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被告舉證責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被告舉證責任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被告舉證責任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被告舉證責任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其實在這裡,與其說是被告的「舉證責任」,不如說是被告的「答辯權」的展現——指出反駁警方移送/告訴人或告發人指摘事實的證據,由檢方調查被告的抗辯是否有道理。 但如果被告自己不進行有效的辯護(這也是辯護人存在的理由,不是嗎?)、不指出自己哪裡無辜,那麼檢方也很難對於被告有利證據進行完整的調查。 畢竟,檢...

被告舉證責任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2-22 16:47:07

有人說,雞排妹如果真的遭性騷擾,就應該去提告,不然就是演假的。 每次我看到網友這類的言論,都感到很無言。打官司是一件要付出許多時間、金錢成本,勞心又勞力的事情。生活中原本就充斥著可以對他人提告,或是自己被告等大小事件,但是打官司並不是解決事情的唯一方法,也不是每個人都會選擇的路徑。 更何況依台灣...

被告舉證責任 在 犀利檢座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1-14 06:20:41

〈沒關係〉 家人被欺負了,雖然有法律,但大家都知道法官不可靠。 「沒關係,先打死再說」 八成是他做的,其實我也沒看到發生什麼事。 「沒關係,先打死再說」 殺人償命,但這不一樣,我這是伸張正義,大家會挺。 「沒關係,先打死再說」 什麼正當法律程序、什麼證據法則、什麼舉證責任,都是在保護壞人、玩...

被告舉證責任 在 arryann18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8-10 21:59:51

#Repost @appledailyhk • • • • • • 【反修例首宗暴動案審訊 赴湯杜火與少女暴動罪名不成立】 去年7.28上環警民衝突,湯氏夫婦與一名少女被控當日參與暴動,案件早前審結,法官郭啟安今宣讀裁決,裁定三人暴動罪及交替的非法集結罪均罪名不成立,但夫婦兩人無牌管有一套無線對講...

  • 被告舉證責任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8 20: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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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在這裡,與其說是被告的「舉證責任」,不如說是被告的「答辯權」的展現——指出反駁警方移送/告訴人或告發人指摘事實的證據,由檢方調查被告的抗辯是否有道理。
    但如果被告自己不進行有效的辯護(這也是辯護人存在的理由,不是嗎?)、不指出自己哪裡無辜,那麼檢方也很難對於被告有利證據進行完整的調查。
    畢竟,檢察官也是凡人,不是無所不知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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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姜檢原文:

    「所謂的無罪推定,是推定,不是無罪保證,在此脈絡下,舉證責任分配從來都不是在指被告「沒有任何」舉證責任。在幫助詐欺的案件裡,之所以被告必須提證,是因為檢察官收案時,卷證中就顯示被害人的款項匯到被告的帳戶,圍繞在這一個客觀事實的周邊證據都已經調查完畢了(包括匯款單、被害人陳述、帳戶申辦資料等),那拿到這個卷證的檢察官接下來能做什麼事?當然就只能找被告來問「為什麼會有被害人的被騙款項匯入你的帳戶?」這個問題就是被告舉證責任的開始!

    只是,所謂的被告舉證責任,只有「證據提出責任」,不包括「證據說服責任」,亦即被告只需要指明調查方法,不用證明毫無合理懷疑,由被告指出證明方法,檢察官要證明被告的提證無效或無其他合理懷疑,始能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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