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營養標示值誤差允許範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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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營養標示值誤差允許範圍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Lin bay 好 油,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之前關於消基會那個搞笑的含糖新聞,韋恩優先在自由評論網投書提出質疑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144417 過了兩周之後消基會也投書自由評論網回應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

  • 營養標示值誤差允許範圍 在 Lin bay 好 油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8-14 19: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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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關於消基會那個搞笑的含糖新聞,韋恩優先在自由評論網投書提出質疑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144417

    過了兩周之後消基會也投書自由評論網回應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162252

    其中共有八點回應

    今日
    韋恩也提出回應
    https://www.facebook.com/wayneagrifoodlife/posts/1947878672135470

    營養標示相信大多的消費者都看過,只是可能對其中的內容不是那麼理解,營養標示裡面的東西會依內容分成四大類,像飽和脂肪、鈉、糖這類只存在著+20%的允許值並不是消基會講的±20%,消基會一直都是法律人執掌,沒有食品專業就算了,現在連法律專業都沒有了?

    講白一點,如果食品標示每一百克含糖量10公克,那法律的允許值就是10+20%,也就是12公克,也就是驗出來在12公克以內都是合法的,就沒有食品標示不實的問題。

    消基會的說明裡面第二條
    消基會在這幾天深入以HPAEC複核,發現糖度計測出的總含糖量,還在誤差值±20%允許的範圍,差距並不算大;反倒是業者標示的糖份,比HPAEC實測的誤差值更大,這一點是奇怪的。

    真的是神經病,你自己用詳細的檢測都知道人家在允許值裡面,那你怎麼還有臉去做這個投書回應?你應該做的是跟這些廠商道歉吧?

    自己不先用詳細的檢測來檢測,拿了跟糖度計驗一驗就想做新聞,被人家笑不專業之後,就拿儀器驗一驗,驗了之後廠商都合法還想凹,真是莫名其妙的團體。

    其中的第5條也很妙
    5、農委會一直以來輔導農民栽種水果,也是以「糖度計」量測水果甜度,作為採收參考,直到近年,因為不希望破壞水果外觀,才改以遠紅外線原理所設計的「非破壞性檢測分級技術及機械設備」作為水果分級工具。

    糖度計一直都是農民的採收參考,這點是對的,糖度計真的不代表真實的糖度就那麼高。
    糖度計在不同物種之間的比較是完全沒意義的。

    例如甘蔗的brix 20 跟火龍果的brix 20 ,一定是甘蔗吃起來比較甜,因為火龍果的可溶性果膠比較多,果膠吃起來不會甜,但可以增加brix的數值,再者就是含糖類別的不同。

    1公克的葡萄糖跟1公克的蔗糖還有1公克的果糖溶解於水中都增加差不多的brix 數值,但甜位值又完全不同

    糖的種類  相對甜度
    葡萄糖    0.7
     蔗糖 1
     果糖 1.7

    果糖表現出來的甜味就是比葡萄糖高多了。

    我真的不知道扯糖度計在農業的使用出來幹嘛?

    消基會這樣搞廠商,到底什麼時候要道歉阿?不要在凹了,很難看耶。

  • 營養標示值誤差允許範圍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7-29 1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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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消基會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反智、販賣恐懼與無知的騙錢機構。

    以我最熟知的化妝品產業為例吧,我本身負責調製設計過百貨公司品牌面膜、精華液、化妝水乃至於香水的配方,也開發過化妝品原料,對於化妝品從研發到販售均有一定了解。(最近很多新讀者誤認我是學者,我這輩子沒當過也不屑當的就是學者,所以只好被迫說明一下個人背景)

    消基會多次開記者會撻伐某些種類的化妝品含防腐劑,並宣稱會致癌。

    但消基會沒說的是:

    1. 99%以上的化妝保養品「一定」要放防腐劑,否則對消費者反而會造成傷害。

    除了南僑水晶肥皂那種工業用皂是「天然防腐相」之外,所有的化妝保養品本身都很粗地分為二種大類成分「水 + 肌膚營養劑」。越號稱天然的保養品,所使用的肌膚營養劑越是細菌的最愛!你想,大自然有那種植物或動物死後不被細菌分解的?所謂越天然就是越沒有經過萃取提煉,那細菌怎麼不愛?

    我在實驗室中可以調製出完全無防腐劑的精華液,問題是即便放在冰箱中也是最多五日內就壞掉(因為細菌滋生)。

    女性朋友想一想,你手上的保養品從出廠到你購買的過程中,有全程低溫配送嗎?你買回家後有放在冰箱嗎?說明書有要求你5日內使用完畢嗎?更甭提你知道多數化妝品廠商的存貨倉庫環境是怎樣嗎?

    都沒有吧!

    既然如此,怎麼可能不放防腐劑?再好的肌膚營養品,臭酸腐敗後就像是把餿水塗在臉上,怎麼可能安全?

    這也是告訴讀者,市面上所有宣稱「無防腐劑添加」的保養品,通 通 是 騙 人 的!

    市面上很多很便宜的面膜(一片10元台幣不到)的,內容物我可以直接說大概都是水+香精而已,連這種的也一樣會放防腐劑。

    所以除了南僑水晶肥皂這種天然防腐相的,你大概很難期待買到真正無防腐劑的。就算你買得到,我也建議你根本不要用,太恐怖了。

    消基會常常發佈新聞說「從xx化妝保養品中驗出6成品牌含防腐劑」而大驚小怪,根本是自己太外行。一者理論上應該是100%都驗出才對,消基會才驗出6成,顯然實驗室水準有問題;二者,消基會拿出來說嘴的品牌通常人家產品說明都已經明載放了什麼什麼防腐劑。

    這種消基會能保障多少消費者權益?我很質疑。光看到消基會推廣用水晶肥皂洗澡洗臉,我就都驚呆了...

    2. 市面上幾乎多數化妝保養品的防腐劑都是世界各國政府核可的

    國際上核准與慣用的化妝品防腐劑只有50幾種(主要是因為化妝品有水相、油相、油包水、水包油與其他樣態),台灣廠商慣用的則只有40幾種。但其實很多從國外買原料進來來時,就已經被添加防腐劑了(廢話,否則豈不是運送過程原料就壞掉了?)這也是我第一點強調的:消費者不可能在市面上買到無防腐劑化妝保養品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因此只要驗出來的防腐劑種類與劑量都在國際規範以內,同時也依法揭露於產品說明中,消基會又何須妖魔化廠商來攻擊?是無知還是別有居心?

    反之,當保養品訴求功能為多種時,則廠商必須混合二種以上肌膚營養劑,自然有可能出現二種以上防腐劑。

    但消基會驗出二種以上防腐劑時又高潮了,又開了幾次記者會撻伐他們口中萬惡的黑心廠商。我還是要問:外行到如此,究竟是無知還是別有居心?

    我講更白的吧,台灣多數化妝保養品製造廠只有混合國際主流原料的能力,本身並無開發原料甚至開發防腐劑的能力。也就是說,台灣多數廠商連要透過防腐劑黑心的能力都沒有,消基會未免把他們看得太高大上。

    有能力自己開發原料的廠商很少很少,許多廠商的黑心層次還僅止於我前面敘述的:水+香精+增稠劑 然後騙消費者是精華液的水準爾爾啊!(電視購物的還會說越濃的越好,其實只是太白粉勾芡多一點的概念而已)

    3. 安全劑量內致癌率近乎於零

    所有的物質均有安全劑量,國際許可的50幾種防腐劑自然也有安全劑量要求。原料廠商幾乎都會遵從,因為沒人會笨到多放防腐劑來徒增成本又冒著被禁售的風險。

    這是典型經濟學的價格理論就可以解釋的人類行為 -- 供給者會以最低成本方式供給,其中包含在侷限條件內最大地規避風險。

    全世界化妝品原料乃至於香料廠商並不多;製造商倒是很多,但如我所述,大家都是拿原料來調一調,完全創新者幾希。

    消基會往往刻意忽略安全劑量,光是宣稱某種物質可能致癌。甚至很多被消基會宣稱致癌的物質根本有關致癌的論文研究也很少,科學上根本未被完全證實,但消基會就往往能斬釘截鐵地咬死廠商。試問這叫保護消費者?是真外行還是別有居心?

    刻意忽略安全劑量,消基會乾脆出來呼籲查禁一氧化二氫算了,因為過量一氧化二氫會引發人體中毒、電解質不平衡、腎臟衰竭、心律紊亂甚至死亡,是多種疾病患者死後解剖都會發現的危險物質,更是多種高污染、高危險、黑心產業常見原料。

    結論:
    有鑑於部分新讀者中文閱讀能力很差,我被迫得寫一下結論。簡單就是三個小標複製貼上:
    1. 99%以上的化妝保養品「一定」要放防腐劑,否則對消費者反而會造成傷害。
    2. 市面上幾乎多數化妝保養品的防腐劑都是世界各國政府核可的
    3. 安全劑量內致癌率近乎於零

    文章連結:
    http://www.yuanyu.idv.tw/?p=1910

    【消基會烏龍爆料不用出來道歉嗎? 糖度不等於糖份,這基本知識你懂嗎?

    我要說一個奧客的故事,這位奧客自己帶了一個湯匙到餐廳裡點牛排,湯匙切不動牛排還怪餐廳老闆,結果出來開記者會想公審餐廳毀了餐廳名聲。

    ————本文開始————
    台灣近來一直在檢討,為什麼沒辦法培養出國際知名的品牌這個問題。其實一個品牌的養成需要長時間的累積,但是就像一個人的名譽,要毀掉卻可以在一夕之間。所以知名品牌莫不愛惜羽毛,一言一行都要很慎重,而這所謂品牌不僅限於商品,對組織的名聲一樣適用。

    過去曾經有一段時間,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是個讓人尊敬的品牌,對於消費者的權益貢獻很多,但是近年來,它逐漸變樣,消基會在許多產業專家面前逐漸變成一個笑話。不知是為了搏版面、吸引注意力還是其他原因,總之常常罔顧專業,在媒體上發出許多不實指控,也許是食安是國民大眾注意的領域,所以常常在此作文章,卻又常常提出措誤的指控。對於他們錯誤的指控,長期以來各廠商或許是敢怒不敢言,或是只想息事寧人,很少人認真與消基會計較。但是也許因此讓消基會食髓知味,所以越來越誇張,非專業的指控越來越多,繼續多次用錯誤的訊息出來開記者會。這樣不但對守法的廠商造成不當的打擊,讓民眾也會有錯誤的認知,更會讓市場上的商品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效應。

    今天(7月26日),新聞再度報導一則烏龍事件,消基會出來指控「市售柳橙果汁糖份標示與實際檢測不同 消費者不可不慎」http://www.consumers.org.tw/contents/events_ct…。

    指控的內容是這樣的「本會同仁於7月14日至15日間,隨機至各大賣場與超商選購不同品牌的柳橙汁,調查方式為使用本會檢驗部器材「手持式糖度計」,檢測紀錄16件不同品牌的柳橙汁的糖度,並比較與商品標示上的糖份誤差….調查結果發現,編號1 「iseLect100%鮮榨台灣柳丁汁」、編號2「園之味100%果汁柳橙」、編號6「每日C100%柳橙汁」、編號7「樹頂100%純柳橙汁」、編號10「橘子果粒汁」、編號12「美粒果柳橙果汁飲料」、編號13「QOO橘子汁」、編號14「尚格罐裝柳橙汁飲料」、編號15「尚格果樹園柳橙罐裝飲料」、編號16「柑橘飲料」的十款柳橙汁,商品上的糖份標示與本會同仁實際以糖度計檢測出來的糖度數據不同,超出誤差值20%允許的範圍,商品的糖份標示全部偏低。」並於後面附表標出每個產品測出的「糖度(Brix)」。所以簡單來說是消基會指控10家廠商糖份的標示不實。

    這邊我以食品專業負責任的說,你消基會完全錯誤指控,你的說法毫不專業,應該向以上10家廠商道歉,並在媒體澄清。

    錯在哪裡呢? 錯在消基會望文生義,自以為聰明,用錯了分析方法,得到了錯誤的結果,其實甚麼都不懂。關鍵在於所謂「手持式糖度計」根本是不專業的說法,是個以訛傳訛的叫法,他真正的說法叫做「手持式折射儀」,測出來的數值也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的「糖度」,它測出來的是「總可溶性固形物」,單位是Brix,台灣許多人以訛傳訛地叫他糖度計,以為測出的糖度就是產品裡含糖量,那可是大錯特錯了。見獵心喜地引用這個數字,叫作沒有專業知識,沒有專業知識出來開記者會錯誤地批評有專業卻無辜的業者與政府,那叫作潑髒水。

    我再加以說明好了,這可是非常基礎的食品化學:
    營養標示欄裡的糖份: 包含雙糖(蔗糖)與單糖(葡萄糖、果糖、半乳糖)。
    總可溶性固形物的範圍是更廣: 包含雙糖、單糖,以及其他一切溶質包含果膠、胺基酸、有機酸、鹽、礦物質、單寧酸等等,這些全部都會被算進去。

    所以對於簡單的加糖飲料,可以說糖份大約與總可溶性固形物相當,因為那種飲料裡面沒什麼太多其他東西。但是對於成分豐富的果汁來說,總可溶性固形物就會高於糖份了,越有料的還會高更多。因此,從消基會的結果可以看得出為什麼廠商標示的糖份<消基會測出的(自以為是)糖度,這是非常合理的。

    退一萬步來想,要求得糖分含量,為什麼廠商都要用貴森森的HPLC來分析,不管是自行檢驗或花更多錢委託SGS等單位,來分析各種單糖與雙糖含量,再加以加總、進行標示。為何不花一兩千塊買隻消基會用的「手持式糖度計」(其實是手持式折射儀)測一測就好,難道廠商或SGS專業人員都是花大錢的笨蛋,你消基會最聰明?
    我再附贈你消基會一個專業知識,不收錢。你知道折射儀測「糖度」,要控溫在標準溫度下?你該不會不知道手持式折射儀根本沒有控溫能力吧!?

    再次奉勸消基會懸崖勒馬,不要再做這種譁眾取寵的不實指控,珍惜自己僅存的一點點信譽,多信任專業。對於這種烏龍爆料,以往專業人士最多笑你,這次我覺得你做得太過火,自己亂檢驗一通還威脅人家標示不實,可依《食安法》開罰4萬至400萬不等罰鍰,真是惡人先告狀。我覺得難保不會有人採取法律行動來維護自身公司或品牌的商譽,我呼籲你消基會出來認錯、道歉,畢竟誠實才是最好的政策。

    最後也呼籲粉絲們把這正確消息傳達給親友,不要讓無辜的廠商被錯誤爆料所打倒,台灣需要正向的力量,而不是栽贓抹黑。

  • 營養標示值誤差允許範圍 在 Dr Jim的營養資訊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6-30 21: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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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起有4項食品管理新制將上路,其中3項與食品標示有關,另一項則與原料管理有關。

    一. 實施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1)此規定於2015年8月14日就已公告將實施,新制跟以往相關食品之標示不同處,在於將營養標示、單位數據等一致化。

    (2)營養標示修改為與一般食品相同,強制要求飽和脂肪、反式脂肪與糖含量標示,並且增列此三項目的「營養標示值之誤差允許範圍」。

    (3)單位數據規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以「每100公克 (或大卡)」及「每100毫升」標示;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以「每一份量(或每份)」及「每100公克(或毫升)」標示,並加註該產品每包裝所含之份數。

    二. 實施食用鹽品之氟含量標示規定

    (1)根據衛福部統計國內齲齒發生率大概為2.58顆,是高於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目標1顆,盛行率約為37.3%

    (2)為了降低齲齒發生率因此新增食品添加物「氟化鉀」及「氟化鈉」,可用於重量1,000克以下且有完整包裝之家庭用食鹽,其用量限制以氟離子計為200ppm以下,並僅能兩者擇一使用。

    (3)添加氟化鉀或氟化鈉之包裝食用鹽品,品名應以「氟鹽」、「含氟鹽」或「加氟鹽」命名,食品標示內容則必須註明:「併同使用含氟鹽及氟錠前,應諮詢牙醫師意見」及「限使用於家庭用鹽」等醒語,並應於產品包裝上營養標示欄位內標示產品之總氟含量,且得於包裝上宣稱標示「可幫助牙齒健康」。

    三. 標示雞蛋友善生產系統

    (1)依據食安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

    四. 食品使用之牛樟芝原料應事先備查

    (1)於2016年7月11日後,必須具備該牛樟芝原料之詳細加工或製造過程、規格及90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上市前送衛福部食藥署備查。原料之詳細加工或製造過程,包含牛樟芝的菌種鑑定、培養物的型態鑑定、培養基的組成、原料培養的條件、培養後的加工處理;規格則為水分、微生物、真菌毒素等品管指標;最重要的則是90天的毒理試驗,必須為完整的試驗報告內容。)

    【瞧過來!7月食品管理新制上路~】
    即將邁入2016年的下半場,衛福部食藥署舉辦記者會說明,於7月起有4項食品管理新制將上路,其中3項與食品標示有關,包含 #友善雞蛋、#加氟家用鹽巴、#嬰兒奶粉,而原料當中凡有 #牛樟芝 者如果沒有向食藥署備查,在7月11日後就是違法了喔~!
    http://www.foodnext.net/news/newsnow/paper/4357933297

    #不得不注意 #新制上路 #每個人都該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