校同一聘任單位專任教師職缺時,應逕與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完成初審推薦之人選並得排序或共列,一併送請學院辦理複審。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0年9月23日)已具有博士學位或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23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 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分機6112 本校人事室朱小姐。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專業領域)」;資格符合者由徵聘單位辦理後續審查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報名需繳交表件︰(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新聘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八、前述第七項(1、2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表格,刊登於本校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新聘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系所 郵件信箱
    (一) 動物科學與畜產系 aps@mail.npust.edu.tw
    九、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十、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5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或不適任情形之紀錄。
    十一、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新聘教師應公開甄選,各系擬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應徵教師人數未達二人時,應簽請原公告延長,若連同第二次延長公告應徵教師人數仍未達二人時,應經系教評會重新檢視徵才專業領域或擬聘職級公告內容之適切性,並簽奉校長核定後重新公告之。各次徵才公告期間所有應徵教師應合併辦理,合併後應徵教師人數須達二人以上,始得進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人數未達二人,應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間至少二週為原則,已通過初審資格者應予保留。
    十二、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全國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點選「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index.php點選「職缺訊息」。
    (六)科技部網址https://www.most.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七)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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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適任教師條件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08:55:29
    有 5 人按讚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9~110/09/15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中心)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可獨立完成交辦工作者。
    3.具公文撰寫及帳務核銷、計畫申請及管理能力。
    4.具電腦文書處理、簡報製作及資料統計分析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5.具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相關行政、會議召開及資料統計業務。
    2.辦理本校及全國學生實務專題競賽等相關工作。
    3.辦理本校執行經濟部「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經濟部工業局中小企業即時技術輔導計畫/加強輔導型產業即時輔導計畫」等相關行政工作。
    4.辦理中國工程師學會產學績優單位申請作業。
    5.對應承辦業務之校務基本資料庫填報工作。
    6.協助產學合作中心各項活動、展覽等工作辦理。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sukuan@mail.npust.edu.tw
    聯絡方式: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09月15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
    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52 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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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