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教育部投訴有用嗎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教育部投訴有用嗎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教育部投訴有用嗎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3萬的網紅綠角財經筆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未來而教”作者是台大電機系葉丙成老師。這是一本討論教育的書。 這本書講台灣教育的問題。 教育為的是什麼? 不外乎讓一個人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也讓他自己具備令自己滿意的專長與生活方式。 我們先看第一部分,什麼是對社會有用的人? 過去,我們總認為,確定學生學會學校教的所有知識,他就會成為一...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鄭麗君: 一、香港僑生被暴力架離事件 部長請問您是否知道昨天有三位在台大、政大讀書的香港僑生在「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被保全人員強制驅離?有學生被拉扯脫離現場、還有學生整個人被抓起來摔到地上,這件事情你知道嗎? →香港財政司長目前正在訪台,昨天下午會晤賴幸媛,三名港籍學生為表達訴求,...
「教育部投訴有用嗎」的推薦目錄
-
教育部投訴有用嗎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2-05-16 14:02:11鄭麗君:
一、香港僑生被暴力架離事件
部長請問您是否知道昨天有三位在台大、政大讀書的香港僑生在「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被保全人員強制驅離?有學生被拉扯脫離現場、還有學生整個人被抓起來摔到地上,這件事情你知道嗎?
→香港財政司長目前正在訪台,昨天下午會晤賴幸媛,三名港籍學生為表達訴求,在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誠品書店信義店連續兩個地點,都被保全人員以暴力拉扯、強制驅離,以暴力拉扯驅離。
包括日前的文林苑抗議聲援行動,警察濫公權力,導致漣漪般保全人員也以為自己可以這樣暴力對待善良的學生和民眾。
教育部知不知道昨天這些學生現在情況如何?有沒有去關心了解?我要譴責暴力,教育部在談學生受教權、就學權益之前,應先談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
二、建教合作生相關問題
1.建教合作制度幾年開始試辦實施?→58年
2.現在建教生有多少人?→約三萬五千人
a.過去十年就讀建教合作教育班的學生人數成長多少?→近兩萬
b.過去十年建教合作機構家數成長多少?→一千三百多家
3.當初實施建教合作目的為何?→建教合作實施辦法第一條:為求教育與國家建設配合發展
4.建教合作制度是為了培養「技術人力」?還是「產業人才」?
5.目前參與建教合作的事業單位,最多的是哪些產業類別?→依合作事業家數多寡為:美容科1347、餐飲管理科1090、商業經營科901、資料處理科340、流通管理科326
6.在餐廳、超商接受實習培訓的建教生,部長你覺得他們未來會成為「技術人力」嗎?(若第三題回答「產業人才」,即改「產業人才」)
7.部長知道這些學生之所以這麼辛苦地選擇唸建教合作班的原因為何嗎?
8.這些建教生大多是為了學習一技之長而選擇念建教合作班,但不論是選擇參與哪種型態的實習,都至少有一年以上的時間是待在事業單位實習,可是部長,曾經在超商上過班的學生跟我說只要花兩天的時間,就可以學會超商95%以上的工作內容,還有在餐廳有需要花到一年以上的時間來學習端盤子打掃的「技術」嗎?
9.這些學生待在事業單位學習不到技術,卻又因為大多時間待在事業單位,在校學習到的知識有限,導致學理知識、實務技術兩頭空,這樣有符合當初實施建教合作制度的目的嗎?對學生未來的職涯發展有幫助嗎?
10.所以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是不是應該定期檢討合作的建教合作機構行業類別?像超商這種學不到什麼特別技術的行業類別,是不是應該取消?
11.建教生除了為學習一技之長外,還有另外一大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大多來自於弱勢家庭,以為有生活津貼,可以減輕家裡負擔,而選擇唸建教合作班,結果到了實習單位,卻處處遭受不合理待遇,本席隨便說幾個案例給部長聽:(略)
13.以上種種不合理的情況產生,除了惡質的事業單位有責任外,學校有沒有責任?假如發生類似的事情,學校應該要如何處理?
14.跟學校申訴有用嗎?我再唸幾個案例給部長聽:(略)
15.部長,以上這些案例,證明廠商和學校多為共犯,這些學校和惡質的人力仲介公司有何差別?假如把學生的權益保障,全部寄託於學校,你覺得有用嗎?假如真的有用,為什麼學生遇到問題,常常投訴無門?被各單位互踢皮球?往後再發生爭議,繼續透過學校與廠商協調,有用嗎?你認不認同應該建立一個正式的「建教生申訴審議會」,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6.上面這些案例,難道都不曾向學校申訴,請學校出面協調嗎?可結果就是我們看到的,學校和廠商是連成一線,一起對付全力不對等的學生,這樣你還要跟我說學校出面協調會有
17.最後,請問部長,你求學的時候,朋友多不多?
18.那你覺得有同儕的陪伴,學習效果是增加還是減少?
19.那你是否認同,建教生在事業單位接受訓練的時候,也要有同儕陪伴,共同成長激勵?
20.所以是不是應該要明訂建教合作機構每期輪調人數的下限?最少應該有幾人?
結論:
部長,上一屆「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差一點未能通過,就是因為少數幾個委員杯葛人數下限,那麼請你好好跟你們的黨籍立委好好溝通,讓確實對建教生有利的法案趕快通過,不然三萬五千的建教生將因為你們的怠惰,持續處在水生火熱之中,這樣你對得起他嗎?
教育部投訴有用嗎 在 綠角財經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為未來而教”作者是台大電機系葉丙成老師。這是一本討論教育的書。
這本書講台灣教育的問題。
教育為的是什麼?
不外乎讓一個人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也讓他自己具備令自己滿意的專長與生活方式。
我們先看第一部分,什麼是對社會有用的人?
過去,我們總認為,確定學生學會學校教的所有知識,他就會成為一個有用的人。
只要他能熟記教科書中,國文修詞語彙、英文單字、數學解題方式。他就有足夠的知識能成為有用的人。
這就是台灣盛行的教學法。學生,要知道答案。
書中有個很貼切的說法,就是每位學生都試著將自己變成小Google,小Yahoo,在腦中塞滿各種資訊。誰能正確的在愈大的資料範圍內提取出正確資訊,那他就是一個傑出的學生。
這是傳統的教育方法。一個人的確需要一些基本知識,但將教學的重點全放在這上面,會產生幾個重大問題。
首先,對學生來說。學生變成遇到問題不是想”怎樣解決”,他是想”我過去有沒有看過這個問題,答案是什麼?’。
學生從來沒有學會”分析解答”模式。他們只會”資料搜尋”解答。
而隨著社會進展,真正需要的人才,是要解決問題的人。所謂問題,就是以前的人沒遇過,沒有人知道答案的問題。
譬如,如何讓自用汽車的燃油效率達到一公升汽油可以跑50公里。
這個事情以前沒人辦到過,沒有人有解答。但假如一個具有分析能力、思考能力的人解決了這個問題,他會成為各汽車廠爭取的人才。這才是真的能開創新局的人才。
第二,對整體社會而言。假如我們教出來的,就是這一些熟記一堆知識的學生,那麼他們通常還是只會處於”受雇,替別人工作”的地位。
他們不敢自己站出來,成立一家公司、一個企業,處理別人無法處理的問題,達成別人無法達到的營運效率。
但這種以培養解決問題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表達能力的新教學概念,遇到很多阻礙。
作者就提到,有學校老師跟他反應,因為在課堂採用這種教學法,反而被家長投訴。
書中其實談到台灣很多問題。一個共通點就是,表面功夫。
台灣是一個非常注重”表面功夫”的社會。(其實那個人類社會不是呢?)
譬如教育部。他們當然也有想要教育改革。這種由上而下的改革方式,就是學校老師每學期都要製做大量的表格與報表。老師的時間與精力,花在產生報告與表格上,而不是花在思考怎樣教學更好,花在學生上面。
這叫教育改革?
譬如學生家長。
每一個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所成就,有個成功或滿意的人生。
什麼是滿意的人生呢?
就是學校考高分,考上好科系。畢業出來後,找一家好公司,或是任職公務員,就是好的職業生涯。
孩子的興趣是什麼?會考高分是否代表有解決問題的能力?與他人合作的能力?他做這個工作念這個科系快樂嗎?
不重要。
重點是,只要這個人是X大畢業、在某某公司公司(請自行加上目前令人稱羨的名稱),那麼他必然就是一個快樂與成功的人。
全都是以為表面做足了,內裡就會有。
完全的本末倒置。
更完整討論可見今天的文章:
https://greenhornfinancefootnote.blogspot.com/2019/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