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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電子煙 #民生汐止線 #UberEat #foodpanda 在電影”葉問終極一戰”最後有一段話是這麼說,「處世樹為模,本固任從枝葉動」,想以這句話送給柯市長,把台北市政做好就是一切的根本,甚至是中央還沒做的,台北市可以先帶頭來做。因此想藉由這次短短的六分鐘施政報告,就【電子菸問題】、【外送平...
承攬管理指引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這是Workforce勞動力量與 @legispedia_tw 合作的第二篇貼文,上次我們談到了企業在面試、招募員工時要求提供身分證或其他證件的正當性,今天這篇貼文則是想來討論一下, 通常員工到公司工作應該是「人來了就好」,但如果公司要求出勤時應自行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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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管理指引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9-12 17:08:30#電子煙 #民生汐止線 #UberEat #foodpanda
在電影”葉問終極一戰”最後有一段話是這麼說,「處世樹為模,本固任從枝葉動」,想以這句話送給柯市長,把台北市政做好就是一切的根本,甚至是中央還沒做的,台北市可以先帶頭來做。因此想藉由這次短短的六分鐘施政報告,就【電子菸問題】、【外送平台問題】以及【民生汐止線】這3個中央還沒做,台北市可以先做的議題與市長探討。
#電子煙
黃珊珊議員表示,愈來愈多的資料顯示,不論是有含尼古丁還是未含尼古丁,電子菸對人體健康的傷害恐怕比傳統菸草還大,尤其是電子菸中增加香味的各種「醇類」以及其他物質,都會嚴重危害肝、腎、肺等,但中央相關立法進度還停留在立法院審議一讀通過,在相關法令未有所規範前,台北市能先做些什麼?
由於現行法規的不完善,加上業者的廣告行銷,電子菸已然成為青少年流行的一種潮文化,根據國健署統計,從2014到2019年,青少年電子菸吸食率逐年上升,董氏基金會也接獲6所學校求助,表示在開學後遇到學生在校吸食電子菸,另紐約前市長彭博更打算斥資1.6億美元全面抵制電子菸。在菸害防制法未修正通過前,為維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新竹市制定《新竹市電子菸管理自治條例》,新北市也訂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禁用電子菸實施要點》,那台北市呢?
台北市關於電子菸的管理單行法規在哪?何時能制定?
#外送平台問題
另一個問題就是像Uber Eat、foodpanda等這種新型態外送平台經濟,愈多愈多人投入這個職場,但究竟是雇傭關係還是承攬關係?外送員的保險以及職安問題?以及颱風天是否該提供勞務等,在相關法令未有所規範前,台北市能先做些什麼?
在8月30日由勞動局召開的外送平台業者座談會中,決議「業者同意將配合訂定外送員外送作業標準作業程序」,這個作業程序指的是勞動部預計要訂定的《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還是台北市勞動局要自行制定?如果是,何時要制定?
#民生汐止線
最後一個就是本質詢組持續關心的民生汐止線。在108年7月31日環保署專案小組會議中,要求民生汐止線與基隆輕軌在樟樹灣站必須各做調整達成共站目標,另外,民生汐止線SB03也將朝設置地下聯絡道與中和新蘆線行天宮站連接轉乘,再加上SB07與環狀線連接、SB10與文湖線連接(東湖站,280公尺連通道),這樣一來可大幅增加民生汐止線效益。
最後本質詢組以本次市長施政報告中提及的海砂屋劃定更新以及2-3歲幼兒加碼補助這兩件事說明,這就是府會合作下對市民有利的例子,把好的建議在最快時間內規劃成政策,把市政做好,這才是最重要也最根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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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管理指引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嗨嗨大家,這是Workforce勞動力量與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合作的第二篇貼文,上次我們談到了企業在面試、招募員工時要求提供身分證或其他證件的正當性,今天這篇貼文則是想來討論一下, 通常員工到公司工作應該是「人來了就好」,但如果公司要求出勤時應自行準備工作會使用到的設備或器具,這樣是否合理呢🤔
🐧勞資雙方有先講好,其實並無不可
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規定,有提到「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及工作用具費」是勞動契約應約定的事項之一,而且綜觀勞基法或各項解釋令,其實也沒看到有強制規定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應自 行準備與工作有關的設備或器具,因此反面來說,勞資雙方只要事前充分溝通清楚是否應自備工具、需自備哪些工具以及分別負擔的費用,依法來說應該也不是不行的。
不過一般來說,提供勞務所需的設備、機器、材料或工具等業務成本,應該還是要由公司備置、管理或維護比較適當,如果要求員工要「連工帶料」的話,那其實實務上還比較偏向承攬性質,對勞方來說還不如當作下包商承攬案件比較划算(可參照勞動部製作的「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
那我們再來看看最常見的制服問題,雖然我們上面提到事前約定好各項工具的準備與費用負擔情形應該是沒問題的,但如果是企業經營時要求員工穿著的「制服」就另當別論了~依照勞動部89年10 月16日臺勞資2字第0043550號解釋令,有提到不管是雇主為了達到事業經營的目的,或是基於工作安全、勞動紀律的需要而要求員工制服,該費用都應該是勞務成本或職工福利的一部分,如果企業要求勞工負擔或分擔成本,顯然是不妥當的😅
過去就曾有公司要求員工如果任職沒滿半年的話就要自行負擔制服費,結果當真的有員工未滿半年就離職時,公司便從員工最後一個月的薪資中以「制服扣款」的名義扣發了440元,後來被主管機關認定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反而被處罰了2萬元的罰鍰(參照勞動部107年9月28日勞動法訴字第1070014986號訴願決定書)。
🐧雇主要求員工在家工作(WFH)的設備,宜由資方負擔
另外我們也想分享一下,這陣子因為疫情的關係,不少企業為了讓員工分流出勤或是減少到辦公室接觸人群的機會,都採用了居家辦公的作法,但也有不少勞資雙方因為過去沒有這樣的經驗,因此便衍生了不少的爭議,其中居家辦公的設備(例如電腦、電話、網路費用甚至電費...)應由誰負責,就成為常見的討論議題之一。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佈的「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 其中便有提到建議企業在生產營運方面,可添購機器或資訊設備以應付遠距上班或在家上班的需求,雖然這個部分寫得並不算明確,但如果參考上面提到有關制服負擔的解釋令,應該不難看出主管機關在討論這類的費用負擔情形時,大多還是會認為應由雇主支付。
如果再退到最後一步來說,假如員工家中並無相關居家辦公的設備,雇主也不願提供導致勞工實際上無法提供勞務,員工或許可依照民法第267條,主張因可歸責於資方的事由,致不能給付勞務,進而要求資方仍應照常給付報酬。
以上是有關企業要求員工自備工作所需用品的一些小小分享🙂總而言之,還是建議老闆們最好還是能幫員工打理好各項生產力工具,讓員工心無旁騖地付出自己的心力就好,這樣不僅能減少勞資爭議,也能提高營運與生產的效率。
看到這裡,不知道有沒有讀者會想到,若今天公司雖然有提供員工電腦等硬體設備,但是卻沒提供工作所需的特定軟體(例如繪圖、文書使用),甚至明示或暗示員工自行下載盜版軟體,是否會衍生其他法律責任或風險呢?關於這個部分,就請大家去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那邊看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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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管理指引 在 國發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政府帶頭全面防疫 💪保住產業生產製造能量✨】
📌國發會今(18)召開產業防疫措施記者說明會,龔明鑫主委表示,為因應近來疫情快速升溫之狀況,產業已開始提高防疫等級,現階段國內經濟基本面佳,尤其今年1-4月訂單維持30~40%的成長,因此目前重點在維持生產製造端不受衝擊,就能將疫情對經濟的影響降到最小,政府也特別研議「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 疫情持續營運指引(社區傳播階段)」供企業防疫參考。
✍️重點快速看👀
1⃣成立防疫應變小組
請公司成立防疫應變小組,並與科學園區或工業區管理單位加強橫向連繫,制定防疫辦法等各項工作,隨時掌握最新防疫資訊,檢討防疫對策,讓公司能持續營運並快速復原。
2⃣強化人流及健康管理
包含公司員工、訪客、承攬商及供應商人員等,應建立體溫量測及篩檢機制,及建置異常人員管理措施。
3⃣管制群聚性活動
相關措施包括調整企業辦公方式、交通車管制、用餐管制、會議、活動及訓練管制等。
4⃣加強外籍移工管理
建立外籍同仁分組及防疫措施規劃、外籍移工自主健康管理與隔離措施宣導、外籍移工管理流程等機制。
📌更多資訊可參考本會新聞稿➡https://reurl.cc/KxZYLM
📌點我看「企業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社區傳播階段)懶人包」➡https://reurl.cc/mqajEl
📌詳細「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https://reurl.cc/E2kMkk
📌疾病管制署網站「COVID-19防疫專區」➡http://at.cdc.tw/5H0Z70
承攬管理指引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院內感染 即日起探病限2人陪病限1人
(26)下午召開記者會,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發展,醫院方面超前部署,昨天已邀集各級醫院代表、院長、感控專家開會討論,作出相關決議。
石崇良說,為了強化院內感控,病人方面,進出醫院人員分成病人,進入醫院前不論急診、住院、門診都需分流動線,有不同出入口。
訪客方面,必須按照醫院規範時段來訪,只有特定時段可探病,每個住院病人限2名,長時間陪病者如看護,每名只有1名陪病者,所有訪客都須採登記制,避免院內感染。
外包人員方面,今天將發布相關指引,所有醫療機構委託外部承攬者廢棄物清理、保全、交通車、照服員、太平間等在醫療機構內工作的非醫事人員,加強相關管理事項,必須一致性遵守醫療機構內所有感染管制程序,也規劃出入口動線、遵守旅遊史調查、體溫監測及追蹤,工作時必須配戴口罩。
此外,教育訓練方面,醫療機構必須辦理感染管制教育訓練,包括防護裝備穿脫、相關手部衛生等,新訊息需視同員工傳達。
石崇良說,因應疫情發展,為了對所有醫院工作者能有適當紓壓,也要求各醫院必須設置人員關懷紓壓機制,落實健康管理。
#2019COVID19News
【Reference】
1. 新聞來源: ( 中央社新聞粉絲團 )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226017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