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資遣原因勞基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資遣原因勞基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資遣原因勞基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資遣原因勞基法產品中有5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

資遣原因勞基法 在 企業精英 Elites Insider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9:09:26

創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些人運氣很好,很快就成功!有些人需要花比較長的時間,可能會成功、可能會失敗...所以當你有創業的打算時,一定要有七個心理準備: 【一】要有全年無休一天工作 12-15 個小時的心理準備(只要是醒著,腦袋都得工作) 創業,你就是老闆,事業的成敗只靠你自己。除了自己之外沒有第...

資遣原因勞基法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最近疫情真的越來越嚴峻,不知道各位這個週末是不是都有乖乖待在家裡呢?在這個時間點如果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與社交,便可以間接地降低傳染風險,保護自己也能保護他人。然而,畢竟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未宣布所有行業都要停班,因此相信不少人還是要出勤工作...

資遣原因勞基法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2-04 03:03:59

#我的老闆可以因為武漢肺炎就放無薪假或解僱我嗎? 武漢肺炎除了讓人人擔心身體健康以外,也造成全球景氣大蕭條,特別是餐旅業、酒店業等,甚至還吹上了熄燈號😭 老闆成本越來越高,在收支無法平衡的情形,也有許多公司打算縮減人事費用,也讓勞工們很擔心會不會被放無薪假,甚至因此丟掉工作! 今天來聊聊:老闆...

  • 資遣原因勞基法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8 11:50:26
    有 27 人按讚

    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因此被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我們過去有分享過一些有關於「就業歧視」的基礎概念,但實務上過去常見因此被處罰的案例大多是以性別、年齡為主,本次是較為少見的被認定資方以「婚姻」為由而對勞方有就業歧視,因此我們就透過新聞中取得的資訊,來分析一下這個案例吧~

    關於就業歧視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因此如果雇主在面試過程、招募廣告、勞動契約或各項文件中有透露出因為上述的因素設定為聘僱、核薪、考績或甚至升遷的條件時,都有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不少違反就業歧視規定的雇主,其實都不是因為犯了在徵人廣告上直接寫了「限OOO」的這種基礎錯誤,反而是因為間接的關聯性而遭到處罰。例如過去有些案例就是因為在招募廣告上寫了「徵洗碗阿姨」(性別歧視)、「限役畢」(年齡歧視)而遭到認定違法,或是在員工辦理育嬰留停時,便對其提出了過往不曾有的限制、要求,因此而被認定具有就業歧視的嫌疑。

    因為員工結婚而有不當措施,涉及婚姻歧視
    在本次新北市裁罰的案例中,雖然沒有太多細節的描述,但我們仍然可從新聞稿中簡單歸納出幾個該公司被認定違法的原因:

    ❶資遣結果與結婚事實有高度關聯性
    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資方已經事先知道員工將在8月份結婚,結果卻在7月底就將其資遣,很難不讓人聯想公司是為了規避給予員工8天的婚假而搶先資遣員工。因此從這個案例來看,當個別員工本身或家庭有出現特殊狀況時,公司反而應該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避免省了小部分的人事成本,卻反而要付出高額的罰鍰。

    ❷無從舉證有人力縮編的事實
    先不論當事人有無結婚的事實,當雇主要主張依照勞基法第11條各款資遣員工時,就必須能夠舉證確實有此法定事由,以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的規範來說,就必須符合這三個要件才有辦法實施資遣,例如舉出營業項目、經營技術或各部門有哪些調整與改變,並有試著去為員工媒合其他適當之職務,如果窮極一切都沒辦法為員工找到出路,最後才是不得已採用資遣方式終止契約。在本案例中,顯然資方應該是沒辦法舉出具有該法定事由的相關證明,才會被認定違法。

    ❸主管人員證詞
    像這類的案例中,可能因為找不到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就很難讓主管機關採集到足夠的事證來開出罰單,舉例來說,如果面試官在面試過程中口頭表示我們公司就是只要找女性員工,那求職者又該如何舉證來投訴該公司有性別歧視呢?(一般沒有人去面試會偷錄音的吧)

    在此案例中,新北市勞工局有表明「公司管理人員證稱A女士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在該部門中僅選擇A女士1人資遣,顯不合理」(該主管似乎已經離職),因此這也就成為主管機關認定資方違反就服法的有利證據。

    總而言之,通常會因為員工婚姻狀況進而對其做出不利的處分或措施,不外乎是因為有些公司可能會覺得員工有家庭的話,較難配合公司彈性調動職務、配合加班;然而,也有些公司會覺得員工未婚的話可能會不太穩定,甚至未來可能會因為婚姻而影響到職涯規劃而有太多不確定性。從這兩種極端的考量來看,其實都可以代表以「婚姻」作為判斷用人的標準是沒什麼意義的,未來會影響員工的穩定性、工作表現還是有太多的因素需要綜合考量,與其擔心這些問題又可能會面臨相關法律風險,還不如提高公司的薪資條件與福利,以提高員工留任的誘因吧!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

  • 資遣原因勞基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9 22:21:13
    有 1,172 人按讚

    謝謝攝影師 DK Chen 分享他於2019月9月30日「京華城18週年慶」最後一天特賣活動開工前,為京華城員工拍攝的「畢業照」,同時記錄了他們告別京華城的動人影像。

    2001年11月23日開幕的京華城,已在2019年11月30日吹熄燈號,結束整整其18年的歷史。未來,京華城所在地將開發成為四棟地上18樓、地下7樓(保留京華城既有的地下室連續壁及基樁)的頂級智慧化科技商辦大樓,由李祖原設計。

    京華城所在之地原本是唐榮鐵工廠臺北機械廠(設立於1957年,在1973年遷往新竹縣),1987年由威京集團購得,占地2.66公頃(約為8,000坪)。

    1990年,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通過,該地由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限制做醫療衛生機構、百貨公司、國際觀光旅館或文化休閒設施等使用,容積率為392%。

    京華城之興建於1998年3月8日動土、2000年6月2日上樑、2001年9月完工。

    原訂2001年10月22日開幕,卻因同年9月襲台的納莉颱風帶來豪雨造成台北大淹水;9月17日,大量的雨水湧進了京華城的地下室,淹滿地下七層樓的水量多達40萬噸,導致京華城無法如期開幕;在全力搶修下,京華城的開幕日僅僅延後一個月,趕在同年11月23日正式開幕。

    京華城坐落在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38號,北臨八德路四段、東臨東寧街、南臨市民大道,地處台北市的黃金地段,以「商業中之高科技產業」為經營訴求,展開現代新穎之經營風格。因此在開幕時,京華城自認會是一個每年能夠吸引3600萬人潮的國際級都心型觀光休閒購物中心。

    京華城耀眼醒目的建築設計構想,源自中國傳說裡的「雙龍抱珠」,其中的大型球體建築之直徑達58公尺、基礎深達85公尺(地下7層),為國內首創最深建築基礎結構。

    另外,京華城之建築的最大特色,就是以四根巨柱載重,創下目前世界最大球形商場建築結構體的紀錄。

    2017年,一直有容積率爭議的京華城傳出解套消息,釋出了當時的最大型商用不動產標售案;年底,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提出都市計畫修正版本,同意京華城容積率放寬到560%。

    2018年2月底,京華城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處分資產提案,並且授權董事長處理。當時市場咸認,台北市政府通過京華城容積回復560%之後,令京華城的賣相變佳,其不動產市值至少增加百億元。

    2018年3月27日《工商時報》報導,佔地面積達4,986坪的京華城求售,並委託戴德梁行首開國際標;據市場估計,京華城不動產價值上看新台幣300至350億元,有機會創下台灣有史以來金額最大的不動產標售紀錄。

    台北市政府把通盤檢討松山區都市計畫一事列為2018年度時程,因此市場預期,京華城若能爭取到鬆綁六大用途,將可進一步開發為高級住宅,其開發價值更可上看600億元。

    一旦京華城有機會都更重建,未來開發為辦公大樓是最好的一條路,因為近年的住宅市場雖從高峰下來,但辦公和商業不動產市場仍繼續往上走,若以目前台北東區辦公大樓每坪月租上看3,000到3,700元而言,京華城將會引起金融壽險公司的興趣。

    市場人士預期,由於京華城已連年虧損,若能順利處分獲利出場,對於多年來都沒享受到轉投資京華城貢獻獲利的11家大小股東來說,將是一大加分的退場機制。

    京華城基地面積為4986.71坪,堪稱史上底價最高的標售案,首次標售底價高達380億元,2018年12月開標,卻因無人投標,以流標收場。

    2019年2月,京華城標售案捲土重來,不過更改了標售規則,採「未知底價」的方式投標,即事先不公布業主出價,而是由業主在開標前一周,將標售底價以信封密封後交予戴德梁行保管,直到正式開標時,先開啟信封公布標售底價後,再開啟投資人已投遞之投標封。

    2019年3月29日,京華城標售案第二度開標,但因「未有有效標單」投標,再度以流標收場。

    2019年6月27日,京華城進行第三次標售,底價載於標單不揭露,但因無有效表單而三度流標。

    2019年9月25日,京華城第四度標售,底價打9折落在342億;最後由威京集團旗下的中石化透過鼎越開發以372億1萬元標下。中石化表示,主要看好台北市A辦供不應求,未來將打造四棟頂級商辦,目前傾向出售,但也不排除出租。

    2019年9月25日晚間,京華城副總經理阮信囊證實,京華城將於11月30日正式熄燈,結束18年的營運;約有120位員工依勞基法進行資遣,百貨公司裡的200多家專櫃會通知廠商結束營業相關事項,至於禮券部分,電子禮券等同現金,會退還給消費者,而商品券則有使用期限,將擬訂後續退還事宜,盡快對外公告。

    2019年11月30日是京華城的最後營業日,京華城的創辦人沈慶京近日受訪時表示,京華城是他「理想的幻滅」,經營18年來,若連折舊算進去,總共賠掉130億元,光是現金就賠超過60億元。

    沈慶京不諱言指出,京華城失敗的最主要原因是商場環境設計欠佳,包括垂直電梯數量不夠、樓層的透明度和穿透性不足,以及停車場空間規劃欠佳造成尋車不易。但即使發現了缺點,想要改善,卻因為必須付出極高的代價而只能打消念頭,結果導致連年虧損,於是,後續的增資全都是為了繳納利息給銀行。

    未來,京華城所在地將開發成為四棟地上18樓、地下7樓(保留京華城既有的地下室連續壁及基樁)的頂級智慧化科技商辦大樓,由李祖原設計,於2020年拆除京華城後申請建照動工,並預計在2023年完工,屆時可望成為台北新地標,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2019.11.30 京華城最後營業日之旅:
    https://www.facebook.com/ZhangZheSheng/videos/711421482700973/

  • 資遣原因勞基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8 14:49:19
    有 3,238 人按讚

    京華城已盡化煙雲。

    今天行經臺北市八德路昔日京華城所在地時,特地停下腳步拍照,以和我之前於此處拍攝的影像作對照。

    左上圖攝於2019年11月30日下午,在市民大道五段(近東寧路口)往北拍攝;這天是京華城的最後營業日,可以看到大樓外牆上的海報寫著「即日起-11/30 Bye Bye SALE 封館出清 全面2折起」。

    左中圖攝於2020年2月18日,在吉祥路和八德路口往南拍攝。

    左下圖攝於2019年11月28日,在八德路四段的監理所前面往東南方拍攝。

    右邊三圖皆攝於2021年7月18日。

    2001年11月23日開幕的京華城,已在2019年11月30日吹熄燈號,結束整整其18年的歷史。未來,京華城所在地將開發成為四棟地上18樓、地下7樓(保留京華城既有的地下室連續壁及基樁)的頂級智慧化科技商辦大樓,由李祖原設計。

    京華城所在之地原本是唐榮鐵工廠臺北機械廠(設立於1957年,在1973年遷往新竹縣),1987年由威京集團購得,占地2.66公頃(約為8,000坪)。

    1990年,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通過,該地由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限制做醫療衛生機構、百貨公司、國際觀光旅館或文化休閒設施等使用,容積率為392%。

    京華城之興建於1998年3月8日動土、2000年6月2日上樑、2001年9月完工。

    原訂2001年10月22日開幕,卻因同年9月襲台的納莉颱風帶來豪雨造成台北大淹水;9月17日,大量的雨水湧進了京華城的地下室,淹滿地下七層樓的水量多達40萬噸,導致京華城無法如期開幕;在全力搶修下,京華城的開幕日僅僅延後一個月,趕在同年11月23日正式開幕。

    京華城坐落在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38號,北臨八德路四段、東臨東寧街、南臨市民大道,地處台北市的黃金地段,以「商業中之高科技產業」為經營訴求,展開現代新穎之經營風格。因此在開幕時,京華城自認會是一個每年能夠吸引3600萬人潮的國際級都心型觀光休閒購物中心。

    京華城耀眼醒目的建築設計構想,源自中國傳說裡的「雙龍抱珠」,其中的大型球體建築之直徑達58公尺、基礎深達85公尺(地下7層),為國內首創最深建築基礎結構。

    另外,京華城之建築的最大特色,就是以四根巨柱載重,創下目前世界最大球形商場建築結構體的紀錄。

    2017年,一直有容積率爭議的京華城傳出解套消息,釋出了當時的最大型商用不動產標售案;年底,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提出都市計畫修正版本,同意京華城容積率放寬到560%。

    2018年2月底,京華城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處分資產提案,並且授權董事長處理。當時市場咸認,台北市政府通過京華城容積回復560%之後,令京華城的賣相變佳,其不動產市值至少增加百億元。

    2018年3月27日《工商時報》報導,佔地面積達4,986坪的京華城求售,並委託戴德梁行首開國際標;據市場估計,京華城不動產價值上看新台幣300至350億元,有機會創下台灣有史以來金額最大的不動產標售紀錄。

    台北市政府把通盤檢討松山區都市計畫一事列為2018年度時程,因此市場預期,京華城若能爭取到鬆綁六大用途,將可進一步開發為高級住宅,其開發價值更可上看600億元。

    一旦京華城有機會都更重建,未來開發為辦公大樓是最好的一條路,因為近年的住宅市場雖從高峰下來,但辦公和商業不動產市場仍繼續往上走,若以目前台北東區辦公大樓每坪月租上看3,000到3,700元而言,京華城將會引起金融壽險公司的興趣。

    市場人士預期,由於京華城已連年虧損,若能順利處分獲利出場,對於多年來都沒享受到轉投資京華城貢獻獲利的11家大小股東來說,將是一大加分的退場機制。

    京華城基地面積為4986.71坪,堪稱史上底價最高的標售案,首次標售底價高達380億元,2018年12月開標,卻因無人投標,以流標收場。

    2019年2月,京華城標售案捲土重來,不過更改了標售規則,採「未知底價」的方式投標,即事先不公布業主出價,而是由業主在開標前一周,將標售底價以信封密封後交予戴德梁行保管,直到正式開標時,先開啟信封公布標售底價後,再開啟投資人已投遞之投標封。

    2019年3月29日,京華城標售案第二度開標,但因「未有有效標單」投標,再度以流標收場。

    2019年6月27日,京華城進行第三次標售,底價載於標單不揭露,但因無有效表單而三度流標。

    2019年9月25日,京華城第四度標售,底價打9折落在342億;最後由威京集團旗下的中石化透過鼎越開發以372億1萬元標下。中石化表示,主要看好台北市A辦供不應求,未來將打造四棟頂級商辦,目前傾向出售,但也不排除出租。

    2019年9月25日晚間,京華城副總經理阮信囊證實,京華城將於11月30日正式熄燈,結束18年的營運;約有120位員工依勞基法進行資遣,百貨公司裡的200多家專櫃會通知廠商結束營業相關事項,至於禮券部分,電子禮券等同現金,會退還給消費者,而商品券則有使用期限,將擬訂後續退還事宜,盡快對外公告。

    2019年11月30日是京華城的最後營業日,京華城的創辦人沈慶京近日受訪時表示,京華城是他「理想的幻滅」,經營18年來,若連折舊算進去,總共賠掉130億元,光是現金就賠超過60億元。

    沈慶京不諱言指出,京華城失敗的最主要原因是商場環境設計欠佳,包括垂直電梯數量不夠、樓層的透明度和穿透性不足,以及停車場空間規劃欠佳造成尋車不易。但即使發現了缺點,想要改善,卻因為必須付出極高的代價而只能打消念頭,結果導致連年虧損,於是,後續的增資全都是為了繳納利息給銀行。

    未來,京華城所在地將開發成為四棟地上18樓、地下7樓(保留京華城既有的地下室連續壁及基樁)的頂級智慧化科技商辦大樓,由李祖原設計,於2020年拆除京華城後申請建照動工,並預計在2023年完工,屆時可望成為台北新地標,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2019.11.30 京華城最後營業日之旅:
    https://www.facebook.com/ZhangZheSheng/videos/711421482700973/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