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第二預備金預算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第二預備金預算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第二預備金預算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第二預備金預算法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陳永德.松山信義,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永德說,檢視去年二備金核備項目,有些已動支卻未用,有些則沒用完,表示各局處覬覦市長小金庫,沒想好就隨便申請,既然每年都用不到7成,不該排擠其他預算,黨團將從9.5億元開始向下砍。 「台北市立音樂與圖書中心案」動支二備金做先期規畫,連柯文哲都承認有瑕疵,程序已偷跑,還夾帶連續性預算3...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財政局、主計處(4/26)】 #公有財產清查盤點 上個月市政會議中,財政局提出「落實財產管理,增進資產效益」報告,在市府新聞稿中,鄭市長也表示各機關應積極盤點公有財產,定期清點閒置或低度利用的土地廳舍,如今一個月過去,各局處有擬訂相關計畫了嗎? 財政局回答,每年各機關都會盤點...

第二預備金預算法 在 Angel?林燕祝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0-08 01:23:23

(台南訊) 市議員林燕祝二十九日進行民政局業務質詢,林燕祝指出,民政局今年動用一千四百四十萬元第二預備金給各區里活動中心多裝一台伴唱機,好巧,今年有總統立委大選,但明年度經費少了近五百萬元,好巧,明年沒有選舉,她質疑民政局是配合民進黨動用預備金輔選,拉攏基層民眾。 林燕祝指出,根據預算法「第二...

第二預備金預算法 在 馬見 Lahuy Ipin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1 07:44:23

今天議會大會是處理一般提案。 為107年度「新北市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提請審議。其中包含建置防災(韌性)社區計畫400000元。其中備註說符合預算法第70條3款。 將此條文拿出來看說「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動支。」馬見期許未來原民議題不論都會區抑或是原鄉烏來區的議題及政策...

  • 第二預備金預算法 在 陳永德.松山信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11-13 15:27:08
    有 185 人按讚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永德說,檢視去年二備金核備項目,有些已動支卻未用,有些則沒用完,表示各局處覬覦市長小金庫,沒想好就隨便申請,既然每年都用不到7成,不該排擠其他預算,黨團將從9.5億元開始向下砍。

    「台北市立音樂與圖書中心案」動支二備金做先期規畫,連柯文哲都承認有瑕疵,程序已偷跑,還夾帶連續性預算3.4億元,議員對選址意見很多,市府卻已內定好AIT現址,強迫議會接受,黨團對此非常不滿,將杯葛該筆預算,保留預算科目但砍到1元。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113000346-260107
    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813679

    #台北市議會 #台北市政府 #柯文哲市長 #松山信義陳永德 #第二預備金 #預算法 #合法 #預算編列 #107年度 #全民監督

  • 第二預備金預算法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4-26 17:00:17

    【智翔的議會質詢-財政局、主計處(4/26)】

    #公有財產清查盤點

    上個月市政會議中,財政局提出「落實財產管理,增進資產效益」報告,在市府新聞稿中,鄭市長也表示各機關應積極盤點公有財產,定期清點閒置或低度利用的土地廳舍,如今一個月過去,各局處有擬訂相關計畫了嗎?

    財政局回答,每年各機關都會盤點財產,但智翔想問的是,除了清查現有財產外,對於被佔用公有財產的情事,應該也要積極排除佔用、追收使用補償金,或追討五年使用補償金差額,局長則說,以土地來說,有些財產龐雜的機關,會擬定自己的清查計畫,此類的計畫會給予多一點時間,讓它們完成清查。

    被佔用一事,財政局則說,定期會請公所來做檢討及成果報告,而執行率也達七成,剩下的佔用處理上比較困難,所以智翔希望,對於困難處理的案件,財政局可試著提出處理的計畫,讓佔用的處理能順利結案。

    #第二預備金

    接著是關於桃園市財政紀律的問題,根據《預算法》條文規定,第一預備金編列在局處預算裡面,作用為當各機關執行經費不足時,可申請動支,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但桃園市政府今年沒有編列。

    相較於第一預備金,桃園市政府今年在第二預備金則編列2.5億,但第二預備金屬統籌性質,且不受支出總額的限制,理論上,第二預備金是整個政府的預備資金,運用於特殊或緊急的狀況上。

    不過根據桃園市政府的資料,卻有局處申請了第二預備金,執行業務後仍有剩餘,有執行率不佳得情況,那不是很奇怪嗎?

    理論上的應急經費,照理說各局處應按照短缺額度來申請,不應有上述的情況發生,且第二預備金的實際執行,嚴謹度不如追加預算,不用送市議會中受監督,所以智翔認為,若桃園市政府持續不編列第一預備金,那麼以相同理由申請第二預備金兩次以上的項目,是否該直接編入年度預算中?

    主計處則回答,近兩年在使用二備金有剩餘主要為體育局辦理賽事業務,作為選手獎金使用,但前一年度的預算,在下一年度總有落差,但智翔要說的是,就算有如此情況,也能在預算中做處理,不能將申請二備金應急當作常態。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yruet3aC6rg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 第二預備金預算法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1-26 11:35:25

    有沒有搞錯⁉ 設計展動支二備金八千多萬❗
    市府先斬後奏卻要議會幫忙背書❓
    自從 10 月中台灣設計展結束後,我收到不少民眾的疑問,好奇「近期竹市花這麼多錢辦活動,議會到底有沒有辦法監督呀?」
    其實今年大部分活動經費是去年議會就通過的預算,當時時代力量三位議員都主張應該要刪減,很可惜最後還是沒辦法達成。不過就台灣設計展花的這八千多萬,議會甚至連監督的機會都沒有。
    怎麼會這樣呢?
    因為市府明知道今年要辦設計展,卻沒有將任何的活動經費編進 109 年度的本預算當中,全部動支市府的第二預備金。而且從原先八月跟議會報告的六千萬,後來又另外增加近兩千萬,議員完全被矇在鼓裡。
    設置第二預備金的精神應該是防範未然。根據《預算法》第 70 條的相關規定,機關動支二備金,要符合本預算內有的原計畫遇到經費編列不足或是業務量增加,不然就是真的有臨時、緊急性的計畫。
    設計展不只沒有出現在原來的年度預算當中,也非臨時、緊急性的計畫,動支二備金真的沒問題嗎?
    109 年度的預算是在 108 年 6 月才開始籌編,但市府早在 108 年 4 月就收到經濟部工業局同意共同舉辦的函文,且在 108 年 2 月提送給工業局的活動構想計畫書當中,就規畫要花 2 千多萬來做活動策展,還註明會實報實銷。
    這筆錢很明顯是在 109 年度辦活動才會花到的錢,但是卻沒有編進 109 年度的預算,根本是有違預算編列的原則,刻意規避議會的監督!
    另外根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 32 條,假如市府動支二備金每筆超過 五千萬元應事先函送議會備查。不過市府不但刻意拆成好幾筆來動支,且還跨 108和 109 年度動支,試圖規避「每筆」五千萬的規定,甚至也沒有「事前」送到議會來備查。
    在我發現問題,請立法委員邱顯智向行政院主計總處詢問後,因為主計總處的提醒,市府才趕緊在 11 月 11 日發文給市議會來備查,問題是設計展早就在 10 月中就辦完了,後續擴充的得標廠商錢也都花了。
    市府先斬後奏,事後再送來議會備查,難道是要議員當橡皮圖章?二備金是議會通過的預算沒錯,但是議會從來就沒有同意市府這樣亂花。
    市長很有自信的說一切合乎預算法規,但我想是不是合乎規定,不是市長或是主計處長可以單方面認定的。
    我會再跟邱顯智委員一起向行政院主計總長來了解,釐清市府沒有將設計展經費編進年度預算,然後動支二備金事後才送來議會備查,究竟有沒有違反預算的編列原則和相關規範。
    懇請大家跟我一同來關注,別讓市議會的監督權被市府閹割了。
    #第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
    #財政紀律 #議會監督 #第二預備金

  • 第二預備金預算法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4-01-08 15:33:02

    今日鄭麗君就文化部新莊聯合辦公大樓與2013年兩岸文化前瞻論壇質詢龍部長與張副主委。
    鄭麗君表示,文化部位於新莊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的13到17樓,實際預算1億3千萬,實際裝修費用卻達1億5千萬,違反預算法70條動支第二預備金;部長室位於18樓整層,卻又在17樓增設一間大會客室,排擠部內同事們的辦公空間。
    另外,近日有中國報紙意圖透過台灣媒體借殼上市,將違反兩岸條例第37條,文化部與陸委會應嚴格調查。
    鄭麗君還說,2013/5/8文化部在專案報告中表示兩岸前瞻論壇預計於2013/9於台北召開,根據文化部資料表示,論壇並未召開,預計參與人員及場地未規劃,龍部長並不重視兩岸前瞻論壇,卻編列2500萬預算,排擠真實的文化需求,違反行政院預算考量可行性之規定。且文化部去年表示要在兩岸文化前瞻論壇派員到中國行使公權力、處理智慧財產權及司法免扣押,以上三項皆規範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之2條第1項規定,須由陸委會統籌處理,但陸委會卻不清楚此事。
    最後,文化部對於台北機廠之保存,反應遲緩,公聽會截至昨(7)日止都未在網站公布,企圖將公聽會變成閉門談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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