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性別平等宣導海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性別平等宣導海報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性別平等宣導海報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性別平等宣導海報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唐聖捷,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性平教育不可怕,可怕的是無知和拒絕學習」 還原當天上課情況!了解差異、同工不同酬,到底哪裡有問題? 前天一群對性平教育有誤解的家長們,聚集在教育部前,對學校老師播放「葉永鋕的性別平等宣導片」表達強烈憤怒,並斥責「教育部蠻幹」。 自從去年公投結束以後,許多第一線在學校教導性平教育的老師受到很...

  • 性別平等宣導海報 在 唐聖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3-14 18: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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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平教育不可怕,可怕的是無知和拒絕學習」
    還原當天上課情況!了解差異、同工不同酬,到底哪裡有問題?
     
    前天一群對性平教育有誤解的家長們,聚集在教育部前,對學校老師播放「葉永鋕的性別平等宣導片」表達強烈憤怒,並斥責「教育部蠻幹」。
     
    自從去年公投結束以後,許多第一線在學校教導性平教育的老師受到很大的壓力,但慶幸的是,很多老師還是堅持做正確的事,持續地在校園推動性平教育。我們在想如何可以給這些在第一線的老師們加油打氣,讓他們知道他們不孤單,在台灣的各個角落還是有非常多支持性平教育應該要落實的爸爸媽媽和朋友們。
     
    於是我們發起了「媽媽爸爸站出來 聲援學校老師繼續推動性平教育」的連署活動。截至目前為止,已有破萬的朋友一起聲援,真的很振奮。更棒的是,我們收到了許多第一線的老師私下傳訊或公開留言,我們很振奮,也很驚訝一個小小的連署活動,就能有這麼大的迴響力。
     
    其實在前天下午事情發生之後,當天晚上就收到當事老師的私訊來信,感謝我們對於性平教育的支持。我也了解了整個事發的過程,還原當梯上課的現場,到底是不是這位無知的家長說的這麼可怕?
     
    事情是這樣的。
     
    在這個學期初,這所學校想參加教育局舉辦的一個友善校園的海報暨四格漫畫的比賽,校方想說或許可以讓孩子試試看,於是就找了老師商量。而這位美術老師這學期剛好要教海報設計,於是這位老師將這個計畫加到他的課程中。
     
    這個比賽的主題共有五大項,包含:關懷中輟生、性平教育、生命教育、人權法治以及品格教育五大項。基於尊重孩子的自由意志,可以自由參加或者做其他自己喜歡的主題類型。
     
    每個大項,這位老師都有一一說明內容,其中性平教育的部分,老師提到了:性騷擾、男女平權、性別歧視和性別氣質等面向。

    於是這位老師就接著播放了以下兩部影片:

    1.男女同工不同酬 https://youtu.be/esv9SJL3uX8
    這是一隻挪威的短片廣告,內容著重在男女同工不同酬,及一百多年前女性沒有工作權,但靠著一路革命爭取到今天的狀況。相信未來只會更好!
     
    2.葉永鋕的故事 https://youtu.be/V_M9ZId2QAY
    葉永鋕事件是促成性別平等教育法成立的重要關鍵。這位老師希望透過這支影片的介紹,讓孩子了解到,能有今日比以前更友善的校園環境,是很多人努力而來的,雖然霸凌的情況還是存在著,但已經比以前進步很多了,而我們要一直努力下去。

    老師也強調,尊重他人和自己的不一樣,了解是最好的方法。

    後來他們就繼續海報設計的課程,以上。
    這就是當天老師上課的情況。
     
    我看不出來這位老師播放的這兩部影片有什麼不對?
     
    我想孩子們都不可能在無菌室長大的,他們有天一定會認識這個世界。現在是個資訊爆炸的時代,好的、壞的、有用的、沒用的資訊,隨手可得。今天孩子的手機、電腦的所能得到的訊息、資料,可能比各位想像中的都還精彩。如果讓他在錯誤的資訊中長大,他可能就成為受害者或是加害者。
     
    我想在第一線的老師們,要承受的壓力真的不是我們能想像的。老師們,加油!正確的事情,請堅持下去!
     
    支持落實完整性平教育,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平安自在長大!讓悲劇不再重演!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小孩被霸凌,也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霸凌者!
     
    葉永鋕影片拍攝者給恐懼的媽媽的一封信
    https://goo.gl/e6enGb
     
    ✊媽媽爸爸站出來 聲援學校老師繼續推動性平教育
    🤝減少歧視與霸凌 為孩子打造多元友善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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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別平等宣導海報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7-13 19: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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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機性交就是性侵,不要再用「撿屍」這種怪異的字眼了,那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屍體!
    還有,性侵一個意識清醒的人,和性侵一個因為酒醉而意識不清的人,在法律上的評價是一樣的,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呼籲政府若真的重視人身安全、性別平等的話,在夜店除了宣導酒後不開車,也該好好宣導一下這個法律常識,可以作成海報張貼在各大夜店,也可以作成貼紙來發放,各大公務機關包括警察局的跑馬燈也都可以宣傳。

    參考法條:
    刑法第221條第1項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25條第1項 (乘機性交罪)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