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北市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圖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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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

  • 台北市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圖 在 新聞人 黃旭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21 1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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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訂10年願景 翻轉風貌擺脫衛星城市(2)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012200060.aspx
    新北市是全國最大的城市,規劃未來10年的願景,改變不再是別人附屬的衛星城市,盼望蛻變展現成熟風貌。圖為新板橋車站特區眺望新北景觀。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攝 109年12月20日

    新北10年願景翻轉風貌 擺脫衛星城市定位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黃旭昇新北20日電)新北市403萬人口,是全國最大的城市,改制10年城市風貌蛻變,市長侯友宜提出未來10年的願景說,新北不再是別人附屬的衛星城市,而是作大事的最大城市。希望城市改頭換面,展現成熟風貌。

    侯友宜認為,新北人口突破400萬人,遠遠超過冰島、不丹,與紐西蘭不相上下,人口規模儼然是一個小國。未來10年的願景計畫,提出「新住民、新創生、新聯結、新美學、新趨勢、新領導」等6大面向。

    新北匯聚全台各縣市的新移民,也是最多外國人移居台灣的城市,希望將這些新住民匯集成新的能量;「新創生」,高齡人口攀升,希望透過新創生讓銀髮族能與新世代共同發掘在地特色,讓青年返鄉、在地就有出路。

    侯友宜期待公務員學習理解新媒體,以新語言、新平台與市民有新聯結互動;「新美學」是使新北市翻轉成具有美學的國際城市,以設計理念解決生活問題。

    侯友宜在許多場合都強調,想要實現這些美好的願景,需要「新領導」,新北市府有1萬6000多名公務員,同仁先有光榮感、先感覺受激勵,才能接受「新趨勢」,一起帶動400萬市民,希望翻轉新北打造真正「安居樂業」的幸福城市。

    住在三峽台北大學特定區的聞女士受訪表示,台灣當年熱鬧爭取升格為六都,但以直轄市應具備的高度與功能來看,新北改制對整體國家的產業金融、國際貿易幫助不大,依舊停留在「地方發展」的窠臼。

    她說,改制只有體會生活的便利性,非國家發展的前瞻願景,更沒有早年高雄市對國家經濟的貢獻,又沒有台北市的首都門面,站在新北高樓眺望,仍是數不盡的鐵皮屋與鐵窗公寓,市民感受不到改制後,有解決城鄉發展的差距。

    這也是許多市民的感覺,為此,侯友宜今年9月啟動塭仔圳旗艦計畫,機場捷運行經路線是台灣的門面,但路線經過新北塭仔圳等地,7000多處大小型的鐵皮工廠林立,影響觀瞻,透過市地重劃與整頓五股垃圾山,解決公安死角,且道路狹小、環境髒亂、公共設施不足的問題,讓2030年翻轉新北,讓新莊副都心、新板橋車站特定區、三重第二行政區為3大軸心,並成為大台北中心。並以新北發展的動能成為帶動改變台灣的動能,讓北台灣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都會。

    新北市為移居者的家鄉,老家在台南新營的聞女士表示,她觀察改制10年來,林口特定區、新板特區、北大特區的房價攀升,移民人口不斷增加,但這些都是改制前的城市發展規劃,不知道升格的意義何在。

    每天進入台北市工作的32歲黃先生說,對改制幾乎毫無感覺,租房子的他,每天騎機車通勤進入台北市,10年來,中和區莒光路從沒有平坦過,挖掘與補坑讓道路有如狗皮膏藥,好想住在物價低廉,空氣又清新的台灣東海岸。

    都市風貌的改變,世居蘆洲區的李小姐感觸最深以往台北縣蘆洲鄉常因大雨「水鄉澤國」,因人口移居改制為縣轄市的蘆洲市,又升格改制為新北市蘆洲區,土地重劃與變革,蘆洲華麗轉身為重劃區林立,捷運交通可到達。讓不少「田橋仔」翻身,蘆洲有「賓士之鄉」稱呼。

    改制後的預算經費增加,教育科學文化支出增加到223億餘元;社會福利支出增加158億餘元。相對與民眾休閒相關的活動也增多,住在市府首善之區的板橋35年的吳小姐家鄉在雲林,她觀察板橋近10年進步很多,尤其,近幾年的新北歡樂耶誕城活動,擴大延伸連結到林家花園,逐年精采吸引很多外縣市民眾到新北,不像以前只能去台北101跨年。政府多動腦辦活動,可讓民眾參與,也能促進商家經濟發展。

    政策是延續性的,從30年前的台北縣長尤清整治大漢溪、淡水河為主,續任的蘇貞昌規劃二重疏洪道、周錫瑋整治大漢溪與淡水河濱公園、新北市長朱立倫、侯友宜持續規劃河川高灘地,熱愛運動的吳小姐說,河堤是很棒的運動場所、無論是跑步、騎單車、打球都都很棒。

    新北市的幅員遼闊,部分區域形成共同生活圈,但城鄉差距本來就大,市民是否贊成北北基合併?

    住新店區的邱先生認為,其實,中央並不樂見合併,否則只是加速「天龍國」的形成,有錢人大舉進入都會大城市,資源分配集中在某些建設,卻讓偏鄉部落、弱勢無法獲得平等的應有照顧。

    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也持同樣的觀點認為,北北基合併後的行政區太大了,她不贊成。尤其,新北市自己的城鄉就有差距,土地是台北市的8倍大,現在新北又400多萬人口,若合併後的人口治理、地方資源管理與建設需求,對地方首長會是很嚴酷的考驗。

    但住在蘆洲區的李小姐說,雖然從台北縣民變新北市民,還是覺得能跟台北市合併,才能得到更多資源。多數人喜歡進入台北市尋找就業機會,薪資也比較高。

    她說,新北市府重劃區很多,但只有地價、房價攀升,市民整體生活環境與素質還是輸給台北市很多。公園充斥許多無用的設施,她自己家附近明有社區小公園,卻沒有ㄧ個兒童設施可使用。

    李小姐舉例,新北國中小學的教育設備,遠輸給台北市,導致許多學子仍要跨區尋求更好的資源與機會。台北市的學校早已換了好幾次冷氣,新北的學童夏天在教室還是只有電扇吹。20201220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012200060.aspx

  • 台北市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圖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15 08: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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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城提告嘉瑜
    檢察官認與公益有關不起訴】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014/LI3ZOE3VF5AJFJYASWP365O3Y4/

    嘉瑜長期關心監督京華城,
    每每京華城都表示要提告,
    也收到不少京華城的律師信,
    但該講的嘉瑜還是會講!

    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包括:「京華城容積率變更過程及標售案左手賣右手,其中容積率的部分,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都有詳實記載。

    檢察官認為容積率的變更涉及都市計畫發展,左右賣手右則涉及財團經營的利益,這些都與公共利益有密切關係,況且這些名嘴所質疑的內容也非空穴來風,都有依據,認為全屬可受公評之事,處分不起訴。」

    再讓大家回顧一下,
    那些年嘉瑜監督的京華城變更案。

    嘉瑜長期監督京華城變更案,
    從郝龍斌市長到柯文哲市長,
    不分藍綠,不問親疏遠近,
    只看是非對錯!
    眼看著京華城一路過關斬將、一路軟土深掘,
    從工業區三級跳做商業區,
    容積率從392%到560%,
    再解套商業區的六種使用限制!
    雖然是工業區,
    但財團想做百貨公司,
    有市府幫忙解套,
    不賺錢,想蓋豪宅了,
    也可以解除限制!
    再看看大彎北段、內湖五期的居民,
    還有許多不知情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被開罰的小市民,
    為什麼只有財團有這樣的特權!

    #京華城從工業區變商業區三級跳
    #容積率從392%到560%
    #在商業區做住宅容積率多一倍
    #除了助長炒房炒地
    #對公益有何幫助
    #財團土地想變就變
    #小市民可以比照辦理嗎

    2019.09.11鏡週刊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910inv010
    2019.07.03嘉瑜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ntufishfans/posts/10157346032072720/
    2019.07.03 自由
    京華城提變更蓋豪宅 議員批北市府恐圖利財團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00365
    業者趁都委換屆 提放寬住宅使用變更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氣結,指京華城土地廿八年來從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郝市府都不敢提高容積率,威京集團近年卻在柯任內一路過關斬將,想要多少容積就有多少;如今要再放寬住宅使用,等於讓當年低價買進的工業區土地晉升到豪宅用地,挑戰都委會極限,會令人覺得圖利財團、社會觀感不佳。
    2016.0615 中央社 容積率爭議 京華城不排除採法律行動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1606150219.aspx
    京華城容積率爭議不斷,台北市議員高嘉瑜質疑北市府是否透 過監察院糾正文幫業者開後門。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長陳玉坤(中)15日表示,股東們要求爭
    取基本權益 ,並無要求提高容積率,外傳蓋豪宅說法也是捕風捉影 。
    相關報導:
    監委、京華城裡應外合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7097
    2016.6.16
    高嘉瑜在臉書提到,
    「黃前市長黃大洲不僅曾歷經京華城變更案,市長卸任後更曾任京華城董事,也曾任財團法人沈春池文教基金會的法人代表。黃大洲跟京華城的關係密切,退休後到京華城當董事,有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黃前市長說的560%容積率張景森還附和,真是藍綠和解的典範。這批人現在還要再透過監察院的糾正文再幫京華城開後門,獲取暴利嗎?」
    https://www.google.com/…/amp/realtime…/20160616007040-260407
    底價380億京華城標售流標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13285
    「京華城」流標的主要關鍵有三點:
    首先,「區位太封閉」第二點是價格過高,第三,該案仍不得興建住宅
    2016.06.15嘉瑜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ntufishfa…/posts/10154283791122720…
    2016.0615爭容積率560%蓋豪宅 京華城今再闖關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00630…
    都委會執秘澄清 市府堅持392%
    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澄清,事實是相反的,北市府一直堅持三九二%容積率,都委會也開好幾次確認,這次是因監院糾正,令都委會重啟討論,並非林副市長陳述所致。
    2016.0615京華城闖關改地目 價格飆漲十幾倍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375
    https://www.google.com.tw/amp/s/disp.cc/amp/163-9TAS
    2016年6月1日總質詢 第14頁開始
    http://tcckm.tcc.gov.tw/tccgazFront/gazatte/readByGaz.jsp…
    2017.12.14嘉瑜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ntufishfans/posts/10155945412212720/

  • 台北市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圖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8-01 00: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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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氣爆六週年:工業城市轉型完成了嗎?】

    時間過的很快,今天,是高雄氣爆六週年。


    六年過去,氣爆區重建早已完成,傷痛逐漸撫平,傷疤已然淡去。在政治口水外,我們還是要回顧一下,高雄氣爆這場匯集多種系統失靈的工業災難,是否啟發了高雄,轉型成為更具韌性的宜居城市?


    我們還是來回顧幾點好過日過去提到的問題:


    #都市計畫與分區發展擺爛不做

    1970年代,高雄市人口仍在爆炸成長,已超出了1936年日本第三次都市計畫下的城市範圍,東三民、五甲、草衙等帶湧入大量勞動人口,城市隨之雜亂無章第擴展開來。同時,在日本建立的重工業基礎下,中國黨政府持續在高雄南、北同時擴充發展石化業。在中油煉油廠旁,1970年代建立了仁武、大社工業區。要連結港區的管線,就從都市計畫區的邊緣繞過,然而,在十年內,過去的邊麓已經成了市區。新來的移民沒有一個知道自己的家園蓋在管線旁邊。


    看得到的工廠通常會有人去抗議,但看得到的工廠不一定就不安全,法規與稽核要求也較多,看不到的管線反而無人理會,市民根本沒想過要政府與廠商做好管線管理。


    #缺乏對風險監督控管機制

    1991年,中油在凱旋路上增建管線,1994年管線工程經試漏試壓清洗無虞後視為完工。但在這之中,1991-92年間的崗山仔二之二號道路排水幹線卻把管線包入,犯了設計不當、疏於檢驗和後續巡檢三重疏失。且中油、接手管線的榮化與市府,均「忘了有這件事」,坐等管線腐蝕毀壞。


    榮化說:我根本不知道中油建的管線有問題;中油說:我根本不知道市府蓋下水道會把管線包進去;市府說:我檢查箱涵都沒壞啊誰會去看裡面的管線?,在「這是沒有人的責任下」,三不管地帶必定就發生問題。


    #想定外的危機處理缺經驗

    二十多年過去,地方已經換黨執政。到了管線破洞時,當時的地下管線圖資建置根本無法立即查詢,而城市救難體系亦無針對石化災難的緊急作為。在無法確定災害種類與嚴重程度下,大量人車仍然進進出出。在城市結構與使用分區失調、基礎建設敷衍行事、欠缺風險管理能力等一連串的失誤下,悲劇於焉發生。


    #重建過程的成功與遺憾

    在氣爆後,中國黨政府發布「不立專法、不設專責機構,不編特別預算」的 #三不原則,媒體更流出中國國民黨副主席兼秘書長、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在黨政小平台會議中對經濟部說:「不要搭舞台給高雄市政府,讓經濟部處理石化管線是送舞台給高雄市政府來卸責」。


    但民間資源持續湧入,市府也隨即發包進行了道路與基礎建設的修繕,在11月20日恢復一心、二聖、三多、凱旋等四條幹道通車。而在災民賠償部分,為了避免921地震後,東星大樓災民告台北市府國賠案,經北市府屢次上訴纏訟8年;和建商的訴訟更纏訟14年,結果一毛錢也拿不到的類似慘劇發生。市政府就以「代位求償」賠償災民,避免長年纏訟。


    救災、重建、代位求償,算是高雄市府應變較好之處。然而,當時市府能做、該做而未做的,也有許多。


    在社區重建的過程,市府沒有利用基礎建設整建的契機進行街區再造,甚是可惜。例如,輕軌建設的拖延和通車後缺乏接駁系統的通盤調整,讓災區失去「生態交通」轉型的先機。另外,凱旋二、三路上,原本聚集大量租車業者,佔用騎樓人行道營業,嚴重影響行人路權。在氣爆後,租車業遭受重創,在重建中,一度有興建立體停車場,透過路外停車方式加強管理的倡議。然而,卻因用地取得有爭議,重建後業者照樣佔路營業。路修好了,建築的皮拉了,市民權益、生活品質卻沒有提升,其他商業未見發展,租車服務也缺少創新。凱旋路重新發展的契機就這樣錯過了。


    #整體石化業未來的思考

    在災區以外,若上升到整個城市,最重要的「石化業未來」與「工業風險管理」,一度浮上檯面,在2016年政黨輪替後,間接促成了五輕如期關廠以及中油總部改籍。


    然而我們仍得面對的是,若高雄不可能完全放棄石化業,那麼在都市規劃中,集中風險管理,避免長距離管線輸送,縮減分散多處的石化園區,提升工安與環境標準,這些政策都仍待推動。但,韓市府迴避處理「#石化專區」議題,大林蒲遷村、仁大降編、石化高值化、循環園區建立、中油實質南遷等問題,只能留待新市府處理。


    長久以來,從大仁宮、鎮興橋、到81氣爆......,高雄背負著國土開發不均的「工業城市」重擔,除了承受種種污染和產業轉型無力沈痾外,還冒著性命財產直接損失的危險。 我們希望,在我們這一代,能徹底面對與解決問題,跳脫工業城市的宿命,絕不能讓32位市民平白犧牲!

  • 台北市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圖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02 17:14:43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台北市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圖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1-07-19 15:30:24

    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二六九號旁的「墓地」將遭法拍,每坪底價只有二一三萬元,遠低於市場行情。 記者鄭超文/攝影


    110717聯合北市低價拍賣墓地 黃金地段誘人
    影片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0fwUZ7toVWM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法拍物無奇不有,連「墓地」也拿來拍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行政執行處廿八日拍賣一塊墓地,特別的是墓地位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的大馬路上,儘管墓地讓人有點發毛,但每坪底價只有二百十三萬元,還不到行情價的一半,卻吸引不少人探詢。......↓

    房仲業者表示,這塊土地位於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六三至二六九號間,約在捷運市政府站與永春站的中間,前臨大馬路,對面是退輔會,左右及後方都是八層樓以上的樓房;面積約五十四坪,拍賣底價一億一千五百萬元,換算每坪約兩百十三萬元。

    這塊位於黃金地段的「墓地」,目前地上無建物,周遭以圍牆圍住,路過的行人很難一窺究竟。事實上,圍牆內是草木扶疏的小花園,與外頭的車水馬龍形成強烈對比。

    周遭的房仲公司說,這塊地偶爾有人來種菜,「但應該沒人來掃墓」。山水資產管理執行副總丁建生表示,早期信義區一帶墳墓多,而依據地籍資料,當地從民國卅六年起就沒轉手過,目前每坪市價約五百萬元;雖基地不大,除了可與鄰地一起改建,因臨大馬路,也是絕佳的金店面。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行政執行處表示,這塊地的地主因為欠繳地價稅,因此落入法拍命運,雖然地目為「墓地」,但土地的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因此價值不斐。

    台北市政府地政處官員表示,全台北市都屬都市計畫區範圍,土地開發利用都看使用分區,「地目僅供參考」。官員也說,北市在民國六十年代地圖重測時,沿用日據時代的地籍圖,舊資料一直沒變動,但現在北市墓地已不多;地主若不喜歡,可申請塗銷,不然就依用途申請變更地目。

    也有法拍業者開玩笑說,可能有人看到墓地不敢標,尤其在接近農曆七月「鬼門開」之前拍賣,不免有點毛毛的。

    網址→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5&f_ART_ID=241681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3980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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