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未滿三個月資遣預告工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未滿三個月資遣預告工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未滿三個月資遣預告工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未滿三個月資遣預告工資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072的網紅鯊拉不懂可頌Sarah,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21.3.13 今日筆記📒 今天是公司管理層的解憂房,談談你身邊的故事、分享職場乾貨! 1. 如何妥善解聘人員? 2.怎樣培養好人才? 3. 如何提升遷加薪? ➕解僱前: 1. 主管根據工作目標去扶植團隊。 2. 瞭解員工的才能、優勢;試著安排其他部門支配! 3. 先口頭警告 ➕主管帶人...

  • 未滿三個月資遣預告工資 在 鯊拉不懂可頌Sarah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14 00:51:17
    有 7 人按讚

    2021.3.13
    今日筆記📒

    今天是公司管理層的解憂房,談談你身邊的故事、分享職場乾貨!
    1. 如何妥善解聘人員?
    2.怎樣培養好人才?
    3. 如何提升遷加薪?

    ➕解僱前:
    1. 主管根據工作目標去扶植團隊。
    2. 瞭解員工的才能、優勢;試著安排其他部門支配!
    3. 先口頭警告

    ➕主管帶人、培養人才:
    1.同理心。
    2.團隊力量。
    3.根據目標。
    4.給下屬機會。
    5.個人競爭優勢。
    6.面試看創意、邏輯。
    7.使用媒材(看什麼書)去觀察員工的選擇。
    8.了解夢想、真心話交流。
    9.正面鼓勵、正面承擔。
    10.晉升通道、知道自己往哪裡去。
    11.通才 專才 接班人計劃、培訓計劃、確保有不同的項目。
    12.公司雲知識平台 讓員工持續學習。
    13.教練計劃。
    14.人才是要深度 廣度 跨度 ?主管要面對面觀察!
    15.抽測員工、pop quiz 隨堂測驗!
    16.讓員工根據主題做長一點的演說(類似Ted)。
    17.主管給資源。
    18.推行學習型組織;讀書會、先用試點、再複製!
    🔺人才表現稽核:
    1.客戶滿意度(客訴、稽核)
    2.法令規章
    3.年度策略目標
    4.個人職能自評

    ➕如何提升職加薪
    *與主管對焦溝通
    *羅列出工作和戰功
    *清楚表達意願
    *跨部門溝通能力
    *升遷 v.s 加薪是兩件事;名還是要利?
    *額外能產出什麼?(公司的收入)做了什麼?(公司支出)
    *薪水加哪裡?津貼?職務加級?底薪?獎金?

    👏Tips:
    *員工不適任是一個常態
    *主管和部署「認知」要磨合
    *KPI 領先指標 落後指標
    *Attitude is your altitude 工作心態最重要
    *面試時去match企業文化
    *解聘時好聚好散、優於勞基法(預告工資)
    *資遣預告:
    員工到職未滿三個月10天
    三個月以上、未滿1年 20天
    一年以上 30天
    * 不論到職幾天,只要是非自願離職都要給付資遣費(很多中小企業會以為只要在試用期叫員工離開就不用付資遣費)
    *績效:名詞為多數結果導向、量化
    *審視談判籌碼:市場稀有性、公司是否馬上需要你、是否有附加價值!
    *從104、1111 、獵人頭公司市場資料調查

    📖
    -執行力的修煉 / 天下文化
    -你以為的懷才不遇 只是懷才不足而已/ 今周刊
    -你問對問題了嗎?:重組問題框架、精準決策的創新解決工具 / 天下文化
    What’s Your Problem? To Solve Your Toughest Problems, Change the Problems You Sol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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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男飛行日誌:👀解聘
    庶務二課:👀職場態度
    無間道:👀看職場風波

  • 未滿三個月資遣預告工資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27 14:15:34
    有 6 人按讚

    從去年開始因為疫情的關係,​
    小編陸續接到很多有關資遣預告期間的詢問,​
    我們就別提是誰了傷感情阿🚬​
    總之小編就決定來跟大家解釋一下(⁎⁍̴̛ᴗ⁍̴̛⁎)​
    其實也不是小編解釋啦小編很怕誤人子弟(或人生),​
    是勞動部有出解釋令來告訴大家預告期間的注意事項喔!​

    ━​

    首先,​
    資遣的預告期間規定在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
    而勞動部的解釋令清楚地告訴我們​

    ❚ 「#預告期間」要怎麼算才對❓​
     ☑︎通知的隔天才是預告期間的第一天​
      ►通知的當天不能算進去預告期間喔!​
     ☑︎薪水要給到通知隔天起算的第20天​
     ☑︎年資計算到通知隔天起算的第20天​

    ━​

    光看文字可能還是會有人不懂,勞動部也有想到這件事(更可能是被問到煩),所以在解釋令的附件有舉出示例讓大家明白,就是這張圖啦~​


    假設你是一個在公司工作超過1年但還沒有滿3年的員工,根據勞基法,想要資遣你必須有20天的預告期。​

    也就是說,當老闆在4/1告訴你:​
    「搜哩我要資遣你囉~我們好聚好散^.<」​

    實際上,​
    老闆薪水要發到4/21才行!​
    因為通知當天是不算在預告期間的20天裡的,​
    至於你的年資也是計算到4/21這天。​

    ━​

    另外,解釋令也有說,​
    預告期間的薪水是用「#資遣前的正常日薪」來算,但不要忘了我們還有一個東西叫作「#平均工資」,如果資遣前的正常日薪比平均工資還低的話,就用平均工資來計算預告期間的薪水喔!​

    簡單來說,​
    資遣前的日薪跟平均工資,誰數字大就用誰算!​

    ━​

    雖然說我們小勞工很難去跟大公司大企業爭取權益,不過小編個人是秉持著著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先搞懂自身擁有的權益事項,再去考慮決定要不要爭、怎麼爭、花多少時間金錢爭!​
    有時候就只是想爭一口氣啊u know~​

    希望大家不吝於給個讚,圖真的做好久喔ಥ_ಥ​

    ————————————​

    #勞動基準法 第16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勞動關2字第1090128292A號令​
    ​ → https://reurl.cc/GdblGy​
    ◦核釋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關於預告期間計算及預告期間工資給付標準如下:​
     一、預告期間之計算方式,以雇主通知勞工之次日(預告通知當日不計)起算,依曆計算至勞工依約應提供勞務之最後一日止。​
     二、預告期間工資之給付標準,為「雇主應預告期間之日數乘以勞工一日工資」;該一日工資,為勞工契約終止前一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其為計月者,為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但該金額低於平均工資者,以平均工資計給(計算方式詳如附件)。​
       本解釋令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期之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七月三日(七十五)台內勞字第四一九二○○號函及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三年二月十二日勞資二字第○九三○○○五六六五號函,自即日廢止。​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勞工 #勞工權益 #勞基法 #資遣 #勞動部​
    #哲宗 #今天開始是第一天 #哲仁王后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 未滿三個月資遣預告工資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13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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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欸嘿大家好,前幾天我在看Dcard的時候,看到有網友提出類似的問題😊雖然試用期在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不過有許多公司還是會自行訂定有關於試用期的相關規範,有些細節如果沒有搞清楚,是很容易造成勞資雙方誤會的,今天就想要簡單的來分享一下,到底在試用期間被解僱,有沒有資遣費可領?或是有無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呢?
    ·
    先說結論:有資遣費👌公司也應該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如果在試用期時遭到公司解僱,公司還是應該要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辦理資遣,同時應注意要在10日前向主管機關資遣通報,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而不能逼迫員工「自動離職」喔!(像是那種報到時就要簽訂切結書,表示試用期若未通過則要自請離職的,是無效的唷😅😅😅)
    ·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大部分的試用期都會訂定為三個月,而雇主完成考核後決定要辦理資遣時往往勞工年資也會符合勞基法第16條所定的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的要件,雇主就應在10天以前預告員工,並在預告期間內給予謀職假等權利。因此,試用期的考核應該要謹慎且有規劃性,而不是臨時或突然就認定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請他走路,除了資遣事由認定可能會產生爭議外,雇主更可能會因此要另外給付預告工資,也會違反了資遣通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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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試用期更多的內容,都可以去部落格看看之前寫過的舊文章👉流言終結者!破除有關試用期的五大迷思吧!覺得這篇貼文有幫助的話,請幫我們點愛心收藏,並且分享給你所有的親朋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