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釋字414 744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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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釋字414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67的網紅政經八百,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隱私權VS新聞自由 #釋字中的拉扯與討論 〕  公眾人物鏡頭外的個人生活向來是許多媒體所關注的焦點,八卦新聞和狗仔文化的蓬勃發展也顯示這類新聞在社會上擁有一定數量的受眾。  不過隨著隱私權概念的普及,新聞媒體因為採訪而造成他人隱私侵權的議題也逐漸受到重視。  ...

釋字414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6:46:53

#八百回合經濟談 〔#少繳所得稅的秘訣!#這個條款你賺到了嗎?〕    假如壯士們是一位普通的上班族,每天搭著捷運出門上下班,月薪 3 萬當中包含了交通費 1280 元,一年下來就花了超過 15000 元的交通費用。  而政府在課稅時,如果用年收入下去計算,那些為了賺取薪水而產生的成本...

釋字414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7:12:47

【釋字 794 ,商業性言論究竟如何?】 大家好,我是伯言,伯言的伯,伯言的言,今天帶大家來看看釋字 794 號解釋的 3 個重點。 (案件的系爭規定內容,自己上去網站看一下喔,這篇只講解考試可能比較會出現的用語。) - 其實商業性言論一直在大法官解釋上,一直都沒有很清楚,尤其反應在審查基準上。...

釋字414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7:46:09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隱私權VS新聞自由 #釋字中的拉扯與討論 〕  公眾人物鏡頭外的個人生活向來是許多媒體所關注的焦點,八卦新聞和狗仔文化的蓬勃發展也顯示這類新聞在社會上擁有一定數量的受眾。  不過隨著隱私權概念的普及,新聞媒體因為採訪而造成他人隱私侵權的議題也逐漸受到重視。  ...

  • 釋字414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09 21: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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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隱私權VS新聞自由 #釋字中的拉扯與討論 〕
    
    公眾人物鏡頭外的個人生活向來是許多媒體所關注的焦點,八卦新聞和狗仔文化的蓬勃發展也顯示這類新聞在社會上擁有一定數量的受眾。
    
    不過隨著隱私權概念的普及,新聞媒體因為採訪而造成他人隱私侵權的議題也逐漸受到重視。
    
    上周某媒體就因以揭露私人訊息並做成聳動報導的方式導致被報導者個人隱私遭受嚴重侵害,而使得各界對其踰越新聞倫理之舉感到憤怒。
    
    新聞自由和個人隱私之間的討論也再次浮上檯面,因此我們今天就要帶各位壯士一起看看司法院大法官在面對相關爭議時,是如何解釋的。
    
    
    ▌隱私權在憲法中的保障
    
    由於隱私權是較晚才為世人所開始重視的議題,因此「隱私權」一詞在憲法條文中並未出現。
    
    直到民國81年釋字第293號解釋文中才首度提到「隱私權」這三個字,並在釋字585和603才闡明隱私權是受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
    
    釋字603解釋文中提到「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新聞自由在憲法中的保障
    
    至於憲法上對於新聞自由的保障,雖然也和隱私權一樣並未明見於條文中,但憲法第11條所列舉的言論和出版自由,多被視為保障了新聞自由的內涵。
    
    後續也透過諸如364、407、414、509等釋字將其納入憲法保障的範圍中。
    
    
    ▌釋字689的源起
    
    新聞自由和個人隱私權最直接的拉扯則是在第689號釋字中,一名蘋果日報記者兩度跟拍神通集團的副總及其演藝圈妻子。
    
    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規定裁罰1500元罰鍰,該記者不服裁決遂提出聲請。
    
    爭點在於社維法使新聞採訪者之跟追行為受到限制的規定是否違憲?
    
    
    ▌標誌性的釋字689
    
    大法官最後認為社維法的規定合憲,在隱私權與新聞自由衝突的部分,大法官認為該法是為了保護包括隱私權在內的基本權利,且在符合比例原則的情況下,對新聞自由的合理限制。
    
    大法官也認為即便在公共場域,人們依然享有一個不受侵擾的私人活動場域,社維法的相關規定便是國家保護這項權利的展現。
    
    
    ▌釋字689對新聞自由的保障
    
    雖然最終大法官認為該限制沒有侵害新聞自由,不過在理由書中他們也闡述了保障新聞自由的重要性:
    
    「為確保新聞媒體能提供具新聞價值之多元資訊,促進資訊充分流通,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共意見與達成公共監督,以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新聞自由乃不可或缺之機制,應受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
    
    
    ▌新聞自由和隱私權的權衡
    
    正因為個人隱私權和新聞自由都是憲法所應保障的價值,所以大法官也提出了兩者相互衝突時權衡的判準-公益性。
    
    由於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的目的是要讓新聞工作者能藉由新聞報導引起公共議題討論,追求公益。
    
    在有重要公益性下,應優先保障新聞自由,人們的隱私權會受到限縮。
    
    但若新聞的報導沒有了公益性,憲法的保障便會隨之減少,也就是說在缺乏公益性下新聞自由便不應侵犯對隱私權的保障。
    
    
    ▌大法官意見書的見解
    
    陳新民大法官提到侵犯隱私的新聞對當事人的精神傷害更勝於身體傷害,國家應保護並滿足人民對心靈安寧的期盼,並期待本解釋能夠喚起社會對國民隱私權利與人格尊嚴之重視。
    
    葉百修大法官則提到「新聞採訪與攝影之內容應需具有公共利益之正當性要求,若單純以商業利益為考量,並不足以構成公共利益」。
    
    至於該如何判斷公益性,則應就內容、形式與事件發展之脈絡予以全盤考量。
    
    不過也有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認為公共利益的界定不該由警察機關做衡量,應交由法院進行裁決。
    
    看完今天的文章的你,又有什麼想法呢?
    
    
    #政經八百 #政治 #隱私 #新聞 #自由 #公眾人物 #媒體 #八卦 #司法 #大法官 #釋憲 #隱私權 #憲法 #公益性 #社會秩序維護法 #台灣 #釋字689 #採訪 #狗仔 #人格

  • 釋字414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11 13: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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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告審查小尖兵上線,你合格了嗎?】

    ▍事情是這樣的

    你可能不知道 #水神 是什麼,但你一定知道有一場記者會,有一個人拿了功用是消毒的水喝下去。
    -
    說到這裡你可能有點想起來,他是蔡衍明,旺旺的董事長,也是水神的製造商。
    -
    跟水神相似的產品大概就是乾洗手了,這次疫情,旺旺提供了很多水神給各地方政府,讓民眾可以安心消毒。
    -
    但台北市說食藥署最近交代他們查一下水神,他們發現水神在官網上的廣告好像有提到醫療效能。
    -
    柯P眉頭一皺,怪怪的,好像要開罰哦!
    -
    暫時就不討論開罰水神合不合理,因為裁處書台北市還沒生出來,而且小編可能目脫,沒在官網上看到台北市政府新聞稿上寫的東西,所以我們今天不會就討論這個行政處罰的ㄛ!
    -
    今天來跟大家談談廣告!

    ▍ 跟藥有關的廣告,政府要先檢查!

    #藥事法 當中對於藥物廣告管很多。
    -
    首先,只有藥商才可以打廣告;再來,不是藥事法規定的藥物,也不可以宣傳有療效;還有,藥物廣告要刊登前,要經過政府同意。
    -
    但是,廣告其實是一種 #言論自由,正常來說,任何人在發表言論之前,國家都不可以先出動小警察去審查這個言論。
    -
    因為這樣很容易就變成國家拿來審查一個人的思想是不是符合政府的利益,變成這個社會只有一種聲音,而且還是有利於政府的聲音。
    -
    所以,這種事前控制,只有在有重大迫切的利益的時候,國家才可以做。
    -
    藥事廣告就是其中一個,因為跟 #國民健康 有重大關係,一吃萬一有副作用通常都來的又急又猛,所以這個事前審查合理,大法官在 #釋字第414號 就給過!

    ▍廣告可以多誇張?!

    廣告中泡麵上的包裝、麥當勞的漢堡全部都只是平行時空,這樣可以嗎?
    -
    #消保法 第22條這樣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
    是時候舉起人民的法槌!打倒資本主義的高牆了嗎?
    -
    一般來說我們會把廣告解釋成 #要約引誘,消費者通常要再對業者發出 #要約,業者再去決定要不要 #承諾,業者的決定才會決定契約有沒有成立。
    -
    這是因為如果把廣告都解釋成要約,這時候消費者所做的就叫承諾,契約就成立了,這樣可能會使業者締結超出自己履約能力範圍的契約。
    -
    並且,其實仔細想想,誇張本來就是廣告的本質,太過嚴格控管廣告的內容,某種程度也扼殺了設計者的創意。
    -
    所以這時候,如果讓廣告的效力跟契約本體一樣,真的好嗎?
    -
    大家覺得怎麼樣呢?

    ▍舉起你的手手,給他下去就對了啦!

    蔡孟翰|真相達文西還是真像達文西?談廣告不實
    https://buff.ly/36tZXmh

    除了死亡不能解決問題以外,我們是不是可以想得更多?淺談言論自由與匿名言論
    https://buff.ly/2GOjPHg

    王鼎棫|懸在天平兩端的言論自由與民主保障
    https://buff.ly/2XI0PmQ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https://buff.ly/3cy4B6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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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釋字414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6-22 2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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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十分鐘來跟西門慶看警特憲法解析】

    剛剛才發現警特也有考憲法,來跟大家分享一下這次憲法的答題方向~

    一、請依大法官相關解釋之精神,論述對言論得事前審查之要件為何?(35 分)

    1.這題配分35分,比下面那題的兩倍還多
    ,所以篇幅一定要寫得比第二題還多。

    2.言論自由的事前審查,這個是最近很熱
    的考題,在司律的熱度完了之後,現在跑
    來了警特這邊。

    3.言論自由的事前審查,大法官解釋的態
    度有轉變,這個一定要寫出來:
    (1)早期:看言論的性質,如果是商業言論
    ,基本上沒什麼要求,都會過關。這邊可
    以看 #釋字第414號解釋
    (2)近期:大法官最近對於言論自由的事前
    審查已經採取了嚴格審查標準,而且設下
    蠻多的要件,像是:
    ①目的必須是為了 #立即難以回復的損害
    ②手段目的之間有 #直接絕對必要的關聯
    ③必須賦予人民有 #即刻司法救濟的機會
    以上內容可以參照 #釋字第744號解釋

    4.小結:所以這題一定要寫得是
    (1)事前審查標準的轉變
    (2)背出釋字第744號解釋的要件

    二、請依大法官相關解釋之精神,論述對監獄受刑人權利保障之範圍為何?
    (15 分)

    1.這題配分只有15分,而且從受刑人的角
    度就可以知道在考最近的一些新的大法官
    解釋,不用寫太多。

    2.受刑人的權利保護範圍,主要可以從釋
    字第756號解釋出發,兼討論釋字第755的
    內容:
    (1) #釋字第756號解釋 有說,受刑人與一
    般人沒有什麼差異,除了人身自由,與人
    身自由相關的權利(居住遷徙)之外,都
    與一般人沒什麼不同。
    →人身自由、居住遷徙保障較少,其他與
    一般人一樣。

    (2) #釋字第755號解釋 則是涉及訴訟權,
    除了 #有權利有救濟 的帥話之外,就可以
    呼應一下釋字第756號解釋,其他權利跟
    一般人一樣,訴訟權也是喔~

    3.所以這題一定要寫 釋字第755號解釋跟 釋字第756號解釋 ~

    好了花了大家十分鐘,趕緊再繼續努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