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事賠償沒錢賠會被關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民事賠償沒錢賠會被關嗎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民事賠償沒錢賠會被關嗎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民事賠償沒錢賠會被關嗎產品中有8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7萬的網紅羅智強,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周玉蔻被證人狠狠打臉,結果卻…… https://reurl.cc/gzm1GR 在台灣,監督政府愈來愈困難,不只是民進黨的霸道、網軍的囂張、綠媒的護航。司法,也是讓監督政府充滿風險、愈來愈困難的原因之一。 2014年,我遭遇頂新風暴,周玉蔻抹黑我是頂新門神,影射我是拿錢辦事的官員。 法官問...

民事賠償沒錢賠會被關嗎 在 SIXMOUTHS? SIXSUNS☀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6-04 03:42:36

1997+50=2020😱 最近大家應該看過很多類似的圖了 很多人都在暗諷中共不遵守50年不變的承諾 香港1997年出生的人 現在其實是五十歲吧 被中共逼迫到都提前變老了😭 最近港版國安法通過了 國歌法也快要通過了 香港人的未來就這樣被近三千個支那人決定了 香港人不再擁有民主自由和上街抗爭的權利了...

民事賠償沒錢賠會被關嗎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00:26:40

結婚後,彼此都應該負有忠誠、互信之責任,但當另一伴做出一些違反互信基礎之事時,你知道以下這些狀況也會成立 #侵害配偶權嗎?  #丈夫手機內有摩鐵內裸照  一名人妻發現在整理東西時意外發現一支2G手機裡有丈夫跟另一名女子在摩鐵的照片以及兩人的裸照,這才察覺原來丈夫外遇已久,這個事情讓妻子感到非...

  • 民事賠償沒錢賠會被關嗎 在 羅智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9 08:25:50
    有 24,517 人按讚

    周玉蔻被證人狠狠打臉,結果卻……

    https://reurl.cc/gzm1GR

    在台灣,監督政府愈來愈困難,不只是民進黨的霸道、網軍的囂張、綠媒的護航。司法,也是讓監督政府充滿風險、愈來愈困難的原因之一。

    2014年,我遭遇頂新風暴,周玉蔻抹黑我是頂新門神,影射我是拿錢辦事的官員。

    法官問周玉蔻,指控我是頂新門神,有沒有證據、有沒有合理查證?

    周玉蔻説,她有證人。於是法院傳喚了周玉蔻口中「唯一」的證人。

    證人來到了庭上,法官問這位唯一的證人,有沒有和周玉蔻説過,羅智強是門神,或者有拿錢辦事?

    大家知道,證人怎麼回答嗎?

    證人只回答了二個字:沒有。

    周玉蔻的「唯一證人」,回答,她從沒告訴過周玉蔻説的哪些話。

    周玉蔻當場被她所謂的「唯一證人」狠狠打臉,那表情我到現在都記得。

    我也還記得,那天我和律師步出法庭,律師信心滿滿的告訴我,這場官司贏定了。我也覺得,我這場官司贏定了。

    然而,我從刑事到民事一路敗訴,法官的判決理由不是因為證明了我是拿錢辦事的頂新門神,而是給了一頂很大的帽子。大意是,羅智強是公眾人物,對於意見評論應有較大的寬容,説我是「頂新門神」是可受公評之事。

    這對我來説,當然是很大的挫折。

    而更悲哀的是,周玉蔻和若干名嘴不只影射我是拿錢辦事的頂新門神,還影射家兄是我和頂新老闆的白手套。

    然而,我的哥哥,不要説當羅智強拿錢辦事的白手套,他根本不認識頂新的人,要不是頂新黑心油事件鬧太大,他根本連頂新老闆的名字都不知道。他從沒和頂新集團有任何連絡和關聯瓜葛。卻變成了政論節目眾聲撻伐的白手套。

    世上之不公,莫過於此!

    在那一段時間家兄參加任何活動,都要承受朋友異樣眼光,到最後連朋友的聚會都不敢參加。

    甚至有一天,一位親戚還很嚴厲的質問家兄:「你到底拿了頂新多少錢?」

    他承受了滔天的抹黑,自然也對周玉蔻和影射他是白手套的名嘴提出控告。

    被告的名嘴當然還是拿不出家兄是白手套的證據,道理很簡單,家兄根本不認識頂新的人,從不曾連絡,是要怎麼當白手套?

    可悲的是,即便是如此,家兄還是敗訴了。判決的理由大意是,「他的弟弟」是公眾人物,所以對於意見評論應有較大的寬容,那都是可受公評之事。

    從那一刻,我對司法,是徹底失望,我當然知道,還是有兢兢業業的法官和檢察官。但司法存在很多問題,離公平正義有著不可道里計的距離。

    其中我最不能接受的一件事,就是,説「我」是公眾人物(其實也不算是,當時的我已經離開總統府,連工作都找不到),好的,我認倒楣。

    但關家兄什麼事?他不是公眾人物啊,憑什麼只因為他的弟弟是公眾人物,他也要因此受牽累,然後用公眾人物接受批評的標準,要他容忍抹黑?

    而這也讓我學了一課,為什麼周玉蔻這些名嘴沒有證據任意抹黑,甚至在法庭上被自己要求傳喚的證人打臉,都能免除法律責任?

    原因很簡單,那一段時間經過媒體、政論節目撲天蓋地的抹黑我是頂新門神後,當時的社會氛圍,已經將我定罪。司法是非常受社會氛圍影響的,判我敗訴,不會有什麼風險。

    然而,大家看出這中間存在的巨大荒謬了嗎?

    把時間推到今天,司法的標準「完全不一樣」了。

    在蘇嘉全的印尼電文案中,即便我們拿出的電文最後被證明為真,法官仍重判我們要賠200萬元,在法官的判決裡,完全不管蘇嘉全是位高權重的「總統府秘書長」,他是當朝掌權的公眾人物。對蘇嘉全,法官完全沒有因為他是公眾人物,而給予監督蘇嘉全的人一絲寬容,甚至我們提出的電文為真,還是遭到重判賠償。

    當司法可以在不同的標準游移
    對落衰的羅智強高標舉起
    對當權的蘇嘉全低標放下
    這樣的司法,我怎麼信?

    預約羅智強的新書
    https://reurl.cc/gzm1GR

  • 民事賠償沒錢賠會被關嗎 在 陳政宏律師-不可不知的法律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3 11:59:54
    有 0 人按讚

    『犯罪一定要入獄嗎? 』

    觸犯刑事法律理應為自己行為負責,但是否犯罪就一定得入獄坐牢?
    常在新聞看到檢察官或法官做出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又是什麼意思?
    對此,犯某些微罪,立法者為使犯罪人能改過自新,便設計一些刑事政策,使其不一定須入監執行
    法律分析:http://www.forever-wind.com.tw/

    #緩起訴處分
    如果觸犯的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認為合適,就可以給予「緩起訴處分」。也就是暫時不會起訴他,若經一段時間未再犯罪或有其他撤銷的情形,他原來所犯的罪就不再受到處罰。
    通常檢察官的附加條件是 #向國庫繳納處分金 #向被害人道歉或賠償

    #緩刑
    即是犯罪人已被法官判刑,但暫時不須執行,如果在這段緩刑期間經過後沒有被撤銷,就不用服刑了。
    通常法官的附加條件也是 #向國庫繳納處分金 #向被害人道歉或賠償

    #易科罰金
    若符合某些條件(#輕罪)及在法律規定的刑度之下(#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即可改成向國庫繳錢代替坐牢。

    #易服社會勞動
    社會勞動即是指若被宣判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者,可以做無酬勞的勞動服務,來代替之。內容包括清潔整理、居家照護、弱勢關懷、淨山淨灘、環境保護、生態巡守、社區巡守、農林漁牧業勞動、社會服務、文書處理、交通安全以及其他各種無酬且符合公共利益之勞動或服務。

  • 民事賠償沒錢賠會被關嗎 在 烏烏醫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0 07:55:54
    有 19,709 人按讚

    這幾天陸續有朋友傳來一則關於我的一樁醫療糾紛新聞。先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很好,心情完全不受影響。其實就像我鼓勵媽媽把流產、產後憂鬱等看似負面的事件書寫下來一樣,我也一直認為醫師紀錄醫療糾紛的過程,除了可以紓解情緒,還能幫助到其他受困於官司的同業們。既然有記者報導了,我想乾脆就來分享一下,不吐不快。

    回想這個案例,在事前我就預感這一刀不好開,因為媽媽腹部脂肪較厚,所以分娩新生兒的過程中勢必會比較困難,開始剖腹時我便如臨大敵。動用更多人力協助,手術刀劃下去時,才發現不僅是脂肪,腹腔內也有輕微的沾黏,要把寶寶抱出來,著實得花上不小力氣。

    記得結束後,我的手術服被汗水濕透,右手也因過度用力痛了整天。所幸寶寶出來的時間沒有因此被耽擱,胎頭一露出子宮就放聲大哭,算是有驚無險。產婦在手術台上也頻表示「對不起,我很難開吧!感謝大家。」而當天嬰兒室就告知對方,新生兒在生產過程中傷到手而骨折,我深感遺憾但也明白我已盡力,因為這真的就是生產難以避免的併發症,該注意的我也都有做到,就算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也無法做得更好。

    沒想到事隔幾個月,所有的感謝和新生命的喜悅卻化為一封存證信函,指控我過失傷人,要求賠償。說不憤怒是騙人的,我覺得我好像辛苦救人的消防員,在大火中把人從倒塌的傢具中拉出,卻因救援過程不慎將民眾手拉傷而得吃上官司,讓我無奈地在內心怒吼「這還有天理嗎?」

    等沈澱了幾天,心情漸漸平復,我開始不斷告訴自己遇到了就勇敢面對,畢竟人民有訴訟的權利,更何況再怎樣想,情理法上我都站得住腳,沒有任何疏失。

    **有關醫師成了犯人的那些碎碎念

    只是直到踏入法庭那一刻,雖從小看過不少司法戲劇,聽過不少「前輩」分享被問話的經驗,心中的緊張感還是很強。尤其法警不假辭色把你身分證收走那一刻,被告的感覺更加濃厚,再加上聽到檢察官大聲斥責上一場的詐欺犯,我忽然有種「我是誰?我在哪裡?我到底做了什麼?」的荒謬感。與其說對那位產婦生氣,倒不如說我對整個制度感到不滿,為何我要和殺人、性侵、強盜犯一樣,被國家機器起訴,醫療糾紛有沒有除罪化的可能性?

    雖然知道疾言厲色、口氣很差是檢察官偵查的手法,我應該早有準備不會害怕,但對完身份,輪到我說明案情時,我還是可以清楚聽到自己加快的心跳聲,看到自己微微顫抖的雙手。

    小心翼翼地講完手術經過後,我補了一句「哎!當初媽媽也很感謝,誰知道.....」「最後一句是廢話,每個告醫師的病人當初都很感謝你,這句話你要記住」檢察官不耐地這樣打斷我。雖然有點殘忍,但這句話我卻至今牢記在心中。

    **開庭當成人生歷練 走過了似乎也就不那麼怕

    在調解委員會上,對方也曾提出賠償金尋求和解。坦白說在過去,醫師面對醫療糾紛時確實常有花錢消災的心態,一來免去出庭的麻煩,二來避免上報曝光。再加上律師也提醒我,這類案件通常會延宕多時,賠償是不合理的權宜之計,我承認有那麼一瞬間我也覺得認賠作收給錢了事算了,不要管什麼公平正義了。但認真一想,若我鄉愿地這樣做,豈不就是助長這種濫訴的風氣,成了共犯結構的一份子。「沒關係,拖就拖,養案子當養孩子。我們就和他耗」下定決心後,我和律師這樣說。

    後來事情也比我想得順利許多,開庭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的偵查庭,面對同一位檢察官,我似乎就不那麼害怕。不再。幫我出庭當證人的兩位學長也安慰我說,「沒被告過,產科學不算畢業啦!」當我為耽擱到他們工作而道歉時,他們還異口同聲表示:「也不是第一次上法院,當證人還好。」

    回想事件發生到最後刑事不起訴、民事無罪,轉眼竟過了兩年。雖然漫長但因有著老闆的支持和律師的協助,讓我的生活完全不受影響,反倒意外地增加人生經驗值,心理素質在過程中也提升不少。

    只不過這次新聞的曝光讓我蠻意外,很狐疑這有任何報導的價值?但也讓我再次應證在新聞標題中,醫師就是男醫師,女醫師很特殊,就得強調是「女」醫?趕快截圖保留下來,當作日後演講的素材。
    先生也在一旁開玩笑:「你真的長得不夠美,所以沒叫你美女醫師,而且也沒放照片,妳該建議記者放書的封面幫你宣傳啊!」好啦!雖然你是我最大的心理支柱,但你講話真的讓人白眼翻不完。

    最後我想和各位同行分享的是,雖然很不希望用到,但醫療糾紛險還是一定要保。另外和每個人該有家庭醫師一樣,平時最好要有自己的法律顧問,才不會在被告時慌了手腳。如果自己沒有疏失,大可不用怕「丟臉」就賠錢了事,我們又沒做錯事,據理力爭又有何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