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檢察官問認不認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檢察官問認不認罪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檢察官問認不認罪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rystalboys (采)看板LAW標題[問題] 錄音聲請 & 被逼認罪時間Thu ...

檢察官問認不認罪 在 胡廷佑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07:27:55

最近接受警察廣播電台「網路霸凌」議題的專訪,雖然收錄的內容是我如何處理3年前另一半多劈事件的過程、情緒與後續的官司處理,但在回應記者問題的當下與前後,回想過去的總總,心裡其實還是很痛苦難受。 Q:當時發生了甚麼事? A:我當時的另一半是明星,因同時與許多男生交往並發生性關係,被他在台中的伴侶發現...


想請問板上了解實務的大大><

我昨日陪朋友去開庭(從簡易判決改為正常程序,一審,沒有律師)

他被起訴刑法30條和339-2 也就是"幫助詐欺"

他是寄提款卡和帳密給網路上聊天室找到的應徵工作 後來不久就發現帳戶凍結


因為法官在庭上不斷勸誘被告馬上認罪減刑,說如果你保持緘默,之後送到合議庭,那一

定會有罪且判更重,所以被告就被半逼著認罪了

雖然他並沒有幫助詐欺、沒有賣帳戶!

我們都覺得,有被"脅迫"的感覺!


而且法官很多話,一直強調"態度"和負"社會責任",

態度的意思,是指你馬上認罪就是態度好,不然保持緘默送到合議庭後,那其他三個法官

會認為你不在一審認罪,是"態度"不好,可能會判更重

而且他不是說"你認不認罪",一開庭劈頭就問"你願不願意為你的錯誤或不小心,負起

該負的社會責任" (為什麼要在"法庭"扯"責任"呢?法庭講的是權利和義務吧@@)

還強調這樣對你最有利,一副苦口婆心為你好的樣子


雖然說證據對我朋友來講的確很稀薄,因為他在重灌電腦時把和那人的聊天紀錄洗掉了..

所以沒有積極討回帳戶的證據...

(雖然就算留著也不知道會不會較有力@@)

所以檢察官在中途,在庭外也跟我們這麼說,根本不管我們是不是有真的犯"幫助詐欺"

(根本沒有和對方對帳),只說好幾千件案例都跟你很像,判無罪機率太小,還說這個法

官比較好,可以幫你判輕一點,就是一起和法官勸誘("通譯"在中途庭外也如此...)

還問願不願意馬上審判,還是要等七天?我們問有甚麼差,他說不會有不同

因為已經認罪了,還說你拖七天只是讓另一個被告還要再陪你來聽一次審判

(當場還有另一個被告,不認識,也是被騙辦手機的人頭,中度智障應該有50歲了

他哥哥在旁邊幫他,也認罪)

然後被判25天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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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問一個剛在事務所工作的朋友,他說可以上訴,不用擔心被判更重最多駁回

而現在我們想要聲請錄音檔

剛打給書記官,他說可以聲請"錄音",但"法官也有權"不批准,需要正當"理由"(案由?)

請問正當理由可以是"自己想保留或和學法律的朋友討論"嗎?

因為我擔心如果理由是"想要上訴"這樣,法官會不會不批准?

理由要怎麼樣才算正當?當事人或被告應該有"權利"索取吧?一定要是甚麼樣的理由嗎?

PS已經參考了"法庭錄音辦法" http://laws.mywoo.com/1/3/169.html

還有在司法院網站也找不到在哪聲請,只google到範例:

閱卷聲請書(以台北地方法院為例)

http://0rz.tw/ebK2R 應該可以直接用吧?


謝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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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67.78
priorart:人頭帳戶案件...法官說的也沒錯啦.... 06/09 13:42
yuusnow:這就很標準的人頭帳戶阿 是說你們應該不是認罪協商吧? 06/09 13:48
yuusnow:我是說你朋友.. 如果是認罪協商,那不用講了,不能上訴 06/09 13:48
scott2009:25天已經有點問題了,沒看過這麼輕的,檢察官是不是該出 06/09 13:49
scott2009:來說句話。 06/09 13:49
depravity:檢察官也可以上訴 就可以判更重了 XDDD 06/09 14:14
yuusnow:上訴有被告上訴跟檢察官上訴 被告上訴是不能判更重拉 06/09 14:24
yuusnow:但是檢察官上訴就可以更重了唷 06/09 14:24
priorart:刑事案被告就麻煩賞口飯給律師吃吧 免得搞到自己要吃牢飯 06/09 14:56
JackeyChen:幫助詐欺又不是說你朋友詐欺 如果有對帳 那就叫做詐欺 06/09 15:47
JackeyChen:要講權利義務?好 你覺得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密碼提款卡 06/09 15:49
JackeyChen:是不是你的義務?應徵工作需要連密碼一起給別人?這樣 06/09 15:49
JackeyChen:一般人都會提防的常識 你朋友不知道提防 這樣沒有容任 06/09 15:50
JackeyChen:他人使用你朋友帳戶的幫助故意?判拘役很輕了 06/09 15:50
RobertAlexy:你朋友賺到了 其實… 06/09 15:56
RobertAlexy:我看過同樣案件被判六個月的 06/09 15:57
yuusnow:應該說是非常輕的 囧 06/09 16:07
sashar:實務確實就是這樣處理 妳朋友也不能說沒問題 哀 06/09 16:52
depravity:超輕的 不信可以爬兩板的文 有有精神疾病類似還更重 = = 06/09 19:42
Nipperdey:不找律師自己來,很危險的唷!!! 06/1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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