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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段內容文稿:
歡迎來到「一天聽一點」,相信對台灣有一定熟悉程度的你,一定會知道,台灣揚名國際的名產,除了「夜市」跟「人情味」之外,還有一個就是「宮廟文化」。
無論你住在哪個城市,特別是人口密集的大都會區,只要你在大街小巷裡穿梭,很容易就會發現三步一小堂,五步一小廟;甚至到了比較近郊的地方,也很容易看到各大寺院、精舍的成立,讓人眼花瞭亂啊!
我個人相信喔,有宗教信仰、願意修身養性,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只是喔在很多社會案件裡,宗教的斂財、神棍的騙色…都時有耳聞。
因此呢,在尋找心中的清境地的同時,要如何能夠避免自己誤入陷阱,這絕對是刻不容緩的。
因此啊,在這一集裡,我會跟你分享那些邪教控制人心的四個手法,以及哪種人,特別容易的被邪教所吸引。
要避免誤信邪教,首先你一定要知道,邪教跟所有的偶像崇拜,都有類似的手法,就是會對你進行洗腦;讓你一步步的去接受他們的想法,對他們敞開心房。最後呢,他們就能夠控制你的行為,讓你對他們百依百順。
所以,無論你再怎麼樣喜歡某個領袖,或者是某個特定的團體;在參與的過程裡,你一定要特別意識到下面的四個要點,如果有類似的情況發生,你就要格外的小心。
這四個要點分別是喔,第一個叫「得寸進尺」。
你可以先觀察一下,在參與團體的過程裡,這個組識,或者是某個特定的人士,他會不會用一些你無法拒絕的理由。
像是捐款拯救貧苦人家、那些危難的人、建造新的廟宇或者是屋舍,讓神明可以開心,香火可以傳遞的更遠,要求你為組織無條件的奉獻。
而這裡的奉獻也許是金錢,或者是身邊的人脈跟資源,或者是你的時間或體力;等到過了一段時間之後,他們會要求你奉獻得更多,來表達出你的忠誠。
甚至於進階到更高的管理階層,可以更接近神明或者是師父,好獲得更多的保佑,說服你一步步的投入更多,以換得更好的位置。
那這時候你會為了求安心或者是賺大錢的渴望,而聽話照做嗎?還是你會先停下來想想看,自己是不是已經被控制了呢?
再來第二個,叫做「有志一同」。
請你要特別留意,在這個組織裡,是否有任何跟組織想法不同,或者是公開討論某些不同意見的那些個人,很快的就會被打壓?
變成是「一言堂」的組織,只有領導者說了才算數,其他人都不准有自己的意思跟看法,否則就會被排擠跟攻擊。
如果你身處的組織,確實有這樣的情況,那麼我邀請你思考一下,這個組織有什麼理由,要維持統一的想法或做法?不准有其他新的可能性發生,這麼做對他們有什麼好處?你可以深思一下喔!
德國有一位我很喜歡的哲學家,叫漢娜・鄂蘭曾。她曾經說過:「最可怕的邪惡是停止思考。」
當一個組織,制止你有獨立思考和判斷的能力的時候,通常會開始極端化,最後就會做出駭人聽聞的事情。
而接下來的第三點,就是宗教騙徒必備的技能,那就是「展現神蹟」。
你可以想想看喔,你的組織領導者是否宣稱自己有超能力,或者是某位神佛的降生轉世?
說到這裡喔,我要特別澄清一下,我會這樣講,並沒有否定這個世界上,會有一些特異人士的存在;畢竟我自己也只是凡胎肉身,也有很多未知的世界,和值得探索的地方,是我不知道的。
但在這裡,我想強調的是,不管你眼前那個「展現神蹟」的人,看起來有多麼的了不起,能夠治病或者是一語成讖...。
其實你都得先有個自覺,你眼前的一切,都很有可能只是自己在自欺欺人。你可以停下來問問自己,對方透過展現神蹟,想要贏得你的什麼?
或者是對方做出不可思議的事情,想要展現你和他的差異的時候,他是否不斷的在墊高自己的地位和階級,好贏得你的崇拜,讓你感覺到自卑?
在你確定這些答案之前,不要太快被所謂的「超自然現象」或「超自然能力」迷惑,這樣子會對你來說是比較安全的。
而最後,第四點,那就是「受苦的儀式」。
我邀請你回想一下,在你加入組識的初期,也就是所謂的「入會」的時候,是否會經過一些痛苦、刁難,或者是一些屈辱的儀式呢?
我相信只要是人,難免都會有難過、脆弱的時刻,所以我們會需要朋友,需要一個能夠接納他,甚至於給他幫助的地方。
然而弔詭就在這裡了,是什麼樣的組識,會在人們特別脆弱、上門求助的時候,還要刻意的去羞辱、刁難他呢?這背後的動機到底是什麼,你可曾有想過?
有沒有可能這樣的組識,就是要去抓住人們脆弱的時刻,運用「受苦的儀式」,去剝奪人們最後的理性跟自尊,也就是台語俗稱的「壓落底」;讓人產生扭曲的忠誠度,一輩子不敢反抗呢?
我相信聰明的你,可以自己做出一些判斷。
正因為台灣的宮廟的密度如此之高啊,我相信正在看影片的你,或許身旁就有家人、朋友很熱心的投入宗教活動。
那麼我就有義務要提醒你,接下來我要說的話,可能要有個心理準備;因為可能聽起來會有一點刺耳、會有一點不舒服。
然而如果你認為自己是玻璃心、心臟不夠大顆,我會建議你,這段視頻看到這裡就好了!我實在是無意造成你的不舒服,但對於我的節目的忠實聽眾來說,我還是有義務說出我的相信。
其實喔,要破解宗教的詐騙,還有更釜底抽薪的方法,那就是先了解人為什麼會「迷信」?
要拆解「迷信」這件事,不免俗的,我們得先知道「迷信」它是怎麼來的,得要好好追本溯源一下。
事實上喔,關於「迷信」這件事,早就跟隨著演化,深入到我們的血液裡;因此呢,人類的文化有多長,迷信的DNA就流傳了多久。
我來說兩個例子,你馬上就會明白。
在古希臘裡,最偉大的帝王是「亞歷山大」。據說他的母親,在生下他之前,就夢見雷電擊中母親的子宮,造成一團火焰。
而且這團火焰更以雷電的速度,從馬其頓王國向四周擴散開來,這就預言了亞歷山大將征服歐亞非三洲,建立前所未有的大帝國。
回到我們的文化傳統,也有很多類似的傳說,就像《唐書》裡面記載的唐太宗李世民。
他在出生之前,就有兩條神龍,在李淵家的大門口遊蕩了三天才離開,當神龍離開之後,李世民就出生了。
那我們以現代的角度來看喔,我們都很清楚,這些古代的開國君王,是為了能夠去穩定國家的統治、讓人民有一個擁載的理由。
所以會為自己上了一些神秘的色彩,目的就是想要灌輸人們「君命天授」這樣的思想;顯示帝王統治地位的合法性,就能夠讓老百姓更聽話,打自內心的服從。
而且這樣的把戲,幾千年來屢試不爽啊!才會演變到今天,一些思想比較封閉、保守的地方,還是有人去相信,我們的領導人出生的時候天降異象;三歲就能夠開車,五歲就能夠開戰車…這樣「神蹟」,一直流傳到今天。
而這些迷信,之所以能夠深植人心,那背後更深的本質,就是把自己的權利,交給了帝國、或者是不可挑戰的神佛。
他不讓你有任何理性挑戰的空間,最後只剩下「絕對相信」這個概念;它讓你失去了判斷力,變成是一個被操控的玩偶。
那你會不會很好奇,時至今日,極權統治已經被推翻,教育也打破了很多迷信跟謠言;但為什麼還是有人會誤信邪教?甚至於這些人裡,可能有高級知識份子,一樣會受騙上當。
假如你對2019年的年初,有一款爆紅的電玩遊戲,叫「還願」還有印象的話,你就可以更快的去體會到,一個太過迷信的父親。
因為內在的軟弱,和不想面對一些核心的問題,他就對所謂的「何老師」的一個迷信喔,迷信到妻子跟他離婚、女兒也死了,才相信何老師是神棍,有多麼的匪夷所思對這種事!
但是事實上,這樣的一個你覺得不可思議的事情背後,一個很隱微的心理動力,那就是「不想要負責任」啊!
太多人太想要一步到位,去獲得錢財或者是幸福,但是他又不願意去付出相對應的努力,或者是承認問題是出在自己身上。所以轉而崇拜一個虛無的對象,去逃避自己的問題。
結果呢?等到自己頭洗下去,捐出自己所有的身家、性命、財產,也不能夠保證婚姻幸福、工作順利之後,那些所謂的「忠誠信徒」,他就可以去怪「這些神棍太壞了」。
或者是,去怪這些團體「不應該仗著宗教的名義騙人」這些理由,就能夠一直把手指頭指向別人,自我合理化「其實我是個無辜的受害者,我很可憐啊」!
這樣子他就可以繼續的躲回「受害者」的角色裡討拍,然後再尋找下一個「老師」,為他的人生負責。
說得再白話一點喔,「迷信」是讓人逃避自己最省力的方法。
因為你只要相信這些,你就可以別人說什麼,你就跟著做就好,你根本不用自己承擔思考和做決定的責任跟風險。
如果你看了我的視頻,終於弄懂了,身旁的人為什麼會這麼的迷信;或者是大夢初醒一般,發現自己已經陷入邪教太深了啊!
你想要離開的話,那我會建議你,不要太快的想要搖醒那個「還深信不疑的人」,或者是突然就跟你現在的組織「一刀兩斷」。
因為如果你還不具備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和相關判斷訊息真偽的能力,你的任何反擊,都會被那些組織用更強力的力道打壓,你有信心自己真的能夠挺得住這些攻擊跟排擠嗎?
因此啊,如果你真心的想要改變,希望自己變得更有力量,不想要繼續用「受害者」的面具來自我保護;或者是跟所愛的人,因為這樣子撕裂關係。
那我會很鼓勵你,有機會走進我的教室,特別是在10月15號開課的【高難度對話】課程。
在這一門課裡,我會讓你明白,怎麼樣看出對方「不真」的訊息;去聽出對方那些「可疑」的陳述;去問出對方的「關鍵訊息跟情報」;同時依照整體的局勢,去做出最適當的回應跟選擇。
只有這樣子,你才能夠開始擁有屬於自己的判斷力,不管外界怎麼調包你的問題,你都能夠堅持自己的信念,不會被洗腦。
然而我很希望喔,今天這一段內容,不只是跟你分享關於「邪教」的這件事,還有一些我們可以給你的幫助。
我更希望無論你會不會踏進我的教室,有時候認知的開啟,才有機會造成我們後續行為跟重新選擇的改變。
所以無論如何,我都很希望透過這一段視頻,起碼你退一步,能夠知道怎麼樣保護自己。
然而進一步,很渴望你能夠幫自己透過有效的學習,哪怕不是進我的教室,只要是這個學習能夠幫助你,產生屬於自己的力量,跟屬於自己的獨立思考跟理解,我都很鼓勵你,這是人生當中最好的投資。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夠帶給你一些啟發與幫助,我是凱宇。
如果你喜歡我製作的內容,請在影片裡按個喜歡,並且訂閱我們的頻道,別忘了訂閱旁邊的小鈴鐺,按下去,這樣子你就不會錯過我們所製作的內容。
然而如果你對於啟點文化的商品,或課程有興趣的話,如同今天最後跟你分享的【高難度對話】課程;這一門課,在10月15號開課。
這是今天2019年的最後一期,我希望你能夠把握這個機會,因為如果你錯過的話,下一期就要等到2020年的3、4月之後了。
更重要的一點是我在錄影的這個時候,我們的名額也在倒數,其實我自己根本沒有把握,在你看到這一段影片的時候,還有沒有名額。
如果那個時候還有的話,我真心渴望你能夠踏進教室,為自己長出判斷的能力,並且跟值得的人,和你想要圓滿的事情,有效的達成必要的共識。
希望我能夠在10月15號的教室裡見到你,謝謝你的收看,我們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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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言論審查機制應公正透明
#數位平台壟斷霸權需要更多治理
#看歐盟如何保障人民數位權利
臉書(Facebook)會以自己的《社群守則》、審查員來審查言論。
例如,討論到中國人對於特定事件的反應並無羞辱言論被禁言;提到台灣人工智慧發展基金會發起 #葉黃素計畫 被鎖帳號;提到台灣獨立、高端施打數據、美食評論,被歸類為霸凌、騷擾或垃圾訊息。
但另一方面,沈榮欽(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提及:「有人以簡體字一直罵人『民進黨養的狗x種』,經檢舉卻被判定未違反《社群守則》;同樣的,諸如『台巴子』、『留島不留人』等各種言論,都在臉書允許之列。」( https://new7.storm.mg/article/3939131 )
顯然,臉書審查機制出了問題。
我自己則接過不少性別和人權團體反映,這幾年來,臉書也會出現攻擊同志及女性的仇恨言論,內容還混雜不實謠言。
但這類 #真正的仇恨或不實言論 幾乎無法被檢舉下架,不論提供多少證明。
這顯示,臉書可能不只審查機制出了問題;甚至可能倒過來,成為 #仇恨歧視與假新聞的幫兇。
江雅綺Yachi Chiang(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也提到:「這幾年臉書成為假訊息、不實資訊、訊息戰的平台中心,也已不是新鮮事。
『劍橋分析』公司操縱選舉的案件,透過Netflix的紀錄片『個資風暴:劍橋分析事件』,十分清楚的呈現,透過臉書平台可以輕易取得選民的資料,幫助選舉團隊建立使用者的個性模型,然後利用這些資料、操縱選民的行為。
除了操縱選舉的前科紀錄,臉書也常常被認為是仇恨言論的傳播中心,聯合國甚至曾控訴臉書為仇恨言論提供最佳平台,應該為緬甸的羅興亞族群所遭受的迫害負主要責任。」
我辦公室整理了,臉書審查機制的問題,可能包含:
❌《社群守則》並非由實際整體社群擬定,無法反映社群共識。
❌《社群守則》多數規範過於攏統,缺少細部指引及示例,審查標準高度依賴人工判定。
❌ 但審查工作會外包給不一定具足夠專業且嚴重過勞的血汗審查員。臉書自己也承認,每天約有10%的審查錯誤(還不包含申訴無效的案件)。
❌ 審查機制缺乏透明度,限制發言、懲處(包含降低觸及率)、申訴都未說明審查判定的原因及標準。
❌申訴機制形同虛設,即使是最後一層的監察委員會也鮮少發揮實際作用。
#數位平台已形成壟斷霸權
我雖然以臉書做例子,但這些審查爭議,不只在臉書發生;也已在包含Google、Twitter、Line等平台發生。
只要有人提出疑問,就會有人說:「不爽不要用,又沒人逼你用。」
但這已經不是個人是否要使用的層次。當這些平台成為 #國內外資訊快速傳遞的關鍵核心,不用的人或國家,會因此降低獲取國際資訊的速度、乃至於減弱和國際的連結。
平台已成為 #數位世界的壟斷霸權。
近年世界各國都在關注及想辦法以法治處理。台灣正要準備成立 #數位發展部,各種討論中,我也不斷提醒必須注意 #網路反壟斷 ,這是 #數位治理 重要的一環。
#參考歐盟經驗
#保障人民基本數位權利
之前愛信任-劉世芳邀請我共同主 辦「跨國網路平台與內容產業影響」公聽會。我便指出,台灣應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及 《數位市場法》草案,這兩者是繼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後,歐盟推出保障人民基本 #數位權利 的第二步。
#數位服務法
針對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制定高達17類義務。
包含平台須建立值得信賴的舉報及申訴機制、公開各種機制與透明度報告、通報刑事犯罪、外部風險稽核和公共問責等。
藉此對平台或有心人士操控資訊、大量假新聞入侵、政府不當干預等問題 #建立預防機制,強化公民對數位平台的 #民主監督,保障使用者數位權利。
此外,還被要求必須針對風險管理系統進行獨立審核,以防止濫用。
特別是「非法內容散布」、「對基本人權的不良影響」,以及「平台服務遭蓄意操縱以傷害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三個面向。
如果查到違反法規,將會有高達年度營業額6%的罰鍰;若調查發現平台/企業提供「不正確、不完整或誤導性的資訊」,罰鍰最高可達年營業額1%。
*對歐盟來說,覆蓋歐盟人口10%以上、即4,500萬人的跨國數位平台,即算是超大型跨國數位平台。以這算法,臉書、IG、Google在台灣都算是。
#數位市場法
平台壟斷的問題不光是前面所提的言論自由及散播不實或歧視言論,同時在技術發展上也會有托拉斯的問題。
因此數位市場法將大型跨國數位平台定位為 #守門人(Gatekeeper),禁止平台不公平對待企業用戶及使用者來獲取不當利益。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對Google濫用市場主導性、限制其他手機系統開發商競爭的問題,開罰2074億韓元(https://bit.ly/3Axetd3),也是基於同樣的觀念。
在大型跨國網路平台優點及問題不斷浮出的現在,#數位治理政策 更顯得重要,我會努力加速 #數位發展部 的推進,並訴求納入對平台的適切監督。
數位環境中,人權、隱私、言論自由,同樣是不可退讓的底限。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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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權利與義務例子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小端網絡觀察 :娘娘專訪護家盟,真的打破了同溫層嗎?】
在台發展的知名泰國youtuber「#Alizabeth娘娘」,近日「娘娘研究室」訪問反同團體護家盟秘書長 #張守一 引發議論。該企劃原先希望提供不同面向的觀點,給予機會傾聽同溫層之外的聲音,更清楚不同立場的論述,不料引來「#幫護家盟洗白」、「#賺流量」等抨擊聲浪。對此,娘娘回覆道:「若以流量為考量,用仇恨言論營造出血流成河的場面,實在太容易。我的宗旨是,不清楚反對的聲音,怎麼會知道正在對抗什麼?」
🔥 #影片引爆點在哪?
影片中受訪者張守一詳述護家盟的成立緣由,其中不斷地強調「維護家庭的價值」、「男女有別」,並拿亞馬遜原始部落的例子來強化「一夫一妻的婚姻定義」。影片中,娘娘跳脫過往批判模式的人設,僅是順著張的說法,不斷往下丟拋疑問。影片一出,隨即引來不少網民的聲浪。
🔥 #是聆聽還是說教?
不少網民對影片的宗旨表示認同,「打破同溫層的影片還是很必要的」、「我聽不太懂........但我覺得娘娘做這個影片的出發點非常有意義」。同時也有人認為影片通篇都是來賓以一個「衛道人士」的姿態,來單方面訴說,「一個公開的平台發布這樣的影片,沒有任何立場的交鋒、沒有對話、沒有質疑,只是任由張先生一個人持續發表謬論,對不起的除了是你的觀眾之外,也沒有做到Interview應有的基本功夫,或許頻道的主事者應該想想這系列的設定與媒體的公共性的問題」。
同時,也有有論者表示贊同讓所有聲音浮上檯面,但該影片癥結在於:「護家盟在影片中完全沒有提到組織過去作為前後矛盾,甚至公開的誤導言論及針對特定族群的迫害,這並不是一個健康而有效的雙向對談」、「面對這種言論,連個白眼都沒翻一下,跟著鬼打牆問一些不太犀利的問題,無助於澄清,先不說有什麼反駁的義務了。」還有網友表示該影片非常不符合娘娘平時犀利的風格:「我覺得你的影片找誰合拍都可以,但你應該要比照辦理,用罵台灣食物的氣勢去罵對方才對啊!!!你這時候到底在peace什麼啊?」
作家 #謝金魚 則認為,「可惜的是,以跨性別者、有邏輯又好笑的娘娘,在張守一的胡說八道只有溫柔地請他補充、完善他說的話,如此而已?」
🔥 #同溫層之外的聲音該不該被聽見?
有論者認為公眾人士,應該有篩選誰站在麥克風前的權利,「不要讓錯誤資訊蔓延及誤導是媒體識讀的基礎」。作家 #李屏瑤 也表示,「充滿歧視跟偏見的言論,沒有被聆聽的必要,更何況沒多久前的台灣才充斥這樣的言論。」
也有網民認為大眾並非不了解異溫層的論述,相反的是已經太過了解,而不應該讓渡給歧視言論空間,「言論自由的限度,就是在歧視之外的空間受到保障,而不是給你空間去發表歧視的立場!」、「讓暴力結構優位者在弱勢群體的平台上恣意發表踐踏弱勢群體的言論不叫做跨出同溫層,叫做自討苦吃、自取其辱。」
🔥 #同溫層是用來捅破還是增厚?
對此,娘娘在fb貼文上寫道「待在同溫層確實很安逸,但也令人憂心」,也引來不少人抨擊。
台灣女性主義者周芷萱:「公投有將近七百萬人不同意同性婚姻,我每天走出門路上都是非同溫層,對很多人來說要始終活在同溫層的世界還需要很多努力才可以做到。該被打破同溫層的是社會主流不是性少數吧,是在開什麼玩笑。」
亦有不少網友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只看到那些消化過的語言的人,居然好意思叫人家去了解非同溫層」、「其實多數同志(包括我本人)都有不少被反同人士羞辱的經驗,實在滿羨慕他能有這麼奢侈的憂心」。
作家 #朱家安 也表示,「當一個人建議你『走出同溫層』,有時候是因為他:1)不知道你做過哪些努力。2)不需要在此議題上走出同溫層,因此也不知道自己在建議別人迎向怎樣的處境。3)不知道你有多常被人建議走出同溫層。
有網民認為,「同溫層、舒適圈就是自己與相同理念的人共同辛苦打造出來的家園,你絕對有必要待著好好守護,不讓外人隨意進來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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