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預告期間工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預告期間工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預告期間工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預告期間工資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78的網紅Sunny 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自從疫情升級以後,法院的庭期也延期了很多次,我也從本來外出行程滿檔,變成宅在家裡防疫居家辦公(突然有種回歸非訟律師的錯覺😂) 最近因為法院也慢慢改採視訊開庭,才比較常到事務所上班!前幾天中午,很開心的跑去很愛的一家韓式飯捲店,發現竟然停業了(嗚不…) 這次疫情真的影響到很多商家的生意,除了禁止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長榮空服員罷工邁入第10天,已經有超過2300名會員參與罷工,有許多旅客以及網友,都在飆罵說空服員罷工為什麼沒有事先講,害他們行程大亂。 第一,工會其實一直有說他們要罷工,雖然沒有明確說哪一天幾點幾分,但是有明確聲明說6/24以前會罷工。 第二,台灣工會體質還很弱,而且法律並沒有規定要有「罷工預...

預告期間工資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12:17:20

自從疫情升級以後,法院的庭期也延期了很多次,我也從本來外出行程滿檔,變成宅在家裡防疫居家辦公(突然有種回歸非訟律師的錯覺😂) 最近因為法院也慢慢改採視訊開庭,才比較常到事務所上班!前幾天中午,很開心的跑去很愛的一家韓式飯捲店,發現竟然停業了(嗚不…) 這次疫情真的影響到很多商家的生意,除了禁止內...

  • 預告期間工資 在 Sunny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30 22:35:05
    有 71 人按讚

    自從疫情升級以後,法院的庭期也延期了很多次,我也從本來外出行程滿檔,變成宅在家裡防疫居家辦公(突然有種回歸非訟律師的錯覺😂)

    最近因為法院也慢慢改採視訊開庭,才比較常到事務所上班!前幾天中午,很開心的跑去很愛的一家韓式飯捲店,發現竟然停業了(嗚不…)

    這次疫情真的影響到很多商家的生意,除了禁止內用的政策,居家辦公也讓原本商業區的人潮變少,龐大的租金壓力,讓有些店家甚至決定停業😭

    這讓我想到可以跟大家分享:
    「雇主如果因為本次疫情而停業,還需要發勞工薪水嗎?因疫情可否放無薪假、或解僱勞工呢?」
    💡看看下面的 #法律小解析吧!

    📍公司停業是否仍需發薪水💰?
    ▪️因應政府政策而停業➡️可不支薪
    屬於「#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之情形,白話來說就是「不能怪勞工也不能怪老闆」,所以停業期間的工資可以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
    若無法協商,雇主可主張 #不支薪。
    ▪️若為商家自主停業➡️應依法支薪
    因為是老闆因營運考量而自行停業,雇主仍應照付約定之工資。

    📍雇主可與勞工協商實施無薪假(減班休息),但須符合通報及最低工資要求
    ▪️ 依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
    ▪️需徵求個別員工之「#書面同意」,並#通報 地方勞動局。
    ▪️對於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約定之每月工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即24,000元)
    ▪️減班休息之勞工可申請之補助:「安心就業計畫」、「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等。

    📍可否因疫情解僱勞工?
    ▪️雇主可能得主張之法定事由:
    1. 勞基法第11條第2款「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2. 勞基法第11條第3款「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 仍須符合「#最後手段原則」
    如:業務緊縮或虧損之狀態已持續一段時間,且無其他方法可資使用等
    ▪️雇主應盡義務:
    1. #預告期 或給予預告期間工資
    2. #謀職假:預告期內每7天有2天之帶薪謀職假。
    3. 提供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很重要✨:供勞工申請失業給付)
    4. 給付 #資遣費(新制勞工: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
    5. #資遣通報:勞工離職10日前應通報主管機關。

    這次疫情,使得讓很多業者營運困難,不得不與勞工協商減班休息或資遣勞工,但仍須注意相關法定要件,才能避免後續勞資爭議。
    而勞工也應注意相關勞動權益及知識,若雇主有非法之調整或變動,也才能捍衛自身權益喔!
    #新冠肺炎 #疫情 #三級警戒 #法律 #sunny律師 #律師 #國考 #法律知識 #武漢肺炎⚠️ #防疫

  • 預告期間工資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1-27 14:15:34
    有 6 人按讚

    從去年開始因為疫情的關係,​
    小編陸續接到很多有關資遣預告期間的詢問,​
    我們就別提是誰了傷感情阿🚬​
    總之小編就決定來跟大家解釋一下(⁎⁍̴̛ᴗ⁍̴̛⁎)​
    其實也不是小編解釋啦小編很怕誤人子弟(或人生),​
    是勞動部有出解釋令來告訴大家預告期間的注意事項喔!​

    ━​

    首先,​
    資遣的預告期間規定在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
    而勞動部的解釋令清楚地告訴我們​

    ❚ 「#預告期間」要怎麼算才對❓​
     ☑︎通知的隔天才是預告期間的第一天​
      ►通知的當天不能算進去預告期間喔!​
     ☑︎薪水要給到通知隔天起算的第20天​
     ☑︎年資計算到通知隔天起算的第20天​

    ━​

    光看文字可能還是會有人不懂,勞動部也有想到這件事(更可能是被問到煩),所以在解釋令的附件有舉出示例讓大家明白,就是這張圖啦~​


    假設你是一個在公司工作超過1年但還沒有滿3年的員工,根據勞基法,想要資遣你必須有20天的預告期。​

    也就是說,當老闆在4/1告訴你:​
    「搜哩我要資遣你囉~我們好聚好散^.<」​

    實際上,​
    老闆薪水要發到4/21才行!​
    因為通知當天是不算在預告期間的20天裡的,​
    至於你的年資也是計算到4/21這天。​

    ━​

    另外,解釋令也有說,​
    預告期間的薪水是用「#資遣前的正常日薪」來算,但不要忘了我們還有一個東西叫作「#平均工資」,如果資遣前的正常日薪比平均工資還低的話,就用平均工資來計算預告期間的薪水喔!​

    簡單來說,​
    資遣前的日薪跟平均工資,誰數字大就用誰算!​

    ━​

    雖然說我們小勞工很難去跟大公司大企業爭取權益,不過小編個人是秉持著著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先搞懂自身擁有的權益事項,再去考慮決定要不要爭、怎麼爭、花多少時間金錢爭!​
    有時候就只是想爭一口氣啊u know~​

    希望大家不吝於給個讚,圖真的做好久喔ಥ_ಥ​

    ————————————​

    #勞動基準法 第16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勞動關2字第1090128292A號令​
    ​ → https://reurl.cc/GdblGy​
    ◦核釋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關於預告期間計算及預告期間工資給付標準如下:​
     一、預告期間之計算方式,以雇主通知勞工之次日(預告通知當日不計)起算,依曆計算至勞工依約應提供勞務之最後一日止。​
     二、預告期間工資之給付標準,為「雇主應預告期間之日數乘以勞工一日工資」;該一日工資,為勞工契約終止前一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其為計月者,為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但該金額低於平均工資者,以平均工資計給(計算方式詳如附件)。​
       本解釋令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期之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七月三日(七十五)台內勞字第四一九二○○號函及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三年二月十二日勞資二字第○九三○○○五六六五號函,自即日廢止。​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勞工 #勞工權益 #勞基法 #資遣 #勞動部​
    #哲宗 #今天開始是第一天 #哲仁王后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 預告期間工資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24 18:13:46
    有 22 人按讚

    惇安法令雙週刊 (第356期)
    發行日期: 2020.11.20
    法規期間: 2020.11.01~2020.11.15
    主編: 羅祖芳 律師

    勞動

    一、 勞動基準法第16條預告期間及預告期間工資之計算

    勞動部於2020年10月29日發布函釋,核示勞動基準法第16條所定預告期間及預告期間工資之計算,其重點如下:

    (一) 預告期間之計算,應自雇主通知勞工之次日起,計算至勞工依約應提供勞務之最後一日止。

    (二) 預告期間工資以預告期間之日數,乘以勞工之一日工資計算。採月薪制者,以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取得之工資,或平均工資,除以三十取其高者為每日工資。

    (三) 本函釋自發布起生效。

    報告人:蔡嘉政律師/李昱霆律師

    本期內容連結:http://www.lexgroup.com.tw/in_news.php?n_type=3&sn=455

    English version please refer:http://www.lexgroup.com.tw/en_in_news.php?n_type=3&sn=455

  • 預告期間工資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6-29 22:00:04

    長榮空服員罷工邁入第10天,已經有超過2300名會員參與罷工,有許多旅客以及網友,都在飆罵說空服員罷工為什麼沒有事先講,害他們行程大亂。

    第一,工會其實一直有說他們要罷工,雖然沒有明確說哪一天幾點幾分,但是有明確聲明說6/24以前會罷工。

    第二,台灣工會體質還很弱,而且法律並沒有規定要有「罷工預告期」,所以其實他們的確是可以突襲罷工的,這可以作為工會與資方的談判籌碼之一。如果你很希望可以知道確切的罷工時間,那你應該去找交通部,請他們提罷工預告期的草案送立法院立法,而不是罵空服員。

    第三,罷工的本質就是要透過「不便」來引起關注以及彰顯這些職務的重要性,來增加資方談判的意願。所以有人說,為什麼要選在公司還在正常運作時罷工,影響旅客權益,不好意思,不在正常運作時罷工應該不叫罷工,叫做休假......

    第四,罷工導致旅客權益受損,空服員並非罪人。從2017年開始,長榮資方與空服員工會協商了20次左右,但勞資糾紛沒有被妥善處理。沒有人樂見罷工,這是勞工需要冒極大風險走上的最後一步,所以更應該在罷工之前努力談妥勞資協議。而既然工會歷時兩年取得了合法罷工權,資方卻在知道可能會罷工的這段期間沒有做出及時的調整,長榮公司本身在照顧旅客權益上有疏失,也應該要負責吧?!

    不管你是否同意長榮空服員罷工的理由,但他們按部就班合法罷工,卻得揹上黑鍋,這並不是那麼公平,希望大家能夠就事論事。

    一次次的事件,都是全台灣的學習,希望我們在勞動環境這一題,經驗值能夠越來越高,擺脫過勞之島的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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