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全業之一般保全人員每月正常工時上限為 240 小時,每月延長工時上限為 48 小時,每月總工時上限為 288 小時。(三)人身保全及運鈔車保全,每 4 週內正常工作時間不得 ...
確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