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選舉罷免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選舉罷免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選舉罷免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選舉罷免法產品中有75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立法委員林為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催生不在籍投票 行政院別再睡】 疫情肆虐全球近兩年,連帶也影響各國的選舉進程,然全球約200個國家已有115個國家實施 #不在籍投票,讓疫情不致沒收公民權利的展現。但感慨台灣作為民主制度健全的國家,不在籍投票法制化談了10年卻只聞樓梯響。 今天行政院函送中選會委員提名同意案至內政委員會審查,我...

 同時也有2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陳清茂,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綠界贊助網址https://p.ecpay.com.tw/9A0CD 歡迎加入陳清茂YT會員網址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jjD2qiieph6-MtU-cU-peA/join 訂購產品請先加入官方LINE網址下單 點網址即可加入 https://...

選舉罷免法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2 15:25:12

【台灣,最後惡名昭彰的作票事件】(文長,更多內容請去法白官網) 著名的政治劇《國際橋牌社 2 》即將上映,我們先來複習一下第一季的事件。 第一季第中,民主黨黨主席洪信介(影射前民進黨黨主席黃信介)在安排立法委員改選時,有說到他會親自到花蓮和「國家黨」(暗指國民黨)一較高下。 後來在花蓮發生了國...

選舉罷免法 在 劉珞亦(法白Roy aka 陸伯言)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15:25:12

大家好,歡迎來到憲法小教室。 再過兩個月就是律師司法官考試的一試,前年出了一題很有趣的題目,我們來看一下。 - 2008 年後某次選舉後,乙問甲:「我戶籍所在地的選區,為何有 4 位當選人?」該次選舉最有可能是: (A)立法委員選舉 (B)省議員選舉 (C)縣議員選舉 (D)區長選舉 - A:按照...

選舉罷免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5:23:5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為什麼學歷不高不能選立委 #回顧 2003 年 2 月 8 日,筆名杏林子的作家劉俠逝世。 —— 劉俠是伊甸基金會的創辦人,終生被類風濕性關節炎困擾,但還是活出生命的色彩,透過不斷的自學,成為作家,甚至後來決定參選立委,但是碰到一的大麻煩:「學歷」。 —— ➡️ ️國...

  • 選舉罷免法 在 立法委員林為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9 18: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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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催生不在籍投票 行政院別再睡】

    疫情肆虐全球近兩年,連帶也影響各國的選舉進程,然全球約200個國家已有115個國家實施 #不在籍投票,讓疫情不致沒收公民權利的展現。但感慨台灣作為民主制度健全的國家,不在籍投票法制化談了10年卻只聞樓梯響。

    今天行政院函送中選會委員提名同意案至內政委員會審查,我詢問在場即將續任及新任的六位委員,是否支持不在籍投票,大多數人都給予肯定的答案。目前依據《公民投票法》第25條規定,「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但時至今日,不在籍投票草案仍卡在行政院。

    不在籍投票包含各種形式,其中又以移轉投票最為容易,只須預先上網登記更改投票所,事先造冊領票即可,過去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在擔任教授期間,曾發表論文主張移轉投票可以先行實施,目前選務人員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已有移轉投票的前例,可見我國早已具備辦理不在籍投票的能量。然而陳朝建在中選會擔任副主委多年,都已獲將連任,過去作為學者的移轉投票主張,似乎在進入行政體系後就成過往雲煙,「權力在手,政策卻淪為紙上空談」。

    不在籍投票法制化延遲是落後國家的象徵,更是對民眾行使公民權的歧視,年底公投在即,「我主張以移轉投票的方式在年底的公投案中率先實施」,如今行政院也跟進,決定以專法的方式,將中選會原先提報的《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修正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明天行政院討論通過後會向立法院提出。我作為這會期內政委員會的召委,下禮拜即規劃排審不在籍投票的法案審查,民進黨能否還權於民,我們拭目以待!

    #不在籍投票還權於民
    #年底公投率先實施

    林為洲服務團隊

  • 選舉罷免法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2 08: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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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央社

    民進黨憲改小組「人權與基本國策組」1日召開分組會議,憲改小組發言人林飛帆晚間指出,與會委員多數具體建議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應下修到18歲;小組也同意憲法應朝向接軌聯合國人權規範方向進行修正。

    與會人士受訪指出,多數與會委員認為,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應該一致處理,但法律若有規定,則從其規定,例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就規定,年滿40歲才能參選。

  • 選舉罷免法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28 00: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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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偉升官 狗尾續貂」新聞稿

    台灣史上第一椿總統告平民的刑事案件,在台北地檢署2021年愚人節前夕同時寄發「起訴書」和「不起訴書」給同一被告的鬧劇之後,2021年7月28日上午9時30分將在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上演續集。劇情撲朔迷離之處如下:

    1.蔡英文 Tsai Ing-wen告彭文正「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的選他字卷宗,都還沒有依彭文正聲請調取卷宗供檢、辯及法官閱覽,要如何開庭整理爭點?又要如何決定追加黃偉漏掉起訴「違反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呢?

    2.彭文正告蔡英文「誣告」的卷宗都還沒有依彭文正聲請調取卷宗供檢、辯及法官閱覽,要如何開庭整理爭點?

    3.黃偉檢察官明顯失職,或有意或無意,把我方最重要的兩份足以讓正常人合理相信蔡英文沒有合格博士論文的書狀(1)補充告訴理由狀及(2)調查證據再聲請狀,訂入誣告卷宗內;審判法官在沒有調卷審查這兩份書狀及所附20多項證據之前,如何能周全客觀地整理本案事實、證據及法律上爭點及不爭執事項呢?

    4. 物證中至少16封以上之英文影印信函及文件,至今尚未依法及依被告聲請翻譯成本國文字,致使証據違法、無法驗證為有效,要如何整理證據上爭點?

    5. 被告自2019年6月評論論文門至今,遭受死亡威脅、跟監、駭客入侵、國家機器介入等多起生命及人權遭侵犯事件。又值疫情嚴峻,法院所訂庭期,未考慮被告自國外返國需受集中隔離的潛在國家暴力風險,在未完備作業流程下率爾開庭,為何剝奪被告親自到庭的防禦權?

    6. 以上訴求,被告及律師多次遞狀聲請,包括:聲請(一)、(二)、(三)狀、準備狀、刑事陳明狀、聲請證據保全狀、聲請調查証據狀、及陳報檢方應追加狀等⋯,除”駁回保全證據”外,至今均未獲法院隻字片語回應。

    被告彭文正教授及委任律師李震華、張靜將拒絕出庭,以表達對司法程序不周全、不公正的嚴正抗議。

    2021年7月27日 彭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