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資遣預告期間要上班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資遣預告期間要上班嗎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資遣預告期間要上班嗎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資遣預告期間要上班嗎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78的網紅Sunny 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自從疫情升級以後,法院的庭期也延期了很多次,我也從本來外出行程滿檔,變成宅在家裡防疫居家辦公(突然有種回歸非訟律師的錯覺😂) 最近因為法院也慢慢改採視訊開庭,才比較常到事務所上班!前幾天中午,很開心的跑去很愛的一家韓式飯捲店,發現竟然停業了(嗚不…) 這次疫情真的影響到很多商家的生意,除了禁止內...

資遣預告期間要上班嗎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12:17:20

自從疫情升級以後,法院的庭期也延期了很多次,我也從本來外出行程滿檔,變成宅在家裡防疫居家辦公(突然有種回歸非訟律師的錯覺😂) 最近因為法院也慢慢改採視訊開庭,才比較常到事務所上班!前幾天中午,很開心的跑去很愛的一家韓式飯捲店,發現竟然停業了(嗚不…) 這次疫情真的影響到很多商家的生意,除了禁止內...

  • 資遣預告期間要上班嗎 在 Sunny 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30 22: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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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疫情升級以後,法院的庭期也延期了很多次,我也從本來外出行程滿檔,變成宅在家裡防疫居家辦公(突然有種回歸非訟律師的錯覺😂)

    最近因為法院也慢慢改採視訊開庭,才比較常到事務所上班!前幾天中午,很開心的跑去很愛的一家韓式飯捲店,發現竟然停業了(嗚不…)

    這次疫情真的影響到很多商家的生意,除了禁止內用的政策,居家辦公也讓原本商業區的人潮變少,龐大的租金壓力,讓有些店家甚至決定停業😭

    這讓我想到可以跟大家分享:
    「雇主如果因為本次疫情而停業,還需要發勞工薪水嗎?因疫情可否放無薪假、或解僱勞工呢?」
    💡看看下面的 #法律小解析吧!

    📍公司停業是否仍需發薪水💰?
    ▪️因應政府政策而停業➡️可不支薪
    屬於「#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一方」之情形,白話來說就是「不能怪勞工也不能怪老闆」,所以停業期間的工資可以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
    若無法協商,雇主可主張 #不支薪。
    ▪️若為商家自主停業➡️應依法支薪
    因為是老闆因營運考量而自行停業,雇主仍應照付約定之工資。

    📍雇主可與勞工協商實施無薪假(減班休息),但須符合通報及最低工資要求
    ▪️ 依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
    ▪️需徵求個別員工之「#書面同意」,並#通報 地方勞動局。
    ▪️對於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約定之每月工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即24,000元)
    ▪️減班休息之勞工可申請之補助:「安心就業計畫」、「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等。

    📍可否因疫情解僱勞工?
    ▪️雇主可能得主張之法定事由:
    1. 勞基法第11條第2款「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2. 勞基法第11條第3款「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 仍須符合「#最後手段原則」
    如:業務緊縮或虧損之狀態已持續一段時間,且無其他方法可資使用等
    ▪️雇主應盡義務:
    1. #預告期 或給予預告期間工資
    2. #謀職假:預告期內每7天有2天之帶薪謀職假。
    3. 提供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很重要✨:供勞工申請失業給付)
    4. 給付 #資遣費(新制勞工: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
    5. #資遣通報:勞工離職10日前應通報主管機關。

    這次疫情,使得讓很多業者營運困難,不得不與勞工協商減班休息或資遣勞工,但仍須注意相關法定要件,才能避免後續勞資爭議。
    而勞工也應注意相關勞動權益及知識,若雇主有非法之調整或變動,也才能捍衛自身權益喔!
    #新冠肺炎 #疫情 #三級警戒 #法律 #sunny律師 #律師 #國考 #法律知識 #武漢肺炎⚠️ #防疫

  • 資遣預告期間要上班嗎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0-15 18: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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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旨騎驢找馬!>

    呼應今天有人請假找新工作,
    我們來講一下勞基法規定好了!

    當公司要資遣員工時,
    通常有兩種選擇:
    1.給資遣費+預告工資,
    2.給資遣費+給時間找新工作

    1.給資遣費+預告工資:
    如果你年資3年以上,
    公司要資遣你,有義務在30天前通知你,
    但有時候公司覺得你知道被公司拋棄後,
    可能會挾怨報復,弄壞公司電腦什麼的,
    那公司可能就會通知資遣當天就叫你走人!

    鄉民一定會問:
    那豈不是違反勞基法30天前告知的規定了嗎?

    其實不會的,
    雖然公司10月1日才通知要資遣你,並要你馬上走人,
    但只要公司有給你30天預告工資,繼續付你薪水到10月31日,
    那就等同你跟公司勞資關係是在10月31日終止,
    (公司付你錢到月底,但你不用來上班)
    等同在雙方勞資關係終止30天前通知你了~

    這就是預告工資的用意,這樣清楚了嗎?

    2.給資遣費+給時間找新工作:
    如果公司覺得你很不錯,
    想說先在10月1日告訴你,還是讓你繼續上班到10月31日,
    那這最後30天(約4個禮拜)的時間,
    員工有權利請假另謀出路,公司也必須准假,
    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不過上限是每個禮拜只能請2天,不能再多了!
    (一口氣請3個月是犯規的!)

    這樣清楚了嗎?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16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
    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