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教師法不適任教師處理審議機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教師法不適任教師處理審議機制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教師法不適任教師處理審議機制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教師法不適任教師處理審議機制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262的網紅李麗芬,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加強不適任教師處理 保障校園中的孩子】 作為家長,我當然十分關心孩子的教育。無論是在我自己的成長過程,或是在我孩子的經驗中,遇到的都是好老師,我也相信這是常態。但是很難免的,還是會有少數的不適任教師存在於校園。 這幾天,在充分的討論過後,教師法終於送出了委員會。這次的修法就是聚焦於不適任教師的...

  • 教師法不適任教師處理審議機制 在 李麗芬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01 19:00:01
    有 113 人按讚

    【加強不適任教師處理 保障校園中的孩子】

    作為家長,我當然十分關心孩子的教育。無論是在我自己的成長過程,或是在我孩子的經驗中,遇到的都是好老師,我也相信這是常態。但是很難免的,還是會有少數的不適任教師存在於校園。

    這幾天,在充分的討論過後,教師法終於送出了委員會。這次的修法就是聚焦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犯兒少性剝削以及有虐待兒童行為的老師,最重可以終身不得聘用;同時把體罰跟霸凌等納入不適任教師的樣態。也透過補強 #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 的機制,用加強專業審議來補足現行制度的不足,並藉此避免程序怠惰。

    保障好的老師、保護就讀的孩子、讓不適任教師離開校園,相信是所有人共同的心願。在教育上,老師、家長、校長各自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未來的不適任教師處理,也需要這些不同的角色能攜手合作,讓制度充分的發揮功能,讓孩子能享有更安全的校園。

    #教師法
    #讓孩子更有保障

  • 教師法不適任教師處理審議機制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4-30 16:55:22
    有 2 人按讚


    #兒童不應因走入校園而失去人權
    #修教師法 #保障教師 #照顧人權

    民間團體所關心的教師法修法--淘汰不適任教師,今天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對於今日過程與初步結果,我們想法如下:

    一、委員會有共識,支持『教評會於處理身心傷害樣態之不適任教師時,加入專家學者,使教師代表不多於二分之一』之條文。對此我們感到欣慰。

    二、委員會有共識,支持『在處理身心傷害樣態之不適任教師時,教評會決議門檻調為2/3出席,出席之1/2通過』條文。首先感謝吳思瑤委員提出1/2出席,1/2通過,之門檻。就我們實務現場經驗,這樣的門檻更能有效益地淘汰不適任教師。然以目前之共識,絕對比現行2/3出席、2/3通過之門檻更趨合理。

    三、委員會有共識將「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之不適任樣態入法條,我們感到這是一種進步。雖然本會主張,既然已經社政主管機關裁定違反兒少法,應不需再經教評會,立即解聘。然而,至少這次有機會入法,明確標示,對學生權益的保障,並回應兒童權利公約的宣言第十三號一般性意見「兒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侵害的權利」

    四、感謝與會委員的費心與努力,雖然才剛開始,至少,已經開始。我們知道這很不容易。當我們看到幾位委員數度必須站起來,告訴陳學聖委員、蔣乃辛委員,哪些是原來早就明文的,哪些並非一定終身解聘…我們看到了這修法的艱難是如何具體呈現。甚至在委員會休息前,竟然是在告訴國民黨的幾位立委,包括林奕華委員,草案早就在網路上了,資遣是另外有條例…民間團體見此情景,心裡難免遺憾。教師團體施加的壓力,不只在院外聚集,也早已蔓延院內。

    五、我們懇切希望周三的委員會討論,能更有效率低處理條文。然,關於專審會的角色,在今天的委員會似乎已定調為教學不力,如此,專審會該如何處理草案第二十六條所賦予審議學校教評會、並追究相關人等責任之角色,這絕對需要更明確的討論。假使專審會處理非教學不力之案件,其組成、發動機制等等,應另有考量,而非用專屬教學不力之專審會,處理身心虐待等其他類型。

    聯合發稿單位: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全國家長教育志工團體聯盟
    人本教育基金會
    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
    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
    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

    ————————————————
    致各位親愛的台灣公民:

    本周三是教師法修法汰除不適任教師的關鍵時刻,請你加入「淘汰不適任教師」的行列,打個電話給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的立委,特別是國民「擋」的三位立委:蔣乃辛、林奕樺、陳學聖,堅定的告訴他們:
      
    #不要為了特定教師團體的利益再擋住這次的修法了!

    請為小孩的受教權及人權撐住、務必要完成修法,讓這個國家擔負起淘汰不適任教師的責任。承擔「維護良師、淘汰不適任的教師」是值得堅持對的事情。懇請大家為了孩子應該擁有的學習權利,這兩天打個電話給立委們,大家一起來集氣監督周三最後關鍵的教師法修法三讀!

    五月一日,讓我們再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

  • 教師法不適任教師處理審議機制 在 吳思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15 20:30:00
    有 257 人按讚

    老師對學生施以言語暴力或過當體罰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這是不爭的事實,我們不能視而不見。

    制度上的缺陷應該要補正,當教師體罰或霸凌學生,長期躲在「教學不力」這個保護傘下,以觀課、記過等方式草草處理,甚少進入教評會程序,讓霸凌師多數續留校園。

    我提議教師法應該將「體罰、霸凌」與「教學不力」兩者脫鉤,才能避免放水不適任教師。
    經過一下午的討論,很高興這樣的意見受到教育部、跨黨派立委的支持,將會納入教師法修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