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北市都市計畫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台北市都市計畫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北市都市計畫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北市都市計畫書產品中有3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089的網紅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智翔的議會質詢-市長施政報告(9/22)】 睽違數月,在這次休會期間台灣經歷了防疫升級階段,從三級警戒回到二級,除了感謝所有醫護團隊以及各單位的努力,讓我們可以回到議場中向市長與各位局處首長討論市政議題之外,用心防疫之餘,智翔以及團隊持續盤點、追蹤各種市政問題,為更好的桃園來努力。 按照慣例,...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市長施政報告(9/22)】 睽違數月,在這次休會期間台灣經歷了防疫升級階段,從三級警戒回到二級,除了感謝所有醫護團隊以及各單位的努力,讓我們可以回到議場中向市長與各位局處首長討論市政議題之外,用心防疫之餘,智翔以及團隊持續盤點、追蹤各種市政問題,為更好的桃園來努力。 按照慣例,...

  • 台北市都市計畫書 在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2 2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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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翔的議會質詢-市長施政報告(9/22)】

    睽違數月,在這次休會期間台灣經歷了防疫升級階段,從三級警戒回到二級,除了感謝所有醫護團隊以及各單位的努力,讓我們可以回到議場中向市長與各位局處首長討論市政議題之外,用心防疫之餘,智翔以及團隊持續盤點、追蹤各種市政問題,為更好的桃園來努力。

    按照慣例,定期會的第一天,我們逐項盤點本會期要討論的題目。

    #東門溪流域裝設觀測井

    東門溪-南崁溪的污染事件,在5月至7月間成為桃園人最關心的話題之一,當時智翔也利用假日時間循線追查污染源,但東門溪從後站途經市區一帶,皆被地上建物以及道路覆蓋,直到朝陽公園處才能觀測河川狀態,造成難以判斷污染源來自何處。

    對此智翔建議,可在東門溪上方開觀測井,平時覆蓋透明孔蓋,便可就近觀測河水在不同段落的變化,縮小追查範圍,讓主管機關可以盡早鎖定污染源頭。

    #逕流廢水計畫書審查流程

    而南崁溪污染一案,連帶延伸出營建廢水的問題,由於環保局最初研判黃褐色廢水為工地排放,恰好鄰近東門溪-南崁溪一帶的小檜溪重劃區正大興土木。

    按法規,建案得通過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其設有「65.54立法公尺沉砂池」才能動工,但對於此項目的稽查,卻常常每抓必中,法規形同虛設,智翔認為儘管日前南崁溪的污染在證據上與該工地建案無直接關係,仍該加強稽查的力道,不要讓建商一時的方便,使南崁溪「水清魚現」的願景成為空談。

    #桃園市立殯儀館周遭空污管理

    同樣是環保議題,桃園殯儀館除了焚化遺體,尚有庫錢、金紙銀紙,以及逢中元節慶統一焚燒的紙錢,會集中在焚化爐焚燒,不同於焚化遺體具有空氣污染處理的設備,焚燒紙錢的金爐有著燃燒不完全、沒有空污處理等潛在的問題,在資料蒐集時,鄰近校園內的空氣品質監測也有瞬間達標亮燈的紀錄,該如何來改善?我們在本會期仍需民政局、環保局來集思廣益。

    #校園運動空間社區化

    智翔曾在第二會期提過校園運動空間社區化的想法,如今也有看到桃園各區有不同實踐的案例,但以桃園區為例,運動空間仍然缺乏,是否能請桃園市府再次盤點社區的需求,以利下一階段的空間開放能更加完善。

    以及過去曾提到,校園場館、活動中心、游泳池等租借社區民眾,或以委外營運方式;假日及夜間時段開放等具體措施,期望在新的會期中,能與相關局處做充分討論。

    #公托公幼增設

    截至去年,桃園2-5歲幼兒就讀公幼的占比為24.07%,連續三年成長幅度有限,距離行政院規劃的4成目標仍有一大段距離,而盤點各行政區的候補人數比例,可見中壢區與八德區皆突破三成;公托方面,桃園市0-2歲人口數大於台北市與高雄市,但托嬰中心數量卻不及,且在桃園區、龜山區、蘆竹區的候補人數皆突破百人。

    公幼與公托的量能不足是現況,但公共化服務的背後更多是資源分配的問題,過去我們倡議過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活化校園閒置空間等解方,新的會期,期待與教育局、社會局再次探討這題,如何成為堅實的後盾,為桃園的年輕家長減輕育兒負擔。

    #日間照顧服務據點評估

    根據審計報告指出,桃園市截至去年十月底,日照據點的收托比例僅69.4%,屬成效偏低,而運用戶籍資料畫出需求人口的熱區圖來比對可發現,八德、大溪、復興、龜山等區的據點明顯偏離需求人口,如何讓需求人口願意來使用日照服務據點,降低移動的成本可能是關鍵,往後會再請教社會局對此的看法。

    #大有梯田公園瓶頸打通

    上個會期有質詢過大有梯田公園的交通瓶頸問題,當時智翔是提案是否可做道路的打通,並重新規劃周邊動線,進度方面本會期會持續來追蹤。

    #中油煉油廠遷廠

    最後則是中油煉油廠的遷廠議題,距離最後一次小組會議已三年半過去;去年國土計畫的會議也已一年多,中油是否有新的覓地規劃?或是都市計畫的變更有沒有新的進度,除了先請市府提供遷廠進度資料外,這個會期智翔將繼續請教相關的局處首長。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uKIpWsK4UU8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 台北市都市計畫書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0-08 16: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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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林農會都更案 更新處重申「依法審理」🌳🌳

    報載 #台北市 #士林區 #農會都更 案件,未出具會員大會決議就逕自送出農會都更同意書等爭議。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於受理民眾申請都市更新案件時,均依中央訂定之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申請案件之計畫書及同意書等文件,也確實依法令規定審查。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台北市都市計畫書 在 呱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19 15:33:02
    有 7,017 人按讚

    日前柯文哲市長拍了一部建國啤酒廠的影片,得到王世堅議員的盛讚。柯文哲也直言「就算是大柯黑都會同意」建國啤酒廠案的市府立場。

    老實說我原本沒有要質詢此題,此案延宕十幾年,至今沒有結論的原因錯綜複雜,各方都有盤算,我也不想隨便下個結論。但是我認為柯文哲市長的影片有一些資訊上的錯誤,希望提出不同的觀點給大家思考。

    建國啤酒廠位於台北市八德路與建國北路口,距離華山不過800公尺的距離。原本有個想法是想將這座日據時代就存在的老酒廠改建為啤酒文化園區,這個老酒廠可是時至今日都還在生產「18天」的活酒廠,不只是古蹟而已,加上地理位置不錯,發展成一個啤酒文化園區真的是不錯的想法。

    過去幾年,精釀啤酒在國內外大受歡迎,日本、韓國許多市鎮都把本地產的特有啤酒當作觀光賣點(例如川越就是賣胡椒啤酒)。而且標榜產地直送,酒吧的後面就是酒廠,不但來源新鮮、而且也可以把酒廠變成觀光的一部分。建啤這塊地就是天造地設的完美組合。

    除了一些市民團體,主要關注此案的利益相關團體是台酒、台酒工會、台北市政府、甚至北科大等等。柯文哲市長在影片中提到,台酒原本想將此地的工業區改劃為商業區,目的是為了蓋商業大樓。但其實2018年的計畫書內容是將工業區重劃為特定專用區、作為公園與廣場之用。

    2018年10月,市府與台酒早已根據此計畫書簽訂合作意向文件,並且風風光光地開了記者會,顯見雙方確有共識。不過才兩個月時間,市府推翻這個合作案,並且表示此合作內容有違法之虞。

    不過2017、2018年,台北市政府與中央的二級都市設計審議會早已通盤討論此案,包括適法性問題也在會議上通過。更開過地方上的創意工作坊,進行鄰里溝通。為何兩個月間可以有此巨大的變化呢?

    市府在影片中提到,北科大也需要校地,若北科大沒機會得到台酒這塊地,造成他們被迫離開台北,也非台北市民之福。

    但我的問題是,北科大是隸屬中央的國立學校,作為市議員、作為市長,我們其實沒有幫他們謀取福利的義務。雖然他們離開會對台北市造成傷害,但市長提出這點的根據為何?是北科大對我們做出了口頭威脅嗎?若他們真做出此威脅,那他們離開台北可以搬去哪裡?魚死網破對他們好處是什麼?倘若威脅只是虛張聲勢、我們幹嘛要聽?倘若威脅為真,我們又為什麼要接受這個情緒勒索?

    這些都是市長要回答的問題。

    其實我認同市府說此案須公開招標的理由。我也相信依照台酒與此地的歷史淵源,只要秉持誠意準備,得標應該也是手到擒來。所以這裏缺的只是溝通和誠意。

    對於此案,坊間有很多政治性的陰謀論,在此不做討論。但作為一個市議員和每次直播都會喝啤酒的市民,我也很期望啤酒文化園區的出現。

  • 台北市都市計畫書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9-22 18:03:16

    【智翔的議會質詢-市長施政報告(9/22)】

    睽違數月,在這次休會期間台灣經歷了防疫升級階段,從三級警戒回到二級,除了感謝所有醫護團隊以及各單位的努力,讓我們可以回到議場中向市長與各位局處首長討論市政議題之外,用心防疫之餘,智翔以及團隊持續盤點、追蹤各種市政問題,為更好的桃園來努力。

    按照慣例,定期會的第一天,我們逐項盤點本會期要討論的題目。

    #東門溪流域裝設觀測井

    東門溪-南崁溪的污染事件,在5月至7月間成為桃園人最關心的話題之一,當時智翔也利用假日時間循線追查污染源,但東門溪從後站途經市區一帶,皆被地上建物以及道路覆蓋,直到朝陽公園處才能觀測河川狀態,造成難以判斷污染源來自何處。

    對此智翔建議,可在東門溪上方開觀測井,平時覆蓋透明孔蓋,便可就近觀測河水在不同段落的變化,縮小追查範圍,讓主管機關可以盡早鎖定污染源頭。

    #逕流廢水計畫書審查流程

    而南崁溪污染一案,連帶延伸出營建廢水的問題,由於環保局最初研判黃褐色廢水為工地排放,恰好鄰近東門溪-南崁溪一帶的小檜溪重劃區正大興土木。

    按法規,建案得通過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其設有「65.54立法公尺沉砂池」才能動工,但對於此項目的稽查,卻常常每抓必中,法規形同虛設,智翔認為儘管日前南崁溪的污染在證據上與該工地建案無直接關係,仍該加強稽查的力道,不要讓建商一時的方便,使南崁溪「水清魚現」的願景成為空談。

    #桃園市立殯儀館周遭空污管理

    同樣是環保議題,桃園殯儀館除了焚化遺體,尚有庫錢、金紙銀紙,以及逢中元節慶統一焚燒的紙錢,會集中在焚化爐焚燒,不同於焚化遺體具有空氣污染處理的設備,焚燒紙錢的金爐有著燃燒不完全、沒有空污處理等潛在的問題,在資料蒐集時,鄰近校園內的空氣品質監測也有瞬間達標亮燈的紀錄,該如何來改善?我們在本會期仍需民政局、環保局來集思廣益。

    #校園運動空間社區化

    智翔曾在第二會期提過校園運動空間社區化的想法,如今也有看到桃園各區有不同實踐的案例,但以桃園區為例,運動空間仍然缺乏,是否能請桃園市府再次盤點社區的需求,以利下一階段的空間開放能更加完善。

    以及過去曾提到,校園場館、活動中心、游泳池等租借社區民眾,或以委外營運方式;假日及夜間時段開放等具體措施,期望在新的會期中,能與相關局處做充分討論。

    #公托公幼增設

    截至去年,桃園2-5歲幼兒就讀公幼的占比為24.07%,連續三年成長幅度有限,距離行政院規劃的4成目標仍有一大段距離,而盤點各行政區的候補人數比例,可見中壢區與八德區皆突破三成;公托方面,桃園市0-2歲人口數大於台北市與高雄市,但托嬰中心數量卻不及,且在桃園區、龜山區、蘆竹區的候補人數皆突破百人。

    公幼與公托的量能不足是現況,但公共化服務的背後更多是資源分配的問題,過去我們倡議過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活化校園閒置空間等解方,新的會期,期待與教育局、社會局再次探討這題,如何成為堅實的後盾,為桃園的年輕家長減輕育兒負擔。

    #日間照顧服務據點評估

    根據審計報告指出,桃園市截至去年十月底,日照據點的收托比例僅69.4%,屬成效偏低,而運用戶籍資料畫出需求人口的熱區圖來比對可發現,八德、大溪、復興、龜山等區的據點明顯偏離需求人口,如何讓需求人口願意來使用日照服務據點,降低移動的成本可能是關鍵,往後會再請教社會局對此的看法。

    #大有梯田公園瓶頸打通

    上個會期有質詢過大有梯田公園的交通瓶頸問題,當時智翔是提案是否可做道路的打通,並重新規劃周邊動線,進度方面本會期會持續來追蹤。

    #中油煉油廠遷廠

    最後則是中油煉油廠的遷廠議題,距離最後一次小組會議已三年半過去;去年國土計畫的會議也已一年多,中油是否有新的覓地規劃?或是都市計畫的變更有沒有新的進度,除了先請市府提供遷廠進度資料外,這個會期智翔將繼續請教相關的局處首長。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uKIpWsK4UU8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 台北市都市計畫書 在 李建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9-25 15:50:13

    107年5月台塑四寶(台塑、台化、南亞、台塑石化)買下台北企業總部A1、A2、A5三棟辦公大樓,未來將近5000名員工進駐。台北市議員李建昌接獲民眾陳情,表示非常擔心大企業進駐後員工湧入,鄰近幹道交通癱瘓。對此交通局卻不管不顧,只是拿過去為了緩解內科交通問題的措施以及99年的交通影響評估報告搪塞,李建昌痛批消極!
    李建昌說台北企業總部一共5棟,99年完成的交通影響評估預計5棟辦公大樓有6,529個員工,但實際上單單台塑四寶3棟大樓就擠了快5,000人!我們還有A3、A4兩棟樓沒算進來,台北企業總部這裡的進駐人數被低估了!
    李建昌表示產發局認定的內湖輕工業區認可的產業不斷放寬,在99年交通影響評估完成後還放寬了兩次,這代表更多行業、更多人才會往大內科湧入,交通狀況也更為複雜。
    李建昌說,新明路一帶對於大內科而言越來越重要。107 年 5 月 29 日府都規字第 10734174000 號函核定「臺北市都市發展暨工業區檢討變更策略」,新明路工業區劃定為「支援產業升級地區」,指導此區應朝支援大內湖科技園區產業發展及保留在地產業需求,並促進產業升級。事實上早在106年都市計畫委員會就同意參採申請人(上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案,將南京東路六段、新明路、舊宗路、成功路及民權東路等周邊地區原屬第三種工業區者變更為科技工業區,都委會也於109年2月13日通過,希望藉此「導入新興策略性產業及大內湖科技園區次核心相關支援產業進駐,如餐飲業、一般服務業、一般事務所及金融保險業等,以輔佐大內湖科技園區核心產業永續發展,並增進地區生活機能及活絡地方經濟」。
    該都市計畫書顯示未來,新明路科技工業區的主要道路包含:南京東路六段、新明路、舊宗路、成功路及民權東路,次要道路為行善路、石潭路、新湖一路、金莊路。為了避免到時候車流回堵,石潭里里長過去曾在市長與里長市政座談會提案建議,在南京東路六段的分隔島開闢缺口貫通金莊路,結果交工處只是消極地說不可行,還說「該道路至少自80年已存在,且近年為有就該道路進行檢討」,也不願意進一步評估提出其他可能的方案。
    李建昌要求,新明路從第三種工業區變成科技工業區,再次放寬可以進駐的產業別,時空背景遽變,交通局必須在一個月內針對鄰近地區進行交通評估及相關規劃。

  • 台北市都市計畫書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02 17:14:43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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