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保全休假制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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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的網紅李建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勞動部於103年7月1日起發布公寓大廈適用勞基法之相關法令,但在臺北市推行似乎窒礙難行。李建昌議員近日接獲民眾陳情,張先生於大安區某大廈做清潔工作已七年,兩週前發生職災,事後竟發現該棟管委會並未幫張先生辦勞健保,職災發生後甚至不讓清潔工休假,並明示暗示請他走人。 李建昌議員認為,許多願意在社區大廈...

保全休假制度 在 ? 極惡土窯雞 ?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9 02:59:11

- 就這樣。 - - - 台北捷運保全 1.監督及參與建築及設備之維護 2.針對特定處所進行監視,維持公共安全,減少火災、竊盜或其他危險 3.控制照明、取暖、空氣調節及通風等設備 4.運送並且保護重要物品 5.負責門禁管制、車輛出入指揮、賣場巡邏、防竊作業及竊盜處理工作等安全維護工作 6.社區安...

  • 保全休假制度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2-04 18: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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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設獨立調查機構,促進軍中人權保障——軍冤制度公聽會」
     
    從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2014年8月28日結束任務之後,軍中仍常發生意外、疾病或自殺死亡的案件。案件中,往往有家屬和軍方各執一詞、無法互相信賴的情形,也有深入調查後,發現事實與第一時間說法不同的狀況。
     
    為了討論制度面如何讓事情能有公正客觀的調查,並重建軍民雙方的信賴,會期的第二天(2月2日),我舉辦了「常設獨立調查機構,促進軍中人權保障——軍冤制度公聽會」,邀請軍冤受害者家屬、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國防部、法務部與內政部役政署等機關進行對話。
     
    #設立常設委員會 #制度化軍事冤案調查
     
    吳景欽副教授首先指出,外部軍冤調查制度,是解決軍中案件調查疑義和信任的方法,並認為以台灣國軍將近二十萬的規模,有必要成立常設化的委員會。吳教授所屬的陪審團協會也曾經提出民間立法草案,將服役期間死亡、失蹤,或者心神喪失、重傷和軍中不當管教的事件納入調查範圍,並讓專家學者、公正人士和家屬代表參與,達成組織上多元性。吳教授強調,委員會必須有強制處分權,以避免形式化,最好還有司法背景甚至檢察官身分的調查官,讓組織更有專業性;且在調查結束之後,也可以考慮賦予委員會提起訴訟或補償的權限。吳教授進一步舉出曾經被發回偵查五次、最後交付審判,但還是不了了之的江國慶案為例,認為進行軍事冤案調查改革的同時,也需要進行司法改革。
     
    胡博硯教授強調,處理軍中不當處遇事件,是轉型正義的最後一步。雖然國防部這幾年不斷地努力,但努力不只是軍方要對自己交代,更是要對人民交代。如果國防部花費時間心思的調查沒有人相信,也只是事倍功半。胡教授並舉出最近的司法弊案,認為有公正第三方在,才能取信大眾。胡教授也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的歷史為例。運安會的前身行政院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是因為民眾不信任民航局的調查而成立,後來職權更擴張到各種交通運輸事故。因為運安會,交通安全調查的公正性才被建立。胡教授也舉出德國基本法的軍事監察使為例,建議可將相關事務交給一個專門的職位或機關,並可針對軍中制度問題提出報告,藉由第三方的監督反饋,獲得幫助機關改善的力量。
     
    #癥結在於信任 #落實透明參與
     
    洪文玲教授基於犯罪防治的專業,指出案件預防、危機處理和對家屬的事後協助是最大重點。
     
    洪教授表示,軍中管理制度和外界差異很大,因此要理解是不是軍中管理制度、霸凌文化或體制造成問題。洪教授在研究訪談官兵時,就得知因為精實案等原因兵力縮減,造成基層及高層壓力很大,也讓休假不穩定或工作量越來越重,甚至做到不適任的工作,以及部分軍人因為人際關係或資歷而被欺負的狀況。洪教授也認為,軍方的輔導機制,要和家人加強溝通服役情形,不要讓父母親最後接到一句孩子自殺了,但對軍中的生活狀況完全不清楚。
     
    在遺憾發生後,洪教授強調重點不在於苛責軍方,而是要追求真相。然而,如果相關程序不夠公開透明,家屬會不信任,也會有很多衝突和激烈情緒投射在軍方第一線的處理人員。洪教授並藉由犯罪防治理論中的中立化理論,指出軍方可能表示自殺是因為無法適應軍中生活等狀況,導致家屬在第一時間常常有軍方在推卸責任和傷害被否定的感受。然而,不論是自殺或者人為所致,也無論是出於人格特質或受到霸凌等因素,都不能否定死者身上受到的傷害。關於對被害家屬的協助,洪教授認為可以提供家屬免費法律諮詢、心理輔導機制以及社會救助。並建議可以考量像是犯罪被害人補償的制度,讓家屬能有救助的補償金。
     
    關於設立軍冤委員會,洪教授指出,獨立調查機構的需求,是因為家屬無法信任軍方調查的結果。然而,如果軍人為了榮譽或不願意傷害同胞而掩蓋事實,獨立機構能否調查真相,也有問題,更重要的是第一時間尋求諸如警方等外部證據保全和鑑識機制。洪教授也期待,能用更建設性的方式,藉由軍方的再教育讓大眾重拾對軍方的信心。不要讓過去「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等想法,成為合理化折磨與虐待等犯罪行為的藉口。
     
    最後,洪教授認為,建立獨立機構之後還需要建立信賴;而要建立信賴的因子,必須要修復軍方和家屬的關係。然而,軍方如果為了要維護「榮譽」而不願表示真相,修復關係就很難。也可能有人擔心說真話會害到同胞,因而良心掙扎。如果在修復式司法程序中能有保密機制,可以讓家屬能夠得到真相和道歉,也能讓家屬不會走得那麼辛苦。
     
    #真相不能重現 #家屬負重前行
     
    有許多家屬出席這場公聽會,從切身的經驗和感受出發表達看法。
     
    2020年4月,發生了黃姓中尉自戕案。黃中尉的姐姐指出,黃中尉的案件遇到手機無法解鎖和監視錄影系統故障等困難,地檢署也作出不起訴處分。軍中調查的資訊不對等,導致沒辦法第一時間保全證據。因此希望有相關機制,不然難以調查真相。而家屬之所以希望成立獨立委員會,是因為軍中封閉獨立的特性。並且,檢察官軍事經驗不足,也相當依賴軍中的調查結果,因此只有熟知軍中文化的調查,才能深入剖析死亡原因。最後,她也質疑軍中死因調查欠缺第三方介入,讓家屬求救無門,並認為目前的體制會合理化軍人在軍中死亡的結果。如果不雙管齊下推動司法和軍中的改革,就會不斷發生同樣的狀況,家屬也得不到真相。
     
    2012年發生的陳替代役男死亡案,讓家屬沉痛至今。陳媽媽表示,她想要的是真相,不是要撫卹,因此到現在仍拒領撫恤金,並質疑調查沒能查明相關疑問,以及事後役政署高層沒有積極溝通回應。陳媽媽也表示了對立獨立調查機構的期望。
     
    2008年的蔡學良案,讓蔡媽媽投入軍冤行動的行列。蔡媽媽表示,在蔡學良死亡的第一時間,她就列出十項不合理之處,但沒有獲得回應。還有她的堅持努力,蔡英文總統最後指示行政院、國防部進行實彈測試,並推翻原本認為蔡學良是被步槍槍擊的判斷。蔡媽媽進一步認為,只有由家屬參與成立軍冤委員會,協助委員會的相關人員也必須獲得軍冤家屬的認同,才不會被吃案。
     
    軍冤家屬丁爸爸表示,當初他的兒子是因為弊案而死,但當立法委員到軍中視察時,軍事檢察官竟然在電梯裡面恐嚇他不要亂講話,不然讓他一塊錢都領不到。丁爸爸同時指出軍中階級和貪汙等諸多問題,並感嘆大眾不知道軍中的黑暗。
     
    2020年1月,蘇威宇因為部隊延遲送醫,成為植物人。蘇爸爸表示,在事情發生的時候,家屬都很恐懼,更不知道怎麼面對。他到處尋找方法和真相,也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蘇爸爸並質疑,事發後軍方以偵查不公開等理由,拒絕提供調查資料給家屬,對孩子有利的錄影更只有單張截圖;調查也不確實,每當家屬向上級提出質疑而有壓力,才有簡略的補充報告。從這樣的經驗出發,蘇爸爸認為有軍冤委員會存在的必要。
     
    2004年,在陸軍高中服務的連上士因為不堪軍中壓力而燒炭身亡。連爸爸也控訴,連長當時不合理禁假、工作做不完,孩子也和他說等不到回家。並質疑當初軍隊說會進行相關協助,才會簽和解書,但事情到現在都沒有辦法解決。到現在他已經七十幾歲難以工作,卻還要想辦法照顧將近百歲的母親。
     
    嘉義縣議員何子凡議員也舉出親戚的故事。40年前,何議員的大伯於金門服役時死亡,軍方只表示是工事意外,阿公阿嬤也未能到金門認屍,只收到送回來的骨灰罈就不了了之。何議員並指出,除了設立常設的獨立委員會,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制度和資源上進行配置,讓第一時間能進行證據保全並釐清爭議。
     
    #承諾進行內部改革 #尊重相關制度設計
     
    國防部法紀調查處陳代處長表示,國防部近年有進行相關改革,從去年10月1日即試行軍風紀律改革專案,並在今年一月正式施行。有別於過去由單位自行調查,改革案建立了由上級單位調查的三級調查機制。而在死傷案件中,也讓家屬可以親自或指派律師見證調查經過,並根據案情邀請外部專家協助調查。此外,監察委員也對軍中案件非常關切,所以案件結束後都會將卷證資料送給監察院再進行調查。而如果相關制度立法通過,也會配合執行。
     
    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張副執行秘書表示,對於役男不幸的事件感同身受,也會尊重設置常設獨立調查機構的機制。張副執行秘書並表示,前任與現任署長曾經到場關懷慰問家屬,役政署也會協助家屬進行後續事宜。事發後,役政署也已加強相關制度設計及訓練,並設置意見反映信箱及專線,希望能及時解決問題,防範事故發生。
     
    法務部法制司張科長則表示,涉及案件辦理的建議,會帶回給相關單位參考研究。至於軍冤條例,有待提出具體條文再表示意見。
     
    #四年期待落空 #盼有實質進展
     
    胡博硯教授、吳景欽教授和蔡媽媽都指出,在2016年洪慈庸委員、顧立雄委員就曾經舉辦過公聽會,也有法案提出,但在立法院的議程上沒有進展。吳教授並表示,陪審團協會在2020年底也開了軍冤委員會常設化的記者會,提出民間版條例草案,希望不要過了四年之後,還是在提出同樣的訴求。
     
    #建置獨立調查 #重視民間意見
     
    我認為獨立調查的意義,不只是家屬要找到真相,也是國防部要找到人民的信賴。現在的國防部和過去雖然有所不同,但是行政組織和方法更應該與時俱進。例如運安會、災害事故調查會和監所的外部視察小組等外部獨立機制,都可以協助機關避免同時是調查主體和被調查對象的問題,也避免和當事人或家屬發生緊張的關係,更能累積能量和經驗而專業化。而且,從國防部的角度認為不重要的問題,或許外部看來是重要的,如果有專責機構,才能避免盲點而提出改善。
     
    最後,我也提醒國防部應該更重視家屬的意見,因為沒有人比家屬更在意這樣的議題。就如同日本福知山線出軌事故,家屬和JR西日本公司合作努力,改變了諸如要求列車準點等造成風險的作為。我也認為,只有藉由各方的努力,一起推動制度改變,才能發現真相,並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 保全休假制度 在 Cheng 奎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24 15: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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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很夯的話題【月薪3萬跟月薪25萬的差異】

    以我現在的經歷過程來分享這個,我覺得還蠻適合的!
    (當然我除了以我的立場來說,還有看過其他超過25萬以上的人的生活,來分享這件事情)

    .
    高職學校:同得家商【資料處理科】
    四技學校:南榮技術學院【管理與資訊系】也就是工業工程與管理的後續
    (學校已經好像停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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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我的學歷來說,在工廠工作,有個3萬多,其實就不錯了,因為我在念書期間什麼證照都沒考,所以這怨不得別人!
    (這裡說明不是一定要念高學歷,才會有好出路,但是許多企業是這樣看的,所以這邊我無法多說什麼)

    .
    我做過科技廠在大雅,是友達的子公司,大夜班,晚上6點開始加班到10點休息,晚上10點半繼續正式上班到早上8點休息,我的職位是領班,但是我領OP的薪水,早上因為NG,所有領班都要被經理叫去開會兩個小時(不得加班),也就是正式下班時間是早上10點!
    (當時月加班破百小時,一個月領3萬初)都時我抱持著去學東西的心態進去,但後來因為不會做人,得罪太多人,我在裡面很難生存下去,所以我決定離開!

    .
    因為我本身的科系就是走工廠的,所以那時候我真的不知道要做什麼!但是當我進去時候,又發現這個真的不是我想要的,所以我一直不斷的在應徵教練!(因為教練是我夢寐以求的工作,當時候只覺得能健身、又能賺錢,這不是很棒嗎!)

    .
    而當然我也非常好運的,在應徵三年後,終於應徵上健身教練的工作了!(但前幾個月試用期,幾乎都在領底薪,也因為這樣差點失去教練的工作,因為業績不到公司要的標準,那時候覺得壓力很大,每天都被主管問業績,又沒辦法成交、又感覺沒有什麼資源,幾乎每天都與去留在交戰)

    .
    而當我試用期過後,開始比較與裡面的資深教練有交流,他們也透露他們的薪水,有4萬、5萬、6萬甚至到8萬!(我心理想,哇靠!健身教練能賺這麼多啊)
    當中裡面有教練發現我的眼神不對,就告訴我,Cheng,你是不是覺得可以賺很多錢,我告訴你喔,要賺那麼多,要賣很多課,上很多課,你才能拿到,不是輕輕鬆鬆的,依你現在有個3萬就算不錯了,你不要想太多!(而我心理在想,也是,依我現在的專業能力來說,還不是有很多人想跟我上課,而且也還沒得到主管的認可,資源是不會第一時間給我的)

    .
    為了拿到更多的薪水,我開始努力!
    ★別人下班是休息,我下班開始把今天學到的,複習一次!
    ★別人上班在上課,我上班開始不斷的去跟課,記得他們上課怎麼解除會員的問題!
    ★別人在上班空檔休息,我在現場服務會員,累積更多觀察與判斷,還有談話的技巧及經驗!
    ★別人在休假期間,我來幫忙代課,並且留下來運動,在現場做開發!

    .
    我!絕對不是公司裡面最認真的那一位,但我知道我能力不夠,所以我必須要比他們花更多的時間,甚至滿腦子思考,如何超越他們!
    (我除了想證明給他們看,我不是一個沒用的人,更加的想讓我的家人知道,你們的兒子可以為自已的未來打拼,甚至打破許多人的框架,覺得我的人生就差不多3萬的工作而已)

    .
    接著一個月一個月的過了,我的能力開始提昇,而我的收入也確實有提昇,但換來犧牲是
    ★我的生活時間更少了
    ★我的訓練時間變少了
    ★我感覺到身體更累了
    ★我幾乎沒什麼休假了
    ★我跟朋友的聚會少了

    .
    (會不會覺得有了收入,就沒有生活品質,多少吧,但是我開始去思考?什麼是生活品質?)
    當然這個無法去用個人的觀感去說明,許多人談到錢多就沒有生活品質,就像是台積電的工程師一樣,爆肝!
    那至少他爆肝,還有這樣的收入,像我想要去台積電爆肝都沒資格,因為我的學歷根本就不會錄取!
    而有些人爆肝也領不到這樣的收入!

    .
    他們也不是單純為了自已而已
    ★難道家庭組成,不用高花費嗎?
    ★有家庭的人都想有自已的房,你知道嗎?
    ★都不用存錢,留給原生家庭,自已過的好就好嗎?
    ★你能確保物價不會再上漲,然後薪水一直往上嗎?

    .
    人生有時候不是為了自已過的好,就算了,而要考量到許多其他因素的存在!(如果做人可以如此瀟灑,誰不想呢?但是大部份的人是有感情的,是會為了別人著想的)
    收入與生活品質,本來就很難魚水兼得,我相信有這樣的人,但絕對不是我,也絕對不是大多數!

    .
    此時我開始轉念:
    ★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可以累的
    ★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累的有價值的
    就因為我想要,所以我開始努力,努力後慢慢看到道路,看到道路後繼續努力,才能變的更不一樣!

    -----

    接著我在WG離開之後,我到了健工,當然那時候已經有累積到一定的實力了,加上健工的薪資制度不錯,所以我進去沒多久,我就月領10幾萬!
    而相對付出的代價是:
    ★私人生活時間更好
    ★更少時間自主訓練
    ★幾乎每天都沒休假
    ★排課時間衝突要協調
    ★會員在休息時間排課
    ★每天都有要追的業績

    .
    時間少了,但進修還是要有,因為想要做的更好,必須更加的思考,自已哪裡不足,加上有了在前一家的經驗,我立志要爬上去當主管!

    .
    很多人說,你們站在那邊說說話,一個月就有這樣的薪水,不公平!
    我就會問他:
    ★你知道要說什麼嗎?
    (每個人的個性、工作,都不同,要怎麼說、說什麼,他們才想聽,才想做)
    ★你知道怎麼說才能連貫嗎?
    (每一個訓練計劃排程,都要連接起來,而不是帶這個、帶那個,都不知道自已在做什麼)
    ★你知道會員沒進步的言語承受壓力嗎?
    (因為會員沒進步,而一直產生的負面情緒,你要怎麼幫他處理,並且重新建立信心,及檢討自已安排的課表是否適合他?)
    ★你知道當課很多又要安排業績,要思考時間怎麼安排嗎?
    (課要顧、業績也要顧、會員的感受也要顧,什麼都要顧,就是顧不到自已的感受了)

    .
    當時候我同時在準備幾件事情(一年裡面)
    ★想做年度業績跟課程執行冠軍(最終第3名)
    ★想要在每個月拿下月冠軍榮耀(最終拿5座)
    ★想要晉升主管要學習如何管理
    ★當時候在準備與太太終身大事
    ★那時候太太想趕快有愛的結晶

    .
    而升上主管後,你以為整天吃飽沒事幹嗎?當時候我接廠館的教練部最高管理職!
    ★太太身體要顧(現在不是一人是家庭的出現責任不同)
    ★個人業績要做(自已業績太差會被說這樣怎麼當主管)
    ★個人執行要做(自已上課太少團隊執行也會無法到%)
    ★個人訓練要顧(當上主管更多人會檢視你的身材狀況)
    ★團隊業績要顧(不是只有自已做好團隊越來越多新血)
    ★團隊氛圍要顧(人一旦多就會有誰好誰不好因而不合)
    ★團隊身材要顧(教練團隊的整體形象及會員指指點點)
    ★團隊專業要顧(不是只有業績跟身材,會員問題要會)
    ★團隊問題要解(大大小小包含跟會員的溝通排課、行政、情緒、包含上級主管交待,這些都要編列)
    ★職位想要突破(當職位想要突破時候,不能只有舊有思維,要想辦法開創新的局面,改革且動盪)

    .
    每當要訓練時候,就有人來找你問問題!
    每當休假的時候,就有人傳訊息問問題!
    每天上課的時候,就有人會出現新問題!
    每月到月底時候,就有人又開始不想做!
    當有教練離開時,資源分配又會有聲音!
    當新進教練進來,又要想著育人及留人!

    .
    當時候我一樣月領10幾萬,每天就是一直不斷的在處理問題,還要去思考如何更前進,有什麼不同的做法能讓團隊不一樣!
    ★總績效
    ★總執行
    ★團隊編員
    ★團隊向心
    ★團隊形象

    公司高層都不斷的在檢視你的進度!

    很多人說,我不想這麼累!
    當然實際面我會問:『你是不想這麼累,還是沒能力這麼累?你要說清楚,因為你連基本的問題都一直丟給主管,那你的能力上來真的有辦法處理嗎?』
    (我知道這邊很嗆,但我還是要老實說,不想 跟 沒能力 是兩回事)

    ★★★★【這裡是從3萬到10-15萬之間的壓力及犧牲】★★★★

    ----------

    ★★★★【接下來是到25萬之間的付出】★★★★

    當然在大型健身房往上爬的夢碎了之後,我開始大膽的去思考,我要自立門戶這件事情!
    而起初當然都是認為自已在大型的業績幾乎沒有差過,出去外面應該可以一帆風順吧!(但事與願違,遇到很多問題)
    ★資源少,曝光度低!
    ★教練收入少,留人問題!
    ★被問會不會倒,運動人數少!
    每天煩惱資源從哪來?因為畢竟以前一路做都不是去外面開發,所以我這方面的能力也不強!

    .
    當初一開始差點連店都開不成,開成了也面臨了一堆新的問題,睡覺想到錢,起床也想到錢,因為除了房租、水電、保險、保全、獎金要發,自已的薪水拿了又出去了!
    這樣日復一日,不知道命運到底會變好,還是會倒,我只能靠著跟自已對話,每天一定會更好的!
    而或許上天聽到我的聲音了,慢慢的讓我們開始有成長,越來越多消費者相信我們(我很感謝),而我也更積極努力的拜拜,祈求神明讓我們成長!

    .
    但也因為這樣,為了讓公司成長:
    ★2018年,我只有整整11天因為事情沒進健身房(幾乎每天都進去)因為這樣沒辦法陪家人!
    ★我除了要自已教課,還要教教練,還要創造文章,去思考不同的方法,產出更多的可能性!
    ★開始成長時候,我要找教練,並且重新培訓,而這是花費非常多時間的一環!
    ★收集問題,並且想出什麼樣更好的方案來處理,而當沒辦法處理的就只是一直被說話!
    ★下班時間不是真正的下班,而是準備明天如何開始!

    .
    從開店前面一年,完全沒拿薪水,到開始成長的這段過程,我所承受的壓力,不能告訴我的教練,讓我老婆、家人一直擔心,越是這樣,我給自已的壓力就越大!
    老是睡不著翻到3、4點,直到很累才睡著,或者才願意睡!
    (這些都是別人看不到的)
    而有些人只在乎,我在上班時候有空閒時間放鬆打遊戲,說我過的很爽!
    ★我寫一篇文章要花多少時間,甚至要怎麼寫!(他們想過嗎?)
    ★我教育訓練用什麼樣的態度及如何去帶教練!(他們看過嗎?)
    ★我對於專業不斷的在思考如何結合提昇效益!(他們看到嗎?)
    ★當別人覺得你越穩的時候就是越危險的時候!(有預先準備嗎?)

    .
    對,如今天我已經不用再教課了,但我真正輕鬆過嗎?
    很多人說,當主管的、當老闆的出一張嘴!
    你有寫過企劃嗎?
    事先要準備多少思考?
    投入多少回收多少?
    執行過程有什麼問題?
    誰要修正執行的問題?
    結果產出不如預期誰要檢討、修正及承擔風險?

    .
    說的好像出一張嘴很輕鬆?
    出狀況時候第一時間的情緒壓力,及緊急處理方案,做好最壞打算,這些都不用思考嗎?
    (如果你認為真的那麼簡單,你也能夠隨便就出去開店,愛怎麼用就怎麼用,愛怎麼管理就怎麼管理,用你覺得你當初思考的方式去管理,不是嗎?)

    -----

    我自已本身經歷過3萬到25萬,而當你做的越大時候,承受的壓力也相對的要越多,系統也要更順,並且不斷的保持初衷,一直更新你覺得想的到的事情!
    做生意沒有穩定的一天,當穩定時候就是最大的危機,因為世界運行的方式,不斷的在更新,穩定只會使自已一直停留在原地,所以我不知道什麼叫穩定!
    借用〝x-revolution fitness 極進化“的名言〝不進化,就淘汰“,社會現實的程度比我們想像的更恐怖!

    以上,本篇文章非筆戰,而是分享我的親身經歷,讓大家略懂這之間,不是只有差在薪水數字,而許多你必須要犧牲!
    (當然在這條道路上,我還差的遠,我也還再努力)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謝謝!

  • 保全休假制度 在 政變後的寧靜夏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2-05 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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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工能以實名制購買口罩嗎?】

    (本篇貼文轉錄自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庇護中心負責人汪英達的部落格)

    俗稱「武漢肺炎」的新型冠狀病毒擴散以來,我們都看了很多論述,都知道健康的人不需要戴口罩,但是出入醫院、到人多且封閉的公共場所、搭乘人多擁擠的大眾交通工具,最好要戴口罩;本身就有疾病的,出入更是最好要戴口罩。這是我以下要談的前提。

    我不認為所有人都需要每天一個口罩,更不是要鼓吹缺乏口罩的恐慌,但很多人確實有戴口罩以隔絕病毒與細菌的需要。

    2月3日,政府宣布自2月6日開始以實名制分配購買口罩,每個人都必須憑健保卡到有健保的藥局購買,每週只能買兩片。我願意相信政府經過審慎評估,但政府似乎將「擁有有效的健保卡」視為理所當然,認為在台灣居住或工作的本國或外國人,都應該有有效的健保卡。

    這與現實狀況是有不小差距的,而這個差距可能影響不少人的權益,甚至造成防疫漏洞。

    作為移工工作者,我這邊主要討論移工可能遇到的問題,以下把不同層次的問題分點列出,提供政府與社會大眾瞭解與參考,也希望這些問題能很快有解決之道。

    在開始進入正式討論之前,先簡單回應很多人可能會有的疑問:移工有健保、有健保卡嗎?

    答:大部分都有,但境外聘僱的漁工沒有。所有依據就業服務法引進、聘僱的藍領移工(包括家庭看護工、工廠、工地、養護機構、屠宰場和去年剛核准的少數農業項目、以及沿近海漁船的來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和泰國的移工),僱主都必須為其投保全民健康保險。但遠洋漁船上的外籍漁工多半都是境外聘僱的,他們就算在我國籍的漁船工作,還是被排除於勞動法之外,也完全沒有我國的勞保和健保,只有僱主另外為其加保的商業保險。至於在台工作的白領移工,僱主也都應依法為其申請健保。

    以下,就分點列出我認為這項政策會讓移工碰到的各種問題與困難:

    1. 境外聘僱漁工無健保,無法購買口罩。遠洋漁船上、以境外聘僱方式聘僱的兩萬多名外籍漁工,是完全沒有健保的。他們連以實名制購買口罩的機會都沒有。先不要說境外漁工可能在台灣停留時間不長,可能有的需求也不大,但政府施政不應該預先排除任何群體的人,使其權益可能受損。萬一有艘遠洋漁船剛好有外籍漁工生病就醫住院,在完全沒有家人在台的情況下,同船或不同船的其他漁工在醫院照顧,此時如果僱主未提供,醫院也忘記提供,可能會造成防疫問題。

    2. 有些移工健保卡被僱主扣留,無法自己購買。眾所周知,台灣多數移工其實都無法自己保管部分或全部個人證件和文件(包括護照、居留證、健保卡、勞動契約等)。無法自己持有健保卡的移工人數無法統計,我的經驗是有的,只是可能並非多數(很多是被僱主扣留護照,但居留證、健保卡移工自己持有,但也有的這三種證件都完全被僱主扣留),如果部分移工連健保卡都無法自己持有,又如何能夠到藥房購買呢?

    3. 很多家庭看護工行動自由嚴重受限,並不大能自由進出僱主家,也缺乏固定假日,很難自己外出買到口罩。不管是因為實際的照顧工作所需,或者僱主的管理與監控方式,不少家庭看護工並不能隨時自由進出僱主家戶,而且大部分都沒有固定週休,又如何能夠自由到藥房購買口罩?

    4. 即使移工(特別是家庭看護工)可以暫時離開僱主家,到附近的藥局買口罩,也很可能因為排隊時間太久而無法等待(很多僱主無法容忍讓移工暫時離開太久)。

    5. 很多看護供與被照顧者對口罩的需求高於每週兩片。很多看護工需要時常帶被照顧者到醫院、診所、洗腎中心看診、復健或洗腎(復健甚至可能是每天)。我們都知道醫院感染風險較高,是被要求/建議要戴口罩的,故一週兩片的量,對不少移工和被照顧者而言很可能是不夠的。

    6. 移工不見得能配合單雙日購買。很多工廠都採不同的輪班方式,移工的休假和例假日常常都會每個月被機動調整,加上僱主常常會要求加班、挪移工時與假日,所以不見得能夠依據自己的居留證號碼在指定日期購買。當然,工作總有下班,但不少工廠限制移工在工作日外出的自由,所以能夠外出購買的日期就相對更受限了。漁工即使有健保,但漁業是看天吃飯,很難預測休息日的時間,通常是天候不佳、無法出海時才休息,而且就算不出海,也時常會被僱主派予各種工作,因此也不容易配合在指定的那幾天購買。

    7. 更重要的,在目前的移工管理制度下,移工的健保常常都會有少則一個月左右,多則數個月的健保空窗期,在這空窗期內,移工都是很難甚至根本無法及時擁有健保的。即使部分日後可以在重新納保後回溯、退費,但那只有醫療就診的費用。如果新政策是要求以當時有效的健保卡刷卡買口罩,那空窗期中的移工,就真的完全被排除在外了。移工的健保空窗期分成以下幾種:


    7a. 移工工作一段時間之後才能申請健保。每個移工的僱主,都必須要移工開始工作三天內向當地勞工局報備,之後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在取得了勞動部的聘僱許可函(如果沒有任何錯誤,一般會在申請的兩週內拿到)之後,才能以這份公文到當地移民署辦理居留證,兩週後,就拿到正式的居留證,之後才可以向健保署申請健保。也就是說,一個移工從開始在僱主處工作那天開始起算,就算完全沒拖到時間,按部就班一步一步的走程序,最快也要大約要一個月以後才可以申請健保(當然,幾乎都是由僱主或仲介代為申請)。健保會以工作起使日起算,所以申請後是會回溯的,但移工在這至少一個月內就是不可能有健保卡,因此當然不可能拿健保卡買口罩。而實際上,這段空窗期往往會更久,因為:

    7b. 健保署要求要有卡式居留證才能申請健保,因此這段空窗期會更長。事實上,從幾年前開始,不知道到底為了什麼,移民署對初入國第一次申請居留證的移工,一開始都只給一張A4大小的紙本臨時居留證。雖然這張效期半年的紙本臨時居留證,照理說法律效力是完全等同於日後正式辦理的卡式居留證的,但實際上,至少在我有限的經驗裡,如果只有紙本居留證,健保署是不會同意辦理健保的,一定要看到正式的卡式居留證,才願意幫移工辦理健保。這是移工在初次來台後的健保空窗期。所以這樣一來,一個移工剛來台灣的這第一段健保空窗期,完全取決於僱主或仲介何時在一個月後拿到紙本居留證後,何時再次到移民署幫他申請正式的卡式居留證;由於紙本居留證效期半年,因此這段空窗期最長有可能可以長達半年。雖然這段空窗期日後都可以憑勞動部的那張聘僱許可函回溯,中間有醫療花費,都可以申請退費,但移工在這段空窗期當中就是沒有健保卡啊!他那又如何可能到藥房憑健保卡購買口罩呢?

    7c. 移工轉換僱主當中,常會出現健保空窗期。移工常常碰到轉換僱主的狀況,不管是僱主或是移工因為各種相處、態度或工作要求的原因,不管是經過仲介私下協助申請,還是透過申訴。轉換可以跟勞動部先申請廢聘,也可以直接轉換。其中跟勞動部申請廢聘的,僱主在拿到廢聘函之後,都可以依法向健保署申請停保。這就是移工在轉換之間的健保空窗期。前述轉換間的空窗期,有以下兩種方式終止,也就是再度擁有健保,但也都會有一段空窗期:

    7c-1. 廢聘到轉換僱主之間的空窗期。移工一旦找到新僱主,新僱主就要依據前述6a、6b的程序,向勞工局通報、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並在約兩週後拿到勞動部的聘僱許可函,再拿這張函幫到移民署重新居留證變更地址(同時新僱主也會登記在新居留證上),兩週後拿到新居留證,才能重新申請納保。也就是說,與第一次來台時一樣,即使成功轉換僱主之後,也還要等一個月,健保卡才能重新有效。這期間,就會有一段暫時沒有有效健保卡的空窗期。如果移工在這段期間就醫,醫療院所拿他的健保卡刷卡,會顯示為無效。

    7c-2. 廢聘到仲介或安置機構重新為其申請加保的空窗期。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外國人在台灣居住六個月以上,就應該為其申請健保。原僱主聘僱許可被廢止之後,移工當時居住的安置機構或者仲介公司應該為其申請納保。但從廢聘到重新納保之間,也會有一段空窗期。

    7c-3. 居住未滿六個月的移工,轉換期間根本無法納保。更恐怖的在這裡:同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在台居住未滿六個月的外國人,必須要有工作才可以納保。也就是說,移工如果在來台未滿六個月就因故轉出、廢聘,在轉換到新僱主之前,根本完全不能納保。我們幾個月前才遇到一位移工在轉換期內居住在仲介宿舍,身體嚴重不適,仲介卻以「當時沒有僱主」為由,未協助就醫;我們協助申訴、安置之後,要幫他申請健保,健保署依據前述規定,完全拒絕。我們向衛生福利部發函陳情,但衛福部回答得完全沒有任何轉圜空間:來台未滿六個月的外國人若無僱主即無法加保,除非修改法令。因此,來台未滿六個月又在轉換期內、暫時無僱主的移工,也是無法以有效的健保卡到藥房購買口罩的。

    7c-4. 來台未滿六個月、沒有工作的外籍、陸籍配偶,同樣有健保空窗期。這與與7c-3的情況完全相同,除非受僱,否則他們也得等到來台滿六個月之後才能申請健保,因此這段空窗期內的外配、陸配,也同樣無法以健保卡購買口罩。

    關於以上這些我列出的問題,不能僅以「僱主、醫院、安置單位或仲介有責任為移工準備口罩」,或者「這些都是極端特殊的情況,這些情況的移工真的需要自己買口罩的不多」這樣的回應草草帶過。

    移工既然在台工作、居住,應當有在有需要時自由購買口罩的權利。但如果政府規定的實名制,指的是要憑當時有效的健保卡到藥房刷卡購買,那麼以上這些狀況的移工,都很可能被排除在外,就有可能成為防疫的漏洞。

    事實上,很多移工已經從各種管道知道了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的各種資訊,也瞭解在某些狀況下應該戴口罩。我們都知道口罩難以在短時間內完全滿足所有人的需求,也理解政府再分配口罩的用心,但前面這些問題,真的是政府必須考量的。

    每個人都應該勤洗手、需要時戴口罩、提高自己的免疫力,並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以防疫情擴散,而在台超過七十一萬的移工,當然該被放在全國的防疫體系當中,不能例外。

  • 保全休假制度 在 李建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05-02 18:47:52

    勞動部於103年7月1日起發布公寓大廈適用勞基法之相關法令,但在臺北市推行似乎窒礙難行。李建昌議員近日接獲民眾陳情,張先生於大安區某大廈做清潔工作已七年,兩週前發生職災,事後竟發現該棟管委會並未幫張先生辦勞健保,職災發生後甚至不讓清潔工休假,並明示暗示請他走人。

    李建昌議員認為,許多願意在社區大廈進行保全或清潔工作者,通常都是社經地位偏中下的族群,多半為了一份薪水餬口而委屈求全。透過今日的質詢,李建昌具體訴求(1)勞動局應協助張先生向管委會要求負責,甚至進行勞檢對於該管委會有違法事實進行開罰。(2)在制度面上,應要有更密集的宣導會。(3)勞動局應提供適當的勞動檢查。

    勞動局賴局長回應針對管委會自聘員工,確實都需民眾自行舉發,未來會配合建管處提供的報備數據,針對7683棟管委會,規劃先做區域性的查察。後續也會規劃加強宣導,讓宣導與查察並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