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徐永明,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不要因為無知而詆毀民主,高額保證金只會鬧民主笑話 不要因為無知,就隨便詆毀民主。台灣選舉保證金過高,長期被批評讓選舉淪為有錢人的專利,且經統計173個國家中,只有12國用保證金限制人民參政權,台灣是其一,屬落後民主選舉國家。以各國首都市長參選保證金為例,相較東京約84萬、倫敦約40萬、柏林0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1-03-02 21:45:59"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去年五都選舉前夕的一顆子彈、造成一死一傷、也引起全國震驚;而為了加強對候選人、以及參加選舉活動民眾的保障,有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規定未來的競選活動、應該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雖然多數立委並不反對,但是有專家提醒、""競選活動""的範圍很難界定、參加人數更是難以計算;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無法精算風險、恐怕會影響承保的意願。
五都選舉,連勝文為人站台遭槍擊,甚至還波及台下一位民眾無辜喪命。鑑於台灣選舉頻繁,現在有立委提案,要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再加訂一條,強制政黨和候選人從事競選活動,都要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而增修條文也規定申請競選活動,還得附保險單據給各地選舉委員會。金管會保險局也表示,就像舉辦大型活動,應投保公共意外險一樣,目前市面上的保單型態,只要能確定競選活動的範圍,以及管理責任,保險公司基本上都能承保。但學者認為,實務上,像是參加人數難以計算,而競選模式又有掃街等非定點型態,恐怕還是會出現風險無法精算的問題。
學者也表示,鼓勵競選活動強制投保,保障參與民眾安全,立意良好,只是可行性還得再評估。而對保險公司而言,因為是強制性,確實有商機,只是立委修法內容,針對違反的配套罰責,並未明定,也都會影響未來的實行程度。
記者 李曉儒 陳柏諭 台北報導"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要因為無知而詆毀民主,高額保證金只會鬧民主笑話
不要因為無知,就隨便詆毀民主。台灣選舉保證金過高,長期被批評讓選舉淪為有錢人的專利,且經統計173個國家中,只有12國用保證金限制人民參政權,台灣是其一,屬落後民主選舉國家。以各國首都市長參選保證金為例,相較東京約84萬、倫敦約40萬、柏林0元,台北市長的保證金竟高達200萬元。這標準何在,部長怎有臉說保證金分級是要鼓勵人民廣泛參選?
辦公室今年一月底與社民黨、歐巴桑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版本,希望取消保證金制度,改為登記費且不能超過基本工資的5倍,或是能以一定人數連署替代。其目的就是希望,打破保證金的高牆,讓小民參政、青年參政成為常態。請內政部長捫心自問,200萬保證金卻讓去年台北市長選舉上演一齣「蜂蜜檸檬」鬧劇,所以高額保證金到底是民主之惡還是民主笑話呢?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推倒保證金高牆 民主選舉不是有錢人專利】記者會
保證金巨塔阻參政,公報照片詐術修片,登記費跟連署雙軌並行才是真民主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今日召開「推倒保證金高牆 民主選舉不是有錢人專利」記者會。徐委員指出近期的選舉中,不論是小黨或者獨立候選人,皆遇上制度面上的歧視與阻礙。因為在台灣要成為被選舉人之前,都需面臨極高保證金門檻,對此徐委員將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讓選舉不再是有錢人的遊戲。
徐委員首先提到2017年通過《政黨法》中「政黨補助門檻」,此制度是給予政黨藉由選票比例而得到補助,特別對於新興小黨助益甚大。當時時代力量原提案希望能將原門檻的3.5%降至2%,但朝野協商無共識,最後院會表決決定為3%。徐委員表示,政黨補助款並不能只照顧既有政黨,國會中無席次但有一定支持度的政黨也能透過補助,讓每個政黨所堅持的立場與政策都能持續運作及發聲。
徐委員以各國首都市長及國會議員參選保證金為例,台灣首都市長參選保證金200萬、立法委員為20萬,但其他國家的首都市長參選保證金折合新台幣都在84萬元以下;國會議員折合新台幣也都在5萬元以下,其中德國和加拿大更是宣告參選保證金違憲,顯見現行參選保證金有急切檢討之必要。
徐委員接著以瑞典國際組織民主及選舉研究機構(IDEA)的調查指出,在173個調查國家中,有72個國家不用保證金,僅有12個國家有參選保證金的制度,這對自詡為亞洲民主國家的台灣而言是屬於落後的。
對此徐委員提出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與第32條,將選舉保證金改為「登記費」,且登記費最高不超過公告時的基本工資五倍,並能以一定人數連署替代。另外也對於上次選舉中,大眾所提及選舉公報照片與候選人本人相差甚大,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3條修正,要求登記為候選人應具六個月內的照片,以利選民辨別、投票。
歐巴桑聯盟總召張淑惠表示,曾發文詢問中選會保證金相關事宜,而中選會卻回文「我國保證金制度額度尚屬適中,所佔候選人整體競選經費支出比率甚低,應尚不形成參選障礙」,顯見中選會毫無檢討之意。張總召強調,現行台灣參選直轄市長保證金為基本工資86.6倍、立委及直轄市議員為8.7倍,與日本議員2.3-3.7倍、其他國家低於1倍以下相距過大。張總召建議,台灣應將縣市議員保證金費用訂定於基本工資2倍以下,或是改以連署方式進行。
社會民主黨召集人范雲表示,參選保證金長期以來影響台灣公平參政的權利,並以2018年登記參選台北市長拒繳保證金一事為例,指出小黨資源不足,光是拿出200萬元保證金就已甚難,更遑論籌措其他的選舉支出。范召集人強調,參選保證金是落後民主國家、威權遺緒的象徵。范召集人呼籲,國、民兩大黨應盡快跟進時代力量參選保證金的修法進程。
士林大同區無黨籍立委參選人王奕凱表示,參選保證金原先的設計是為了達到篩選出合適的參選人。根據2018年時代力量整理出的各地縣市議員參選人的資料,有不少議員參選人都留有黑道、賄選等案底,但在2018年的九合一大選中,那些留有案底的議員參選人仍有高達6成當選,這顯示參選保證金無法達到篩選的效果,反而會使台灣淪為金權政治。王奕凱強調,時代力量推動選舉制度修法是非常正確的方向,並呼籲其他政黨能一起支持,讓台灣選舉能真正落實選賢與能的精神。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 在 鄭弘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割闌尾行動罷免立委未成,經2年努力,去年促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降低罷免門檻,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因家暴被國民黨提罷免,意外成為開春後首位適用新法的民代,台北市選委會估7萬14票就可罷免童。
割闌尾行動發言人林祖儀說,罷免是人民權益、不分藍綠,歡迎國民黨共襄盛舉,而童仲彥及民眾也有權投反罷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