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第二預備金動支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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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第二預備金動支規定產品中有2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456的網紅林德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自由) 中市府4億多二備金僅執行一半、20案全數保留 審計處要求檢討 「審計部台中市審計處今在市議會說明2020年度台中市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中市府編5億餘第二預備金,核准動支4.8億,卻僅執行2.7億餘元,甚至有多達20項計畫核准動支後又全數保留,市議員林德宇痛批市府,擺明「不花白不花」心態「...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財政局、主計處(4/26)】 #公有財產清查盤點 上個月市政會議中,財政局提出「落實財產管理,增進資產效益」報告,在市府新聞稿中,鄭市長也表示各機關應積極盤點公有財產,定期清點閒置或低度利用的土地廳舍,如今一個月過去,各局處有擬訂相關計畫了嗎? 財政局回答,每年各機關都會盤點...

  • 第二預備金動支規定 在 林德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4 20: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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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 中市府4億多二備金僅執行一半、20案全數保留 審計處要求檢討

    「審計部台中市審計處今在市議會說明2020年度台中市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中市府編5億餘第二預備金,核准動支4.8億,卻僅執行2.7億餘元,甚至有多達20項計畫核准動支後又全數保留,市議員林德宇痛批市府,擺明「不花白不花」心態「浮編濫編」,將要求減編第二預備金,各機關預算回歸預算程序編列動支;市府則指出,已請各機關謹慎評估動支第二預備金需求性。

    林德宇批評,此舉顯示市府根本沒有財政紀律,不少項目根本應列入年度計畫編列預算,卻不循預算編列程序,直接動用第二預備金支出,導致更多浮編濫編的情形,他強調,審明年度預算時將會要求減編第二預備金。

    市府強調,將強化預算執行,並請各機關支第二預備金時,若涉及採購案件,應評估能否在年度結束前執行完畢,以降低保留率,並針對連年以相同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的案件,請各機關回歸年度預算程序辦理以符規定。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680110

    (自由)審計處檢討二備金 市府允謹慎評估

    審計部台中市審計處22日在市議會,說明2020年度台中市總決算審核報告時指出,中市府編5億餘第二預備金,核准動支4.8億,卻僅執行2.7億餘元,甚至還有多達20項計畫,核准動支後又全數保留;市議員林德宇痛批市府,擺明以「不花白不花」心態浮編濫編,將要求減編第二預備金;市府則指出,已請各機關謹慎評估動支的需求性。

    中市審計處長吳錦祥指出,市府去年度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4億8225萬餘元,僅執行2億7992萬餘元,實現率為58.04%,比前一年度實現率61.41%,減少3.37%;部份機關未妥善評估,要求市府檢討改進。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74308

    (中時) 台中近10年決算首見賸餘 議員批編預算時太浮濫

    「針對審計處提出台中市政府109年度決算審核報告,市議員林德宇22日在議會中指出,市府許多機關的預算剩餘的比例偏高,顯示當初編預算的時候根本就編得太浮濫,另外很多應編在年度計畫預算的經費都動用第二預備金支出,核准動支後實現率又偏低,甚有多項計畫被全數保留,他批評,種種情形都顯示盧市府的財政紀律實在欠佳。」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10922004700-260407

  • 第二預備金動支規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30 19: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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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如同作戰,作戰期間部隊不可一日沒有長官!
    ‼ 台北市的防疫,衛生局長不能就此缺席 ‼
     

    今天下午議會的大會,桌上擺了一張衛生局黃世傑局長向議會的公文,在防疫期間,衛生單位的最高長官,在此時向議會告假實在相當不妥,而且是請假一個月,從6/28到7/27!
     

    局長在開議期間請假的狀況並非第一次發生,在2019年的時候就曾發生過,議會進行2020年北市府總預算案付委審查,體育局長李再立卻請假,不符長期以來府會之間的默契,局處首長於開議期間除重大事由不得請假的規定,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
     

    更何況現在是防疫期間,衛生局長怎麼可以缺席?防疫如同作戰,作戰期間部隊不可一日沒有長官!
     
    苗博雅 MiaoPoya 在議場質疑此事合理性,衛生局副局長陳正誠僅表示:局長受到廉政委員會調查,必須迴避。然而,我向法務局長確認是否有迴避的法源依據,法務局長卻說:廉政委員會的相關法令「並無要求」受調查者必須向議會迴避。
     

    這是什麼羅生門???局長到底為什麼需要迴避?需要向議會請假?我認為並沒有一個完整可接受的理由。
     
    從今天開始到周五,台北市議會要二讀審查:
    -各項市府提案、議員提案、報告案、市法規案
    -2019年本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
    -市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財團法人2018、2019年度決算
    -2016、2019、2020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
    -2020年度台北捷運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準備金動支數額表
     
    這些提案跟決算,哪些跟目前檢調正在調查的疫苗案件有關?沒有。
     

    雖然公文上寫黃世傑局長6/28-7/2向台北市議會請假,但在今天追問下才知道原來是跟市府請了整整一個月的假,從6/28到7/27。台北市難道已經戰勝疫情了嗎?市民們的生活都恢復了嗎?為何市府的領導階層竟然現在開始自亂陣腳?
     

    就我所知,黃世傑局長過去已經兩度提出辭職,但都遭柯市長以「不能陣前換將」為由拒絕,現在卻出現這種「陣前無將」的情形。這是誰的問題?是黃世傑局長?還是柯文哲市長?
     

    我不清楚這是否因為局長和市長之間在防疫政策上的摩擦,導致現在這樣詭異的狀況。我的立場很簡單,台北市防疫作戰不能出現如此重大的組織空窗!這不僅會影響防疫政策的調度、更會削弱第一線抗疫人員的士氣!
     

    或許黃局長真的是認為現在調查期間,應該迴避,不過我認為這件事很好解決。如果有議員問及檢調正在調查的事項,黃局長也大可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予回應,但絕非如此逃避。黃局長是本市最高齡的長官,疫情期間一定也承受莫大身心壓力,但台北市仍在三級警戒,黃局長必須堅守崗位,在議會回答議員對於衛生局決算及相關議案的詢問。
     

    演變至今,柯市長應該要負起最大的責任。市長在記者會上的防疫政策一變再變,搞得衛生局無所適從,市長的恩師在第一線為學生擋子彈,柯文哲成天自誇功勞。我實在也是為黃局長抱屈。
     

    請不要跟市長一樣選擇逃避,市長逃避記者直接提問、逃避疫調不周、匡列不全,逃避自豪的精準同心圓裡根本沒有人。
     

    請黃世傑局長立刻銷假回到議會列席,完成在開議期間應盡的義務與責任。涉及檢調調查的相關業務,可以交由衛生局其他主管代為執行,衛生單位最高決策者,不能就此缺席。

  • 第二預備金動支規定 在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26 1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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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翔的議會質詢-財政局、主計處(4/26)】

    #公有財產清查盤點

    上個月市政會議中,財政局提出「落實財產管理,增進資產效益」報告,在市府新聞稿中,鄭市長也表示各機關應積極盤點公有財產,定期清點閒置或低度利用的土地廳舍,如今一個月過去,各局處有擬訂相關計畫了嗎?

    財政局回答,每年各機關都會盤點財產,但智翔想問的是,除了清查現有財產外,對於被佔用公有財產的情事,應該也要積極排除佔用、追收使用補償金,或追討五年使用補償金差額,局長則說,以土地來說,有些財產龐雜的機關,會擬定自己的清查計畫,此類的計畫會給予多一點時間,讓它們完成清查。

    被佔用一事,財政局則說,定期會請公所來做檢討及成果報告,而執行率也達七成,剩下的佔用處理上比較困難,所以智翔希望,對於困難處理的案件,財政局可試著提出處理的計畫,讓佔用的處理能順利結案。

    #第二預備金

    接著是關於桃園市財政紀律的問題,根據《預算法》條文規定,第一預備金編列在局處預算裡面,作用為當各機關執行經費不足時,可申請動支,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但桃園市政府今年沒有編列。

    相較於第一預備金,桃園市政府今年在第二預備金則編列2.5億,但第二預備金屬統籌性質,且不受支出總額的限制,理論上,第二預備金是整個政府的預備資金,運用於特殊或緊急的狀況上。

    不過根據桃園市政府的資料,卻有局處申請了第二預備金,執行業務後仍有剩餘,有執行率不佳得情況,那不是很奇怪嗎?

    理論上的應急經費,照理說各局處應按照短缺額度來申請,不應有上述的情況發生,且第二預備金的實際執行,嚴謹度不如追加預算,不用送市議會中受監督,所以智翔認為,若桃園市政府持續不編列第一預備金,那麼以相同理由申請第二預備金兩次以上的項目,是否該直接編入年度預算中?

    主計處則回答,近兩年在使用二備金有剩餘主要為體育局辦理賽事業務,作為選手獎金使用,但前一年度的預算,在下一年度總有落差,但智翔要說的是,就算有如此情況,也能在預算中做處理,不能將申請二備金應急當作常態。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yruet3aC6rg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 第二預備金動支規定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4-26 17:00:17

    【智翔的議會質詢-財政局、主計處(4/26)】

    #公有財產清查盤點

    上個月市政會議中,財政局提出「落實財產管理,增進資產效益」報告,在市府新聞稿中,鄭市長也表示各機關應積極盤點公有財產,定期清點閒置或低度利用的土地廳舍,如今一個月過去,各局處有擬訂相關計畫了嗎?

    財政局回答,每年各機關都會盤點財產,但智翔想問的是,除了清查現有財產外,對於被佔用公有財產的情事,應該也要積極排除佔用、追收使用補償金,或追討五年使用補償金差額,局長則說,以土地來說,有些財產龐雜的機關,會擬定自己的清查計畫,此類的計畫會給予多一點時間,讓它們完成清查。

    被佔用一事,財政局則說,定期會請公所來做檢討及成果報告,而執行率也達七成,剩下的佔用處理上比較困難,所以智翔希望,對於困難處理的案件,財政局可試著提出處理的計畫,讓佔用的處理能順利結案。

    #第二預備金

    接著是關於桃園市財政紀律的問題,根據《預算法》條文規定,第一預備金編列在局處預算裡面,作用為當各機關執行經費不足時,可申請動支,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但桃園市政府今年沒有編列。

    相較於第一預備金,桃園市政府今年在第二預備金則編列2.5億,但第二預備金屬統籌性質,且不受支出總額的限制,理論上,第二預備金是整個政府的預備資金,運用於特殊或緊急的狀況上。

    不過根據桃園市政府的資料,卻有局處申請了第二預備金,執行業務後仍有剩餘,有執行率不佳得情況,那不是很奇怪嗎?

    理論上的應急經費,照理說各局處應按照短缺額度來申請,不應有上述的情況發生,且第二預備金的實際執行,嚴謹度不如追加預算,不用送市議會中受監督,所以智翔認為,若桃園市政府持續不編列第一預備金,那麼以相同理由申請第二預備金兩次以上的項目,是否該直接編入年度預算中?

    主計處則回答,近兩年在使用二備金有剩餘主要為體育局辦理賽事業務,作為選手獎金使用,但前一年度的預算,在下一年度總有落差,但智翔要說的是,就算有如此情況,也能在預算中做處理,不能將申請二備金應急當作常態。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yruet3aC6rg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 第二預備金動支規定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11-26 11:35:25

    有沒有搞錯⁉ 設計展動支二備金八千多萬❗
    市府先斬後奏卻要議會幫忙背書❓
    自從 10 月中台灣設計展結束後,我收到不少民眾的疑問,好奇「近期竹市花這麼多錢辦活動,議會到底有沒有辦法監督呀?」
    其實今年大部分活動經費是去年議會就通過的預算,當時時代力量三位議員都主張應該要刪減,很可惜最後還是沒辦法達成。不過就台灣設計展花的這八千多萬,議會甚至連監督的機會都沒有。
    怎麼會這樣呢?
    因為市府明知道今年要辦設計展,卻沒有將任何的活動經費編進 109 年度的本預算當中,全部動支市府的第二預備金。而且從原先八月跟議會報告的六千萬,後來又另外增加近兩千萬,議員完全被矇在鼓裡。
    設置第二預備金的精神應該是防範未然。根據《預算法》第 70 條的相關規定,機關動支二備金,要符合本預算內有的原計畫遇到經費編列不足或是業務量增加,不然就是真的有臨時、緊急性的計畫。
    設計展不只沒有出現在原來的年度預算當中,也非臨時、緊急性的計畫,動支二備金真的沒問題嗎?
    109 年度的預算是在 108 年 6 月才開始籌編,但市府早在 108 年 4 月就收到經濟部工業局同意共同舉辦的函文,且在 108 年 2 月提送給工業局的活動構想計畫書當中,就規畫要花 2 千多萬來做活動策展,還註明會實報實銷。
    這筆錢很明顯是在 109 年度辦活動才會花到的錢,但是卻沒有編進 109 年度的預算,根本是有違預算編列的原則,刻意規避議會的監督!
    另外根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 32 條,假如市府動支二備金每筆超過 五千萬元應事先函送議會備查。不過市府不但刻意拆成好幾筆來動支,且還跨 108和 109 年度動支,試圖規避「每筆」五千萬的規定,甚至也沒有「事前」送到議會來備查。
    在我發現問題,請立法委員邱顯智向行政院主計總處詢問後,因為主計總處的提醒,市府才趕緊在 11 月 11 日發文給市議會來備查,問題是設計展早就在 10 月中就辦完了,後續擴充的得標廠商錢也都花了。
    市府先斬後奏,事後再送來議會備查,難道是要議員當橡皮圖章?二備金是議會通過的預算沒錯,但是議會從來就沒有同意市府這樣亂花。
    市長很有自信的說一切合乎預算法規,但我想是不是合乎規定,不是市長或是主計處長可以單方面認定的。
    我會再跟邱顯智委員一起向行政院主計總長來了解,釐清市府沒有將設計展經費編進年度預算,然後動支二備金事後才送來議會備查,究竟有沒有違反預算的編列原則和相關規範。
    懇請大家跟我一同來關注,別讓市議會的監督權被市府閹割了。
    #第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
    #財政紀律 #議會監督 #第二預備金

  • 第二預備金動支規定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5-10-13 19:47:06

    ▶12月中後中國觀光客人數將銳減百分之九十五之傳聞是否屬實?;我國旅遊產業應慮及整體觀光政策之風險分散,對單一國的過分依賴對我國產業發展並非正面走向。
    陸委會副主委:中國特定團體的旅遊人數會因政治因素有所影響,但估計不會有太大影響。陸客來台觀光人數比例未達百分之四十,但就我國觀光產業對單一國過分依賴之相關問題,會密切注意。
    ▶蘇花改通車延期對地方造成衝擊,另一票難求問題依然未解。有關北迴線三軌化之可行性評估自去年底至今仍沒有下文。且據報載,目前有三個方案,包括以舊北迴線為主興建三軌/四軌、重新開闢四軌路線,院長傾向哪一個方案?不論哪一個黨執政,皆因積極辦理,因為這是東部人返鄉的基本權利。
    交通部長:年底可行性評估方案才會上呈至交通部,再交由委員會選定最妥適方案,年底交通部一定會呈報行政院。
    院長:承諾儘快處理。
    ▶台鐵訂票系統將於年底前升級跟發包,系統已10 年沒有進行整體的升級,藉這次升級能夠考量,給予在地居民於2個月前可「優先定位」之措施,比照團體訂票規定,並參考美國(AMTRAK)訂定具名車票不得轉讓及QR CODE訂票行政管道,藉此確保花東居民身分。並實施返鄉列車加開常態化,保障東部居民返鄉之權益。本席再度強調,北迴線有它的特殊性,它跟其他西部地區的通勤車等等有不同之處,畢竟西部地區的居民有很多其他替代交通的選項,但是對東部地區要返鄉的人或是外出打拼需要往返的居民而言,鐵路幾乎是唯一的選項。讓花東居民優先購票,是對花東居民最好的保障。
    交通部長:1.請台鐵相關部門考量軟體訂票設施改善的可能性。2.考慮是否設置會員專門定購票之管道3.AMTRAK之措施可納入參考,補強花東居民之需求。4.假日返鄉列車之加開,請台鐵相關部門主動函洽地方政府。
    ▶國防部因軍事用地之使用,致地方政府財政稅收短缺所造成之財務缺口,中央應提出相關辦法,補助地方政府與居民。以花蓮為例,每戶噪音補助平均大概是兩萬多,30 年才會輪到一次;其次,房屋稅及地價稅減收將近20 億,讓地方政府更雪上加霜的是,他們要額外負擔基地垃圾清運費用,以致基層鄉鎮市公所已無力負擔人事費用,出現嚴重財政危機。又行政院主計處於民國99年間曾回覆表示,因有國防設施而造成短收之財源,中央會隨同增加,但至今仍未見中央府院落實;應可考慮動用國防部或行政院之預備金來補足地方現所短缺之財源;中央亦可參考日本山口縣岩國市之作法─除噪音補助之外,另由中央支柱地方建設費用。要求行政院應動支第二預備金解決上述問題。
    院長:1.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劃分例行分配及額外補助均可討論。2.補足地方財政缺口尚須視中央稅收及分配相關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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