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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法官問話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7萬的網紅中央社新聞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迪安格羅在1975至1986年間犯案,這段期間他的綽號還有「東區強暴犯」、「鑽石結殺手」和「原始暗夜尾隨者」。 聽證會上,他身穿橘色連身囚衣戴著透明面罩,坐輪椅進場,看似相當虛弱,面對法官問話,他僅簡短回答「是」、「不是」、「有罪」和「我認罪」。 ...
法官問話 在 大象醫師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0 22:32:33
連結在我IG介紹下方唷!! Christine, 是位土生土長的台北女孩 也是一路上踩著平穩的階梯往上的才女 北一女、台大法律之後, 沒有走著一般人對法律光鮮的想像 當律師、司法官、檢察官抑或是企業法務等 而是選擇前往語言、環境都大相逕庭的德國 深造法學博士, 企望能藉由法律 對世界有一點點的改...
法官問話 在 Ms珊小姐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1-19 00:40:28
#貓覽初體驗 #兒童穿搭 #蜘蛛人 週末首次帶Jason搭貓纜,一路上開心的說,哇❗我看到動物園,上次有和姊姊、妹妹去過,媽咪妳看高高的是101,但房子怎麼變得那麼小❓ Ms珊瞬間覺得Jason長大好多,連問話也都變得好成熟,像似小大人❗ 出門前Jason指定穿上新買的 #蜘蛛人,Ms珊選購 #...
法官問話 在 犀利檢座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9-07 18:54:56
《刑事法筆記系列》 涉嫌誘拐14歲高雄少女的羅姓嫌犯今日下午被送往高雄三民一警分局後,他拒絕接受夜間偵訊,檢警預計明天再釐清犯案動機和手法。(自由時報) 🌜 你知道太陽下山後,警察不能偵訊嗎?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3第1項明文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
法官問話 在 中央社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迪安格羅在1975至1986年間犯案,這段期間他的綽號還有「東區強暴犯」、「鑽石結殺手」和「原始暗夜尾隨者」。
聽證會上,他身穿橘色連身囚衣戴著透明面罩,坐輪椅進場,看似相當虛弱,面對法官問話,他僅簡短回答「是」、「不是」、「有罪」和「我認罪」。
法官問話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只有恐龍法官恐龍檢察官入人於罪還持續堅持上訴其傷害不惶多讓
(摘)這一集,我要談一個傑出的十項全能運動員,他是已過世的古金水,在九O年代,他跟李福恩曾經在世界運動的舞台上代表台灣。這是關於他從運動場退役後,如何被檢警羅織罪名,司法最後如何改判他無罪的故事。
阿水更二審案情得以逆轉無罪,是因為當時的刑事訴訟法改革,在新的刑事訴訟制度裡,採用的是無罪推定原則,如果得到的證據不足以認定被告有罪,就必須判決無罪;而且任何證據、鑑定報告都必須經過嚴格的交互詰問跟審視,檢方提出阿水涉嫌犯罪的證據因而得到更嚴格的檢視,是否真的站得住腳。
荒謬的有罪推定 檢察官:說你有罪就有!
這跟舊制有罪推定完全不同。在舊制裡,因為是有罪推定,不管阿水怎麼反駁,不管七天後才找到的電瓶,跟帶著濃濃汽油味的漂白水罐多麼令人起疑,檢察官跟法官都已認定阿水有罪,像我二審去花蓮聽開庭,孫姓檢察官當庭就用非常權威的口氣說,犯罪的人都嘛說自己沒罪,我是執法人員,我說你有罪,你就有罪!而法官因為早就拿到檢察官的起訴狀,心證早已被影響,我就聽他說了一句:你如果沒做,人家為什麼要告你?就像一二審都在法庭觀察的紀政回憶,檢察官就是一副「你不要跟我扯就對了」;而法官問話,則是刁難的問,負面的問,先入為主地問。對於這種有罪推定,《島國殺人記事》紀錄片導演蔡崇隆曾有精準描述:司法掌權者先憑感覺認定被告有罪,再尋求證據支撐他的看法,結果對被告有利的全部不被採用,或被刻意忽視;甚至當證據出現嚴重瑕疵或問題,也被合理化,得出預設的結論。
法官問話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花美男?>
"這個男生是不是很帥?"
某律師提到某個案件當事人時,提出這樣的問題~
k:不帥不帥一點都不帥!
某律師:那怎麼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這麼頻繁跟這麼多女生發生關係?
k:這你要去問那些小朋友勒~
接到一個性侵案件,
故事很簡單,
一個小男生跟一個小女生(滿16歲)在某公寓樓梯間發生關係,
事後女生告性侵,
既然有發生關係也不需否認,重點在於有沒有強迫,
有強迫,強制性交罪,最低消費額:7年,
沒強迫,無罪
以手邊的資料,顯示出雙方應該是自願的,
不過勒,可能要用一些訊問技巧,讓對方吐實~
開庭當天,
小女生在另一個房間(性侵案都會做的保護措施)接受法官問話,
法官問完,換k上陣,
法官:大律師,提醒你一下,這是被害人...
(意思就是別問一些太過份的問題避免刺激被害人)
我知道有的律師會問一些讓人難堪或窘迫的問題
(諸如:性交過程, 之前性經驗幾次, 有幾個性對象),
試圖讓對方答不出來,或感到羞辱,
如果這樣做有用,也無妨,
但是這不是k的style,
況且,在性侵案對被害人做太多的攻擊,
不見得會得到好的效果,反倒會激怒法官,
畢竟,只要是人,都會同情弱者(被害人),
再者,證明了被害人生活淫蕩又如何?
難道她就失去每次性交的自主權了嗎?
k:請問身高體重?
(確認被害人體型,以判斷是否可能被被告壓制~)
被害人:175公分,75公斤
k:請問你跟少年走到那個公寓前,走了多久?幾公尺?一個大概數字?
被害人:250公尺~
k:你說你跟他晚上走到偏僻處,是因為你覺得是朋友,
以後還要見面,拒絕對方不好意思?
被害人:是~
k:你跟對方走上三樓,也是因為這個緣故?
被害人:是的,
k:在你跟少年上三樓之前,你有很多跑掉的機會,你都沒跑,為什麼?
被害人:因為覺得是朋友,以後見面會尷尬~
k:最後一個問題,
少年脫你褲子的時候,你還有最後一次跑掉的機會,為何沒跑?
對方都脫你褲子了,你還有什麼好客氣的?
被害人:...............(沈默~)
這個案件後來法院認定沒有性侵,所以不處理~
但法官還是很不爽,
法官:我一直要給你機會,結果你還有另外一件!
少年:.......
k當場傻眼
(k的os:這個小孩也太有魅力了吧?)
後來第二個案件還是由k辯護,
還是成功說服法官沒有性侵事實,是合意性交,
不過勒,小女生未滿16歲,所以還是構成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
(這個k就沒辦法勒)
最後少年被判要接受輔導2年~
乍看之下,這是兩個性侵案件,
其實,只是一個寂寞的少年與兩個寂寞的少女的寂寞的故事而已,
故事裡,只有寂寞,只有性交,沒有愛,那是他們心裡最欠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