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土地租金收入免稅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土地租金收入免稅額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土地租金收入免稅額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土地租金收入免稅額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黃浩銘 Raphael Wong,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低稅制就代表我哋少交稅?正傻仔! 房屋開支佔住戶總開支百分比 : 1.香港有33% (2009/10,支出項目為房屋) 2.新加坡有22.4% (2007/08,支出項目為Housing and Utilities) 3.台灣有24.4% (2011年,支出項目為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

  • 土地租金收入免稅額 在 黃浩銘 Raphael Wo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3-12-30 15: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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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稅制就代表我哋少交稅?正傻仔!

    房屋開支佔住戶總開支百分比 :
    1.香港有33% (2009/10,支出項目為房屋)
    2.新加坡有22.4% (2007/08,支出項目為Housing and Utilities)
    3.台灣有24.4% (2011年,支出項目為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
    4.澳門有20.5% (2007/08年,支出項目為住屋及燃料)

    【第三問:香港的低稅制度不是很好嗎?】

    其實,這個問題是問錯的。因為香港沒有低稅制度。

    無可否認,香港的稅制是簡單的。我們也不能否認香港的薪俸稅率(最高為15%)和利得稅率(16.5%)比大部分國家都要低。另外,因為我們很多打工仔女的收入不多,收入比免稅額還要少,令全港有超過一半的勞動人口不用繳交薪俸稅。因此,很多人以為香港是行低稅制的城市。

    但別忘記,香港政府有一項特別的主要收入叫賣地收入。剛發佈的財政預算案,便預計來年會有近17﹪的政府收入(約690億元)來自賣地,是利得稅以外的最大單一收入項目。

    有錢從政府手中買地的,當然是富可敵國的地產商。付出了巨額的賣地收入,地產商當然會將成本轉嫁到我們身上。高地價除了令我們外出購物、用膳的開支大增之外,更令我們的房屋開支大得驚人。從下表我們可以見到,相對附近地區的居民而言,香港人在房屋的開支實在是大得多。

    房屋開支佔住戶總開支百分比 :
    1.香港有33% (2009/10,支出項目為房屋)
    2.新加坡有22.4% (2007/08,支出項目為Housing and Utilities)
    3.台灣有24.4% (2011年,支出項目為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
    4.澳門有20.5% (2007/08年,支出項目為住屋及燃料)

    當鄰近地方的住戶僅花約兩成左右的開支在房屋時,香港住戶卻要花逾三成開支在房屋。昂貴的租金、首期、未還給銀行的按揭……這就是高地價政策的惡果!它令我們的生活迫人,淪為樓奴,也令我們要減少在其它方面的消費。

    因此,即使香港沒有銷售稅,並不代表普羅市民不用交稅。只不過是為高地價政策所衍生出來的生活成本不被叫做稅而已。這些開支有些會被李嘉誠等富豪拿走,當中有一些就會成為政府賣地收入的來源。換言之,政府的賣地收入根本就是來自全民埋單的地產稅!

    之前我們曾指出:財稅制度應體現「損有餘」和「補不足」形式的財富再分配。地產稅的收入來自全民,它根本不是「損有餘」。更恐怖的是,這筆龐大的政府收入也不會用來「補不足」。因為賣地收入是不會用在教育、醫療、建資助房屋和社會保障等有利民生的項目的。賣地收入全被撥到「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該基金的主要用途是搞基建(如高鐵)、徵用土地、興建或改建政府建築物等。換言之,這些錢絕大多數只會被轉移到建築商等財團手中!

    試想想,像高鐵那些大規模的基建工程,到底誰得益最大?最後還是那些有地的地產商!因為多了交通樞紐在附近,他們的物業可賣得更貴!

    現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有逾七百六十億元,但這些錢還是因為該基金的指定用途而不能用來解決我們的民生問題。地產稅來自全民卻只得大財團受惠。香港的所謂低稅制度無疑是一場騙局!

    十問十答:http://tinyurl.com/low3zjv

  • 土地租金收入免稅額 在 高雄市議員 陳玫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2-04-12 11:04:56
    有 19 人按讚

    報稅的季節又快來到,我們每天處理一堆事務難免掛萬漏一,,所以特別幫大家準備100年度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標準一覽表;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00年度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標準一覽表
    項 目 可扣除金額 免 稅 額 納稅義務人、配偶年滿70歲以上 123,000元(民國30年以前出生)
    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以上 123,000元(民國30年以前出生)
    其餘納稅義務人、配偶、受扶養親屬 82,000元
    各 項 扣 除 額 標 準
    扣除額 單身者 76,000元
    夫妻合併申報者 152,000元
    列 舉 扣 除 額 捐 贈 所得稅法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 綜合所得總額20%以下(每一申報戶)
    政府(含以土地對政府之捐贈)、國防、勞軍、古蹟等 不限制
    政治獻金法 捐贈限額 j綜合所得總額20%以下
    k捐贈總額200,000元以下
    ※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但對於未依法登記為候選人或登記後其候選人資格經撤銷者、收據格式不符者、或捐贈的政治獻金經擬參選人依規定返還或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等,不予認定。
    ※對政黨之捐贈,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於97年度立法委員選舉之平均得票率未達2%者或收據格式不符者,不予認定。【100年度因未辦理立法委員選舉,故以上次(97年度)選舉的得票率為準】
    擬參選人 政黨、政治團體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的競選經費 規定最高金額內減除政治獻金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規定政府補貼競選經費後的餘額
    保險費(限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且同一申報戶) 每人每年扣除24,000元,但實際發生之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醫藥及生育費 不限制
    災害損失 不限制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不得超過300,000元(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
    房屋租金支出 以120,000元為限(每一申報戶)
    特別扣除額 財產交易損失 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有薪資所得者每人以104,000元為限,未達104,000元者則以實際金額扣除。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270,000元以下(每一申報戶)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104,000元(每人)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25,000元以下(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數額)

    *100年度可作為列舉扣除額之政黨計有:
    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新黨、臺灣團結聯盟及無黨團結聯盟等5政黨。
    *100年度大陸人民幣與新臺幣兌換率為1:4.5652。
    *100年度押金設算租金收入之年利率為1.08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0年1月1日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
    *100年度抵押利息之年利率為4.755%(中央銀行年利率)
    *100年度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並可免再檢附已申報收件之營利事業投資明細及分配盈餘表。
    附註:本表僅提供參考,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依據所得稅法及相關法令函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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