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釋字414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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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釋字414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葉慶元律師(葉狀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醫療器材開箱文小心觸法 以科普分享在 Youtuber 圈富有盛名的 理科太太 Li Ke Tai Tai 最近出了點小狀況,因為在影片中開箱 #子宮頸癌自我採檢工具,被衛生局認定屬 #違法醫療器材廣告,並展開調查,最重可能罰到500萬元。 要提醒網友的是,在我國醫療器材是依據藥事法來進...

釋字414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7:12:47

【釋字 794 ,商業性言論究竟如何?】 大家好,我是伯言,伯言的伯,伯言的言,今天帶大家來看看釋字 794 號解釋的 3 個重點。 (案件的系爭規定內容,自己上去網站看一下喔,這篇只講解考試可能比較會出現的用語。) - 其實商業性言論一直在大法官解釋上,一直都沒有很清楚,尤其反應在審查基準上。...

  • 釋字414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3-15 09: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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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器材開箱文小心觸法

    以科普分享在 Youtuber 圈富有盛名的 理科太太 Li Ke Tai Tai 最近出了點小狀況,因為在影片中開箱 #子宮頸癌自我採檢工具,被衛生局認定屬 #違法醫療器材廣告,並展開調查,最重可能罰到500萬元。

    要提醒網友的是,在我國醫療器材是依據藥事法來進行管理,而一般藥物及醫療器材(依據藥事法,藥物的定義包括醫療器材)的廣告目前受到高度管制:
    1. #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藥事法第66條)
    2. 刊播 #藥物廣告 #必須事前經過中央或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藥事法第67條)

    違反上開規定:
    1. 非藥商為藥物(包括醫療器材)廣告,罰20萬~500萬元,沒有限期改善的機會(藥事法第91條);
    2. 未經事前核准為藥物(包括醫療器材)廣告,也是罰20萬~500萬元,同樣沒有限期改善的機會(藥事法第92條)。

    講到這邊,對於人權比較敏感的網友可能要問,都21世紀了,為什麼政府還可以對 #廣告 進行 #事前審查?

    事實上,在美國,也認為商業廣告言論(commercial speech)不受到完整的言論自由保障。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我國大法官也曾經兩度進行解釋:
    1. #釋字414號解釋:大法官肯定了對於 #藥物廣告事前審查 的 #合憲性。
    2. #釋字第744號解釋:大法官則認為,#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限制廠商言論自由,逾越必要限度,不符比例原則,應屬 #違憲。

    從我國大法官解釋來看,大法官對於廣告事前審查的審查態度趨於嚴厲,不過目前對於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的事前審查,還是合憲的,藥事法的500萬罰鍰規定也屬合憲,大家在發表 #開箱文 前,可千萬要小心謹慎呀!

    再者,依照一般行政裁罰實務,第一次違法通常是從最低金額起罰,所以理科太太有可能只需要繳納20萬元的罰鍰;當然,衛生局也可能主張廣告效果巨大,觸及人數眾多……而加重處罰,但是應該不至於罰到500萬。

    最後,不管罰多少,最後應該醫材廠商都會幫理科太太出錢,以這次媒體報導篇幅來看,就算罰到500萬,廣告效益都划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