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定期勞動契約離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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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3萬的網紅SHIN L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紓困 #補助 #無薪假 合作信箱✉️ : [email protected] ❗️影片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二次搬運、寫成新聞稿 ❗️每月45元幫助我創作更多影片|https://shinli.pse.is/PD4Q5 ———————————————————————————— 🙌紓困4.0詳...

定期勞動契約離職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24 16:24:17

#Workforce勞動力量新上架 嗨嗨大家,前陣子在PTT的Salary版上看到有篇討論「某賣場定期契約的徵才陷阱」的文章,大概是在說新進員工在剛到職時需簽訂三個月的定期契約,並且同時為試用期,假如任職將近三個月後公司不想續聘的話就得直接離職而且不給資遣費與其他權益。姑且不論該文章所述的狀況是否為...

定期勞動契約離職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21:53:49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前幾天有讀者跟我們分享她的職場經歷,他表示自己在離職前已經做了交接,但沒想到隔了一段時日,公司竟主張當時交接有誤,導致公司有損失需要他賠償。這樣的故事你一定不陌生,因為實在太常見了😔(連米編自己就遇過類似情況),今天想來簡單分享,離職前交接到底要注意哪些事情! ❶提前約定...

定期勞動契約離職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2 18:58:49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今天的貼文是與 @legispedia_tw 法律百科合作的最後一篇貼文了,嗚嗚嗚時間過得好快,不曉得先前的合作貼文有無帶給大家一些幫助呢?最後一篇貼文,想要來分享有關於勞動檢查的議題,對於許多雇主而言,維持公司營運與人事管理需要耗費相當心力,若此時又...

  • 定期勞動契約離職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4 1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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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前陣子在PTT的Salary版上看到有篇討論「某賣場定期契約的徵才陷阱」的文章,大概是在說新進員工在剛到職時需簽訂三個月的定期契約,並且同時為試用期,假如任職將近三個月後公司不想續聘的話就得直接離職而且不給資遣費與其他權益。姑且不論該文章所述的狀況是否為真實(推),但在該篇文章的推文中有不少人認為公司並沒違法,而是勞工自己沒看清楚合約就簽名,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我們就來說說我們的看法,並再次跟大家分享有關定期契約與試用期的概念與迷思~

    這篇文章會提到以下內容
    ❶關於試用期-試用期滿後雇主可以直接叫員工走人?
    ❷關於定期契約-雙方講好聘僱期間就不用給資遣費?
    ❸試用期間以定期契約約定可以嗎?
    ❹勞方實務上面臨的困境與雇主應承擔的風險

    文章傳送門:https://twworkforce.com/2021/09/22/fixed-term-contracts/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瞧瞧!米編私心覺得這次的主題真的很切中要害,定期契約跟試用期絕對是初入職場者最容易混淆的,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不管你是勞工還是雇主,都需要再多花一點時間去瞭解,以免權益受損或是不小心違法了!希望大家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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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 #法令 #法律 #試用期 #新人 #菜鳥 #工作 #職場 #老闆 #雇主 #人資 #定期契約 #契約 #同事 #資遣 #權益 #勞工 #員工 #新鮮人 #迷思 #都市傳說 #不要被唬住啦

  • 定期勞動契約離職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2 16: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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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運務段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22~110/09/27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職務:定期契約工。
    (二)僱用人數:共3名。
    (三)資格條件:
    1.國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期間:自報到日(預計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預計共3個月)。
    (二)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南州火車站,配合電氣化通車月台安全維護及嚮導、業務諮詢及其他站務工作。
    (三)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需配合輪A/B班。
    A班6:30~15:00
    B班: 13:30~22:00
    (四)薪資:約2萬4,000元(依勞基法規定)。
    (五)其他事項:不供膳、不供宿、提供勞、健保,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
    (六)約滿時應當然解僱,不得以任何原因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南州火車站(管理站) (屏東縣南州鄉仁里村仁里路8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期間:自110年9月22起至110年9月27日止(以掛號郵戳為憑)。
    2.檢附下列資料(請依序排列):
    (1)個人簡歷(請至https://app.box.com/s/vj3qfzv2kow4hbi17orf網站下載個人簡歷,如無法下載請自行準備簡歷表)。
    (2)自傳(約500字內)。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請以A4格式將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成同一面,無須剪裁)。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上述資料請寄南州火車站(地址: 屏東縣南州鄉仁里村仁里路86號)。
    ),信封請註明「應徵高雄運務段南州站定期契約工」字樣。 聯絡方式:
    (08)8642942張站長或值班站長。(請於週一至週五8:00~17:00來電;12:30~13:30及例假日休息)

    3.初審合格者(即審查檢附資料無缺漏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參加甄試者請攜帶身分證件以供身分核對。
    4.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約僱期間內離職者,依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5.錄取報到人員於通知錄取後一周內須繳交3個月內經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之體格檢查表。
    6. 錄取人員任職期間不得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單位擔任其他職務,如經發現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定期勞動契約離職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6 19: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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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前幾天有讀者跟我們分享她的職場經歷,他表示自己在離職前已經做了交接,但沒想到隔了一段時日,公司竟主張當時交接有誤,導致公司有損失需要他賠償。這樣的故事你一定不陌生,因為實在太常見了😔(連米編自己就遇過類似情況),今天想來簡單分享,離職前交接到底要注意哪些事情!

    ❶提前約定交接期間
    除非勞資雙方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有先行約定,否則一般來說職務交接的期間還是會因為員工的資歷、職位、工作內容、負責專案進度或管理範圍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議勞資雙方在進行交接工作以前,最好先確定期限,讓雙方都能掌握交接時程。

    ❷常態性工作資料化
    勞方最好還是在離職前將自身的工作職掌與常態性的工作項目一一列出,並製作交接清單與時程表,在主管的見證下與同事或新人完成交接。(如果有職務說明書就太好了,直接對照著交接即可)

    ❸專案進度說明
    若你的工作剛好牽涉到不同期間的專案,建議將進行中的各項專案分別列出,並以書面方式呈現出不同專案的細節、問題與進度,最好還可以用甘特圖或專案狀態表之類的圖表顯示出目前專案執行狀況,除了能讓接手的同事更順利(或減少離職後被打擾的機率),也能讓老東家留下好的印象。

    ❹列出檔案與財物清單
    舉凡在職期間曾經運用到的工作紀錄、報告、客戶資料、文宣檔案、E-mail往來紀錄或電子檔案等都是屬於公司的資產,勞方最好也針對前述的這些資料製作詳細的列表或目錄,進而整理好相關的文件或標記清楚檔案的存取方式。至於其他固定資產或實物等(例如文具用品、零用金、公務電話或其他設備等),也應列出清單甚至以拍照方式記錄交接情形,避免在離職後才發現遺漏。

    ❺交接過程書面紀錄(超重要💡💡💡)
    實務上其實還是有許多勞資雙方都僅以口頭方式交接,往往會因為誤會或溝通管道不良而產生嫌隙,如果能將上述資料統整成一份業務交接表單,並透過書面、電子郵件或甚交接會議的方式留下證明與紀錄,未來發生爭執時或許就能有很好的依據還原事實了。

    雖然法律並無明文規定,但勞方離職時仍應確實將交接工作辦理妥當,否則因為沒有辦妥業務交接而導致雇主有受到損害時,資方是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或第227條第2項提起損害賠償的告訴的。(但雇主仍須舉證才行)

    以上就是我們的小整理,更多內容可以去看看先前的文章👉🏻沒做好交接工作,就不能離職嗎?希望大家如果離職都可以交接順利,好好的邁向下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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