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資遣費預告工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資遣費預告工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資遣費預告工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資遣費預告工資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302的網紅林佳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勞動小教室:公司突然倒閉,勞工如何維護權益? 昨日遠東航空無預警宣布停飛停業,完全重演 #復興航空 突襲性倒閉的戲碼,毫無社會責任,也讓受雇的勞工成為最大受害者,董事長卻神隱,實在是非常惡質!今天要帶大家認識,如果公司突然倒閉,小蝦米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1️⃣提早警覺,成立工會 從復航、華映...

資遣費預告工資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03 20:32:12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

資遣費預告工資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12:17:20

自從疫情升級以後,法院的庭期也延期了很多次,我也從本來外出行程滿檔,變成宅在家裡防疫居家辦公(突然有種回歸非訟律師的錯覺😂) 最近因為法院也慢慢改採視訊開庭,才比較常到事務所上班!前幾天中午,很開心的跑去很愛的一家韓式飯捲店,發現竟然停業了(嗚不…) 這次疫情真的影響到很多商家的生意,除了禁止內...

資遣費預告工資 在 Sarah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42:07

- 這個雖然是老掉牙的議題了 但今天下午又宣布警戒延長到7/12,就先來插播這則提醒一下大家,雖然說這個消息,對於大部份人來說真的是哀鴻遍野,但在目前疫苗接種率還是很低的情況下,我想為了以策安全再延長還是很有必要性的,大家再努力多撐一下💪 🔸那目前大多數事業單位都是採無薪假或輪流上班、居家上班,若...

  • 資遣費預告工資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2-13 11:43:33
    有 173 人按讚

    勞動小教室:公司突然倒閉,勞工如何維護權益?

    昨日遠東航空無預警宣布停飛停業,完全重演 #復興航空 突襲性倒閉的戲碼,毫無社會責任,也讓受雇的勞工成為最大受害者,董事長卻神隱,實在是非常惡質!今天要帶大家認識,如果公司突然倒閉,小蝦米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1️⃣提早警覺,成立工會

    從復航、華映等近來的關廠案就可以看出,#提早知道公司的危機狀況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身為勞工,資訊非常不對等,但還是可以透過組織工會或是參加勞資會議,要求公司定期提供相關的經營資訊,還有退休金提撥狀況等。

    記住,#組織工會對於捍衛關廠權益是最有保障的,因為成立工會後,才會享有很多依法協商的權利、政府協助的保障、還有集體逼公司上談判桌的能量。平常就應該盡量組織工會、參與工會,即使公司已經確定即將倒閉,但只要事業活動還沒結束,都應該盡快組織工會。

    2️⃣確認權益是否受損

    關廠涉及的最大權益就是:#工作權。事實上有很多惡質企業是惡性關廠,可能還是用其他名目在經營事業,那麼依照勞基法11條,和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第9條,勞工還是要優先被安置到其他單位。因此勞工第一時間要主張的是工作權的協商。

    如果繼續維持工作權是很困難的,那麼就必須計算清楚自身的法定權益,公司能否依法支付,包括:#資遣費、#預告工資、#新制和舊制退休金、#五年內是否有積欠薪資及加班費 等。

    如果公司對前面這些金額無法確實的說明並盡速給予員工,那麼就要小心了。

    3️⃣如何爭取損失的權益

    如果發現公司沒有積極的給予員工應有權益,協商都在拖延,那就必須盡速行動。可能的行動依序包括:
    👉組織工會或自救會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集體公開要求政府積極介入、老闆出面
    👉提起民事訴訟。

    過去不管藍綠執政,遇到關廠案,老闆又不發給員工應有權益,往往都只能開罰了事。問題是即使幾十萬的 #罰款,大公司往往不痛不癢。如果打官司,也必須拖上兩三年以上,老闆可能也早就脫產。因此組織工會或自救會,公開要求老闆出面解決,以及政府介入,就是不得已但必要的手段。

    目前依照 #勞基法28條,對於老闆積欠前述薪資,勞動部可以補助每位勞工,最多相當於六個月每月平均薪資的金額(工資墊償)。

    但如果超過的薪資部分,還是必須讓老闆有實質的壓力,才能夠要得回來。這也是我認為目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保障十分不足的地方。目前限制出境的方式顯然不足夠,我認為必須修法,對惡性關廠的業者課以刑責,才能夠有實質的壓力,讓老闆出來面對。

    這麼多無預警的關廠案,證明台灣仍然有許多惡質的老闆,利用資訊的不對等,迴避法定責任,犧牲勞工和消費者的權益,甚至謀取自己的利益。

    大家要平時就要多了解自身的權益,也要支持進步的修法和立委人選,才能避免惡質財團繼續橫行囂張!

    #大量解僱權益如何顧
    #勞工作伙改變國會
    #中壢佳一席

  • 資遣費預告工資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2-12 08:00:00
    有 175 人按讚


    勞動小教室:公司突然倒閉,勞工如何維護權益?

    昨日遠東航空無預警宣布停飛停業,完全重演 #復興航空 突襲性倒閉的戲碼,毫無社會責任,也讓受雇的勞工成為最大受害者,董事長卻神隱,實在是非常惡質!今天要帶大家認識,如果公司突然倒閉,小蝦米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1️⃣提早警覺,成立工會

    從復航、華映等近來的關廠案就可以看出,#提早知道公司的危機狀況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身為勞工,資訊非常不對等,但還是可以透過組織工會或是參加勞資會議,要求公司定期提供相關的經營資訊,還有退休金提撥狀況等。

    記住,#組織工會對於捍衛關廠權益是最有保障的,因為成立工會後,才會享有很多依法協商的權利、政府協助的保障、還有集體逼公司上談判桌的能量。平常就應該盡量組織工會、參與工會,即使公司已經確定即將倒閉,但只要事業活動還沒結束,都應該盡快組織工會。

    2️⃣確認權益是否受損

    關廠涉及的最大權益就是:#工作權。事實上有很多惡質企業是惡性關廠,可能還是用其他名目在經營事業,那麼依照勞基法11條,和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第9條,勞工還是要優先被安置到其他單位。因此勞工第一時間要主張的是工作權的協商。

    如果繼續維持工作權是很困難的,那麼就必須計算清楚自身的法定權益,公司能否依法支付,包括:#資遣費、#預告工資、#新制和舊制退休金、#五年內是否有積欠薪資及加班費 等。

    如果公司對前面這些金額無法確實的說明並盡速給予員工,那麼就要小心了。

    3️⃣如何爭取損失的權益

    如果發現公司沒有積極的給予員工應有權益,協商都在拖延,那就必須盡速行動。可能的行動依序包括:
    👉組織工會或自救會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集體公開要求政府積極介入、老闆出面
    👉提起民事訴訟。

    過去不管藍綠執政,遇到關廠案,老闆又不發給員工應有權益,往往都只能開罰了事。問題是即使幾十萬的 #罰款,大公司往往不痛不癢。如果打官司,也必須拖上兩三年以上,老闆可能也早就脫產。因此組織工會或自救會,公開要求老闆出面解決,以及政府介入,就是不得已但必要的手段。

    目前依照 #勞基法28條,對於老闆積欠前述薪資,勞動部可以補助每位勞工,最多相當於六個月每月平均薪資的金額(工資墊償)。

    但如果超過的薪資部分,還是必須讓老闆有實質的壓力,才能夠要得回來。這也是我認為目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保障十分不足的地方。目前限制出境的方式顯然不足夠,我認為必須修法,對惡性關廠的業者課以刑責,才能夠有實質的壓力,讓老闆出來面對。

    這麼多無預警的關廠案,證明台灣仍然有許多惡質的老闆,利用資訊的不對等,迴避法定責任,犧牲勞工和消費者的權益,甚至謀取自己的利益。

    大家要平時就要多了解自身的權益,也要支持進步的修法和立委人選,才能避免惡質財團繼續橫行囂張!

    #大量解僱權益如何顧
    #勞工作伙改變國會
    #中壢佳一席

  • 資遣費預告工資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0-15 18:59:56
    有 603 人按讚

    <奉旨騎驢找馬!>

    呼應今天有人請假找新工作,
    我們來講一下勞基法規定好了!

    當公司要資遣員工時,
    通常有兩種選擇:
    1.給資遣費+預告工資,
    2.給資遣費+給時間找新工作

    1.給資遣費+預告工資:
    如果你年資3年以上,
    公司要資遣你,有義務在30天前通知你,
    但有時候公司覺得你知道被公司拋棄後,
    可能會挾怨報復,弄壞公司電腦什麼的,
    那公司可能就會通知資遣當天就叫你走人!

    鄉民一定會問:
    那豈不是違反勞基法30天前告知的規定了嗎?

    其實不會的,
    雖然公司10月1日才通知要資遣你,並要你馬上走人,
    但只要公司有給你30天預告工資,繼續付你薪水到10月31日,
    那就等同你跟公司勞資關係是在10月31日終止,
    (公司付你錢到月底,但你不用來上班)
    等同在雙方勞資關係終止30天前通知你了~

    這就是預告工資的用意,這樣清楚了嗎?

    2.給資遣費+給時間找新工作:
    如果公司覺得你很不錯,
    想說先在10月1日告訴你,還是讓你繼續上班到10月31日,
    那這最後30天(約4個禮拜)的時間,
    員工有權利請假另謀出路,公司也必須准假,
    請假期間薪資照給,
    不過上限是每個禮拜只能請2天,不能再多了!
    (一口氣請3個月是犯規的!)

    這樣清楚了嗎?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16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
    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