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過失傷害不和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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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不和解 在 Wendy溫蒂劇迷筆記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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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不和解 在 如履的電影筆記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3-31 0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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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過失傷害不和解 在 台視新聞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7 23: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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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店員有意賠償,但拿不出這麼多錢,最後雙方和解破局...(#八德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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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過失傷害不和解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0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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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我們的角度來看,誤解、衝突、性格差異,甚至是憤怒的口角,這些都不是愛情的殺手。自我辯護才是。

    自我辯護,並不是那種我們在犯錯或跟伴侶對小事意見不合時,傾向使用的普遍自我辯護,例如誰忘了蓋沙拉醬的蓋子、誰忘記繳水費。這種常見的自我辯護,能暫時讓我們覺得自己並不笨拙、不無能,也不健忘。不過,真正會侵蝕婚姻的自我辯護,目的並不是維護我們的實質行為,而是極力維繫自我形象。

    這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我是對的,你是錯的。」再來則是:「就算我是錯的,那真是遺憾,但這就是我。」(伴侶吵架)之所以無法找出解決方法,就是因為他們都在替根本的自我形象辯解。他們非常重視這些屬於自己的特質,而且不希望有所改變,或是認為這都是與生俱來的性格。他們不是在告訴對方:「關於那件事,我的記憶是對的,你的記憶是錯的。」而是:「我是對的那種人,而你是錯的那種人。因為你是錯的,所以無法欣賞我的優點。更蠢的是,你甚至認為我的優點是缺點。」

    每段婚姻都是獨一無二的故事。但婚姻也跟所有故事一樣,都受制於伴侶雙方各自扭曲的認知和記憶。這些扭曲的認知與記憶,能維繫雙方各自對這段關係的認知和解讀。(雙方)正面臨婚姻金字塔中的關鍵抉擇時刻,面對「我愛此人」跟「此人行為讓我抓狂」所引發的失調,他們為了消除失調跨出的那一步,有可能讓他們感情更融洽或是令關係徹底破裂。

    伴侶的瘋狂行徑會引出一些關鍵問題,而他們必須決定該如何回答這些問題:他/她之所以有這些行徑,是因為性格中有無法改變的缺點嗎?我能忍受這些行徑嗎?這些行為會構成離婚的原因嗎?有沒有辦法找到妥協的方式?雖然想起來根本是天方夜譚,但我有沒有可能從伴侶身上學到什麼、或改變自己的行事作風?

    此外,他們也要決定該對自己的處事作風抱持何種觀點。打從出生就跟自己相處到現在,他們難免會覺得「自己的作風,理所當然,而且是無可避免的。在自我辯護的阻撓之下,伴侶都不會捫心自問:「我有沒有可能是錯的?我有沒有可能犯錯了?我有可能改變嗎?」

    婚姻問題越積越多,雙方各自發展出一套內隱理論(當事人通常不知道自己心中有這些想法),並用這套理論來解釋對方是如何破壞婚姻的。一旦我們發展出內隱理論,確認偏誤就會出現,使我們無法看見其他不符合理論的證據。針對自己與其他人的行為表現,我們的內隱理論有兩種版本。

    第一種是將原因歸咎於外在情況或環境:「銀行櫃員對我發火,因為她今天工作量太大。銀行人手不足,沒辦法應付排隊人潮。」或者我們會說那個人本身有問題:「銀行櫃員對我發火,因為她本來就很沒禮貌。」

    然而,解釋自己的行為時,自我辯護則是讓我們對自己拍馬屁,我們將好的行為歸因於自己,將壞的行為推給外在情境。做出傷害別人的舉動時,我們很少會講:「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我性格殘忍、沒血沒淚。」我們通常都說:「我被激怒了,換作是別人也會這麼做」、「我別無選擇」,或是「對,我是說了一些惡毒的話,但那不是我的本性,因為我醉了」。

    不過做出慷慨助人或英勇的行動時,我們很少會說自己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被煽動、喝醉、別無選擇,或是因為電話那頭的男子讓我萌生罪惡感,所以才捐錢給慈善團體。我們之所以有這些善舉,是因為本來就很慷慨熱心。

    感情融洽的伴侶會把這種寬以待己的模式,延伸應用在另一半身上。他們會原諒對方的過失,認為這些過失是外在因素所致,並且肯定對方體貼細心的舉動。假如對方做了一些未經深思的舉動或顯得心情暴躁,另一方不會認為這是對方的錯,而是情境所致:「他現在真的壓力很大,好可憐」、「我可以理解她為何對我發脾氣」、「她這幾天剛好背痛」。不過,假如其中一方做了特別貼心溫暖的事,另一方就會歸咎於伴侶天生的善良本質與溫柔性格。老婆可能會說:「親愛的老公無緣無故送我花,他真的是最貼心的男人。」

    看待另一半時,幸福的伴侶總會往好處想,但感情不睦的伴侶則徹底相反。假如另一半做了什麼體貼的事,那都是因為一時僥倖或情勢所逼:「他是買花給我沒錯,但那都是因為他同事買給他們的老婆。」假如另一半做了什麼粗心或煩人的事,那就是性格缺陷使然:「她對我大發脾氣,因為她本來就是個賤人。」

    內隱理論會造成強大的後續效應,因為除了影響各個面向之外,內隱理論會影響伴侶吵架的方式,甚至主導伴侶爭執的目的。假如爭執的前提是雙方仍是好人,只是做了件錯誤但可導正的事,或因為在一時情勢所逼之下做了一些蠢事,那一切都還有修正和妥協的希望。不過這裡也一樣,感情不睦的伴侶會顛倒這項前提。

    為雙方都是自我辯護專家,大家都把對方不願改變的原因歸咎於人格缺陷,卻將自己不願改變的原因解讀成性格優點。如果他們不想承認自己錯了,或是不願調整造成另一半困擾或不快的習慣,他們會說:「我也沒辦法。我生氣的時候,講話本來就比較大聲,我就是這樣。」

    大聲抗議說「我就是這樣!」的人,其實很少將這種寬以待己,的自我辯護用在伴侶身上。反之,他或她有可能將這種說法,轉換成令人惱火的侮辱:「你就是這樣,跟你媽一模一樣!」通常這種評論指的不是你媽精湛的烘焙技巧或跳探戈的才華。這種說法指的是你遺傳到你媽,而且已經改不了、無可救藥了。當人感到自己無法改變任何事的時候,我們會覺得受到不公平的指控,就像被批評身高太矮或雀斑太多一樣。

    社會心理學家朱鄧尼發現,比起因為你做的事情被批評,因為你是個什麼樣的人而受批評,會引發更深刻的羞恥和無助感,讓人想躲起來或消失。遭受批評而感到羞恥的人,因為無處可躲,也擺脫不了那股凄凉的羞辱感,導致他或她往往會憤怒反擊:「你讓我覺得自己做了一件罪無可赦的事,因為我很惡劣、很無能。但我根本不覺得自己有這麼糟糕又沒用,你才該因為羞辱我而被指責。」

    等到爭執演變成羞辱和責備時,爭吵的根本目的就變了。雙方已經不是在努力解決問題,或是試著讓另一方改變他或她的行為。吵架的目的只是要傷害、侮辱、訓斥對方。這就是為什麼羞辱會讓人再次以更激烈的方式自我辯護,拒絕與對方妥協,並引發關係中最具殺傷力的情緒:輕視。

    ▫️▫️▫️▫️▫️▫️

    本文摘修自社會心理學經典書籍《錯不在我:為什麼我們會替愚蠢的信念、錯誤的決定和傷人的言行辯解?》,作者卡蘿.塔芙瑞斯(Carol Tavris)與艾略特.亞隆森(Elliot Aronson)兩人皆為美國社會心理學家。

    本書不談艱澀難懂的心理學理論,而是從豐富多元的案例故事著手,幫助讀者了解,只要意識到自身偏誤、了解偏見的運作模式,並集中注意力在自己的心理機制缺陷上,我們就能發揮更多力量來控制認知偏誤,更聰明的決策、思考、看待世界。本次好書由 大牌出版‧出版大牌 發行。

    閱讀紙本書 https://reurl.cc/43alYY
    翻翻電子書 https://reurl.cc/q1gpaR

  • 過失傷害不和解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9 21: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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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不約而同有一些粉絲來詢問咩媽 之前車禍的事處理如何
    ( 回顧: https://reurl.cc/L71RlK )

    因為不服初判結果,所以咩媽再花三千申請車禍肇責鑑定
    鑑定結果出來,對方從無責變成也有肇責
    對方有保險,所以後續的賠償問題通通交給保險跟我談
    後來,保險說依肇責比例來說,我還須賠償對方汽車維修費約10萬元,就如咩媽之前有提到,車禍當下對方的車外觀幾乎沒有損毀,加上她拖了一個多月後才進場處理,所以咩媽一直覺的這個價格非常不合理
    聽完保險要我理賠的金額後,我淡淡且冷靜地回:「不是我不賠,但太不合理,還是你就直接去法院告我,法官判我賠多少我就賠多少!」
    「另外,我後來有上網查,跟我類似的案子,一樣行駛在同車道上、前車未打方向燈是判後車全責,所以如果我再申請鑑定不一定能翻盤~」
    保險公司聽完我說的話後,就直接說『不然我們各賠各的妳覺得如何?』

    幾分鐘的差距,本來要求我賠10萬到不用賠,這代表什麼?!
    關於保險這塊我還真的不懂~ 怎麼可以說變就變?!

    其實在對方保險還沒說要各賠各的時,我有打算去提告,因為車主的態度真的很不可取,就算今天我要賠錢,我也想讓對方被罰過失傷害這條罰金給國庫,而不是讓她輕易全身而退

    但善良的家人們告訴我,算了~我們人沒事就好,傷沒留下後遺症就好~自己花幾萬維修自己的車就當作買經驗,下次騎車要多注意!

    所以後來咩媽就跟保險談好各自負擔自己的損失,和解了!

    講了這麼多,主要就是要跟大家說,如果真的很不幸運與人發生車禍,對初判結論不滿意時就自掏腰包去申請鑑定,然後多花一些時間上網找找看有沒有跟自己相同的案例,看大家的案例是怎麼判~
    然後,車險不要只有保強制險而已,就算你只是在住家附近騎乘,因為意外說來就來!

    後續:

    後解後的某一天,咩媽跟車主相遇了
    恩,很不幸,我們住同一大樓! 
    我住樓上,她住樓下

    那天我要下樓,電梯從樓下上來後,門一打開裡面站了一個人
    當時咩媽沒注意到是她,準備要進電梯時,她竟然按關門
    我差點被夾到,我馬上按電梯鈕讓門再打開
    進了電梯後,才發現是她!
    為什麼她會從下面上來又再下去
    想想,應該是她同時按了上樓和下樓的鈕,看哪台電梯先到
    她應該沒想到先到的電梯會再繼續往上,然後遇到了我!

    我只能說,她除了開車分心沒注意前方狀況外,還不耐等待,硬要按兩台電梯浪費公電!
    最後就是沒等我進電梯,反而立馬按關門,這種行為真的很沒品!
    真心希望以後不要再遇到她了!!! 老天保佑~

    #希望她的主能告訴她_要心存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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