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保全超過288小時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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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保全超過288小時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6萬的網紅聯合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好長的出勤時間阿! -- 保全業是責任制,勞動部核定的工時上限高達288小時,比起正常最長工時多出112小時,對照過勞標準100小時,還多出高達12小時。 #保全 #工時 #過勞...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歡迎有任何問題至粉絲專頁留言 林于凱臉書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fishkai.lin #質詢日記 #勞工局 #20190419 最近遇到台北的保全朋友,我會不禮貌地問一下他們的薪資計算方式,大約3萬左右,再加上加班費約3萬5,但是回高雄再問一下,發現,很多保全領...

  • 保全超過288小時 在 聯合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27 2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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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長的出勤時間阿!
    --
    保全業是責任制,勞動部核定的工時上限高達288小時,比起正常最長工時多出112小時,對照過勞標準100小時,還多出高達12小時。
     
    #保全 #工時 #過勞

  • 保全超過288小時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4-19 19: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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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詢日記 #勞工局 #20190419

    最近遇到台北的保全朋友,我會不禮貌地問一下他們的薪資計算方式,大約3萬左右,再加上加班費約3萬5,但是回高雄再問一下,發現,很多保全領不到3萬。

    我開始疑惑,保全業到底多少薪資合理?保全大改有兩種值班方式:

    (A)一個月工作20天,一天12小時,一個月總工時240小時;
    (B)一個月工作24天,一天12小時,一個月總工時288小時。

    一般勞工的每月正常工時,是174小時*,那如果是一個月上班240小時,應該是多少月薪呢?

    目前基本工資是23,100元,除以每月240工時,時薪是96.25元,月工時240的保全,加班時數是240-174=66小時。那工資應該= 基本工資 + 加班費 = 23,100 + 96.25 × 66 = 29,453元。

    那每個月288小時的工資呢?如果聘僱時是約定「按月計酬」,且比240小時多出的48小時加班,都在每日加班的前2個小時。依據勞基法,延長工時在2小時內,要加給1/3的時薪。

    超過的48小時加班費算法 = 96.25元 × 4/3 × 48小時=6,160元,再加上29,453元,所以288工時的保全的薪資至少是35,613元。

    結果,我們上104銀行的保全徵才系統看高雄的職缺,實際打電話去問,240小時的保全,薪資落在26,000 - 28,000的很多,因此,在勞工局質詢時,我詢問局長,這些104上職缺的薪資是合法的嗎?

    勞工局長剛就任,他並不清楚,於是由科長代為回答。科長果然專業,知道這些職缺提供的薪資範圍,不符合勞基法。我再問,去年總共裁罰過幾件保全業的違反勞基法案例?科長說要再查查看。

    104的徵才案例,就出現違反勞基法的樣態,根本原因是保全公司用低價搶標,再用違反勞基法的薪資聘用保全人員,這樣的結構性問題,勞工局該如何設法從源頭遏止?

    牽涉到許多大樓及機關的管理問題,如果市場上的保全業必須削價競爭、違法壓低工資才能經營,那這樣的問題,跟我們都息息相關。負責任地說,我們在繳交管理費的同時,就要了解保全公司,怎麼對待員工。

    * 每月正常工時=(40×52週﹢8時)/12月=174小時

  • 保全超過288小時 在 勞動黨 羅美文- 為了勞工一直在這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10-17 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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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制就沒有加班費合理嗎?–新竹縣政府有這樣的規定
    責任制職種,與保全員雖然職種的性質不同,但都有同樣的命運,就是過勞!
    因為,責任制與保全員,都適用了勞基法第84條之一。
    因為兩者都適用84條之一,所以「正常工時」都不按勞基法的規定,而是「勞資雙方另行約定」。不過,以新竹縣的保全為例,雖是勞資雙方約定「正常工時」,但若約定的「正常工時」每月超過240小時,縣政府就會「不予核備」(不准!)。一旦約定240小時,每月工作172小時(周40小時=月172小時)以上的部份就得給加班費、超過240小時的部份,加班費再加成。並且總上班時數不得超過288小時(240+48)。
    但,責任制卻連上述的規定的都沒有。不要說領不到加班費,工作388小時也沒人管。
    責任制與保全,同屬84條之一,為何責任制不能有像保全一樣的規範,從法理上來說,實在想不通,也說不過去!
    當然,最終來說,我一貫主張廢除84條之一。

    縣參員參選人【羅美文】【勞工代言人】

  • 保全超過288小時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6-03 10:30:00

    歡迎有任何問題至粉絲專頁留言
    林于凱臉書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fishkai.lin

    #質詢日記 #勞工局 #20190419
    最近遇到台北的保全朋友,我會不禮貌地問一下他們的薪資計算方式,大約3萬左右,再加上加班費約3萬5,但是回高雄再問一下,發現,很多保全領不到3萬。

    我開始疑惑,保全業到底多少薪資合理?保全大改有兩種值班方式:

    (A)一個月工作20天,一天12小時,一個月總工時240小時;
    (B)一個月工作24天,一天12小時,一個月總工時288小時。

    一般勞工的每月正常工時,是174小時*,那如果是一個月上班240小時,應該是多少月薪呢?

    目前基本工資是23,100元,除以每月240工時,時薪是96.25元,月工時240的保全,加班時數是240-174=66小時。那工資應該= 基本工資 + 加班費 = 23,100 + 96.25 × 66 = 29,453元。

    那每個月288小時的工資呢?如果聘僱時是約定「按月計酬」,且比240小時多出的48小時加班,都在每日加班的前2個小時。依據勞基法,延長工時在2小時內,要加給1/3的時薪。

    超過的48小時加班費算法 = 96.25元 × 4/3 × 48小時=6,160元,再加上29,453元,所以288工時的保全的薪資至少是35,613元。

    結果,我們上104銀行的保全徵才系統看高雄的職缺,實際打電話去問,240小時的保全,薪資落在26,000 - 28,000的很多,因此,在勞工局質詢時,我詢問局長,這些104上職缺的薪資是合法的嗎?

    勞工局長剛就任,他並不清楚,於是由科長代為回答。科長果然專業,知道這些職缺提供的薪資範圍,不符合勞基法。我再問,去年總共裁罰過幾件保全業的違反勞基法案例?科長說要再查查看。

    104的徵才案例,就出現違反勞基法的樣態,根本原因是保全公司用低價搶標,再用違反勞基法的薪資聘用保全人員,這樣的結構性問題,勞工局該如何設法從源頭遏止?

    牽涉到許多大樓及機關的管理問題,如果市場上的保全業必須削價競爭、違法壓低工資才能經營,那這樣的問題,跟我們都息息相關。負責任地說,我們在繳交管理費的同時,就要了解保全公司,怎麼對待員工。

    * 每月正常工時=(40×52週﹢8時)/12月=174小時

  • 保全超過288小時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1-03-23 22:03:24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今年三月,一位傷心的媽媽找上立委陳情,要替兒子討公道,他的兒子是千翔公司保全員,每天工作都超過12小時,每個月工時長達288小時,去年底不幸過世,
    台北市勞工局開會後認定,這名保全員是過勞死,而這家公司在今年初,也曾因為延長保全員工時每個月超過46小時、以及勞工例假日上班不發給薪資,被勞工局開罰

    台北市勞工局也接獲檢舉,前往另一家日盛保全勞動檢查,結果發現,員工每月平均工時約400小時,有人甚至高達520小時,等於平均1天要工作17小時,遠高於勞資雙方約定的每個月252小時工時,已經違反勞基法,勞工局也對業者開罰12萬元,而適用勞基法責任制的行業,協約工時也要大幅下修

    而千翔姜姓保全員的過勞死認定,也是台北市首例,因為過勞死屬於職業災害,家屬將可以獲得45個月平均工資、約112萬多元的勞保給付。至於超時工作被開罰的日盛保全則表示,公司主管不在,不方便回應。
    記者黃亦如許政俊 台北報導"

  • 保全超過288小時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1-03-01 21:46:28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捧著兒子的遺照,相依為命的兒子29歲就離開人世,姜媽媽說,他的兒子是大樓保全員,每天工作都是12小時。

    但是沒有加班費、沒有特休假、一個月薪水才二萬多,兒子為公司這麼賣命,去年11月14號腦中風倒下、12月6號過世,這中間公司都不聞不問。

    姜姓保全員每個月工時長達288小時,早就超過勞委會訂的過勞死標準276小時,面對家屬指控,公司很低調。

    姜媽媽向立委陳情, 立委批評,長工時已經危害勞工健康,現在一再傳出有勞工過勞死,都是政府放任的結果。

    勞工團體也批評,因為保全適用勞基法84條之1責任制,但責任制如今卻變成了勞工過勞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