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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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產品中有1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萬的網紅律師娘講悄悄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那天我跟一位女性創業家聊天,雖說是女性創業家,但其實她的人生並不夢幻喔!幾年前,她的工作是品牌設計師,她有一間個人工作室,平常接接零散的品牌包裝設計案件做。有一天,她想,與其一直幫別人操刀,不如也嘗試看看自己自創一個品牌吧!順便也看看自己的能耐。正好她的阿祖是中醫師,留下了幾帖養身的方子,家裡的子孫...

  • 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19 19: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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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我跟一位女性創業家聊天,雖說是女性創業家,但其實她的人生並不夢幻喔!幾年前,她的工作是品牌設計師,她有一間個人工作室,平常接接零散的品牌包裝設計案件做。有一天,她想,與其一直幫別人操刀,不如也嘗試看看自己自創一個品牌吧!順便也看看自己的能耐。正好她的阿祖是中醫師,留下了幾帖養身的方子,家裡的子孫們雖然沒有人再從事相關的行業,但一直傳承著這幾帖方子,平日熬來保養身體。她自覺很受用,於是決定把阿祖的方子分享出去。

    她開始嘗試在家裡的廚房熬煮、包裝,並且透過自己擅長的品牌設計,打造了一個個瓶裝高雅的養身飲,讓忙碌的現代人,可以打開冰箱,就馬上喝到她們家祖傳的秘方。

    很快的,她得到了政府的創業補助,也準備找中央廚房量產,一個小小的點子,居然點燃一個大事業的可能性。

    這是什麼呢?這就是打造品牌。

    很多女性們,其實也嘗試過要「創業」。但什麼是創業呢?創業就是「賣東西」吧!於是,我做了幾罐辣椒醬,放在臉書上,問大家要不要買?一開始,還不錯喔!朋友為了支持我,都馬上捧場,但是一個月後,我再做出來的辣椒醬,卻沒有人買了。因為,上個月買辣椒醬的朋友家裏都還有,雖然他們說要幫我介紹客人,但是後來發現,辣椒醬網路上、超市裡的選擇很多,還有一些品牌甚至有名人加持,於是,我開始想辣椒醬可能不是一個適合創業的產品,因為賣辣椒醬的人太多了,不然,我就來賣我婆婆教我做的控肉好了,挺好吃的。

    結果控肉一推出,發現朋友有的不愛吃肥肉,賣的量比上一次還少,而且為了採購,忙東忙西的,還被老公說:「你忙半天究竟是賺了多少錢,不如把小孩顧好,最近兒子因為你都把注意力放在做生意上面,功課不是缺交就是錯誤一堆,老師還在聯絡簿上提醒我們。」

    上面的故事,應該發生在不少想著要經濟獨立,結果才開個頭,就不受到家人支持與祝福的女生身上。

    為什麼有些人在網路上賣東西賣的嚇嚇叫?我賣同樣的東西卻賣不出去呢?

    這就是「品牌效應」。相信大家自己在選擇購買產品時,除了價格以外,品牌一定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不過,有些人可能會有這種誤會:「有啊!我幫我的產品取了名字,可是,我沒有錢打廣告,讓它有名氣。」

    有名氣跟好感度,是兩回事。

    更難的是,現在的消費者都很聰明,你想賺他的錢他們都知道,那就要看爽不爽讓你賺他的錢了。

    所以,一個好的「品牌」,不見得要廣為人知,但一定要有一定人數的消費者,對它有好感。

    我還記得我跟前面那位養身飲的女性創業家聊天時,她跟我說:「我以前看到一本書上說,只要你擁有兩千個鐵粉,你要賣什麼的可以,就可以存活下去。」

    這句話的確是有某程度的可信度,但我覺得還是必須要建立在你所賣的東西,是不是這群鐵粉所需要的前提上。

    所以,我們可以說打造品牌的第一步,就是找到一群非常喜歡你的粉絲。

    有人說,那只要我的產品好,大家就會很喜歡我了吧!當然,這個論點也不能說錯,正所謂酒香不怕巷子深。

    不過大家會發現,身旁有很多好產品,其實最後還是因為某些因素而無法經營下去,明明東西很好啊!?

    這很可能就是因為,它所擁有的消費者忠誠度,不足以支持這家公司繼續存活下去。為什麼呢?當然,一家公司無法存活,一定有一些他經營上的問題,但是如果我們純粹從品牌銷售的角度來說,就是沒有足夠的消費者繼續購買它,甚至可以說,這家公司沒有給消費者購買它的理由。

    這樣講有點遠了,我們再回到,「為什麼」這個家庭主婦的辣椒醬賣不出去呢?明明很多人喜歡吃辣,每個人家裡冰箱幾乎都會常備辣椒醬啊!但他們就是選了別人賣的,理由是什麼?

    我來跟大家介紹一下,行銷人都很熟悉的一個理論,叫做「黃金圈」。黃金圈法則的發明者是西門·奈克,他是一位作家,因為發現黃金圈法則而出名。他的TEDx演講「偉大的領袖如何激勵行動」是TED大會裡影片最多觀看數的第7名。

    黃金圈法則,主要就是說明當你要傳遞訊息去改變別人、激勵別人的時候,最有效的方式是從 WHY 到 HOW 到 WHAT,也就是先告訴別人為什麼要達成這個目標?然後教他怎麼做可以達到這個目標?最後跟他說你現在可以做些什麼?

    這個理論雖然當初是被西門·奈克用來說明偉大的領袖如何激勵行動,但也最常被應用在行銷上面,說明怎麼促發消費者行動。

    聽起來可能有點抽象,我們來舉幾個例子,大家或許就比較能夠理解。

    首先來破解《律師娘講悄悄話》的幾個套路好了。

    今天律師娘寫了一個動人的故事,是有關一個大老婆跟著老公打拚事業多年,最後老公事業有成,卻有了外遇,打算離婚跟第三者在一起,而且還想脫產,不想分財產給跟著他辛苦多年的元配。於是阿富律師就教這個可憐的元配如何搶先一步假扣押,並且勇敢的打官司爭取親權及財產,拿回自己應有的權利。

    在這個故事(貼文)當中,我們會覺得這個元配也太可憐,這個老公也太可惡,於是我們就會覺得女性的權益應該受到保障,可是應該怎麼做呢?律師娘說,趕快把這樣的案例跟法律知識分享給朋友,不要再讓更多為家庭犧牲付出的女生,辛苦一輩子,卻被這樣對待。

    於是你就有可能把這則貼文分享出去。

    但是,如果今天貼文的內容改成:「大家知道嗎?可道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很會打官司,常常贏,我們會很擅長家事、民事、刑事等訴訟,快來找我們打官司吧!」一方面可能會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相關的規定,二方面你應該不太可能把這樣的資訊分享出去,三方面你心裡的OS可能是:「你講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那如果你今天賣辣椒醬的時候,告訴大家我你的辣椒有哪些成分,怎麼做的,很好吃,消費者可能心中也會半信半疑,你說的是真的嗎?又或者是無感,覺得那些大品牌會讓人更有安全感。

    可是,之前我曾經幫一位當家庭主婦多年六十幾歲的媽媽介紹過她自己做的私房菜,她一輩子沒自己賺過錢,也對自己很沒有自信,但她敢擔保,自己做的菜,因為都是給家人吃的,所以有她的愛,營養又美味。我跟大家說,大家給她一點鼓勵吧!你們不覺得,媽媽為我們付出一輩子很辛苦嗎?讓我們多給她一點支持,讓她有勇氣跟信心,結果在那之後,一大堆網友都是這位媽媽的私房菜粉絲,當然,也要這位媽媽真的有實力。但是,大家既然每天都要吃東西,不如就選擇買這位媽媽的私房菜,幫助婦女創業。來吧!來吧!看賣什麼我都買。

    這就是從 Why (因為要支持婦女創業)到 HOW(所以買她的私房菜吧)到what(我想知道她有什麼產品),高效能的資訊傳遞方式。
    因此,今天如果我們想要用低的廣告預算,去做到高效能的行銷結果,黃金圈理論是一定要去理解,並思考怎麼應用在我們的行銷策略。

    其實,創業行銷非常的有趣,當你的想法打動別人時,是比賺錢更快樂的事。

    我還是要說,創業雖然起頭難,但在社群媒體崛起的這個時代,說一個好故事,告訴大家為什麼?真的有機會讓你突破重圍,創造奇蹟。

    歡迎大家來跟我聊聊斜槓創業唷~

  • 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在 股票財經日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7-12 23: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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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經營權之爭,公司派跟市場派鬥得沸沸揚揚...
    大家怎麼看?

  • 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7-10 14: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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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投資人保護中心日前決議對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起解任訴訟,昨遭披露還附帶決議拿兩位大同委任律師陳錦旋、賴中強開刀,以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為由,建請主管機關將2人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

    想法:
    雖然我對公司派出的怪招感到不可思議,
    不過我還是不贊成將公司派律師移送律師懲戒...

    因為法律本來就是有各種主張跟看法,
    即使是怪招,也是一種看法跟主張,
    反正最後還是法院說了算,
    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但如果因為律師提出了詭異見解,就要送懲戒,
    那不啻是對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進行審查,
    對於律師執業環境是一種破壞,對當事人未必是一件好事!

    律師的工作就是為了當事人最大利益做打算,
    至於其他人的利益或想法,那不是他該考慮的,
    今天公司派的股份就是比較少,市場派掌握多數股權,
    那站在公司派的立場,
    要怎麼贏,就是他的律師要去想辦法的!
    當然違法的事情比如偽造股東會記錄之類的是不能做,
    可是在沒有明顯違反公司法規定範圍內,
    替當事人想辦法,
    這是律師本來應該做的,
    今天如果公司派律師直接選擇投降,那才該送懲戒!

    如果主張荒謬就要懲戒的話,
    那很多刑案辯護律師,大概都要送懲戒了...
    像我辦過有些案子,
    明明就是罪證確鑿,可是客戶就是堅持打無罪,
    那你能怎麼辦?幫他認罪嗎?
    還是得打起精神幫他想辦法啊!
    甚至有一次當事人都跑路了,
    我還是不能不幫他做無罪答辯啊!
    (都跑路了還能說自己清白嗎?)
    我還聽過明明買了50公斤毒品,
    還主張是自己要吸的,不是要賣的⋯⋯
    這種話講出來連自己都不相信,
    即使被法官調侃甚至給予鄙夷的眼神,
    我們還是要默默的吞下去,
    因為這就是我們的工作啊!
    (流下屈辱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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