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gChong (Sea king)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過失傷害問題
時間Thu Apr 27 18:59:44 2023
一、車禍發生日期:2022/9/30
二、我沒受傷,對方有受傷,有驗傷,手腳輕微擦挫傷
三、我離開現場,初判表中寫原車駛離,尚難
客觀分析,肇事逃逸檢察官不起訴
四、我有保險,對方第一次調解開20萬,在偵查庭和檢察官說和解金額30萬,上週第四次調
解開45萬…
五、事實經過:
當晚開車經過菜市場,聽到碰的一聲隨後停下,沒有看到人受傷以及碰撞損壞物,車輛又在
一路口處發出碰的一聲,隨後輪胎變沒氣,隔天修車廠和我說輪胎沒氣的原因是被釘子紮破
。
事後警方說我撞到一台手推車,手推車再撞到手推車主人,車速時速20km,現場沒有碰撞監
視畫面只有我車子停下來的畫面,我第一次聽到碰一聲的位子與被害人受傷的位子距離30公
尺。
六、問題:
1.檢查官在偵查庭中說不給送鑑定,法官會讓我送鑑定嗎?
2.如果鑑定的結果是無法鑑定或是零肇責,那有無罪的機會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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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sleep: 輕微擦挫傷從20萬開到45萬,OO日常 04/28 05:54
→ catsleep: 有保第三人嗎 還是只有強制? 04/28 05:56
→ catsleep: 這種的刑+民判下來也遠低於對方開的盤子價 04/28 06:49
→ KHlawtel: 你的行車記錄器?如果沒有,很難無責 04/29 04:20
→ ChingChong: 行車記錄器那天記憶體滿了,被我拔掉了… 04/29 11:04
推 KHlawtel: 沒有送鑑定,也不可能無責。 04/29 16:50
→ KHlawtel: 簡單來說,你要別人怎鑑定?撞到基本上就過失 04/29 16:52
推 JustSad: 簡單說,如果有行車紀錄or目擊者佐證,否則絕對路權比例 04/30 08:48
→ JustSad: 不是你或對方說了算,而是看誰的路權大,兩邊按比例究責 04/30 08:49
→ ChingChong: 旁邊是他的推車,我的車子則是是在更前方打勾處聽到 04/30 09:46
→ ChingChong: 碰的一聲停下。沒有目擊證人看到我有撞到他的手推車 04/30 09:46
→ ChingChong: ,也沒有監視器畫面 04/30 09:46
→ ChingChong: 這樣過失還是會成立嗎 04/30 09:46
→ ChingChong: 我真的覺得很冤阿,檢方認為有碰撞,但沒有直接證據 04/30 09:53
→ ChingChong: 和間接證據證明,鑑定如果沒辦法鑑定,那不就全看法 04/30 09:53
→ ChingChong: 官心證 04/30 09:53
→ JustSad: 絕對路權不管「你覺得冤不冤」,我被撞還我肇事責任重咧 04/30 10:45
→ JustSad: 除非「他自摔賴給你」,簡單說就是你的車跟他的車沒碰撞 04/30 10:46
→ JustSad: 從你敘述看起來,是你不知道有擦撞,但確實有擦撞傷人。 04/30 10:47
→ JustSad: 沒證據才是他們要舉證你是嫌疑兇手,目前證據指向你… 04/30 10:48
→ JustSad: 肇事逃逸不起訴是因為覺得你不是故意肇事逃逸,證據不足 04/30 10:49
→ JustSad: 兩件事分開~過失傷害判刑折臺幣大概2-3萬+醫藥賠償和解 04/30 10:52
→ JustSad: 越早和解,總金額約低,不會衍生一堆有的沒的醫療追加。 04/30 10:52
→ JustSad: 對方獅子開口or你堅持冤不和解,易科罰金2-3萬+民事賠償 04/30 10:54
→ ChingChong: 感謝J大,如果我能證明他的推車有可能因承載過多東西 04/30 10:54
→ ChingChong: 而自行滑動,因為事後對方不讓我看他的推車是否有受 04/30 10:54
→ ChingChong: 損…我真的覺得很怪…感覺就是自摔或碰瓷的 04/30 10:54
→ JustSad: 如果你覺得上法院不影響,就走訴訟流程,未必比較傷。 04/30 10:55
→ JustSad: 沒有畫面or目擊者,你要舉證他是自摔,目前看起來很難。 04/30 10:56
→ JustSad: 因為你筆錄的口述就對你不利+要警察承認自己偵辦方向錯? 04/30 10:57
→ JustSad: 講白一點,除非傷天害理+證據確鑿,檢警寧可將錯就錯處理 04/30 10:58
→ ChingChong: 對方是退休老人,輕微挫傷,無法提出薪資證明,開45 04/30 10:58
→ ChingChong: 萬,對方一直申請調解,但金額卻是越開越高…我的保 04/30 10:58
→ ChingChong: 險公司都無言 04/30 10:58
→ JustSad: 一樣都是找不到證據,維持現狀繼續就好,為何要翻案重審 04/30 10:59
→ JustSad: 你記得刑事跟民事庭要再三強調,你願意和解但對方亂喊價 04/30 11:00
→ JustSad: 老人的醫療費才麻煩,他衍生的醫療看護,你怎證明無關? 04/30 11:01
→ ChingChong: 好的了解,感謝J大 04/30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