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小額採購公文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小額採購公文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HELF (工作 QQ)看板PublicServan標題Re: [請益] 新北市偏遠區公所~長...
小額採購公文 在 劉仕傑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8 04:55:43
【 週四胖犬物語 l 蘋論陣線 】 大家早安! 這是我針對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路口慢看停」影片在網路上引起討論所寫的文章,感謝蘋果新聞網 刊登於今日紙本。我知道許多人都沒有花錢訂閱(跟我一樣😂),所以在這邊貼出全文給大家看。 ——分隔線 標題:石虎陪型男局長跳舞為何變災難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日前...
※ 引述《banana333bpp (ira333)》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新北市偏遠區公所~長官要的小額採購~= =
: 時間: Thu Mar 12 20:59: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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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1804 心有戚戚焉~
:
: 對於考上公務員這件事原本是開心的,可是自從XX區公所長官對於本人拒絕
: 選擇他挑選的廠商,而是以最低價廠商為簽約廠商後,總是不斷找麻煩,對於
: 這種情況究竟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呢? 不過應該是很難舉證他跟廠商間的交流了~
:
: 只是沒想到~經費這麼少的地方還能搞出這麼多的麻煩事~
首先
小額採購是依據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第5條
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採購之招標,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廠商採購,免
提供報價或企劃書。
依據採購法18條"沒有公告程序"(是"逕洽")...本身屬於未經公告之限制性招標
所以根本沒必要去進行採購法規定需經公告程序後辦理的
"開標 比議(減)價 決標" 這些採購程序...
(而是適用民法 契約成立的方式 雙方合議)
自然也不存在決標原則(最低標 最有利標...等等)的選擇!!!
PS.三家比價 <--根本是陋習 自找麻煩!!!
而且依您所述小額採購的"詢價"也非公告程序下進行的...
因此您詢出來的最低價
不代表市場最低價喔!!!購買的廠商也不具法定"最低標決標原則"得標廠商資格
依您邏輯
今天要搞您...很簡單 我去找一家您沒詢到的廠商 去檢調那說您買貴了...
試問 您還能用最低標決標原則作為回答嗎? 根本不行 因為 沒公告程序阿!!!
您能回答的只能說 您詢價了幾家 買的這家沒背離市場行情!!!
重點在這!!! 沒"公告程序"...所以您詢到的價 只是參考
不具備公告後 開比議決 的最低標得標廠商法定效力
PS.經公告後未投標廠商不能說自己比較便宜...而告機關
PS.就像共契有公告程序 所以您跟共契(未達大量採購)買貴了
檢調不會辦您 買貴圖利...
有這個觀念 以後
再來才是實務上的操作方式
如果 首長指定的廠商 報價沒有背離市場行情太多...
承辦人當然可以考慮...配不配合...
當然背離市場行情太多要適當的提醒長官
--->這狀況下 首長會讓步並且會轉移壓力給他指定的廠商...
--->但您只以詢到最低價廠商這個理由...只是找麻煩
一般來說
不管是長官 承辦人 包括您做久了 都會有所謂的口袋名單
(也就是 願意配合機關條件的廠商)
而且廠商遇到新手承辦 最喜歡用低價去攪...
攪亂了...吃虧的也許還是承辦...
口袋名單 被趕走了以後...這次得標的廠商不見得願意繼續配合...
反正 不背離市場行情原則下 配不配合長官指定廠商 是有彈性的
當然長官的口袋名單 可能簽扯 地方 政治 派系 私人關係...
重點是您一定拿不出實質證據阿~~~
(所以長官正不正派 其實也可從他口袋廠商的屬性 判斷...)
只要記住一個原則 "不背離市場行情"
您買貴一點點 都很好自圓其說
EX 配合急需 贈送保固 或是 贈送舊機維修...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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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6165171.A.A71.html
: → since2013: 想到22651篇…… 03/12 21:05
: → maniaque: 若只會看價錢高低,那以後也要有本事讓廠商力挺到底... 03/12 21:06
: → maniaque: 不要以後只會跟長官報告說..廠商call了都不來..... 03/12 21:06
: → maniaque: 要低價歐? ^_^ 以後都給他湊到10w以上開最低標 03/12 21:07
是的
要滿足 最低標得標廠商 這個資格 就走公告程序
另外 小額採購 不是不能 公開取得 或 公開招標 喔!!!
第5條 只是 "得"不經公告程序 <--也是行政裁量
當然可以不逕洽 去走公告程序
: 推 sunbysea: 最低價不一定最好啊,有問過長官為什麼鍾情某廠商嗎? 03/12 21:47
: → banana333bpp: 沒辦法~不用最低價的話,小額採購無疑是牴觸採購法 03/12 21:49
...沒有牴觸
邏輯是 小額採購是(未經公告之)限制性招標
再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讓它可以逕洽不需經過 比價或議價程序
是依法 限縮法律效力 的方式
: → banana333bpp: ,但長官小額採購還使用選擇性廠商,不堅持到底的 03/12 21:49
限制性招標
亂用名詞 選擇性招標 有其法定
: → banana333bpp: 話,被人一報,死無對證~X D 03/12 21:49
: 推 sunbysea: 採購法有說小額採購要採用最低價方式嗎 @@ 03/12 21:58
: → hitt: 小額採購未達公告公額十分之一,沒規定一定要最用低價,但也 03/12 22:09
: → hitt: 不行偏離行情太多…本來首長就可以指定,你可以上簽理由, 03/12 22:09
: → hitt: 附訪價資料請他簽看給誰,只是有些首長不願寫在紙上…… 03/12 22:09
如上所述
: → banana333bpp: 有的~未達公告金額1/10的採購方式~採購法上面有寫@@ 03/12 22:13
: → banana333bpp: 無特殊原由規格的小額採購~以最低價為主~ 03/12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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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找到...這句話
而且主客體不對
印象中 敘述應該是
最低標決標原則 適用於 標的明確之採購
問題是 您都採未公告之限制性招標(逕洽) 哪來 最低標決標原則適用??
: → banana333bpp: 樓上是的~您說的沒錯,長官不願意寫在公文上哦~ 03/12 22:15
: 推 jeff101234: 小額不是逕洽就好了嗎@@ 怎麼還會有報價 03/12 22:16
: → banana333bpp: 這是最大的長官的規定~X D 03/12 22:23
: → banana333bpp: 文中長官是另外的人 03/12 22:23
: 推 jeff101234: 所以是小主管在囉唆就是了 是直屬主管嗎? 03/12 22:31
: → jeff101234: 還是說是你們公所第二大的主管... 03/12 22:31
: → banana333bpp: 是第二~ 03/12 22:36
: → jeff101234: 那不太好搞阿 冏 只好隨身攜帶錄音筆了... 03/12 22:37
: 推 pplark: 先推一下原PO 我也在新北偏鄉公所辦小額 有興趣可私信交流 03/13 00:11
: → pplark: banana333bpp 請問在哪牴觸呢 03/13 00:12
: → pplark: hitt 雖說小額是逕洽 但也沒說首長可以指定 個人覺得那 03/13 00:15
: → pplark: 根本是公務圈陋習 只是大家都怕考績在別人手上 而不得不 03/13 00:17
採購法
都是寫 "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從沒寫是"採購人員或承辦人"核准!!!
首長當然有權指定廠商
承辦人 要寫的是票漂亮亮的簽陳 ... 讓首長 心甘情願 贊成或反對
EX 首長指定A
配合首長...就寫...A廠商報價符合市場行情但配合 "機關急需"OR"......."
逕洽其辦理採購...
不配合首長...就寫 A廠商報價微幅高於市場行情 惟其能配合 "機關急需"OR"...."
擬逕洽其辦理請鈞核.....
通常背離市場行情 不配合 其實跟長官講 長官就會回頭找廠商砍價了 XD
: 推 Imuran: 原則上未達是逕洽,當然你想找3家估價也沒人管你 03/13 01:28
早期 是稱做 市場詢價階段
: → Imuran: 最多就是同一年度類似採購達公告以上會被質疑 03/13 01:29
: → Imuran: 然後為什麼您會認為未經公告招標程序的最低價是最低價@@? 03/13 01:31
這部分要注意!!! 也是不配合長官的好理由之一
: → Imuran: 最後,說這是陋習太嚴重...我覺得您可以上網公告看看有時 03/13 01:34
: → Imuran: 是不得不為,會怕就把它湊一湊弄成公告以下逾10萬來玩 03/13 01:35
: → Imuran: 玩個一次我想正常人就會縮回去逕洽了 03/13 01:35
: → pplark: Imuran大 我明白小額有時是不得不之 我指的陋習是主管自 03/13 01:48
: → pplark: 行挑選逕洽的廠商 就要承辦人簽核 03/13 01:49
長官說了算 (畢竟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XD
個人還希望長官指定!!!
只要不背離市場行情太多
: 推 core168: 還有更蝦的,自己都跟廠商喬好了,丟個型錄要承辦人簽出 03/13 08:29
: → core168: 來,當然要給他簽成選擇題,球都做給長官殺了,就批示選 03/13 08:29
: → core168: 他挑的那家就好,人家也不知道他有先喬好,就裝死批個可 03/13 08:29
: → core168: ,實問虛答,大概是心虛吧, 03/13 08:29
: 推 tery623: 既然你有出選擇題給長官批了,那到時履約廠商有問題,責 03/13 12:46
: → tery623: 任也不在你身上啊~ 03/13 12:46
: 推 rain2000: 我還以為最不想選最低價的人就是承辦人 03/13 12:52
: → banana333bpp: 長官會口頭指定哦~沒有選擇題 只有承辦人自己簽定 03/13 12:54
: → banana333bpp: 哪家,他們才不會留下任何證據哩,口頭也是暗示莫家 03/13 12:54
: → banana333bpp: ,要承辦人自己說出來哩,錄音筆也有些失效了~ 03/13 12:54
...簽陳的藝術 就在這...
怎麼寫到 長官高高興興蓋下去 您又沒責任 是要花時間磨出來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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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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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94.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6262447.A.95F.html
※ 編輯: AHELF (218.166.94.11), 03/14/2015 00: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