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 與義務 · 1.男女平等:. (1)特別保障,我國憲法第134 條:「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其辦法以法律定之。」 · 2.宗教平等:. 憲法禁止為不同宗教之歧視,無論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