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最近在PTT的Salary版看到一篇文章,主要是原Po表示他上班時忘了打卡,結果老闆與人資便表示要視同上午到午休的休息時段之間(共3.5小時)為曠職,並將扣除當月全勤獎金與曠職期間的薪資。這篇文底下有著正反兩面的意見,有人覺得公司應進一步查證是否真的...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最近在PTT的Salary版看到一篇文章,主要是原Po表示他上班時忘了打卡,結果老闆與人資便表示要視同上午到午休的休息時段之間(共3.5小時)為曠職,並將扣除當月全勤獎金與曠職期間的薪資。這篇文底下有著正反兩面的意見,有人覺得公司應進一步查證是否真的有遲到或曠職,但也有人認為原Po一開始不要忘記打卡不就沒事了,當然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看法,而我們則希望試著基於法令的見解與實務經驗,來針對此事討論看看了😆
✨打卡是記載出退勤時間的形式,不能因此否定員工有提供勞務的事實
依照勞基法第30條第5項及第6項規定,公司本來就有置備員工出勤紀錄並記載上下班時間到分鐘為止的義務,另外依照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出勤紀錄內記載之勞工出勤時間,推定勞工於該時間內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因此,出勤紀錄最大的用意是由勞資雙方共同製作以記載真實的工作時間,當未來有爭議時便可以此為依據,另外如果該紀錄有與事實不符的情形時,雇主也應即為處理及更正。
換句話說,如果明明知道員工有來上班且就坐在老闆或人資的面前,結果只是因為他忘記打卡便認定其曠職,其實是有點本末倒置了😅這點可參考勞委會(現勞動部)80年9月24日臺勞動二字第24671號解釋令:「打卡僅係雇主為掌握計算勞工工作時間之一種方式,勞工實際上如已出勤忘記打卡,但已依事業單位規定程序告知雇主,尚不構成曠工要件。」
對於這篇Po文中討論的狀況來看,假如當事人有辦法舉出證據證明當日上午確實有出勤提供勞務(例如與主管間的對話紀錄、工作報表、電子郵件往來紀錄等),但公司卻仍然扣除整個上午的薪資的話,便可能會因為沒有對該員工實際有提供勞務的時段給付薪資,因此產生「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而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的疑慮了。
✨對資方來說,怎麼做比較能有效管理?
在原討論文中,也有些人提到就算公司再請主管人員去調閱監視器確認當事人確實有準時上班而並非曠職,但仍然會為了他的個人行為而需衍生其他人力成本,難道公司就不能對此有所行動嗎?這時候就凸顯出「工作規則」的重要性了,依照勞基法第70條規定,員工應遵守之紀律、考勤、請假或獎懲規範等都是工作規則中可制定的部分,如果員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話,也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因此,如果公司有把考勤規範訂定在工作規則中的話,或許就能減少此部分爭議。更具體來說,遇到這類情形時做法建議如下:
❶查證員工真實出退勤時間,或請員工自行舉證後,共同協議補正真實的上下班時間。
❷依照工作規則的規範,針對未打卡之行為予以懲戒,減少員工未打卡的機率。
❸增加忘刷卡與補登上下班時間的機制(但要明確載明次數),讓員工有緩衝的機會,但也可同步納入考核範圍內。
很多勞資爭議都是從很小的地方開始產生誤會與摩擦,而漸漸有更大的隔閡進而影響團隊氣氛與工作效率,所以如果先把這些遊戲規則定好,或許就能避免這類問題了~但大家上班時還是記得要打卡比較重要,不要讓人資難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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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職計算勞基法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全台疫情延燒,CDC前天(5/25)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6/14,各級學校持續停課,工作、照護小孩兩頭燒,家長如果有請假需求,相關的規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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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持續延燒,前天(5/25),CDC宣布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自6月14日停課,持續遠距離教學「#停課不停學」,而家中若有12歲以下小孩或國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子女需照顧者,就可請「#防疫照顧假」,而雇主應予準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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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家中有12歲以下就學、就托子女,或有國、高中職、五專1~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之子女有符合兩項資格的家長,就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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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可以一起請防疫照顧假嗎?
同一時間,原則上僅一名家長可以防疫照顧假,如家中有兩名以上孩童,也仍以一名家長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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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假算薪水嗎?可以請半天or小時嗎?
可以以口頭與書面方式照公司規定辦理,而雇主亦可要求員工檢附相關資料及文件證明,而請半天或半小時,則由勞資雙方議定,防疫假期間未強制要求公司給付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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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已申請「留職停薪」、「事假」、「家庭照顧假」等等,還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嗎?
可以,防疫照顧假並未限制受雇者配偶請假時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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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照顧假」與「防疫隔離假」有何不同?
▪ 員工若需配合主管機關「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集中檢疫」等之要求時,都可請「防疫隔離假」,若家中有生活不能自理之家屬且受隔離之要求,需勞工親自照顧者,亦可申請「防疫隔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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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主是否能夠拒絕員工申請「防疫照顧假」及「防疫隔離假」呢?
雇主不得拒絕員工申請,也不得視為曠職或是以其他假別處理,更不得扣發全勤獎金及解雇,若違反勞基法將被裁罰2萬~100萬。此外,若雇主也拒絕家庭照顧假的申請,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2~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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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若是受到疫情影響導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勞資雙方該如何處理?
公司自行評估後停工或減產,仍應正常給予薪資,或可和勞方協商「減班休息」或「暫時縮短工時」,月薪制勞工在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的範圍下,依工時縮減按比例減少薪資給付。但同時也須注意減班休息的合法性。即使合法「減班休息」,還是不能要求勞方使用特休或事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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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發展,新冠肺炎屬於勞基法第40條中的「事變」原因,只要是經濟部所明訂受影響的產業,有復原重建、特殊加班需求,都可停止勞工之特休、例假和國定假日,但是假日出勤算加班,工資還是須依法加倍發給,並給予事後補休一天。例如醫療保健、電商、口罩廠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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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因應指揮中心或者市府要求停業或進行消毒者,工資如何計算?
這屬於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之情形,停業期間之工資得經由勞資協商決定,但停業期間如果是勞工的休息日、例假及國定假日,依法仍要給予薪資。且停業期間不得將員工視為曠工、事後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或為其他不利勞工之處分。但若是雇主基於考慮防疫需求而停業,則工資應如實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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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資訊,皆有可能是您我生活中目前會遇到的事情,為大家整理如上。若還有遭遇其他疫情相關勞資爭議,也歡迎傳私訊給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粉專 亦或是 #傳送Email :[email protected],我們將會盡速協助您!
曠職計算勞基法 在 李倩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北勞工雲
📣 勞工朋友看過來👀~疫情期間,家中小朋友停課怎麼辦?#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 怎麼請?請假期間工資怎麼算?
QA懶人包,快往下看👇 👇
〓「勞工防疫照顧假及相關假別」懶人包〓
❓學校停課了,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
可以!新北市 #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托嬰中心 及 #居家托育 因應疫情全面停課,只要有以下任一照顧子女需求,家長其中1人就可以請假:
▪️ 照顧12歲以下之就學、就托子女
▪️ 或照顧就讀國、高中職、五專1-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
❓誰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
可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祖父母母等日常實際照顧兒童的人。
❓家長可以輪流請防疫照顧假或一起請假嗎?
原則上,同一時段僅能由1名家長請假陪伴
▪️ 但可經家庭內部協調,父親先請前幾天,母親請後面幾天。
▪️ 如家中有2名以上學童,也仍以1名家長請假陪伴為限。
❓防疫照顧假怎麼請?可以請「半日」或「小時」嗎?請假期間工資如何計算?
▪️ 可以 #口頭 或 #書面 依公司請假規定辦理,雇主可要求勞工檢附 #停課證明、#戶口名簿、#身心障礙證明 等。
▪️ 「防疫照顧假」之請假單位(半日或小時),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
▪️ 「防疫照顧假」為防疫應變特別措施,#非公假 性質,目前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
❓若配偶育嬰留職停薪中,或已請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等,勞工還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
可以,該假別並未限制受僱者在配偶已請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或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
❓什麼情況可以請「防疫隔離假」?
▪️ 勞工需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之要求,就可以請「防疫隔離假」
▪️ 如勞工家屬 #生活不能自理,且受上述要求,需勞工親自照顧者,勞工也能請「防疫隔離假」
❓「防疫隔離假」怎麼請?
可以 #口頭 或 #書面 依公司請假規定辦理,雇主可要求勞工檢附 #隔離或檢疫通知、#戶口名簿、#身心障礙證明 等。
❓雇主可以拒絕勞工申請「防疫照顧(隔離)假」或「家庭照顧假」嗎?
NO!不行!雇主亦 #不得視為曠職 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 #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如有違反,可能違反 #勞基法,可開罰2萬-100萬;如拒絕勞工申請家庭照顧假,依 #性別工作平等法 則可開罰2萬-30萬。
🔹家庭照顧假:勞工在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照顧子女一定要請「防疫照顧假」或「防疫隔離假」嗎?
不一定,「防疫照顧假」及「防疫隔離假」可與現行相關請假規定併行,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勞工也可使用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 等假別。
☎️ 諮詢專線,可洽 #新北市勞工局 就業安全科:(02) 2960-3456分機 6353-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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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第三級警戒準則 #我的新北市
曠職計算勞基法 在 幸福棒棒棠-蔡健棠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勞工朋友看過來👀~疫情期間,家中小朋友停課怎麼辦?🍭
#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 怎麼請?
請假期間工資怎麼算?懶人包趕快往下看👇 👇
〓「勞工防疫照顧假及相關假別」懶人包〓
❓學校停課了,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
可以!新北市 #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托嬰中心 及 #居家托育 因應疫情全面停課,只要有以下任一照顧子女需求,家長其中1人就可以請假:
▪️ 照顧12歲以下之就學、就托子女
▪️ 或照顧就讀國、高中職、五專1-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
❓誰可以申請防疫照顧假?
可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家長」,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祖父母母等日常實際照顧兒童的人。
❓家長可以輪流請防疫照顧假或一起請假嗎?
原則上,同一時段僅能由1名家長請假陪伴
▪️ 但可經家庭內部協調,父親先請前幾天,母親請後面幾天。
▪️ 如家中有2名以上學童,也仍以1名家長請假陪伴為限。
❓防疫照顧假怎麼請?可以請「半日」或「小時」嗎?請假期間工資如何計算?
▪️ 可以 #口頭 或 #書面 依公司請假規定辦理,雇主可要求勞工檢附 #停課證明、#戶口名簿、#身心障礙證明 等。
▪️ 「防疫照顧假」之請假單位(半日或小時),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
▪️ 「防疫照顧假」為防疫應變特別措施,#非公假 性質,目前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
❓若配偶育嬰留職停薪中,或已請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等,勞工還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
可以,該假別並未限制受僱者在配偶已請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或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
❓什麼情況可以請「防疫隔離假」?
▪️ 勞工需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之要求,就可以請「防疫隔離假」
▪️ 如勞工家屬 #生活不能自理,且受上述要求,需勞工親自照顧者,勞工也能請「防疫隔離假」
❓「防疫隔離假」怎麼請?
可以 #口頭 或 #書面 依公司請假規定辦理,雇主可要求勞工檢附 #隔離或檢疫通知、#戶口名簿、#身心障礙證明 等。
❓雇主可以拒絕勞工申請「防疫照顧(隔離)假」或「家庭照顧假」嗎?
NO!不行!雇主亦 #不得視為曠職 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 #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如有違反,可能違反 #勞基法,可開罰2萬-100萬;如拒絕勞工申請家庭照顧假,依 #性別工作平等法 則可開罰2萬-30萬。
🔹家庭照顧假:勞工在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照顧子女一定要請「防疫照顧假」或「防疫隔離假」嗎?
不一定,「防疫照顧假」及「防疫隔離假」可與現行相關請假規定併行,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勞工也可使用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 等假別。
☎️ 諮詢專線,可洽 #新北市勞工局 就業安全科:(02) 6353-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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