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勞基法14條非自願離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勞基法14條非自願離職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勞基法14條非自願離職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勞基法14條非自願離職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也連帶變更,這樣的...

勞基法14條非自願離職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0:32:12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

勞基法14條非自願離職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0:48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找工作的時候,除了職涯發展、薪資或福利等是重要的參考因素之外,工作時間、休假等條件應該也是會特別在意的一部分吧!特別是家中有特別需要照顧的孩童或是長輩時,反而需要從可配合的工作時段來篩選適合的職缺🙂如果有一天,公司突然無預警地片面調整工作時段或上下班時間,這樣合法嗎? 🍍...

  • 勞基法14條非自願離職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1 11:50:05
    有 24 人按讚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也連帶變更,這樣的做法是否可以呢?

    我們先跟你說:在未經協議的情況下當然是不行的!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工時與工資屬於勞動契約所應約定的部分項目,因此到職時所約定好的勞動條件,除非經過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否則公司是不得片面變更的。

    👉雇主可以怎麼做?
    在前陣子疫情大爆發的期間內,各方面的壓力與開銷都著實考驗著雇主,但如果雇主真的想要節省人事成本,真的只能好好的跟員工協商討論,如果員工願意與你一同共體時艱,那請好好珍惜並感恩這位員工,並在事後給予更好的勞動條件;反之,若員工不願意的話,其實也不必責怪(畢竟每個人都有其生活壓力嘛),這時候除了可以請主管機關協助調解外,如果有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2款所定的「虧損或業務緊縮」之事實時且實際上繼續聘僱員工也有相當的困難的話,或許也可考慮以資遣方式終止契約,並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勞方可以怎麼做?
    如果勞方遇到雇主片面要求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但卻又不願意接受時該怎麼辦呢?與上述資方的應對方式類似,若勞資雙方真的無法在私下達成勞動條件變更或協議資遣的共識時,這時候同樣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勞動局介入協調,或是主張雇主違反了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而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要求雇主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不過實務上應該也有不少人是發現薪水少了,去詢問雇主才知道自己變成兼職(部分工時),這種情況如果對於調職合理性有疑義,可以去搜集相關的資料,包含調整職位前後的薪資明細、出勤紀錄副本、工作規則、簽呈、公告、對話紀錄或甚至錄音檔案等等,透過這些資料,未來才能讓第三方來判別與審視雇主所做的調整有無合乎規定。

    以上就是我們的小小整理,希望大家可以瞭解😌😌😌祝大家一切安好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

    #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 #職場 #工作 #老闆 #雇主 #同事 #正職 #兼職 #工讀 #求職 #法規 #法令 #勞資顧問 #疫情 #共體時艱 #勞基法 #調解 #有話好說

  • 勞基法14條非自願離職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14 23:03:43
    有 10 人按讚

    最近疫情大爆發,大家要小心謹慎,口罩消毒不可少喔☝🏻疫情的時間拖得很長,難免會有鬆懈的時候,我們就一起加強防疫提高警覺,我們一起當個不互相責怪的小天使👼🏻​

    這邊分享一個和疫情有🤏🏻關係的新聞​

    ━​

    去年就開始有許多公司的生計受到疫情影響,在高雄就有珠寶公司因為疫情的關係,要求員工只要在特定日期來上班還可以不要打卡(大概就是就想放無薪假還不想留證據的意思吧?不過無薪假要公司取得 #勞工個別書面同意 才可以,而且還要通報勞工局才行不是公司想放就可以放!)​
    (高雄珠寶公司確實受疫情影響蠻嚴重,但之前其實就已經少賺很多,畢竟主要高雄珠寶業很多主要收入來源是陸客)​
    但反正那珠寶公司就跟林暐哲一樣出爾反爾,明明說這幾天來上班就好,卻用曠職多日當理由fired員工,明明是月薪制那個月卻只付有上班那5天的薪水,員工當然很生氣😡就一狀告上法院順便要回沒休的特休假!​
    -​
    法院審理後發現員工說的是真的(line截圖的功能很好用好嗎),就說:​
    公司自己叫員工在特定日期來上班就好,你們自己明確拒絕員工的勞務,員工並沒有曠職,而你們勞動契約上約定的是月薪制,所以你們就應該付給員工整個月份的薪水!至於特休假沒休也要依法換成工資給員工!​還有資遣費也得付!
    然後你們沒依勞動契約付工資給員工、違反勞動契約跟勞基法,這個狀況符合非自願離職,所以你們也要提供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給員工!(這樣就可以領失業補助耶在這時節好像還不錯(威)​

    ━​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學會截圖功能很重要,啊不是啦,是 #保存證據 很重要喔!​

    ▪️新聞連結在這兒↯​
      https://reurl.cc/kVDMGr​
    ▪️想看判決來這兒↯(會有人想嗎🤔​
      https://reurl.cc/6yrjWd​

    ————————————​

    #勞動基準法 ​
    ◦第14條第1項第5、6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
    ◦第14條第5項​
     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
    (第17條是勞退舊制的資遣費算法,新制的話是用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

    #就業保險法​
    ◦第11條第3項​
     本法所稱 #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News
    #新冠肺炎 #covid_19 #武漢肺炎 #曠職 #資遣費拿來 #勞工 #勞工權益 #勞資糾紛 #周星馳 #常歡 #家有囍事 #會太復古嗎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hugowulaw

  • 勞基法14條非自願離職 在 小護士の打檔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21 23:31:12
    有 652 人按讚

    04/21/2021

    想用一張舊照片訴說自己近況(文長

    大概是去年十月到今天的一個近況。去年十月我離開了待了兩年多的產科診所,雖然不滿意主管的人事處理方式,但得說我在產科學到很多專業技術能力,也有好多產婦給予我好多回饋,還有說想再給我生的媽媽,讓我很高興自己在這一塊領域獲得滿滿成就。

    離開以後,我休息了短短兩週時間,時間內還包括我去高雄上健檢護四天的課程,也全是為了同月份月底的巡迴健檢護士工作。在順利考取證照後,我開始了我的健檢路,老實說我沒有很喜歡,因為這份工作的服務對象不是病人,而是客人,起初我實在沒辦法讓自己習慣這模式。

    但我想給自己多點時間適應這份工作,即便常常要清晨三、四點就起床出發,各地到處跑、搬儀器、架儀器、收儀器、再搬儀器,每天幾百幾百的人抽血,但我把自己想像成是在做專業技術,因此決定再多花些時間在持之以恆上。

    我待的健檢公司就是最近上新聞的公司,待了三個月,我發現這間公司除了未依法給予醫療人員口罩使用,有時候甚至是超時工作卻無加班費,就連重要的心電圖檢查,都會交由無執照的行政人員執行。

    除此之外公司的上頭還會用威脅的口吻來質問員工,好像不道歉出門就會有危險似的,還會個別約談強迫你簽立自願離職書,以「被資遣會有紀錄」的理由脅迫不懂勞基法的勞工。太黑了,於是決定離開。

    離開前原本也找好下一家工作竹北育X,只是彼此雙方說好的勞資協議,卻在中途告知錄取條件有更,因此我的條件不被受用,以兩千元車馬費的名義想打發我,之後又說願意給我衛教師職位,但我不是白癡吧?誰會去啊?

    但這也讓我等於直接失業,找好的工作突然沒了,還是在年前發生這些事,讓我難受不已,生活靠自己的我,還有保險、儲蓄的壓力,因此年前我也陸續了面試很多公司,求得只是一份溫飽、一份想脫去沈重包袱的地方。

    二月底,我先行找到了貴院的兼職抽血人員,做的還挺上手,畢竟我是抽血達人。但一份兼職工作實在是無法應付我的壓力,於是我向護理部提出轉正職的需求,她們一開始與我面試時說我不適合ICU,但有兩個單位(內科病房或門診)可以讓我選,我說我回去思考一下。

    因為那兩個單位都不是我所愛,我也清楚他所謂的不適合,只是想要我去補齊比較缺人的單位,也沒關係,我前陣子告知我決定轉門診,她突然告訴我「我現在沒辦法錄取你了,檢驗科不是還需要你嗎?你就是需要一份正職是嗎?」,讓我感覺我是被刻意壓榨留在檢驗科做兼職工作。

    明明護理部也缺人,檢驗科缺的也是醫檢師,不讓我轉正職想讓我繼續賺沒有三節的時薪,我只能離開,因此最近又開始丟了幾家大醫院的履歷。

    我很難過,壓力很大,但我總是告訴自己「要開心,要保有希望,搞不好到時候是我要去選擇醫院,而不是被丟來丟去,要相信吸引力法則,保持好的態度,好的事情就會發生。」。

    於是,今天得知我面試的醫院有被錄取,而且也是到了要選擇的時刻,因為不止一家的感覺,我希望的真的發生了,開心之餘卻也頭痛了,有時候選擇多不一定是好事,但我卻真的好開心⋯

    今天跟貴院提了月底離職,他們希望我可以再多幫忙一個禮拜,希望我不要鎖死、要留一線。我說我會和對方討論一下,他們很感激我,我只說「這是我應該做的,只是你們護理部讓我很反彈。」,他說「不光你,我也對他們很反彈。」。

    今天下班前遇到一個約五十幾歲的阿伯,他說「你們這家醫院好乾淨」,我說「可能跟新蓋的有關係吧」,他說「對啊,而且人不會很緊湊的感覺」,我說「那也可能跟剛開幕所以沒有太大病人量有關係」。聊著聊著,當他知道這醫院不讓我轉正職而要做到月底的時候,他說「這樣真的很不好,如果你現在有選擇,那就要看哪個比較可以有成長的機會、有未來性」,我說「對啊我會好好思考」,最後他說「那真的非常恭喜你!希望你未來一切順利!很替你感到開心!」。

    老實說,我很感動,一個才一面之緣的阿伯,也會替我感到高興、為我加油打氣,我覺得很溫暖!活在這世界上,也許你很努力的想做一位好人,卻還是會有壞人出現在你生活中,想迫害你、打擊你,但也有溫暖的人,想呵護你、擁抱你。

    我想當溫暖的人,當一個有愛的人,雖然從去年十月到現在的不順遂,讓我陷入一陣長長低潮期,但人生就是半好半壞,我會加油,也為那些曾經感謝我,覺得我抽血技術很棒的病人們努力,因為有你們才有更大的我。

    朋友最近問起我近況「你有沒有想過做其他的事業YouTube之類的,感覺你很適合哈哈哈,想說你之前的公司很瞎,感覺會對這個行業灰心」,我說「我還是想當護士耶~」。我想⋯我可能沒辦法逃離當一個溫暖、散發愛的人吧⋯

    ;)