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KIM (哈奇米)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和解代表認罪嗎?
時間Mon Jun 6 14:08:56 2011
由於朋友發生了一件事,對方很誇張的跑去訴訟成搶奪案,
簡單說對方就是要錢,但事實要告成搶奪很勉強,
以上都是簡單敘述...現在法官希望雙方可以和解,
但這樣和解對於我朋友來說算是認罪嗎?
我的想法是,如果你沒做錯,那花錢不就是心虛?
和解與不和解對於法官的認定會有差異?
感謝版上法律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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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75.22
→ AndrewPublic:和解是你用一定條件換對方放棄追究權利,不算認罪 06/06 14:14
→ AndrewPublic:如果有把握無罪又不怕跑法院,那就讓法官定奪 06/06 14:15
推 hoboks:假設你沒說錯的話 搶奪非告訴乃論 而且案子在法官那 06/06 14:15
→ hoboks:代表被起訴了 我猜無罪機率低 06/06 14:16
→ hoboks:或許可以考慮認罪協商 不過你沒有把狀況講清楚 無法判斷 06/06 14:17
hoboks所說認罪協商我們有思考過,可是現在問題是:沒有證據證明搶奪,是法官判定而
已,所以才會苦惱。
→ hoboks:要和解還是要認罪協商 06/06 14:17
推 depravity:或者說至少檢座是認為有罪的 XD 06/06 14:18
※ 編輯: HAKIM 來自: 218.168.75.22 (06/06 15:14)
→ yuusnow:你所謂的事實是怎樣? 說不定只是你們認為不是搶奪 06/06 15:47
→ depravity:沒有證據 法官不能判定是搶奪 = = 06/06 16:19
→ yuusnow:就只怕是有 但可能原PO他們認為不構成之類的.... 06/06 16:59
推 depravity:所以我建議她請律師 閱卷完就知道了 XD 06/06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